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24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24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举组织机构: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领导班子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选聘专业人员作为选举工作助手。
二、候选人资格审核:候选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支持和执行社区管理工作的纲领,且未受过刑事处罚。
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选举委员会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以便资格审核。
待资格审核合格后,正式确定参选资格。
三、选民资格认定:选民资格认定主要通过居民身份证明、社区户籍登记等材料进行确认,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居民不得参与选举投票。
四、选举宣传工作:选举期间,选举委员会将通过社区广播、电视、报纸、社交平台等渠道进行选举宣传工作,宣传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和竞选纲领,以便居民投票时了解各候选人情况。
五、选举投票:选举委员会将安排选举时间和地点,为符合选民资格的居民提供投票场所。
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选票由选举工作人员发放,并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六、计票和公布结果: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将立即进行计票工作,实行公开、公正的计票程序。
最终将公布选举结果,并在社区公示榜上展示当选的居民委员会组成名单。
七、其他事项:如有选举争议,将由选举委员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保障选举的公正、透明。
同时,选
举委员会将对选举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为未来的选举工作提供参考。
2024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旨在保障选举工作的公开、公平,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民主参与机会,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
社区委员会选举办法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各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选举方法。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兼职委员由选举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本次选举大会主任正式候选人2人、副主任正式候选人4人,委员会正式候选人4人,其中兼职委员2人。
主任、副主任、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人。
兼职委员选举产生2人,实行等额选举。
四、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时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余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遇到赞成票超过半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赞成票多少取足为止;如遇到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赞成票的候选人不过半数或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取得票不过半数且票数相对多的比应选名额多一名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五、居民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相应职务栏打,不赞成或弃权时,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填上所选人姓名,并在相应职务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主任人选多于1人无效;副主任人选等于或少于 3 人有效,多于 3人无效。
委员人选多于1人无效;席位委员人选等于或少于 2人名有效,多于2人无效。
六、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宣布得票情况,由大会主持人宣布迎春社区居民委员会当选人名单。
七、选举会场设投票箱1个,投票顺序是先监票人投票,后居民代表依次投票。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人,由大会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居民代表中提名,经居民代表选举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基层群众自治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选举结果公正、合法、民主,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组织领导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1、建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选举工作分工。
3、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选举程序按照“知情、推荐、选举、公示”的程序进行选举。
1、知情宣传。
2、推荐候选人。
3、选举。
4、公示。
四、选举办法1、候选人的推荐和资格审查。
2、选举方式和票数。
3、监票、计票、结果公布。
五、保证选举质量。
1、选举工作纪律。
2、选举质量监督。
3、选举结果的参考。
六、选举后工作1、选举后领导班子的组建。
2、选举后的宣传教育。
3、选举后的经验总结和制度完善。
七、工作措施1、选举工作计划的编制。
2、选举工作的宣传和组织。
3、选举工作的落实。
四、选举监督机制本次换届选举实行自治管理原则,选前选中以外工作应由选民委员会自行进行监督,并按照程序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及备案。
选举中选民委员会应设立相关机构负责全程监督和协助选举,确保选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八、时间进度1、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2、选举工作的进度掌握。
3、各项工作的前后协调安排。
九、选举结果公布、奖励等1、选举结果的公布和奖励。
2、选举结果的其他事项。
以上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此为基础,选举工作才能够有序开展,产生公正、合法、民主的选举结果,同时也需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民委员会各成员共同努力、严格执行,确保选举工作的成功。
XX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XX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我镇将开展村(社区)“两委”(含居“两委”,下同)换届工作。
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求,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持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深入推动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落实落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和XX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思想引领。
通过集中培训、组织生活、理论宣讲、电视夜校等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凝聚党员干部的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
(二)坚持党的领导。
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动员、把关和监督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参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使换届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区将于2012年7月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为切实搞好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增强选举工作的可操作性,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新时期下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治理结构,以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选举产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班子结构合理、社区群众拥护、富有生机活力的新一届社区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体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居委会换届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提倡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严格依法办事。
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而又规范的工作。
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
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依法按章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三)充分发扬民主。
要充分保障社区居民在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
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严禁包办代替。
三、方法步骤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
是指在社区居民中进行选举,选举出符合条件的代表担任居委会成员的制度。
1.选举程序:首先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并向社区居民公示;居民符合选举条件者可以提名自己或被他人提名参与选举;选举委员会组织居民投票,选举产生代表。
2.选举条件:居民必须具备合法居住或工作证明,且具备一定年龄限制,公民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选举委员会:由社区成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公正、公开、透明。
4.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同时将选举结果公示于社区公告栏等地方。
5.任期和连任: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三年不等,届满后可以进行连任或重新选举。
6.居委会权力:居委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有权代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如协助政府组织社区建设、解决社区内部问题等。
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可以保障居民的参与权利,增强居民自治能力,提高社区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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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知识
全区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知识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党员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办法进行换届选举。
一、这次社区党组织换届的总体安排。
我区这次社区“两委”换届共5个。
按照市里要求,先党组织后居委会换届,党组织换届要求在8月上旬完成,居会委换届在8月下旬完成。
