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

合集下载

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

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

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第一篇: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近年来,由于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很多大学生都想再求学期间通过社会实践来提升自己,进而提高自己的社会竞争力,然而,就是因为大学生的这些心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除此之外,在毕业签订就业协议时也是危机重重,下面就劳动合同与求职安全进行分析: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为确定劳动关系而订立的合同,这里面有一些基本的要求:1、劳动合同需是双方自愿缔结的,不能强迫威胁任何一方。

2、同一劳动单位与同一劳动个体所签订的合同不能重复订立试用期。

3、在薪资待遇方面,试用期的工资不能随意定制,一方面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试用期最低工资也要达到本单位最低工资的80%。

4、违约金的约定,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违约金方面的问题。

5、解除劳动补偿费,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按照要求,需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解除劳动补偿费,补偿费的时间按照要求的不同,最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6、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无权扣压劳动者的任何证件,此属违法行为。

也不能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求职安全在求职的过程中,往往蕴藏着很多容易被求职者所忽视的风险,下面我们就求职中的一些诈骗手段进行分析:1、招聘收费。

顾名思义,就是在招聘时向求职者收取求职费用。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用人单位无权向求职者收取任何的费用。

2、求职中介。

通过职业介绍的形式对求职者实施诈骗。

3、先培训,后上岗。

这也是一种诈骗的方式,值得求职者注意。

4、用谎言骗取求职者的信任,进而榨取钱财。

5、高薪聘请。

这种一般情况下都属于诈骗或者存在欺骗的因素在其中,求职过程中不能被他的高新蒙蔽了双眼。

高薪聘请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对于一般人而言,那就是“传销组织”和“卖淫活动”。

6、试用期诈骗。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通过无限期的试用来获取劳动者廉价的劳动力的行为。

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试用期不得重复订立,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

大学生求职过程的自我保护 (2)

大学生求职过程的自我保护 (2)

大学生求职过程的自我保护根据官方报道,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急剧增多,这也使得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而大学生由于求职心切,缺乏社会经验,对招聘信息辨别能力不足,求职过程中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

这不仅使大学生自己不能成功就业,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因此,提高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大学生警惕并防范就业陷阱,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已经成为高校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大学生求职过程中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大学生初入社会,求职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就业陷阱。

这些就业陷阱不仅会给刚毕业的大学生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还可能给他们带来精神伤害。

众所周知,精神伤害要比经济损失严重得多。

有的大学生因求职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致使求职自信心严重受挫,对工作甚至对生活失去希望。

青年强国家才能强,培养祖国的接班人,除了加强素质教育外,还要为这些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们提供一个尽量公平,诚信的就业环境。

从而使大学生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使他们有一个好的工作开始,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大学生的就业指导课,必须提高大学生进行就业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就业陷阱具有诱惑性,隐蔽性等特点,危害性非常大,但我们也无需惧怕,只要大学生提高自己的警惕性,增加对就业陷阱的了解,提高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能力,相信在求职过程中是可以避开就业陷阱,成功就业的。

接下来我将从小学校层面和学生层面两方面进行阐述,提供相应对策。

(一)学校层面1.加强国家就业政策宣传。

学校就业部门要及时对毕业大学生进行就业形势教育,例如: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使大学生不仅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并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了解国家最新的就业政策,为今后的就业提前做准备。

例如,让学生了解国家确立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的政策,同时也要让学生认识到目前的就业情况,培养学生创业思想和创业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鼓励学生勇于创业。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规避风险86页PPT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规避风险86页PPT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 权益及规避风险
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毕业生求职安全5篇范文

毕业生求职安全5篇范文

毕业生求职安全5篇范文第一篇:毕业生求职安全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大学生的就业焦虑也越来越高,求职心情非常迫切。

许多毕业生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遍投简历,广搜信息,只要是符合自己意愿的招聘信息,就积极行动,绝不放过,但这也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

有的不法之徒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巧设名目,设置的求职陷阱,给大学生再次求职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公安部门统计,这种案件在近两年内呈急剧上升趋势。

面对这些问题,除了学校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外,大学生自身在求职过程中更要注意提高警惕,增强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一、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受骗案例(一)利用招聘,诱骗大学生踏入非法“传销”陷阱案例:张某是某高校美术专业的毕业生。

