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田森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榆次区规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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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田森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榆次区规模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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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调查,2005年我国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直接损失达到691亿美元,受影响的为147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9.29%;而同年我国遭受反倾销措施影响的出口额仅占全国出口额的0.23%。

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取得反倾销,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最大障碍。

为有效化解技术性贸易摩擦,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的战略联盟、形成突破技术壁垒的合力。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涉及的知识面广,需要企业、行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密切协作。

一是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过程中,预先建设好利益分配与协调方式非常重要。

因为企业与政府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利益并不一致,需要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协调。

二是要建立政企沟通与互动机制。

首先,政府应该通过谈判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遇有外国不公平的贸易措施,企业或行业协会可以搜集投资国或贸易国的相关资料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然后由政府加以权衡,通过协商、谈判以及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其次,要加快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国内政策或法律程序建设,使我国企业寻求救济的渠道更加通畅。

建议尽快制定《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和《技术转让法》、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为我国企业应对国外不合理的贸易政策与措施提供法律支持。

二、建立和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与快速反应机制。

我国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应以中国质检总局WTO/TBT-SPS国家咨询通报中心为主干、重点地区、行业协会为核心,形成上联政府、下联企业的预警信息网络系统。

(1)建立层次分明、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信息预警系统。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点应认真履行WTO义务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国内出口行业、企业提供免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

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产业特点作好信息预警机制的建设,解决本地企业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

(2)积极引入中介机构,建设好信息大平台。

行业协会应当建设好本行业主要目标市场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与国内出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变化的信息查询系统,不断满足出口行业企业的信息需求。

(3)要将“出口退货原因核查机制”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一项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检测体系,形成动态检测及定期报告制度,定期衡量出口商品的技术水平与市场需求的适应程度,调查和评价国外技术壁垒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充实和完善科技兴贸政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制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产业研发规划。

各地区要把规划重点放在对本地区外贸发展,尤其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意义重大的商品和企业上,各行业要把规划重点放在对本行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跨区域产业集群、产业带,以及制约本行业对外贸易竞争力的关键技术上。

(2)统筹资源,集中解决当前具有共性的技术壁垒问题。

各级政府应根据对目标市场技术要求的动态监测,征求产业界意见,提出需要重点发展的关键技术,制订并动态调整《跨越国外技术性壁垒的重点发展技术目录》,对需要发展的重点技术活动优先予以支持。

近期需要重点解决三大问题:农产品重点要解决药物残留问题;化工产品要重点解决国际环保条约和欧盟化学品新政策的禁用物质的替代问题;高技术产品要重点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3)制定优惠措施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构筑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的联合攻关。

政府可以在金融、出口、税费、财政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与优惠。

四、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平衡专利保护与技术扩散之间的权重。

(1)健全知识产权权属政策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机制。

我国的法律和科研管理方面应强化雇主尊重职务发明人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权上突出发明人的作用。

但对政府财政资助项目的知识产权在放权的同时,应进一步明确利用和转移技术的责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监管制度。

(2)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强化对技术贸易标的物非所有人采取侵权、盗版、窃取商业机密、假冒商标、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等行为侵犯知识产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的做法进行制裁的力度。

(3)制定国内外统一的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法规。

充分利用Trips协议中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条款,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裁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

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应加入专门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条款,对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占领市场,并在知识产权许可和技术转移过程中附加反竞争条款,损害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的行为进行规制。

在知识产权谈判中,明确要求跨国公司向国内竞争者转让技术,并降低专利转让费用,合理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

五、加快建立与完善我国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

要通盘考虑建立完整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以及检验检疫、包装和标签制度。

首先,要加强技术立法工作,构建既符合WTO规则,又充分反映我国实际状况和发展需要的技术法规体系。

(1)尽快对现行的技术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充实和协调。

结合我国产业的实际状况和消费标准,对商品的进口、生产、消费与使用和售后处理等制定技术法规,并以此为立法渊源,制定具体的执行条例与技术标准,做到法律依据充足。

(2)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技术法规中引入有关技术标准。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需要,灵活地将有关技术标准引入到技术法规与贸易规章中来,使其具有强制性法律地位,为中国标准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其次,制定与知识产权政策、产业研发政策相协调的标准化政策:(1)利用WTO规则,以合理差异为基础制定具有本国特色的技术标准体系。

