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塘尾万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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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壮大,需要一支专业、高效的中层干部队伍来推动学校的各项事业发展。

因此,为了确保学校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水平,本方案旨在制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以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能够胜任各项职责,并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内容和程序1. 工作内容(1)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标准;(2)组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3)对选拔出的干部进行培训和考核;(4)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2. 工作程序(1)确定需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责;(2)制定选拔标准和程序;(3)发布选拔通知;(4)收集干部申报材料;(5)进行初步考察和筛选;(6)组织面试和综合评议;(7)确定人选并公示;(8)进行培训和考核;(9)对干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选拔标准和程序1. 选拔标准(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观点;(2)业务能力:熟悉并具备相关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各种业务挑战;(3)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成绩,对所在部门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4)领导能力:具备组织和管理团队的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工作的开展;(5)道德品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 选拔程序(1)收集干部申报材料:学校向全校中层干部发布干部申报通知,要求申报者填写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业绩等相关材料;(2)初步考察和筛选: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者;(3)组织面试和综合评议:学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面试和综合评议,以综合考察申报者的各项素质和能力;(4)确定人选并公示:学校根据面试和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最终的中层干部人选,并进行公示;(5)进行培训和考核:学校对选拔出的干部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6)对干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学校对选拔出的干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效果。

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聘任制度

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聘任制度

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聘任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聘任制度,以促进学校管理层的稳定与高效。

该制度将规范中层领导的选拔、聘任、任期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操作,并为学校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选拔和评价机制。

2. 职位要求中层领导岗位要求候选人具备以下资格:- 拥有相关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 具备领导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团队工作;-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能力。

3. 选拔程序为确保选拔程序的公正与透明,我们将采取以下步骤:1. 进行岗位空缺公告,向全体教职员工广泛征集候选人;2. 由专业考评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3. 进行面试和演讲环节,由考评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4. 综合考评结果,确定最终被聘任的候选人。

4. 聘任与任期聘任中层领导岗位的候选人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职责和权益。

任期通常为三年,届满可以申请续聘或重新竞聘。

重新竞聘时,需经过与初次招聘相同的选拔程序。

5. 绩效评估为了不断提高中层领导的工作质量和能力,我们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业绩的达成情况;- 领导能力的展示和发展;- 与其他部门和团队的合作表现;- 个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

6. 岗位调整与晋升对于在职中层领导,我们将根据其绩效评估结果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和晋升。

岗位调整通常是指在岗位职责、权限范围等方面的调整,而晋升则是指升职、提升职位级别。

7. 遴选机制与评估结果保密为确保选拔机制的公正性,选拔程序的遴选机制将保密进行。

评估结果也不会公开,仅用于最终人选的确定和绩效评估的参考。

8. 监督与改进我们将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中层领导岗位聘任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

岗位聘任制度的改进将按照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9. 结论通过制定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聘任制度,我们将确保选拔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中层领导的管理能力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发展与稳定。

学校中层职位任免制度

学校中层职位任免制度

学校中层职位任免制度背景学校中层职位任免制度是为了确保学校层级结构的正常运行和领导层的稳定性而制定的。

该制度有助于明确中层职位的权责范围,提升组织管理效能,促进工作协调和合作。

目的学校中层职位任免制度的核心目标是:1. 确保中层职位的人员选择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2. 提供公正、透明和规范的选拔任免程序;3. 建立职位晋升和调整的合理机制,激励和激发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程序和程序学校中层职位任免制度应当包括以下程序和程序:职位申报1. 中层职位的空缺应当及时公示,并向内部员工发布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 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条件评定1. 学校应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条件进行评定。

2. 评审委员会应参考申报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业绩等,进行评定。

竞争选拔1.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参加中层职位的竞争选拔。

2. 竞争选拔可以包括面试、考试、案例分析等环节,以评估申报人员的能力和适应性。

任免决策1. 根据竞争选拔结果和评审委员会的评定意见,学校将做出任免决策。

2. 任免决策应当公正、公平,并充分考虑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位要求。

公示和备案学校中层职位的任免结果应当向内部员工公示,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监督和评估学校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中层职位任免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理性。

结论学校中层职位任免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对于学校的组织和发展至关重要。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应以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原则,以促进学校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学校中层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介绍该方案旨在规范学校中层教育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程序公正透明,选拔干部具备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选拔程序1. 拟定选拔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中层教育管理干部的选拔计划,明确选拔的职位、人数和条件。