一天,张某接到朋友周某从广州打来电话,希望他来公司工作。

张某来到广州后,周某让他签订了一份合同书,并让他要交押金3千元,并承诺如辞职离开公司,押金随时如数退还。

张某认为周某与自己是朋友,又有合同和承诺,便拿出3千元交了押金。

当天下午,周某就带三人开始岗前“培训”。

“培训”主要是讲怎样赚钱,怎样暴富和赚钱要不择手段以及“发展下线、金字塔”理论等等。

经过几天“培训”、“洗脑”后,公司让他“上班”,就是打电话、动员蒙骗认识的、想找工作的人来“工作”。

大学生被非法传销组织所骗受困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薄弱,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二是对同学、朋友的介绍过于信任,没想到熟人还会骗自己;三是就业压力过大,择业时放松了必要的警惕,轻信以用人单位身份出现的非法传销公司;四是个别学生存在不劳而获的思想,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的高额回报引诱,甘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二)收取保证金,诈骗大学毕业生案例:韩某,大学毕业生,在人才交流市场,经过初步了解,与某家公司达成就业协议。

但韩某了解到,进这家公司,每人要收取200元的服装保证金,用于制作工作服,离开公司的时候,200元可以原封退还。

大学生求职权益保护

大学生求职权益保护

大学生求职权益保护在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背景下,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大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常常遭遇各种侵害自己劳动权益的行为,因为误入就业陷阱和受到就业歧视而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的现象屡见不鲜。

大学生群体是高等教育下的知识分子,理应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却频繁的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个问题理应受到重视。

大学生本身应当提高警惕,防范陷阱。

本文主要从三个阶段分析毕业生求职个阶段的侵权行为和对策,即招聘面试阶段,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阶段,到单位报到上班阶段。

一、招聘面试阶段1、招聘歧视平等就业都是法律权利,但近些年出现了不少招聘中的歧视行为:(1)性别歧视。

这是女生们经常遇到的无奈。

有的用人单位不顾社会责任,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招聘员工时或私下或公开规定“只招男生”或“男生优先”。

(2)身体歧视。

一些用人单位在缺少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身体有残疾或疾病的人拒之门外,剥夺了这群人的就业机会;还有一些单位在并无必要的情况下对应聘者的身高、相貌提出要求。

(3)户籍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只招收本地户口的毕业生,抬高了外地户口毕业生就业的门槛。

以上歧视行为侵犯了广大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需要理直气壮地予以谴责。

2、虚假广告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夸大单位规模、发展前景、工资待遇等情况,或者隐瞒单位实情;有的用人单位千方百计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却设法回避毕业生提出的了解单位的问题。

这些都将导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侵犯了毕业生的知情权。

更有甚者,恶意欺骗宣传,宣称“高薪”“高福利”“高岗位”诱惑毕业生从事名不副实的工作,严重损害毕业生利益。

广大毕业生应脚踏实地,不要投机取巧,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增强抗拒诱惑的能力,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3、侵犯隐私大学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领域如网络和求职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比如姓名、年龄、身高、学历、电话、身份证号等,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漏、出售。

就业权益自我保护

就业权益自我保护

女性在生育期间的权益保障
产假保障
女性在生育期间享有法定的产假,期间应获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雇 主不能因女性怀孕或生育而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假
女性在生育后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哺乳假,期间应获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04
农民工就业权益的自我保 护
农民工就业的政策与法律保障
政策保障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民工就业的政策,包括职业培训、 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为农民工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女性在职场的权益维护
合同签订
女性在入职时应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合同中应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 容。
工资待遇
女性应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 、津贴等。如果雇主未能给予女性公平的工资待遇,女性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反性别歧视
女性在职场中应避免受到性别歧视,如因性别而受到不公 平的待遇或晋升机会的限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女性可 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法律保障
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不断完善,包括《劳动法》、《劳动 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农民工在城市的融入与适应
融入城市生活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后,应积极融入城市生活,学习城市文化、遵守城市规则、尊重城市习惯,提高自身素质,争 取更好的发展机会。
提高技能水平
农民工应积极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
筛选信息
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筛 选适合自己的招聘信息。
警惕虚假信息
对于过于完美或不符合常 理的招聘信息要保持警惕 ,避免上当受骗。
求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简源自保护确保简历真实准确,不泄 露个人敏感信息。

