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专升本教师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向培养专升本教师合同

(供三州参考)

甲方:州教育局

乙方:接受定向培养的专升本学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为民族地区特招专升本教师的通知精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审查、推荐乙方参加西华师范大学民族地区特招专升本考试。

二、乙方如被西华师范大学录取,插班就读相应专业三年级,修业年限两年。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西华师范大学管理规定。毕业后定向回甲方报到,接受就业选择,如不回甲方报到,视为不服从安排。未学完、未毕业,甲方不接收。

三、甲方根据当年就业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签订就业合同。

四、乙方一经被甲方录用,应服从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属单方违约,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两万元违约金。服务期满八年后,方可申请向州外地区流动,否则必须向甲方缴纳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违约金每年三千元。

乙方当年或两年内未被甲方录用,甲方可根据乙方意愿退还乙方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材料,乙方可参加其他就业市场“双向选

择”,该合同终止。

五、定向培养专升本学生姓名及专业

六、乙方一经西华师范大学正式录取,本合同成立。

七、乙方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甲方转发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省教育厅师范处、西华师范大学各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意见)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2005年月日2005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