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颗粒物CEMS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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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第八章 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1.相关校准的基本要求
1.2颗粒物CEMS的干扰
若颗粒物CEMS 安装在湿法脱硫设施下游或者在颗粒物CEMS的 测量点上,烟气夹带水滴或可冷凝的盐,干扰可能发生。若不采取必 然的预防措施,冷凝水滴或冷凝酸液滴将影响颗粒物CEMS的测量。 尽可能使用抽取并加热烟气的方式测量,以最小化与参比方法条 件下产生结果的误差。若采用抽取并加热烟气的方式测量,应确保:
2.相关校准程序

2.2.5颗粒物CEMS的正常操作
确保颗粒物CEMS的正常操作。察颗粒物CEMS在正常排放和改 变控制参数条件下的响应情况,确保颗粒物CEMS被正确设置在污染 源的排放浓度范围内。利用这些信息有助于构建在颗粒物CEMS响应 和手工标准分析方法间的关联。 熟悉污染物处理设施或燃烧工艺过程改变的情况(如除尘设施关 键参数的改变),便于在重复的基础上影响烟气颗粒物浓度和颗粒物
3.漂移

3.1漂移检查的基本要求
在进行相关校准前,颗粒物CEMS必须通过7天的漂 移测试,性能指标应符合HJ/T76-2007中要求。 颗粒物CEMS必须能够进行在线的零点和跨度漂移检 查,可以手工进行。
零点漂移:24小时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 的±2.0%。 量程漂移:24小时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 的±2.0%。 应能进行零点和跨度检查,采用滤光片, 经过校准装置。 颗粒物CEMS的零点必须有负值。
2.相关校准程序
2.2 相关校准程序
进行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时,必须明确以下2.2.1至
2.2.7中的每一条。

2.2.1颗粒物CEMS的选择 应选择最适合具体安装现场情况的颗粒物CEMS,从 技术角度而言,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干扰、现场布局、安装 定位、烟气条件、颗粒物浓度范围以及其它的颗粒物特性。