[职业规划]职业生涯路径设计 求职中的自我保护

[职业规划]职业生涯路径设计 求职中的自我保护

2004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 实施,该法新增了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 传染病病人。”
三、识别求职陷阱,规避求职风险。
1、招聘广告的法律性质。 2、招聘广告的证据作用。对于通过招聘广告求职
的学生来说,保留招聘广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①可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 ②可以证明用人单位的录用标准。按《劳动法》的
《职业介绍许可证》或《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证照原件。 ②注意职介的设施。 ③注意职介的服务。 ④注意职介的收费。正规职介机构推荐工作之前只 能收取为数不多的建档费,推荐成功所收取的费用 一般不高于所提供工作月工资的10%。 ⑤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报告。如遇到的是无证件 或证件不全的中介,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工商 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反映,并索回其收取的中介费。
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 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毕业生就业的权益
1、平等就业权。 2、获取信息权。 3、被推荐权。 4、选择权。 5、接受就业指导权。 6、公平待遇权。 7、违约求偿权。
①主体不同。就业协议应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 位和学校之间;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毕业 生参加工作之后)与用人单位之间,与学校没有直 接的法律关系。
②时间不同。就业协议在毕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 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表示 愿意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 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而劳动合同涉及的主要内容 是劳资双方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条款。

毕业生求职安全注意事项

毕业生求职安全注意事项

毕业生求职安全注意事项毕业生求职安全注意事项一、提高分辨能力,拒绝传销活动。

毕业生如接到陌生人的电话,不要轻信,遇到疑问,应与老师或同学一起商量。

二、慎重对待各类招聘信息。

毕业生如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悉或者从未投放过简历的单位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上网搜索该公司的网站,确认其真实性后再面试。

三、提防就业陷阱。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不要将个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提供给招聘单位,一般提供手机号码和邮箱及所在学院的办公电话即可,不要提供本人家庭电话及家庭详细地址,尤其是家庭电话和个人电话尽量不要同时在网络或职介所公布。

对于互联网上的招聘信息,一定要慎重核实,不要轻易填写过于详实的个人信息。

四、国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费用,不得扣押应聘人身份证。

对于以各种名义收取此类费用的用人单位,毕业生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报告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保卫处。

应聘前要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应聘单位和应征职位,不要盲目应聘;要警惕各种假招聘真收费行为;要警惕不法企业在签约后逼毕业生辞职收取违约金或以试用期为名赚廉价劳动力;五、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

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六、注意自我保护。

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要轻信其口头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必要时可咨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所在学院的意见。

七、毕业生外出求职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

求职应聘时要尽量在同学或家人陪同下,避免只身参加应聘,以防范被绑架和非法传销、直销陷阱;八、毕业生在外出期间定期与所在院系联系,报告情况;教育毕业生做好就业信息的审核和确定,防止上当受骗。

要定期主动与学校、家人保持联系,必要情况下要保持冷静并伺机通过各种渠道报警。

九、到正规市场求职。

大学毕业生要在应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毕业生要在应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毕业生要在应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照例该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

但一些高校的调查却显示,对于已经实施的新劳动法中的具体内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知晓率连30%都不到。

这一现象引发了不少专家的思考,他们连连感叹:实际上新劳动法对大学生就业有着直接影响。

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有些企业以往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看重学历高低,是否具有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

由于新劳动法对试用期的时间和试用期的报酬都有了明确规定,企业招聘成本相对会更高,因此企业在招聘时也会更规范,这样一来,大学生就可以少做不少无用功。

高校育人才就业作导向采访中,有专家告诉记者,新劳动法的显著特点就是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因而间接地提高了用工成本,短期内会对大学生就业或者实习产生一定压力,这对高校加强人才就业竞争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某高校就业中心一位负责人称,新劳动法实施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比以往更谨慎、理性。