标准的制定要尽量采用我国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同时参考国际标准。

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要适应我国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专利、标准战略的实施全面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2)政府要全面把握和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协调作用。

政府应鼓励企业自主研发高水平的内控标准,并适时推广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而推荐为国际标准。

政府通过向某些社会团体采取倾销性的收入分配政策,促进各类标准组织和企业标准联盟的发育与成长。

利用税收抵扣、直接资助和合作研究等政策工具形成标准开发的激励机制。

(3)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评议和制定工作。

要鼓励我国企业和标准化专家积极参与WTO与各种国际标准组织公布的其他国家的标准评议和制修订工作,掌握国际技术标准的发展动向,力争把我国的标准化意图和标准反映进去,合理保护我国产业利益。

六、加紧构筑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技术支撑体系。

我国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应加强对其他先进国家的检测技术、检测方法和检测指标的跟踪。

(1)各地方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大投入,加强对转基因、毒理、电器等检测手段的建设,并抓好重点实验室、区域实验室、常规实验室的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检验检疫实验室网络,提高重点实验室的检测水平,使之在全国乃至国际具有权威性和先进性;(2)重点围绕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加强检测技术、快速检测诊断方法的研究,开发高精度的度量设备与检测方法,提高对外技术交流与抗衡能力。

(3)
以科学为基础完善我国卫生检疫体系,改革现行的检验检测体系,积极开放检测市场,形成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技术支撑体系。

七、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互认机制。

要做到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互认,不仅对技术和投资有很高的要求,建立真正具有国际水平的检测实验室,而且对整个监督管理体系和体系的诚信度提出了很大挑战。

一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认证制度。

二是推动认证机构改革。

认证机构要从行政管理部门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三是强化对认证认可机构的监管。

确保我国的认证机构真正有信誉,真正能为我国的认证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获取一张通行证。

八、完善“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措施。

加强技术引进和外资投资的政策导向:一是要制定引进技术再创新政策。

加强对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的组织引导;通过科技人才“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推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二是我国应利用市场资源优势和对市场准入的控制权,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转让法与伙伴开发计划,促进国外技术向国内的转移。

三是正确把握引进外资的产业导向,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加强对外投资的产业引导和政策激励:要引导那些净出口额大、对国际市场依赖度高,遭受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我国优势产业,加快对外投资步伐实现市场内部化,直接掌握世界科技最新动态和各种经济信息,从而研制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带动国内相关产业的升级。

有关主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订“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法”,规范其境外投资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走出去”各项业务的管理体制。

九、建立双边磋商机制、有效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对于标准之争和由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贸易摩擦,要积极利用双边或多边协调机制加以解决。

利用国际协调机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达成有利于我的解决方案,是维护我国产业利益的重要途径。

(1)建议尽快在战略性领域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摩擦较多的国家建立双边技术磋商与调解机制,充分有效利用TBT争端解决机制。

(2)强化区域经济合作在应对贸易壁垒机制中的作用。

借鉴欧盟在化解内部贸易壁垒以及联合对外的经验,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为我国开展区域合作、国际协调、主动化解和应对贸易壁垒提供重要平台。

十、重视发挥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首先应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定位问题。

我国政府立法部门应加紧制定和颁布实施统一的行业协会法律,从法规或规章上明确行业协会的宗旨目的、组织体系、职能定位、运作模式、权利义务和监管方式,从制度上保障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独立性。

其次,完善行业协会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

要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约束,维持良好的贸易环境,防止和惩罚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协会和商会要为企业提供市场调研、风险预警与信息沟通,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对国外TBT-SPS措施的评议、制定和执行行业标准与组建技术联盟抗衡国外技术壁垒。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一旦企业受到冲击,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申诉、立案、调查、论证、采取措施等步骤,形成一套利用WTO/TBT协定进行行业和产品保护的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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