【doc】颗粒物CEMS的取样问题和基本分析技术

【doc】颗粒物CEMS的取样问题和基本分析技术

颗粒物CEMS的取样问题和基本分析技术2005年9月电力环境保护第21卷第3期颗粒物CEMS的取样问题和基本分析技术Samplingproblemsandbasicanalysistechniquesaboutcontinuousparticula temonitoring杨凯,滕恩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100029)摘要:主要介绍了颗粒物CEMS在实际应用中的取样和基本分析技术,着重强调了颗粒物分层对取样点位的影响,以及保持颗粒物特性和尺寸分布相对稳定在基于光学技术的颗粒物CEMS应用中的重要性.关键词:CEMS;取样;分析;监测Abstract:Thisarticlemainlyintroducessamplingproblemsandbasicanalysi stechniquesaboutcontinuousparticulatemonitoring,emphasizestheeffectofparticulatestratificationonrepresentati vemonitoringlocationandtheimportanceof keepingtheparticulatecharactersandsizedistributionstabilityduringtheope rationoftheopticalCEMSKeywords:CEMS:samling;analysis;monitoring中图分类号:XT01.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4032(2005)03—0059—04颗粒物CEMS(Continu0usemiSSi0nmonitoringsys- tem)同通常的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一样,包括取样子系统,分析子系统,数据处理和传输子系统.颗粒物GEMS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厂,水泥厂,工业锅炉和采暖锅炉的烟尘/粉尘连续排放监测.作为成套系统, 颗粒物CEMS应至少可以监测颗粒物质量浓度,烟气流量,烟气温度,烟气含湿量,烟气含氧量或过剩空气系数.就颗粒物CEMS的质量浓度监测而言, 按取样方式可分为直读式,直接抽取式或稀释抽取式,按分析原理可分为光学法,电学法和放射性法. 1颗粒物CEMS的取样由于颗粒物特性和气体分子的本质不同,从而使颗粒物CEMS的取样呈现出特有的问题,其中主要包括:颗粒物分层,烟气湿度过大,颗粒物在取样管线内沉积等.我国大多数的在用颗粒物CEMS为直读式光学测试法,因此,取样中出现的问题也就主要表现在颗粒物分层和烟气湿度过大方面.1.1颗粒物分层由于重力和粘性力的作用,颗粒物分层问题在烟尘/粉尘CEMS监测中是极为常见的,若同时考虑烟气流速的分层,则颗粒物的连续自动监测更为复杂.颗粒物分层对测量准确性的影响不仅表现在颗粒物浓度在烟筒和烟道横截面上的变化,而且还表现在粒径尺寸分布的变化方面.尽管颗粒物分层主要表现在粒径为1~10”m的颗粒物上,但烟筒或烟道漏风,两烟道会聚于一烟筒,烟道内烟气切向进人烟筒以及烟道内支架造成的湍流都可能导致粒径小于1ffm的颗粒物浓度分层.颗粒物分层是伴随着烟气流速的变化而变化的,它是污染源操作状况,除尘设备运行效率以及燃料类型的时间函数.然而,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测量技术,合适的测量点位以及有效地控制除尘设备的运行状态,使得分层造成的影响尽可能最小化.没有代表性的测量点位很难保证测量结果始终落在校准曲线的置信区间和允许区间内,测量结果与标准分析方法也不具有可比性.颗粒物在烟筒和烟道内的分层信息将有助于测量点位和测量技术的正确选择,通常的做法是将一台便携式仪器固定于烟囱或烟道中心部位,另一台在烟囱或烟道横截面上移动测量来获取颗粒物分层信息.从测量实践来看,颗粒物浓度和粒径较大时,测量点位应尽可能选择在长直烟道内,并且尽可能远离湍流区;点测量应尽量选在烟气流向的中心部位,以远离烟道壁避免边界层影响;光学线测量仪器应穿过颗粒物分层梯度,避免分层的影响,此外,光束应从烟筒或烟道的中心区域穿过,避免边界层及其湍流的影响.1.2湿式除尘器后的颗粒物监测在湿式除尘器后或烟气内有液滴出现时,将极大地限制某些监测设备的使用.若不对烟气内的水滴进行任何处理,基于光学技术的颗粒物CEMS将无法区分水滴和烟尘.对基于光学技术的直读式颗粒物CEMS,似乎592005年9月电力环境保护第21卷第3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水滴对测量结果的影响,而对于抽取式光学技术的颗粒物CEMS,则可以通过加热伴管蒸发水滴来消除液滴对测量结果的影响.但是,对基于光学技术的抽取式颗粒物CEMS, 要建旁路烟道,其安装和运行费用则明显上升.1.3样品沉积由于颗粒物与气体分子特性的不同,对抽取式颗粒物CEMS,样品在取样探针以及取样管线内的沉积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往往导致负的测量偏差.此外,若伴随着颗粒物的分层,较大粒径颗粒物的取样更可能在探针以及取样管线内沉积.减小探针和取样管线内样品沉积影响的主要方法是保持较高的取样速率,但是,由于等速取样的要求,取样速率不可能太高.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通过减小取样管线内径的方式来提高取样速率.另一个避免样品沉积的方法是采用”开关脉冲吹扫系统”.在I3射线颗粒物CEMS中,颗粒物的测量是半连续性的,每次取样结束时,探针阀门被迅速关闭,在取样管线内造成一定的真空度,当下一个取样周期开始时,探针阀门又被迅速开启,从而形成一定的压力脉冲,以吹扫取样管线.2颗粒物CEMS的分析技术无论采用哪种分析方法的颗粒物CEMS,在调试期间都必须把仪器的光电示值与用标准分析方法所得出的颗粒物浓度在较大的范围内关联,做出校准曲线,从而使仪器最终给出能够客观反映颗粒物浓度的”真实”示值.颗粒物CEMS光电示值和标准分析方法的关联对比应遵从相关标准,如: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2J.粒子特性和粒子尺寸分布的较大变动,燃料,除尘设备和污染源操作状态的较大变化,都可能导致关联失败,从而导致颗粒物CEMS的数据不能客观反映污染物排放状况.2.1光学技术2.1.1光电透射技术2.1.1.1基本原理及相关问题光电透射技术所基于的基本原理为朗伯一比尔定律l:lQe—xcL式中,,,为出射和入射光强;为分子吸收系数60(与颗粒物粒径,波长及吸光度有关);C为颗粒物浓度;L为光通过烟气的距离.在实际应用中,把透光度(T=I/I)或光密度(培(,./,))与校准曲线关联,得出颗粒物浓度.此种技术有两种构造方式,一种是单光程系统,光直接穿过烟道到达检测器.由于单光程系统的校准较为麻烦,目前很少采用;另一种是双光程系统(见图1).在双光程系统中,接受器一侧装配有光源和光检测器,反射镜被安装在接受器窗口之外,以便于光检测器,光源等系统电子线路和光路的维修和检查. 大部分采用光电透射技术的颗粒物CEMS都装有气体净化系统或风机,以保持光学窗口的清洁.图1双光程光衰减技术示意在美国,光电透射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但仅限于测量基于视觉效果的颗粒物浊度,不给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测量波长一般选择在400~700nm的可见光范围内.而在我国,由于要求给出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所以,红光或远红外光比可见光或其他光更适合.这主要是因为与对颗粒物质量浓度贡献相比,烟道内小粒径颗粒物(<5p.m)对浊度贡献较大, 而红光对小颗粒物不太敏感,因此,采用光电透射技术的颗粒物CEMS,一般使用红光或远红外光.2.1.1.2光电透射技术特点(1)可以连续监测整个烟道截面的颗粒物浓度;(2)因振动,温度等因素易使光路准直发生偏移;(3)光学器件易受烟气污染,要定期擦拭;(4)受烟气中颗粒物特性及尺寸分布影响;(5)对于湿式除尘器的场合,选用应慎重.在湿式除尘器后,由于烟气含湿量大,如果不滤除液滴,透过的光束无法区分液滴和烟尘,从而导致测试结果偏高.尽管基于光电透射技术的直读式颗粒物CEMS2005年杨凯等:颗粒物CEMS的取样问题和基本分析技术第3期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但迄今为止,它在干式除尘器后的应用是极为成功的.目前我国在用的颗粒物CEMS绝大多数都是此类仪器.2.1.2光散射技术2.1.2.1基本原理及相关问题光直接照射颗粒物时,颗粒物将吸收或散射入射光.当入射光波长()大于颗粒物尺寸时,发生雷利(Rayleigh)散射;入射光波长()相当于颗粒物尺寸时,发生米氏(Mie)散射,散射光强可用米氏方程计算,但散射光强与颗粒的尺寸,光波波长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关系.散射角依赖于r/A(r为颗粒物半径),当r/2<0.5时,颗粒物将向各个方向散射入射光,当r/2>1时,散射主要发生在入射光前进的方向上3J.袋式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主要收集1000nm以上的粒子,对亚微粒子(<1000nm)的收集效率较低,而可见光波长分布在400—700nm范围内,因此,可见光和远红外光均处于米氏散射区域.光散射CEMS分析仪充分利用了光的散射效应,不仅可设计为测量前散射光强.与后向散射仪器不同,在侧向散射仪器内,远红外光被集中在样品池中,检测传感器定位在发射光源上部,参考光谱通过光电子管由发射光源直接引向检测传感器.2.1.2.2光散射技术的特点(1)由于不用反射装置,因此不需要在烟道两侧对光.(2)与跨烟筒或烟道的光电透射技术相比,仪器的安装只需要在烟筒或烟道一侧开孔;(3)易受烟气中颗粒物特性及尺寸分布的影响. 2.1.3光学技术的缺陷实际上,在光学法中,将透光度以及散射光强与校准曲线关联时,总是假定颗粒物特性与获得校准曲线时的颗粒物特性相同,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烟尘对光的吸收与散射不仅取决于其浓度,还取决于颗粒的形状,粒径分布和光波波长,而这些参数都是时间的函数.因此,颗粒物CEMS基本不可能获得与标准分析方法同样的颗粒物质量浓度值,但只要在校准曲线的置信范围和允许区间内,还是可以接受的.2.2原子核放射性——p射线衰减技术2.2.1基本原理当8射线穿过一种材料时,此种材料将吸收或反射8射线,线束强度的衰减量和穿过物质的性质以及数量相关,利用放射性同位素,如Krs,CH,可以连续自动监测烟道内颗粒物浓度(见图2).烟道气通过探针引出,样品可以被稀释以降低烟道气露点,避免烟气冷凝.引出的烟气由玻璃纤维纸带过滤,在玻璃纤维纸带上产生颗粒物聚集点, 这些聚集点在口射线源和检测器之间移动,从而半连续性地检测出颗粒物浓度.8射线穿过颗粒物聚集点强度的衰减依赖于聚集点颗粒物的电子密度和颗粒物的数量.为保证测量的一致性,必须事先找出颗粒物分子质量和单位分子电子数量之间的稳定关系,通常对于大部分燃煤锅炉来说,颗粒物分子质量和单位分子电子数量之间的比值相同.颗粒物聚集点的收集效率,颗粒物构成,烟气流量以及稀释比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测量结果.取图2口射线纸带式CEMS2.2.28射线技术特点(1)克服了光学法受颗粒物粒径分布的影响,直接给出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上限可达4000mg/m3;(2)口射线光源寿命较长;(3)口射线CEMS由于采用了抽取式采样技术,抽取式采样存在的如烟尘的等速采样,烟尘在管线内的沉积,烟气的冷凝等问题也同样存在.2.3电学——电荷法两种不相同的物质接触时,将产生电荷的转移,这种现象并非因为静电荷的积累或转移,而是两种相接触材料本身固有的特性.电荷的转移量与相接触粒子的电阻,介电常数,粒子形状,接触时间以及接触面积等因素相关.612005年9月电力环境保护第21卷第3期此类原理的仪器主要部件为插人烟道内的金属探针,作为布袋除尘器的报警装置,应用较为成功, 但作为定量的监测设备,这类仪器存在很多问题.如由于颗粒物表面的静电沉积以及较小颗粒物随烟气流动而不和金属探针接触,极大地影响仪器定量测量的准确度.2.4其他技术2.4.1压电晶体差频法其基本原理是由一对完全相同的石英晶片以及振荡器构成传感器,其中一个晶片做参比,另一个做测量用.石英晶片位于采样室内,与电子线路一起构成振荡器,获得一定的谐振频率.当烟尘微粒通过采样室,黏附在震荡金属片上时,使得振动频率降低.根据所测频率的变化(差频),即可求出颗粒物浓度.在应用中,从烟道内引出的烟气应稀释,以避免冷凝.但若颗粒物不黏附于震荡金属片上,则测试结果没有代表性;若黏附,则随时间推移,震荡金属片将超载,必须清洗重新校准.目前,此种原理的仪器在国内还没有实际应用.2.4.2声能测量声能测量原理是基于烟道内的颗粒物流动冲击探针,从而产生声波,并和颗粒物浓度进行关联.目前该技术在我国尚未得到实际应用.3结语目前,光学技术的颗粒物CEMS应用最为广泛G射线技术的应用有逐渐增长趋势,其他技术在定量测量颗粒物浓度方面则极少采用.我国目前在用的主要是基于光学技术而构造的颗粒物CEMS.由于这种系统在原理方面的缺陷, 不仅要求调试期间颗粒物浓度在较广的范围内变动,以得出普遍适用的校准曲线,而且要求在实际测试期间,颗粒物特性和尺寸分布不应有较大变动.因此,应用时应保持污染源操作状况,除尘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燃料种类的相对稳定,一旦出现较大的影响颗粒物特性和尺寸分布的变动,都应重新调整校准曲线.获得颗粒物分层信息,将有助于测量点位的正确选择,仅仅依靠测量点位前应保持6倍当量直径,测量点位后应保持3倍当量直径的直管段的简单判断l儿,是不能够获得具有代表性的测量点位的.参考文献:[1]HJ/T76—2001.固定污染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s].[2]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s].[3]赵凯华,钟锡华.光学(下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 240.收稿日期:2004.12.21;修回日期:2005.06.10作者简介:杨凯(1971一)男,河南获嘉人,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环境监测仪器的质量监督与检验.“SURCoN在流程工业”有奖征文大赛硕果累累2005年3月,浙大中控推出了”SUPCON在流程工业”有奖征文大赛活动,活动一经推出就受到业内的广泛关注.由浙大中控和《CON—TROLENGINEERING中文版》联合组成的有奖征文工作组几乎每天都能收到论文投稿或者读者来电.迄今为止,已经收到来自用户,设计院,中间商,工程公司,科研院所的投稿近百篇,内容涵盖SUPCON产品与解决方案在流程工业各行业的应用案例,效益提升案例,应用心得与体会,与第三方产品的集成案例及来自用户端的开发成果等多方面,行业涉及化工,石化,冶金,电力,建材等多个行业,内容涵盖之广,行业涉及之多及文章的高质量均创新高,可谓百花齐放,硕果累累.更有多篇来自用户方的中肯建议,意见或殷切希望,使浙大中控获得了一次与用户真诚交流,聆听用户心声的机会.征文活动前期经过精心策划,争取在每个环节都做到尽善尽美.为了扩大活动影响,主办方先后在多家知名媒体上发起了广告宣传.由于浙大中控自身的号召力加之宣传到位,保证了本次大赛的规模和效果,不少热心读者还对本次活动出谋划策,提出不少宝贵的建议和鼓励.浙大中控珍视每一篇论文投稿,为保证此次征文大赛的公正和公平性,浙大中控和<CONTROLENGINEERING中文版》将联合邀请业界专家组成论文评审委员会,认真细致地审阅论文,并通过初选和复选,最终确定名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布.目前,离大赛的截稿日期已近,您如果还想参加活动,请尽快执笔,写下您的心得体会,把握最后机会!为了答谢业界人士对浙大中控和本次活动的关注,浙大中控和<CONTROLENGINEERING中文版》还将组织策划隆重的颁奖典礼,届时我们将邀请获奖作者,评审专家,媒体及业界嘉宾到场共同见证和分享这一喜悦时刻!大奖最终花落谁家,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新闻背景:为交流应用经验,交流应用心得.提升服务,2005年3月.浙大中控与(CONTROLENGINEERING中文版》联合主办”SUPCON在流程工业”有奖征文大赛面向各最终用户,设计院,合作伙伴,科研机构征集应用论文.论文题材丰富.形式多样.征文大赛设有丰富奖品,此外,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将在(CONTROLENGINEERING中文版)杂志逐期发表,其他获奖论文由浙大中控协助向知名媒体推荐发表.62。