全市时间步调是一致的,虽然现在市正式文件还没有发,我们不要等了,从现在开始就要立即启动,倒排好时间任务,具体到天,责任到人。
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做到逐村分析,亲自抓,亲自过问。
区里方案规定的内容就不谈了,谈2个具体问题。
1、关于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及结构。
市里要求是:社区党组织一般设委员5—7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按照社区实际居民(含流动人口)每300户配备1人,一般不得少于5人。
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经过民主选举交叉任职。
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民委员会主任由一人担任的,社区党组织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民委员会主任单设的,不配备党组织副书记。
邀请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的,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
2、关于“公推直选”。
市里要求是:每个县(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我们初步确定×××镇×××社区为“公推直选”试点单位,党组织委员会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进行换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镇要力争100%的实行直接选举。
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要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主要程序有:准备、推荐确定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的报批等五个阶段。
我们依次来谈谈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由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负责,主要围绕筹备召开党员大会来进行,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1、作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决定。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规程
流动人口: 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持有本市暂住证明; 未在原籍参加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 本人提出参加选举意愿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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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变更: 1.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其选委会成员资格 自行终止。 2.因故使选委会缺额或成员不足5人,由候补委员 递补,递补仍不足,补选。 3.主任出现缺额,由选委会推举。 4.选委会集体辞职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重新 推选产生,其推选方式如前。
进行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
地不一致的居民且在居住地居住一
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
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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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享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 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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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掌握的身体条件
丧失行为能力 失去思维能力
具有选民资格,但暂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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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选举准备工作
四、选举工作部署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市、区县、街道(地区) 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 选举工作,并确定选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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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选举准备工作
五、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1. 市负责各区县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 2. 区县负责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政府 3. 街道(地区)处办事、乡镇政府负责居民选举委 员会成员的培训 4. 选举委员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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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选举 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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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几个概念
社区:规模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
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最新-镇社区居委会第二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精品
镇社区居委会第二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1文章标题:镇社区居委会第二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找文章到免费网更多原创-()(草案)2019年3月25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结合八街镇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八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书记、主任1人(实行一肩挑),副主任1人(兼文书工作)和委员共5人组成。
第三条八街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名额应等于或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委员差额不能少于1人。
第四条八街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由本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采取联名推荐形式产生。
第五条选举工作由八街社区选举工作委员会主持。
主任、副主任、委员实行一次投票选举。
选票按各种职务分别印制在同一张选票上。
正式候选人名单和选票所列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六条选举时,采取以推选居民代表集中投票的办法选举。
第七条选举大会设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各1名,人员由八街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并在选举大会上通过。
第八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居民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另选其他人,也可以弃权。
第九条居民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姓名下的符号栏内画“”,反对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应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栏右边符号栏内画“”。
选票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票全部书写模湖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可辨认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无效。
第十条投票时要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镇-社区党支部选举办法
--镇--社区党支部选举办法**镇**社区党支部选举办法**镇**社区党支部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县村党组织和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并提请**社区党员大会通过。
一、本次选举在镇党委领导下,由**社区临时工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报请镇党委批准明确,支委职数为5人。
三、选举办法:“两推一选”。
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每张票必须按支委职数5人,等于或少于5人有效,多于5人无效。
正式选票的设置: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四、分两轮。
第一轮由党员、预备党员和组长,为一推。
第二轮由全体党员,为二推。
一推推5人,取得票多的前10名为二推的候选人,二推推5人,取前6名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
五、候选人必须是本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乐于奉献,诚心诚意为村民群众办实事。
六、新任支委男同志不超过45岁,女同志不超过35岁,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选票有效或无效。
①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有效,多于5人的无效。
②在二推和正式选举中,同意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的空格内划“√”。
不按规定的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
③如另选他人的,则在后面的空栏内填写想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
只填写姓名,不打“√”的无效。
④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其它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八、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应选举前提名表决,负责选票的清理、统计和汇总,并填写好选举结果报告单。
九、实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才能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十、候选人必须获得过半数投票,方能当选。
二OO五年元月二十八日附送:--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星城镇东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望城县村党组织和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规程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选举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
第二条选举要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