2. 公示选拔信息:在校内公示栏和学校网站上公布选拔的职位信息、条件要求、考核内容和选拔程序,方便有意向的人员了解和报名。

3. 材料筛选: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筛选,核实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轮选拔。

4. 笔试/面试:对初步筛选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其专业知识和能力,评估其综合素质。

5. 考察与评议: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潜力,并进行评议,评价其适应岗位的能力和素质。

6. 终审和选拔:根据考察和评议结果,确定最终入选的中层教育管理干部,并公布选拔结果。

权限与责任1. 学校教育局负责拟定选拔计划,并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2. 选拔委员会由教育局组织,负责制定选拔规则、组织面试和考察,评议入选人员。

3. 所有参与选拔工作的人员应保守选拔信息的机密,按照程序执行选拔工作。

4. 学校领导对选拔结果负最终决定权,确保选拔程序公正公平。

反馈机制1. 选拔程序中的每个环节应设立相应的反馈机制,接受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答疑问。

2. 对选拔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以上是学校中层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旨在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和透明,选拔出具备能力和素质的优秀管理干部,为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做出贡献。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

任期届满,职务自动解除。

中层干部不论是初任还是连任,都实行竞聘上岗。

第二章学校内部机构和中层干部的设制第三条学校内部机构的名称、数额和中层干部职数根据市教育局和上级有关规定确定。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科学整合、优化组合、建设高效团队的原则,学校内设机构为:德育处、教务处、实训务、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务、教科室,群团组织为:工会、团委。

中层干部名称为: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的“四化”方针。

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具有中层职位所要求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35周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勤政,严于律己,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按教育规律办事,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提拔担任学校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两年以上经历,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提拔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教龄,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中层干部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岗位且同一职级原则上至多可连任三届。

7.任期届满的中层干部,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竞聘下一任期的资格;有获得优秀等次的,同等情况下,可优先任用。

8.表现特别突出、工作急需,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可缩短任职年限或越一级参加竞聘,但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荣获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廉洁勤政好干部称号、近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教学业务突出(获校级及以上学科或专业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中级教师教师职称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位。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是保障学校管理正常有序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学校在制定聘任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中层干部的专业背景、管理经验、职业素质等多方面要素,从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畅推进。

二、聘任标准1.专业背景:应满足学校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背景要求,具有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

2.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管理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对所在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

3.职业素质:具有优秀的职业素质,包括良好的道德品质、领导才能、处事能力等。

4.敬业精神: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文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冲突,有团结力量发挥优秀团队协作效能。

6.创新意识:有积极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有效建议和改进方案,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不断进步和优化。

三、聘任程序1.拟聘名单确定: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中层干部聘任计划,确定拟聘名单。

2.资料审核: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实投递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学校招聘标准等。

3.面试:对初审合格的中层干部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其岗位资质和职业素质。

4.测试:对面试合格的中层干部候选人进行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考察其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5.体检:对测试合格的中层干部候选人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6.公示: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师生对其意见建议。

7.确定聘任人选:学校根据所有候选人的测试结果、公示反馈和自身招聘需要,确定聘任人选,并下发聘书。

四、聘任期限和工资待遇1.聘任期限:中层干部聘任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聘任人员薪酬待遇应与市场标准相符,一般应高于普通员工待遇,但不能过高超出职业范畴。

五、聘任后管理1.定期考核:学校应定期组织对聘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任职,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2.职称评定:学校应根据聘任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学术成果,对其进行职称评定。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学校中层行政干部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学校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规范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公开性、竞争性和专业性,确保中层行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学校的要求。

3. 实施步骤(1)确定选拔条件按照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任职条件,确定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要求。

(2)发布选拔通知学校将通过内部通告或公开发布干部选拔通知,包括干部选拔的条件、程序、时间和具体要求等。

(3)报名和资格审核干部选拔通知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干部应当自愿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4)拟定初选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干部,由学校拟定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中的干部进行公示和听取意见。

(5)组织面试和体检经过初选后,对通过初选的干部进行面试和体检,从综合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估。

(6)确定任用名单通过面试和体检后,根据干部的表现,确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用名单,并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4. 工作要求根据本方案,学校选拔中层行政干部的工作要求如下:(1)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干部选拔,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和公正;(2)充分尊重干部的自愿报名的权利,做好干部选拔的宣传和说明工作;(3)加强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工作,为干部选拔提供客观数据支持。