烟气在线监测安装位置要求HJ75-2007

烟气在线监测安装位置要求HJ7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75-2007)中对烟气在线检测设备安装位置要求:固定污染源CEMS应安装在能准确可靠地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状况的有代表性的位置上1.一般要求1.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1.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1.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1.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1.5安装位置不漏风;1.6安装烟气CEMS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CEMS的正常运行;1.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2 具体要求2.1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2 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处;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烟气CEM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

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靠近。

2.3 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烟气CEMS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小于5m/s的位置。

2.4每台固定污染源排放设备应安装一套烟气CEMS。

2.5 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时,应尽可能将烟气CEMS安装在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上,但要便于用参比方法校验颗粒物CEMS和烟气流速CMS。

CEMS系统的校准检验

CEMS系统的校准检验
概念性和主要性能 技术指标的把握和应用,一定要融会贯通。


1、颗粒物CEMS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仪器,应不超过24h自动 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此期间的零点和量 程漂移应满足性能指标要求。 手动校准的仪器,应不超过3个月(75标准) 用校准装置校正仪器的零点和量程,此期间的 零点和量程漂移应满足性能指标要求。
2、颗粒物CEMS主要技术指标 零点漂移:24h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 2.5%.(过程与气态CEMS一致,零点为模 拟零点) 量程漂移: 24h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 2.5%. (过程与气态CEMS一致,量程值为 模拟量程值) 测定范围:当仪器只设置一个测量档时, 需满足量程设置的要求;当仪器设置多个 测量档时,最低档测定范围 的上限应不超 过500mg/m3 。
流速CMS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仪器,应不超过24h自 动校准一次零点或(和)量程 手动校准的仪器,不超过3个月从烟道或管 道中取出测速探头,人工清除沉积在上面 的烟尘并用校准装置校正仪器的零点(量 程) 温度、压力传感器应不超过3个月进行清理, 不超过6个月进行校正。


校验仪器 GB/T16157-1996 中规定的仪器和设备,应根据标 准至少半年自行校准一次。定电位电解法烟气 (SO2、NOX、CO)测定仪应在每次使用前校准。 采用仪器量程20%~30%、50%~60%、80%~100% 处浓度或与待测物质相近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 若仪器示值偏差不高于±5%,测定仪可以使用。 至少每季度对测氧仪校准一次,采用高纯氮气校 正其零点。用纯净空气调整测氧仪示值,在标准 大气压下其示值为20.9%。