年满18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
选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所有选民的有效投票的效力完全相等。
(三)直接提名原则。
候选人由居民公开提名。
如果提名候选人名额多于所需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预选。
(四)直接选举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由全体选民以1人1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五)差额选举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人名额。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职务的候选人名额都应当多于各职务应选人名额。
(六)竞争选举原则。
候选人为了争取居民信任可以采取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和相互竞争的活动。
竞选方式允许多样化,但必须在宪法和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七)秘密写票原则。
投票选举时,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
所有选民必须在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
(八)公开计票原则。
公开唱票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副组长任期相同,均为三年,允许连任。
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费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二章社区选举委员会第五条第1届社区居民会议通过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经通过即生效,任何修改须经社区居民多数通过,但下列事项须经三分之二多数通过:(1)居民小组的划分;(2)居民代表的名额。
有关此二项事宜的争议在选举期间由区级选举领导小组解决;选举后由会议区级民政局解决。
社区居民会议有关此二项事宜的决定须在区级人民政府备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至3人,委员1—5人。
社区选举办法
江宁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宁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本社区居委会由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人。
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二、社区居委会主任、委员采取等额提名、差额选举的办法,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选举工作,在选举会场设立投票箱。
社区居委会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四、选举时,唱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名,并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社区成员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六、投票箱应当众验箱,多余选票,予以当众销毁。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打开投票箱,核对票数,并当众唱票、计票,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七、选举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并超过代表半数的,选举有效;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或者未超过代表半数的,选举无效,应当重新投票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法辨认的、不同职位填写同一姓名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为无效票;有效票(含弃权票)、无效票累计总数为代表投票数。
八、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及另选他人的必须获得代表所投票数的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九、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可以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
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副主任主持工作;不设副主任的,由得票多的委员主持工作。
对暂缺的主任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
当选人数少于3人,不能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不足名额应当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
2021年XX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XX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以及第二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0〕25号)、《2021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钦办发〔2020〕16号)和《2021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浦办发〔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富裕新浦北,走好新时代浦北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
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社区)施策,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区将于2012年7月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为切实搞好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增强选举工作的可操作性,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新时期下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治理结构,以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选举产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班子结构合理、社区群众拥护、富有生机活力的新一届社区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体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居委会换届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提倡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严格依法办事。
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而又规范的工作。
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
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依法按章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三)充分发扬民主。
要充分保障社区居民在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
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严禁包办代替。
三、方法步骤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
《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第三条居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非经法定程序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至9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若干人。
组成人数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五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小组代表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新建居民委员会时间超过1年的,与全市居民委员会同时换届选举。
第六条居民小组一般由15至50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小组可以选举2至3名居民代表,居民代表任期与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七条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地区)办事处指导下进行。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列支。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九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三)确定投票选举日期;(四)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五)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举主任、委员共5至9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一)开展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二)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三)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四)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五)公告选举日期、时间、地点及选举方式;(六)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七)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
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为了规范我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选举程序,保障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前期准备工作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制订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内容。
第一条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市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各镇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其工作职责为:(一)制订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指导各社区的选举工作;(四)确定本地区的选举时间和投票选举期限;(五)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六)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七)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做好届末审计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镇组织纪检、农经站、民政办公室和相关单位人员对居委会财务进行审计,并在公布选民名单前张榜公布。
同时组织召开第五届居民代表会议,由现任干部作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居民代表评议。
述职述廉报告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接受居民监督评议。
第三条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各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时间安排、选举规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参选率。