5. 结束语本方案是为了规范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的,是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指南。

各级干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

学校干部选拔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干部选拔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干部选拔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干部选拔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干部选拔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选拔,确保选拔结果真实可信。

第三条学校干部选拔工作应当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发挥干部的潜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四条学校干部选拔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一切形式的选拔贿赂和拉票行为,确保选拔过程廉洁公正。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干部选拔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选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干部选拔范围第七条学校的干部选拔范围包括: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系(部)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第八条学校干部选拔工作应当根据干部职务设置和工作需要确定干部选拔范围,合理确定干部选拔对象和人员数量。

第九条对于新建、扩招学校,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发展阶段确定干部选拔范围,逐步完善干部选拔机制。

第十条学校干部选拔工作应当将党的政治要求与干部个人能力、业绩和素质相结合,综合考核选拔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表现。

第三章干部选拔程序第十一条学校干部选拔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干部选拔计划。

根据干部职务设置和工作需要,确定干部选拔计划和人员需求,制定干部选拔工作方案。

(二)组织选拔条件审核。

根据干部选拔条件和标准,组织选拔条件审核和材料审查,初步确定干部选拔对象名单。

(三)组织选拔资格审查。

对初步确定的干部选拔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筛选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考察环节。

(四)组织干部选拔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选拔对象进行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的综合考核,确定最终的干部选拔对象名单。

(五)报批干部选拔结果。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2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2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好地发挥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二、对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中小学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选拔任用程序1. 提出拟任用人选的提名(1)提名权:a. 教职工:教职工可以提名本单位行政职务的拟任用人选。

b. 上级行政部门:上级行政部门可以提名辖属学校的中层干部拟任用人选。

c. 学校领导班子:学校领导班子提名本校中层干部拟任用人选。

(2)提名程序:a. 教职工提名:教职工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学校行政部门提名人选,提名应包含被提名人的姓名、基本背景和适用职位等信息。

b. 上级行政部门提名:上级行政部门通过书面方式向学校行政部门提名人选,提名应包含被提名人的姓名、基本背景和适用职位等信息。

c. 学校领导班子提名:学校领导班子通过集体决策方式提名人选,提名应包含被提名人的姓名、基本背景和适用职位等信息。

2. 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查(1)资格审查:由学校行政部门对提名人的基本背景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满足担任相应职位的条件。

(2)笔试面试:通过对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全面了解其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并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确定中层干部的选拔名单。

(3)体检考核:对选拔名单中的候选人进行体检,以保证其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职务。

3. 最终确定拟任用人选(1)综合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综合评价选拔名单中的候选人。

(2)公示:对综合评价结果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3)确定拟任用人选:根据公示结果和综合评价,学校领导班子最终确定拟任用人选。

4. 任用聘任(1)任用方式:学校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内设机构设置的管理权限和权限范围,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用。

(2)聘任方式: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已任用的中层干部进行工作聘任。

学校中层领导人选任制度

学校中层领导人选任制度

学校中层领导人选任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确立学校中层领导人选任的规范和程序,以推动学校的良好发展和持续进步。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中层领导人选任情况。

定义:- 中层领导人:指在学校内负责具体职能部门的主管,包括但不限于教务主任、行政主任等。

- 选任:指根据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候选人担任中层领导职位。

原则:- 公平公正:中层领导人的选任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 透明公开:选任过程应进行透明,相关信息和决策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公开。

- 能力为先:选任应基于候选人的能力和背景,优先考虑其学术水平、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素质。

程序:1. 候选人提名:学校应根据职位需求和候选人的能力要求,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征集候选人。

2. 甄选评议:学校应组织甄选评议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和中层领导人组成。

委员会依据候选人的材料和表现,进行评议和排名。

3. 公示投票:学校应将评议结果公示给全体教职员工,并组织投票表决。

4. 选任决策:学校根据投票结果和评议委员会的建议,最终决定中层领导人的选任结果。

5. 任命通知:学校应向选任的中层领导人发出正式的任命通知,并履行相关手续。

监督和评估: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中层领导人选任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有效进行并符合学校的发展需求。

其他规定:-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 对于重要职位的选任,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定制具体的程序和要求。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

以上。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为了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公正、透明、科学,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选拔结果合理、合法。