校验步骤: 1、采样点位置选择:符合GB/T16157-1996规定, (如不符合规定至少满足监测点前1.5倍管道当量直 径,监测点后0.5倍管道当量直径;其次采用多点采 样方法。) 2、样品采集:按采样系统样品偏差检查中所用的 相同流量进行采样,在整个运行期间维持恒流采样 (±10%),单次测量值采样时间应大于测定系统2 倍响应时间。 3、清洗采样路径 每次采样前和采样后进行,在清洗检查完成前,不 能对测定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4、相对准确度测量计算(同主要技术指标中描 述。)

关于CEMS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

关于CEMS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

关于CEMS 中折算值和过量空气系数的说明1、什么是折算值按照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实测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必须执行国标GB/T16157规定,按下式进行折算:sC C αα⨯=' 式中: C —折算成过量空气系数为α时的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3;C ’ —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浓度,mg/m 3; α—在测点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αs —有关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

实测过量空气系数按下式计算:22121O X -=α 式中:2O X —烟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

比如对于某锅炉,CEMS 仪表测得的SO2浓度为500mg/m3(C ’=500),O2浓度为8%(2O X =8),则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α=21/(21-8)=1.6,如果排放标准中规定了该锅炉的理论过量空气系数αs =1.4,则SO2折算后的排放浓度(折算值)为:500*1.6/1.4=571.4 mg/m3。

2、为什么要采用折算值同样的锅炉,如果人为控制的进风量不同或烟道存在漏风口,则测得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将不同,同时氧气含量也是不同的。

为避免因进风不同造成的测量值差异,对同种锅炉执行统一的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地评判排污状况,排放浓度使用了折算值,通过过量空气系数对测量浓度进行修正。

比如上面举的例子,虽然仪表测得的SO2浓度为500mg/m3,但该锅炉的氧气超标了,存在漏风或空气过量的问题,浓度不能真实反映锅炉的状况,采用折算后,修正为571.4 mg/m3,漏风或空气过量的影响被消除了。

3、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所谓过量空气系数,即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求量的比值。

锅炉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与锅炉类型和功率相关,具体规定为:对于燃煤锅炉,功率小于等于45.5MW的,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8,功率大于45.5MW的,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4,对于燃气或燃油锅炉,过量空气系数采用1.2。

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采样管路清洁
定期对采样管路进行清洗和保养,以避免管路堵塞和交叉污染。
颗粒物CEMS的分析技术要求
01
02
03
分析方法选择
根据颗粒物的性质和监测 要求,选择合适的分析方 法,如重量法、光散射法、 质谱法等。
分析仪器校准
定期对分析仪器进行校准, 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干扰因素排除
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其他物 质的干扰,如水分、气溶 胶等,以提高分析结果的 准确性。
05
04
数据处理要求
规定了颗粒物CEMS数据的处理方法和 要求,如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等。
03
颗粒物CEMS的检测方法
颗粒物CEMS的采样方法
直接采样法
直接采集颗粒物排放源的烟气,通过 过滤、冷凝等手段将颗粒物从烟气中 分离出来,再进行测量。
稀释采样法
将烟气通过稀释装置进行稀释,使颗 粒物在稀释后的烟气中保持一定的浓 度水平,再通过过滤、冷凝等手段将 颗粒物分离出来,进行测量。
颗粒物CEMS的分析仪器
光学分析仪
利用光学原理对颗粒物进行测量,如散射、吸收等,具有测 量速度快、精度高的优点。
电荷粒径谱仪
通过测量颗粒物的电荷和粒径分布来分析颗粒物的组成和浓 度,具有较高的分辨率和灵敏度。
颗粒物CEMS的数据处理仪器
数据采集器
用于采集和记录测量数据,要求具有 高精度、低噪声的特点,能够同时处 理多个测量信号。
颗粒物CEMS的检测标准旨在规范设备的性能要求、测试方法、校准程序等方面,以确保其能够提供准确的排放数据,为环境 保护和污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颗粒物CEMS的检测标准分类
根据颗粒物CEMS的用途和功能,检 测标准可以分为基础标准、测试方法 标准和校准标准等。

CEMS维护要求

CEMS维护要求
4 不超过3 个月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
情况。
9.1 定期校准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校准应做到:
a.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 和气态污染物CEMS 每24 小时至少自动校准一次
仪器零点和跨度;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 每24 小时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
1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仪器,应不超过24 小时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或/和量程)。
2 手动校准的仪器,不超过3 个月从烟道或管道取出测速探头,人工清除沉积在上面的烟尘并用校准装置校正仪器的零点(或/和量程)。
颗粒物CEMS
1 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仪器,应不超过24 小时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此期间
2 不超过3 个月更换一次采样探头滤料。
3 不超过3 个月更换一次净化稀释空气的除湿、滤尘等的材料。
4 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
5 必须每天放空空气压缩机内冷凝水。
6 直接测量气态污染物CEMS,与不超过3 个月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
流速CEMS
c.每3 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 的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和冷凝水
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
d.每3 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
12
9.3 定期校验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投入使用后,燃料、除尘效率的变化、水份的影响、安装点的
或/和跨度;
b.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 每3 个月至少用校准装置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跨
度;

有关CEMS产品标准及测试的简明培训资料

有关CEMS产品标准及测试的简明培训资料

有关CEMS产品标准及测试的简明培训资料CEMS技术要求及检测⽅法1.范围1.1本对⽐测试说明了CEMS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检测⽅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1.2本技术标准包括固定污染源烟⽓参数,烟⽓中颗类物,⼆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CEMS.2.术语2.1颗粒物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处理中产⽣的悬浮于液体和烟⽓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2.2⽓态污染物⽓态污染物是指以⽓体状态分散在烟⽓中的各种污染物.2.3状态下的⼲烟⽓标准状态下的⼲烟⽓是指在273K,压⼒为101325Pa条件下不含⽔⽓的烟⽓.2.4烟⽓排放连续监测烟⽓排放连续监测是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和⽓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进⾏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每个固定污染源的测定时间不得⼩于总运⾏时间的75%,在每⼩时的测定时间不得低于45min.2.5烟⽓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连续测定颗粒物和⽓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

它是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系统组成的监测系统。

采样系统:采集,输送烟⽓或使烟⽓与测试系统隔离;测试系统:检测污染物,显⽰物理量或污染物浓度;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集并处理数据,⽣成图谱,报表,控制⾃动操作功能; 2.6点测量CEMS在烟道或管道断⾯某⼀点上或沿着等于或⼩于断⾯直径10%的路径上测定的CEMS。

2.7线测量CEMS在沿着⼤于烟道或管道断⾯直径10%的路径上测定CEMS。

2.8满量程值根据实际应⽤需要设置CEMS的最⼤测量值。

通常设置为⾼于排放源最⼤排放浓度的1-2倍。

2.9零点漂移在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后,仪器的读数与零输⼊之间的偏差。

2.10量程漂移在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后,仪器的读数与已知参考值之间的偏差。

