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施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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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施工注意事项

1、跨越高速公路的架空配电线路离高速公路路面最小垂直距离7m,立杆距离离高速公路边距15m至20m以上,特殊地段作特殊处理。

2、电缆走廊在人行道上设置电缆标志牌;在绿化带或泥土路段设置电缆标志桩。矩形线槽每隔10m处设置电缆标志牌。每隔20m设置一个标志桩。所有电缆井口应设置电缆标志牌。

3、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矩形线槽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或矩形线槽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时,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

(2)矩形线槽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矩形线槽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4、杆塔施工中不宜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措施。

5、新增杆基础必须放置原状土或基岩内,对个别位于水田中,底盘基础以下为淤泥质土,应采用换土方式,即清除软土层,回填块碎石,并分层0.3米夯实回填。

6、位于岩石或者松砂石上的基础应先采用人工爆破或者人工开凿形成基础模型,立杆塔后回填碎石块然后浇灌混泥土砂浆。

7、安全注意事项

1)拆除导线、横担时,须检查锈蚀情况,安全带须挂在主杆上;

2)注意来往车辆,各路口设置安全警告牌,并有专人看守;

3)新架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7-1安全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如临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7-1表的规定。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表7-1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工作的安全距离

4)放线或撤线、紧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由于摆(跳)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

5)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产生感应电。

6)杆塔上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在工作中遇有6级以上大风及雷暴雨、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7)在气温低于零下10°C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

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保暖措施,施工场所附近设置临时取暖休息所,并注意防火。高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lh。

8)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9)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时,人员不得站在或跨在己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10)在原10kV线路上装设断路器,需在装设断路器的前后电杆上做好零时拉线,装设接地线。

11) 附件安装均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的编制主要从工器具传递,防高空摔跌;

12) 为确保施工安全,对停电线路名称、开关编号,施工单位须配合供电所做好核对;

8、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对线路在穿林区的地段,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砍出通道。

2)在组织施工全过程中,应配合监理和建设管理业主认真检查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向相关部门获得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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