3. 实施步骤3.1. 计划制定3.1.1.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计划,包括选拔工作的时间安排、流程和方法等。

3.2. 条件确认3.2.1. 学校将制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确保选拔的人员具备所需的能力和素质。

3.3. 公告发布3.3.1. 学校将对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公告,包括招聘的岗位、任职条件、招聘程序等相关信息,并公布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3.4. 申请报名3.4.1. 有意参加中层行政干部选拔的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报名申请。

3.5. 笔试3.5.1. 选拔过程中将进行笔试环节,以评估申请人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

3.6. 面试3.6.1. 笔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环节,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面试考核,评估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3.7. 考察3.7.1. 面试通过的申请人将进行综合考察,学校将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

3.8. 报批任命3.8.1.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学校将确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命人选,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批。

3.9. 公示任命3.9.1. 学校将公示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命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 质量保障措施为确保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选拔过程;- 选拔组织由专业的评委组成,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加强选拔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5. 宣传与执行本实施方案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宣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6. 风险评估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评委负面行为、信息外泄等。

学校中层教学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教学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教学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本方案旨在规范学校中层教学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正、透明,并提高教学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1. 选拔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学校中层教学人员的选拔工作。

2. 选拔条件:- 具有正规教育背景和相关学历;-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业绩;- 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具备良好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具备团队意识和师德师风。

三、选拔程序1. 确定选拔人员:- 学校教务处根据职位需求和选拔条件,提出人选名单;- 人选名单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批确认。

2. 公示和申请:- 将人选名单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有意申请者按规定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 考核评审:- 组织选拔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评审;- 考核内容包括面试、教学演示和专业能力测试等。

4. 结果公布:- 根据综合素质考核评审分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将结果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应聘者。

5. 上报审批:- 将最终录取人员名单上报学校领导班子审批确认;- 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选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 学校教务处设立监督小组,负责对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和评估选拔工作的执行情况。

2. 评估标准:- 根据任职后教学成绩、学生评价等指标,对录取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结果作为继续留任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实施时间和责任1. 实施时间: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责任分工:- 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执行和监督工作;- 选拔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选拔回属。

六、附则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选拔并任用具有较高综合素质、能适应和推动学校发展的中层干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同时,通过选拔任用工作,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学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机构打下坚实基础。

二、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尊重干部工作成绩和贡献,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对所有干部均一视同仁,不搞内定,坚决杜绝任人唯亲、行业不规范等不正之风。

2.能力为本、贡献为要选拔任用工作要以能力为本,兼顾干部的个人素质和绩效表现,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并注重发现和培养有潜力的干部人才。

同时,要突出贡献导向,充分肯定干部在学校发展中所做出的贡献,激发干部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3.科学、规范、务实选拔任用工作要科学规范,按照程序合理地进行,确保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有效性。

要注重实际岗位需求,因人施策,注重干部工作的实际能力和左右学校发展的潜力。

三、选拔任用程序1.组织实施单位学校成立有关中层干部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选拔任用工作。

2.岗位设置和需求确定根据学校的具体需求和工作发展方向,由各相关部门提出中层干部岗位设置计划,并经组织领导小组审核和审批。

同时,将岗位需求情况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告,并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推荐和申报。

3.个人申报和面试评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公告的岗位需求,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各部门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审细则,对收到的申报人员进行面试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候选人名单。

4.公示和意见征集将通过面试评审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征集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分了解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品德操守以及与其他教职员工之间的关系。

5.综合评定和任命组织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评审和公示征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最终的干部选拔任命方案,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公布。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doc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doc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第三条镇中心校设校长 1 名,副校长 1—2 名,中层干部(办公室、工会、中心教研员、总务、教导、政教、团总支等)7—10名;各小学配备校级领导(校长、书记)1—2 名;主任(教导、财务、辅导员等)2—3 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一)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并有 3 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四)初任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初任副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初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 周岁;(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六)在中学和小学提拔任用的,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提拔担任正校级职务的,应当在校级副职岗位上任职满三年;提拔担任副校级职务的,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上任职满二年。

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但要从严掌握。

第三章干部管理第六条镇中心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由局党组提名、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镇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小学校长由镇中心学校提名,局党组考察任用;小学中层干部,由中心学校考察任用。