2.11响应时间显⽰值达到稳定值的90%时所需要的时间。

2.12矩⼼区烟道或管道断⾯的⼏何中⼼区域,区域⾯积不超过烟道或管道断⾯⾯积的1%.2.13调试期间在检测CEMS技术指标前,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要求CEMS的正常运⾏时间(不少于168h).2.14检测期间在未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检测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时间(不少于168h).2.15复检期间在CEMS技术指标检测合格,仪器连续运⾏90d以后,复检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时间(不少于24h),复检时不得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2.16校验期间对正常运⾏的CEMS的技术指标进⾏校验所要求的运⾏时间(不少于24h),校验时不得进⾏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2.17相关校准建⽴颗粒物CEMS显⽰物理量与参⽐⽅法测定颗粒物浓度的相关曲线,将CEMS显⽰物理量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烟⽓中颗粒物质量浓度含量。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6.2.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代替HJ/T 75-2001 2007-07-12 发布 2007-08-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的组成..................................................3 5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性能要求......................................... 6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安装位置要求 7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验收................................................6 8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0 9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10)10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数据审核和处理........................................13 11 数据记录与报表...........................................................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2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 .........3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CEMS系统的校准检验解析

CEMS系统的校准检验解析

相对准确度:参比方法与CEMS法同步测定 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的 测定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 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参比方 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比。 速度场系数:通过烟道或管道断面烟气的 参比方法平均流速与相同时间区间通过同 一断面或非同一断面中某一固定点或测定 线的烟气平均流速的比值。
乔红宾 2012年11月

随着环保部各检查、核查文件的陆续出台, CEMS系统运行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 仅体现在管理制度、作业规范上,还要求 系统设备管理者和操作者对系统日常运行 中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理解,会应用。
校准:用标准装置或标准物质对CEMS进行 校零/跨、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等的检测。 校验:用参比方法在烟道内对CEMS(含取 样系统、分析系统)检测结果进行相对准 确度、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允许区间、 相对误差、绝对误差等的比对检测。

相关校准:线性相关曲线应符合相关系数、 置信区间、允许区间的条件。 准确度:参比方法测定颗粒物排放质量浓 度:≤50mg/m3时,绝对误差不超过 ±15mg/m3;>50mg/m3~ ≤1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 ±25%;>100mg/m3~≤200mg/m 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0%;>200mg /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5%。
2、颗粒物CEMS主要技术指标 零点漂移:24h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 2.5%.(过程与气态CEMS一致,零点为模 拟零点) 量程漂移: 24h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 ± 2.5%. (过程与气态CEMS一致,量程值 为模拟量程值) 测定范围:当仪器只设置一个测量档时, 需满足量程设置的要求;当仪器设置多个 测量档时,最低档测定范围 的上限应不超 过500mg/m3 。

CEMS的相关校准(气态、颗粒物)演示文稿.

CEMS的相关校准(气态、颗粒物)演示文稿.
• 跨度检查值处于颗粒物CEMS响应范围的50~100%。对 于产生4~20mA信号输出的颗粒物CEMS,跨度检查值必 须能产生12~20mA的响应。必须从颗粒物CEMS供应商 处获得跨度检查值的相应文档资料。
漂移测试
• 每天(间隔24h)一次,连续7d。 • 颗粒物CEMS必须定量化并记录零点和跨度的测量以及测
方法的操作,尽可能避免现场系统误差。均衡考虑手工标准 分析方法的取样时间和颗粒物CEMS的时间,以使两者匹配。
至少获得15个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手工标准分析方 法的测试应在颗粒物CEMS响应的整个范围内,这可以在污 染源的正常操作条件下和通过调整控制设施的参数以产生更 为广泛的排放浓度。
实验:使用烟尘平行采样仪监测颗粒物浓度
在特定的条件下,颗粒物CEMS可能需要两个或更 多的相关校准关联,任意一个关联必须收集足够的数据, 并且每一个关联都必须符合HJ/T76—2007中要求。
2.1 相关校准程序
选择合适的 CEMS 系统
明确系统安装符合 规范,排除干扰
校准测试
改变工况,确 定测量范围
记录系统工作状态, 确保系统能正常工作
响应情况,确保颗粒物CEMS被正确设置在污染源的排放浓 度范围内。
注意:后面即将提到在校准测试时需要获取不同浓度范 围的数据,获取的方法为即为“改变控制参数”。
熟悉污染物处理设施或燃烧工艺过程改变的情况(如除尘 设施关键参数的改变),便于在重复的基础上影响烟气颗粒物 浓度和颗粒物CEMS的响应。
2.1.6校准测试 正确操作颗粒物CEMS,同时准确地进行手工标准分析
监测子系统,具备数据记录系统,且系统性能正常; • 颗粒物CEMS子系统安装位置符合规范,已采取措
施避免冷凝液滴的干扰; • 确定系统的测量范围,要求同时满足测量工况和仪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系统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气态污染物so2和no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包括打印输出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
CEMS CEMS
§ 1.1 系统组成
§
CEMS 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 SO 和(或)NO 监
正常波动在±2℃以内,其实际温度数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 (3 )预处理设备的材质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材料,其技术指标应 符合CEMS 样气冷凝除湿设备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 (4 )除湿设备除湿过程产生的冷凝液应采用自动方式通过冷凝液收集和排放装置及时、 顺畅排出。
§ (7) 采样泵应具备克服烟道负压的足够抽气能力,并且保障采样流量准确可靠、相对稳定。 § (8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颗粒物 CEMS,其抽取采样装置应具备自动跟踪烟气流速变化调节采样流量
的等速跟踪采样功能,等速跟踪吸引误差应不超过±8%。
§ 2.1功能要求
§ 2.1.2 预处理设备要求
§ (1) CEMS 预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应方便清理和更换。 § (2) CEMS 除湿设备的设置温度应保持在 4℃左右(设备出口烟气露点温度应≤4℃),
§ 准确度:
§
当参比方法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的平均值:
§
a) >2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比对测试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15%;
§
b)>100mg/m3~≤2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20%;
§
c) >50mg/m3~≤100mg/m3 时,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25%;