第四条做好换届选举的业务培训工作市、镇两级分别对换届选举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市负责对镇级进行培训,镇级负责对居委会和居民小组骨干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按照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实施。
第二章选举实施细则选举实施阶段共分为九个环节进行。
第一条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会议代表推选居民代表的方式按两种方式进行。
在两种方式中可任选其一。
(一)联户推选。
即每5至15户为一个联户单位组合,选出一名代表。
联户方式有两种:一是“自愿联户”,即不考虑住地因素,允许一定户数自愿组合;二是“按住地划户”,即按住地分别将住在一个小区里的居民为一个组合单位。
新一届委员会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镇××村(社区)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及省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XX镇党委同意,本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XX人。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方式如下:在全体委员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中国共产党××镇委员会批准,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差额比例为××%;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
五、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推荐与镇党委推荐、县镇联审,村(社区)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考察批准后,提交选举。
六、所有候选人预备人选都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对拒不签订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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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根据《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工作在××社区选举领导小组和镇选举指导组的指导下进行,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
二、本次选举的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居民组长、居委会成员及推荐产生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三、职数及要求
1、职数
(1)本次选举产生××区××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
(2)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选举产生居民代表×名,推荐产生居民小组长×名,原则上每组×名。
(3)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人,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
提倡社区党委、居委会及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2、成员要求
(1)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条件
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
②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有较强奉献精神。
③社区居委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全额享受人口股的社区居民
(指撤村建居前纯农民);
④新进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
上文化程度。
⑤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要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带头服务、带领服务作用明显。
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候选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和丧失行为能力等五类人员。
(2)居民代表(组长)条件
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居民,热心社区建设、公益事业,愿意为居民服务,能够代表居民利益的社区居民组成,在居民群众中要有一定威信,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要求身体健康。
年龄男:年满18周岁—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55周岁。
(如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群众拥护或得票高的也可适当放宽年龄)
(3)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推荐条件
为社区党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辖区单位代表,居住在本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以及担任过企业领导职务的退休人员。
四、产生方式
(1)居民代表(组长)产生
以组为单位,在本组常住人口中产生,一户一票。
采用无记名投票推选,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如遇得票相同,由选举委员会决定。
结合本社区实际各组代表名额按比例分配如下:一组×名;二组×名;三组×名;四组×名;五组×名………;其中各组党员代表原则上不少于×名,妇女代表不少于×名。
居民组长在各组代表中产生。
(2)社区居委会产生
①提名确定候选人。
由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提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居民小组代表二人以上联合提名以及上级组织推荐产生候选人,并报上级党委、政府审批同意,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产生正式候选人。
提名的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人数时,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②选举。
本届居委会选举采取18周岁以上居民一人一票的直选方式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同时进行。
每位选民填写一张选票,分别在选票的主任、副主任、委员相应职务栏内进行选择,选票上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民将选票填好后投入票箱,由选举工作人员分别记票并当众公布选举结果。
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选举有效。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如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在获得超过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赞成票的前提下,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再次另行选举,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决定。
如需再次选举,则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赞成票数多少的顺序排列候选人,按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
再次投票后,候选人以得赞成票数多
并过半数的当选。
③选票填写。
选民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人,也可以弃权。
选民在填写选票时,应当用钢笔或圆珠笔,按填写要求在选票意见栏内划符号,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同意该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一个“O”;如不同意,就画一个“×”;如要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的另选人栏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O”;不画符号的作为弃权。
选票上的三种职务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3)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产生。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由新一届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委副书记或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委员从社区党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辖区单位代表,居住在本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以及担任过企业领导职务的退休人员中推荐产生。
四、选举设立中心投票箱和流动投票箱,对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便到场投票的选民,上门接受投票。
五、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选民(候选人除外)代为投票,但本人需填写《委托书》,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超过3人。
不能自写选票的选民,可委托他人代写。
六、为确保投票率,设立流动票箱×只。
居民代表推选投票时间设定为2010年×月×日早上×点至晚上×点整。
社区居委会选举投票时间设定为2010年×月×日早上×点至晚上×点整。
流动票箱须在三人以上前提下操作。
投票之前先由工作人员封箱。
投票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所有投票箱集中,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统一开箱,当场计票。
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当场封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七、选举工作设总监票、总计票各1人,监票人×人,计票人×人,唱票人×人。
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并交选举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在社区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九、本选举办法在××镇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镇××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0年×月×日
关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的公告
经本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现将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章)
年月日
公告
××区××镇××社区定于2011年×月×日进行第一届居委会选举。
凡18周岁以上户籍在××社区的居民(以户籍登记为准,以选举日计算),以及户籍不在本社区内,但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本人要求登记并取得不在户籍地选举证明的居民,请于2010年×月×日下午×时前到社区进行选民登记,逾期作自愿放弃选民权利处理。
请各位居民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
××区××镇××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月×日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经研究,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定于×月×日开始,选举日为×月×日,选民登记日为×月×日。
望居民互相转告,做好准备,届时及时进行登记。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