第七条在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采取直接选拔任用的方式产生人选。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XX市中小学校单位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XX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意见》、《XX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意见》、《XX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为学校发展做好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做好党组织“双培养”工作,将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拔到中层管理岗位,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范围1.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含工会主席候选人)干部。

2.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实施细则。

三、选拔任用资格和条件1.具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2.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3.政治坚定,有大局观,坚持和维护组织原则,廉洁自律;4.在本校工作2年以上;5.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任职教学、德育管理岗位的一般需具有一定的班主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工作经历;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干部除外);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8.新提任的干部年龄距离退休五年以上,身心健康;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拟选任的中层干部,不符合第4条至第8条任职条件的,经校务会议讨论,在任职公示前,由学校党组织书面报教育党工委组干科,同意后,方可继续后续流程。

四、选拔任用程序1.制定方案经校务会讨论,确定选任岗位要求,由校党支部制定选任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一般采取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五年。

2.推荐人选(1)一般采用个别访谈调研形式推荐人选。

访谈调研的同时,填写无记名推荐票。

调研组至少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应是支部委员)。

调研人员必须公道正派、遵守保密原则、严守组织纪律,访谈记录要签署调研人姓名及日期,对材料负责。

个别访谈的对象一般不少于20人。

访谈主要听取校级干部、“两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上干部、党组织纪检委员、部分教职工等对岗位的建议人选,深入了解建议人选的长处与不足。

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第一章总则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的制定旨在健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选拔任用校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按照以下程序实施:1.根据中层岗位空缺或聘期已满,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竞聘方案,启动相关程序。

2.根据竞聘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召开会议,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4.根据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研究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5.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并公布,校长发放聘书。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3.新任中层正职需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新任副职需具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班主任或指导负责人经历。

4.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其中新任中层正职男年龄40周岁以下,女年龄37周岁以下,新任中层副职男副职35周岁以下,女32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只有身心健康的人才能够胜任工作。

六)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如果他们符合工作需要,相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甚至可以破格选拔任用。

学校中层教师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

学校中层教师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

学校中层教师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
1. 引言
本规定旨在规范学校中层教师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程序,提高中层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提供支持。

2. 选拔条件
学校中层教师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
- 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
- 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能力;
-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理念。

3. 选拔程序
中层教师的选拔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发布选拔公告,征集申请;
- 选拔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名单;
- 进行面试,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 选拔委员会评审面试结果,确定合格人选;
- 学校对合格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并提出任用意见;
- 学校领导审批通过,正式任命。

4. 任用管理
中层教师的任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
- 注重能力和潜力;
- 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 落实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 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 考核与评估
针对中层教师的任用管理,应开展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工作,以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状况,为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提供依据。

6. 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以上为《学校中层教师选拔任用与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为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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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永塘尾万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干部
管理工作,全力打造一支敬业、精干、高效的学校中层管理队伍,根据市、区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以及《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实施细则》、《宝安区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公办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范围: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五、选拔任用程序
1.学校公布公开选拔干部方案。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公布名单。

.组织竞聘演讲。

4.
5.全校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

7.确定拟任名单,公示。

8、上报街道教办、教育局。

五、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2.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五、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

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福永塘尾万里学校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福永塘尾万里学校()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出姓年毕业院相学及专政现聘专专业面技术职术资
任同级职任现现务时职时联系电现工作单现工作职
学习经历
工作任职经历
姓关工作单位、工作岗
(请将获奖证书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上交
备注:此表双面打印,可以复印。

.申请人员资格审查名单反馈表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福永塘尾万里学校()职位竞聘演讲评分表

:3附件福永塘尾万里学校()职位竞争上岗民意测评表
注:以上部分请在相应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全部栏目都填10分或2分以下的,视为无效票。

聘任建议评测不同意提拔原因(选择序备注象对位任职名称现号)不同意提拔同意提拔姓名1.2.3.4.5.6.7.8.9.10
注:“不同意提拔原因”一栏请选与量化项目对应的序号,其它栏目打“√”同时选“同意提拔”和“不同意提拔”者为作废票,不计入提拔比的统计基数
附件4:
福永塘尾万里学校()职位竞争上岗组织考察测评表
同时选“同意提拔”和“不同意提拔”者为作废票,不计入提拔比的统计基数塘尾万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名单汇总表
备注
福永塘尾万里学校公示项目反馈表
塘尾万里学校干部选拔防控流程图
业务流程
风险点 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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