气在线第八章

气在线第八章

2、减少颗粒物CEMS的干扰
产生干扰的因素:安装在湿法脱硫设施下游;在颗粒物CEMS的 测量点上;烟气夹带水;有制冷凝的盐。
存在以上四种因素,就会发生干扰,就会影响颗粒物CEMS的测
量。
4
河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中心
2、减少颗粒物CEMS的干扰
排除干扰的方式: 利用抽取式加热烟气测量(主要是减少差比方 法条件下); 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是样品传输中,不应有新的颗粒物或颗粒物 沉积;一是样品流量测量设备内无冷凝积累。
7
河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中心 二、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程序
1、标准的数据 2、标准程序 选择; 安装位置; 数据评价; 正常操作; 数据记录; 相关标准测试;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测试。
8
河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中心 二、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程序
3、手工标准分析方法和颗粒物CEMS数据处理 步骤如下: 数据的有效性(如:等速动态取样、泄漏检查)以及质量 保证、质量控制(外部的识别); 数据的时效性(如:每日的漂移检查)和质量保证(加 标数据)确定取舍颗粒物CEMS数据; 将手工测量数据转换符合颗粒物CEMS测量条件下的测量 条件; 计算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半宽 和允许区间半宽)。
10
河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中心 四、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测试
同步进行 数据对要求 数据分布范围 数据单位 零点数据 相关标准的颗粒物浓度范围
11
河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中心 五、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计算
1、相关校准前的计算 将参比方法测量值Y与颗粒物CEMS平均响应X值配对, 所配对的数据要符合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三点: 在测量前调整颗粒物CEMS的输出和参比方法测试数据 至统一时间; 计算颗粒物CEMS在参比方法测量期间的数据输出,评价 所有的颗粒物CEMS数据并确定在计算颗粒物CEMS数据 平均值时是否舍弃; 参比方法和颗粒物CEMS的测量结果基于同样的烟气状 态,浓度测量(干基标态)向颗粒物CEMS测量条件下单 位转换。

CEMS系统的校准检验解读

CEMS系统的校准检验解读

满量程值:根据实际需要设置CEMS的最大 测量值。通常设置为高于排放源最大排放 浓度的1~2倍,监测数值应在所设量程的 20%~80%之间。 零点漂移: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 或调解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 后,仪器的读数与零输入之间的偏差。 量程漂移: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 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 后,仪器的读数与已知参考值之间的偏差。
Βιβλιοθήκη 线性误差计算步骤:a、通入零气,调节仪器 零点;b、通入高浓度标准气体作为校准气体, 进行校准,使仪表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值一致; c、仪器校准后,分别通入低浓度标准气体和 中浓度标准气体,待示值稳定后读取测定结果; d、零气和每种标准气体交替使用,重复测定 3次,取平均值,计算线性误差。 响应时间:不大于200s(180s),在线性误 差检测通入中浓度标准气体时,用秒表测定显 示值从瞬时变化至达到稳定值90%的时间,取 平均值作为响应时间。

相关校准:线性相关曲线应符合相关系数、 置信区间、允许区间的条件。 准确度:参比方法测定颗粒物排放质量浓 度:≤50mg/m3时,绝对误差不超过 ±15mg/m3;>50mg/m3~ ≤1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 ±25%;>100mg/m3~≤200mg/m 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0%;>200mg /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5%。

相对准确度:参比方法与CEMS法同步测定 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的 测定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 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参比方 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比。 速度场系数:通过烟道或管道断面烟气的 参比方法平均流速与相同时间区间通过同 一断面或非同一断面中某一固定点或测定 线的烟气平均流速的比值。

连续自动监测(烟气烟尘)问答题-简答题-操作题汇总情况

连续自动监测(烟气烟尘)问答题-简答题-操作题汇总情况

连续自动监测(烟尘烟气)问答题-简答题-操作题一、问答题1.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意义?答:环境监测对象成分复杂,时间、空间量级上分布广泛,且随机多变,不易准确测量。

特别是在区域性、国际间大规模的环境调查中,常需要在同一时间,由许多实验室和仪器同时参加、同步测定。

这就要求各个实验室和众多仪器从采样到结果所提供的数据有规定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以便做出正确的结论。

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程序,由于人员的技术水平、仪器设备、地域等差异,难免出现调查资料互相矛盾、数据不能利用的现象,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是环境监测中十分重要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一种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的方法,也是科学管理实验室和监测系统的有效措施,它可以保证数据质量,使环境监测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

2.常用烟气流速和氧含量的测量方法有哪些?答:常用的烟气流速测量方法有:S型皮托管法、阿牛巴皮托管法、超声波法、热平衡法、靶式流量计法常用的氧含量测量方法有: in-situ氧化锆法、抽取式氧化锆法、顺磁/热磁氧分析法、电化学法3.颗粒物CEMS相关校准中数据的分布范围和数据单位要求?答:通过改变过程操作条件、颗粒物控制设备的运行参数或通过颗粒物加标,获得三种不同分布范围的颗粒物浓度。

三种不同浓度水平的颗粒物浓度应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内。

所有有效测试数据对中至少20%的测试数据对应分布在如下每个范围:范围1:零浓度至测定的最大颗粒物浓度的50%;范围2:测定的最大颗粒物浓度的25%至75%;范围3:测定的最大颗粒物浓度的50%至100%。

必须将参比方法结果的单位向颗粒物CEMS的测量条件(如:mg/m3,实际体积)下转换。

4.请解释污染物折算浓度、标况浓度的含义?答: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是指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条件下不含水汽的烟气。

污染物折算浓度是指按照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将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折算成标准过量空气系数下的浓度。

第八章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第八章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颗粒物CEMS 允许自动切换量程,以便 仪器始终处在最为灵敏的范围内.若采用自
1.相关校准的基本要求
1.4 颗粒物CEMS的数据记录
必须确保颗粒物CEMS数据的正常记录, 数据处理与记录应符合HJ/T75-2007和 HJ/T76-2007的要求.
数据记录器应能记录与颗粒物质量浓度相 关的一个电子信号,若颗粒物CEMS采用多 量程,数据记录器必须能够记录并识别某次 测量处于那个测量量程上并提供量程调整 的结果.
使两者匹配.至少获得15个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的测试应在颗粒物CEMS响应
的整个范围内,这可以在污染源的正常操作条件下
和通过调整控制设施的参数以产生更为广泛的排
放浓度.
2.相关校准程序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测试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的测试必须与颗粒
物CEMS和过程操作紧密配合并符合相应的
技术规范〔GB/T16157-1996.手工标准分析
方法测试应在合适的颗粒物浓度范围内,此
颗粒物浓度范围与正常过程和控制设备操
作条件相符合.相关校准中标准分析方法并 不服务作例行的污染源监测报告测试,监测
报告中的标准分析方法测试可以在一个小
时内进行典型的最小测试期.
2.相关校准程序
2.2.8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和颗粒物CEMS数 据处理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和颗粒物CE式中:
b0 Yb1X
X :颗粒物CEMS响应数据的平均值,计算见式〔3;
Y :颗粒物浓度数据的平均值,计算见式〔3.
X
〔 13n
n i1
Xi
Y
1 n
n
Yi
i 1
式中: Xi:第i个数据对,颗粒物CEMS的响应值; Yi:第i个数据对,颗粒物浓度值; n:数据对数目.

第八章 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第八章 颗粒物CEMS的相关标准

第八章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1、若颗粒物CEMS安装的湿法脱硫设施下游或者在颗粒物CEMS的测量点上,烟气夹带水滴或可冷凝的盐,干扰可能发生。

2、颗粒物CEMS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干扰、现场布局、安装定位、烟气条件、颗粒物浓度范围以及其他的颗粒物特性。

3、颗粒物CEMS和其数据日志必须正确记录所有正常的和异常的排放数据,必须确保数据日志正确记录颗粒物CEMS的监测状态。

4、至少获得15个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5、漂移检查的标准值:零点检查值不大于颗粒物CEMS响应范围的20%,必须从颗粒物CEMS供应商处获得零点检查值的相应文档资料。

跨度检查值处于颗粒物CEMS响应范围的50%-100%。

对于产生4-20mA信号输出的颗粒物CEMS,跨度检查值必须能产生12-20mA的响应。

必须从颗粒物CEMS供应商处获得跨度检查值的相应文档资料。

6、漂移测试:检查零点(或仪器响应范围的0-20%间的低水平值)和跨度(仪器响应范围的50%-100%)漂移,每天(间隔24h)一次,连续7d。

颗粒物CEMS必须定量化并记录零点和跨度的测量以及测量时间,若对颗粒物CEMS的零点和跨度设置进行了自动和手工调整,则在调整之前必须进行漂移测试或者以一种能决定漂移量的方式进行。

漂移测试可以自动进行,或通过引入颗粒物CEMS合适的参考标准手工进行,或通过其他合适的程序手工进行。

7、相关校准测试:(1)同步进行①协调参比方法取样和颗粒物CEMS操作的开始和停止时间,对于间歇取样的颗粒物CEMS,参比方法取样时间应和颗粒物CEMS的取样时间同时开始。

②标记并记录参比方法取样孔改变的时间和参比方法被暂停的时间,以便相应地调整颗粒物CEMS的数据。

(2)数据对要求①进行相关校准测试的数据对大于15个时,可以舍弃部分测试数据对。

②可以舍弃5个数据对而不需要任何解释。

③舍弃数据对超过5个小时,则必须解释舍弃的原因。

④必须报告所有数据,包括舍弃的数据对。

CEMS说明书

CEMS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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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比对监测条件
9.火电厂湿法脱硫装置后未安装烟气 GGH(气-气换热器) 的烟道内,由于水份的干扰,颗粒物无法准确测定其浓度,颗粒 物 CEMS 可安装在脱硫装置前的管段中,其实际排放浓度值的 计算见HJ/T75-2007标准附录 C.5。
K=G1/G2 ……………………………………(13) C1=K*C2……………………………………(14) 式中: K—颗粒物排放浓度系数; G1—参比方法测得的湿法脱硫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量,kg/h; G2—参比方法测得的湿法脱硫装置进口颗粒物排放量,kg/h; C1—计算所得的湿法脱硫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C2—湿法脱硫装置进口颗粒物 CEMS 所测得的颗粒物浓度,mg/m3。
第四节 比对监测方法
2.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及氧量比对监测 通常使用的方法:化学法、仪器法。 化学法 ①方法原理:通过采样管将气样抽入到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 或装有固体吸附剂的吸附管、真空瓶、注射器或气袋中,经 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得出污染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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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比对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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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比对监测条件
4.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5.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 CEMS,应“上四下二”,对于气态污 染物 CEMS,应“上二下半”。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 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 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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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比对监测条件
四、验收报告 比对监测的自动监测设备已经责任环保部门验收过,并有
验收报告。 五、生产工况要求

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

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

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CEMS(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是指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用于监测和记录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情况。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境法规的加强,CEMS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是指对CEMS系统运行和数据采集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围绕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展开讨论。

首先,介绍CEMS 动态管控的概念和背景,阐述其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

其次,详细介绍CEMS动态管控的标准要求,包括CEMS系统的运行参数、数据质量要求、数据存储和传输要求等。

然后,探讨CEMS动态管控的实施步骤,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数据采集与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最后,分析CEMS动态管控的效益,包括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提升、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对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的研究和探讨,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的监测和控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工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本文还将对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并展望其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前景。

最后,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并给出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阐述,相信读者能够对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CEMS动态管控的认识和认可。

同时,也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以以下方式组织和呈现内容:第一部分为引言,该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目的和总结。

第二部分为正文,主要介绍CEMS动态管控的概述、标准要求、实施步骤以及其带来的效益。

第三部分为结论,该部分包括总结动态管控的重要性、对CEMS动态管控标准要求的评价、展望CEMS动态管控的未来发展以及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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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价每日的漂移数据,以便对正确的操作进行归档, 同时确保任何系统的相关信息均在颗粒物CEMS的典型操 作范围内。
2.相关校准程序
2.2.5颗粒物CEMS的正常操作
确保颗粒物CEMS的正常操作。察颗粒物CEMS在正常排放和改 变控制参数条件下的响应情况,确保颗粒物CEMS被正确设置在污染 源的排放浓度范围内。利用这些信息有助于构建在颗粒物CEMS响应 和手工标准分析方法间的关联。
1)在样品传输中,没有任何新的颗粒物或颗粒物沉积发生; 2)在样品流量测量设备内无冷凝累积。
1.相关校准的基本要求
1.3 颗粒物CEMS的测量量程
颗粒物CEMS的量程应涵盖在污染源正常操作期间的 颗粒物排放浓度,在相关校准之前,允许将测量量程调整 至更为合适的范围。一旦测量量程被设定,漂移测试被成 功完成,不得改变颗粒物CEMS的响应范围。
漂移测试可以自动进行,或通过引入颗粒物CEMS合适的参考标准(不 必认证)手工进行,或通过其它合适的程序手工进行。
4.相关校准测试
4.1同步进行
测试期间,应均衡考虑排放源和/或净化设施的过程操 作、参比方法取样和颗粒物CEMS的运行,例如:必须确 保过程操作在目标条件下,并且颗粒物CEMS及其数据采 集和处理系统均正常运行。
4.相关校准测试
4.4数据单位
必须将参比方法结果的单位向颗粒物CEMS的测量条件 (如:mg/m3,实际体积)下转换。
4.相关校准测试
4.5 零点数据
仪器的零点数据应该获得,在可能情况下,可以从烟 道中移出仪器监测环境空气获得,或当颗粒物浓度非常低 时(例如:过程未操作,但风机却正常运转或污染源正燃 烧天然气)获得。
应选择最适合具体安装现场情况的颗粒物CEMS,从 技术角度而言,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干扰、现场布局、安装 定位、烟气条件、颗粒物浓度范围以及其它的颗粒物特性。
2.相关校准程序
2.2.2 颗粒物CEMS的安装位置
颗粒物CEMS必须安装在以手工标准分析方法为准颗 粒物排放最具代表性的地方,原则上应符合HJ/T75-2007 中相关条款要求,只有如此,在颗粒物CEMS的响应和手 工标准分析方法之间的相关校准关联才可能符合性能技术 规范。
慎重选择取样孔和测量点以最小化湍动、旋流以及颗 粒物分层所带来的影响。
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 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 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 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当 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
4.相关校准测试
4.3数据分布范围。
通过改变过程操作条件、颗粒物控制设备的运行参数或通过 颗粒物加标,获得三种不同分布范围的颗粒物浓度。
三种不同浓度水平的颗粒物浓度应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内。 所有有效测试数据对中至少20%的测试数据对应分布在如下 每个范围: ① 范围1:零浓度至测定的最大颗粒物浓度的50%; ② 范围2:测定的最大颗粒物浓度的25%至75%; ③ 范围3:测定的最大颗粒物浓度的50%至100%。
若无法获得颗粒物CEMS零点,应构造烟气中无颗粒 物的分析仪响应(例如:4mA=0 mg/m3)。
4.相关校准测试
4.6相关校准的颗粒物浓度范围
在污染源正常操作情况下,如下(1)或(2)中任一情况发生,必须进行附 加的相关校准测试,同时记录并报告最高颗粒物排放的原因。
⑴污染源连续24个小时平均颗粒物CEMS响应大于用于相关校准测试时最高 颗粒物CEMS响应的125%;
颗粒物CEMS 允许自动切换量程,以便仪器始终处在 最为灵敏的范围内。若采用自动量程切换,必须合理设计 数据记录,以便在多量程范围内的正确记录。
1.相关校准的基本要求
1.4 颗粒物CEMS的数据记录
必须确保颗粒物CEMS数据的正常记录,数据处理与记 录应符合HJ/T75-2007和HJ/T76-2007的要求。
1.相关校准的基本要求
1.2颗粒物CEMS的干扰
若颗粒物CEMS 安装在湿法脱硫设施下游或者在颗粒物CEMS的 测量点上,烟气夹带水滴或可冷凝的盐,干扰可能发生。若不采取必 然的预防措施,冷凝水滴或冷凝酸液滴将影响颗粒物CEMS的测量。
尽可能使用抽取并加热烟气的方式测量,以最小化与参比方法条 件下产生结果的误差。若采用抽取并加热烟气的方式测量,应确保:
5.数据计算和分析
5.2线性相关
5.2.1线性方程
计算线性方程,此方程给出了预测颗粒物浓度Y,作为颗粒物 CEMS 响应X的函数,如式1:
式中:

Y b0 b1 X
(1)
Y:预测颗粒物浓度;
b0:关联曲线截距,计算见式(2); b1:关联曲线斜率,计算见式(4); X:颗粒物CEMS响应值。
第八章 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
1、重点与难点 重点:颗粒物CEMS相关校准的基本要求、
程序及测试
难点:颗粒物CEMS线性相关校准的计算
1.相关校准的基本要求
1.1颗粒物CEMS的组成
颗粒物CEMS还必须至少包含以下单元: ⑴稀释气体分析仪:O2 CEMS(干基氧),该分 析仪必须符合HJ/T76-2007技术规范要求; ⑵烟气参数分析仪,如烟气温度、压力、湿度等。
⑵任意30天操作期内,超过5%的小时平均颗粒物CEMS响应大于用于相关校 准测试时最高颗粒物CEMS响应的125%(例如:mA读数)。
若附加测试被要求,则必须在导致最高颗粒物排放浓度条件下进行至少3个附 加测试,并将附加的测试数据和先前的相关校准测试数据一起重新计算回归方程
5.数据计算和分析
5.1相关校准前的计算
参比方法与CEMS同步进行,CEMS每分钟记录一次 累计平均值,取与参比方法同时间区间测量值的平均值与 参比方法测定值组成一个数据对,必须获得至少15个有效 的测试数据对。
1)进行相关校准测试的数据对大于15个时,则可以 舍弃部分测试数据对。
2)可以舍弃5个数据对而不需要任何解释。 3)舍弃数据对超过5个时,则必须解释舍弃的原因。 4) 必须报告所有数据,包括舍弃的数据对。
⑶将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转换为符合颗粒物CEMS测量条件下的测 量单位;
⑷计算相关系数、置信区间半宽和允许区间半宽。
3.漂移
3.1漂移检查的基本要求
在进行相关校准前,颗粒物CEMS必须通过7天的漂 移测试,性能指标应符合HJ/T76-2007中要求。
颗粒物CEMS必须能够进行在线的零点和跨度漂移检 查,可以手工进行。
2.相关校准程序
2.2.8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和颗粒物CEMS数 据处理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和颗粒物CEMS数据处理应完成以 下各操作中的每一步。
⑴从数据的有效性(例如:等速动态取样、泄露检查)和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例如:外部识别)角度取舍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
⑵从数据的有效性(例如:每日的漂移检查)和质量保证(加标数据) 角度取舍颗粒物CEMS 数据;
应达到的指标:
相关系数: 大于等于0.85
当测量范围上限小于50mg/m3时, 0.75
大于等于
置信区间半宽:小于等于10%
允许区间半宽:小于等于25%
首先将参比方法测量值Y(合适的单位)与颗粒物CEMS平 均响应X(一段时间内平均值)配对,配对的数据必须符 合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要求。 ⑴测定前调整颗粒物CEMS的输出和参比方法测试数 据至统一时钟时间(考虑颗粒物CEMS的响应时间);
在特定的条件下,颗粒物CEMS可能需要两个或更多 的相关校准关联,如果需要更多的相关校准关联,则对于 任意一个关联必须收集足够的数据,并且每一个关联都必 须符合HJ/T76-2007中要求。
2.相关校准程序
2.2 相关校准程序
进行颗粒物CEMS的相关校准时,必须明确以下2.2.1至 2.2.7中的每一条。 2.2.1颗粒物CEMS的选择
2.相关校准程序
2.2.7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测试
手工标准分析方法的测试必须与颗粒物CEMS和过程操作紧密配 合并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GB/T16157-1996)。手工标准分析方法 测试应在合适的颗粒物浓度范围内,此颗粒物浓度范围与正常过程和 控制设备操作条件相符合。相关校准中标准分析方法并不服务作例行 的污染源监测报告测试,监测报告中的标准分析方法测试可以在一个 小时内进行典型的最小测试期。
⑴协调参比方法取样和颗粒物CEMS操作的开始和停 止的时间,对于间歇取样的颗粒物CEMS,参比方法取样 时间应和颗粒物CEMS的取样时间同时开始。
⑵标记并记录参比方法取样孔改变的时间和参比方法 被暂停的时间,以便相应地调整颗粒物CEMS的数据(如 果必须如此的话)。
பைடு நூலகம் 4.相关校准测试
4.2数据对要求
熟悉污染物处理设施或燃烧工艺过程改变的情况(如除尘设施关 键参数的改变),便于在重复的基础上影响烟气颗粒物浓度和颗粒物 CEMS的响应。
2.相关校准程序
2.2.6相关校准测试
密切关注准确性和操作细节。颗粒物CEMS必须正确操作,同时 准确地进行手工标准分析方法的操作,仔细的消除现场系统误差。均 衡考虑手工标准分析方法的取样时间和颗粒物CEMS的时间,以使两 者匹配。至少获得15个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手工标准分析方法的 测试应在颗粒物CEMS响应的整个范围内,这可以在污染源的正常操 作条件下和通过调整控制设施的参数以产生更为广泛的排放浓度。
数据记录器应能接受来自于辅助数据监测仪的信号 (氧、烟气参数等)。
2.相关校准程序
2.1相关校准的数据
首先将手工标准分析方法数据转换为测量条件下的单 位以符合颗粒物CEMS的响应,然后将手工标准分析方法 数据和颗粒物CEMS的响应输出(如毫安培)关联,同时 计算置信区间半宽、允许区间半宽和相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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