而一家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则表示,新劳动法实施后,由于人才储备成本提升,企业在招聘时会更加提高门槛。

应对这一新变化,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以就业为导向,更加注重对毕业生能力的培养。

据悉,不少企业目前也加入了提高毕业生就业素质培养工作,到高校开设一些职业素养的课程。

不少专家认为,高校应该增加这类课程,使职业素质的培养开始得更早。

专家提出,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当以就业为导向来进行专业设置,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岗位需求来不断地调整、更新课程内容。

至于一些应用型特色的高校,则更应该实现毕业生与企业的岗位实际需求的“无缝对接”。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第一篇: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随着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拉开序幕,同学们正踌躇满志地谋划着走出校门、迈出报效祖国和家庭的第一步,我们在此表示深深的祝福,祝同学们前程前程似锦!由于急于找工作及涉世未深,请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问题,要提高警惕,注意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

目前,社会上的求职陷阱较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防范以下几点:1、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及背景,看看公司是否正规,业务是否合法,单位是否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投诉或不良记录等。

只要是来校现场招聘的单位学校就业办公室都会认真核实公司情况,请毕业生放心应聘。

同学们了解单位情况的方法有很多,在网上搜索查询是了解单位情况的有效方法之一,如果一个招聘公司没有公司网站应特别注意;2、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防止钱财被骗,保护好个人各种有效证件安全。

一些单位或个人打着招聘的旗号,收取高额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体检费等,甚至要求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还有一些企业以便于管理为由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抵押身份证。

毕业生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国家劳动部门早就明文规定,任何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求职者的押金,或者以身份证、毕业证等作抵押;一旦上当受骗,求职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3、无论哪种形式的面试或预约,切记:在出门前,一定要给家人、老师或亲朋好友留下要去招聘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以防万一,以备查用。

正规的单位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招聘单位面视地点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4、只接受女生,且对专业没有什么要求的招聘信息。

大学生求职安全倡议书范文

大学生求职安全倡议书范文

大学生求职安全倡议书范文尊敬的广大大学生:鉴于当前就业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确保大学生安全求职,我们倡议诸位同学积极参与以下安全求职行动:一、理性选择就业信息平台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大学生提供了众多求职渠道。

然而,鱼龙混杂的求职平台也给大学生带来了安全隐患。

因此,我们倡议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理性选择官方认可的、常年涉足人才市场的求职平台,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求职资讯的可靠性。

二、谨防招聘诈骗近年来,招聘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大学生成为了不法分子的主要目标。

为了避免同学们陷入诈骗陷阱,我们要求大家提高警惕,谨慎处理与陌生企业的沟通。

如遇到可疑情况,应通过官方电话、邮件等渠道核实企业的真实性。

三、合理规划求职路线职业规划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环节,合理规划求职路线能够提高求职成功率,减少求职风险。

同学们应该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明确职业方向和就业目标,并通过实习、兼职等途径积累实践经验,提升个人就业竞争力。

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求职过程中,同学们要时刻保持警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等。

谨慎参与一些非法或不明来源的活动,防止被利用或侵害个人安全。

五、加强心理健康建设求职过程中的挫折和压力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同学们要注重心理健康建设,保持积极的心态,合理面对求职失败和困难。

及时调节情绪,寻求支持和帮助,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作为大学生团体,我们应携起手来,共同为大学生的安全求职环境努力。

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以上安全求职行动,共同创造更加安全、健康的求职环境。

祝同学们求职顺利,未来充满希望!此致,敬礼!。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如何 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规避风险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如何 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规避风险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规避风险体育学院胡继民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就业过程中的基本权益与常见的侵权行为,掌握权益保护的方法与途径,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一.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及权益保护二、劳动合同的签定三、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根据央视《东方时空》栏目公布的调查结果,在12463名接受调查的大学生求职者中,55% 的人遇到过求职陷阱。

而受骗上当后,有49%的人选择“忍气吞声”,8%的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24%到网站论坛上发布,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

这一数字也说明,大学生面对求职陷阱时,很多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一.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及权益保护1.“试用”陷阱试用陷阱是法律纠纷的主要方面案例:2005年1月1日,小张与南宁市的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小张的岗位为人事部经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500元。

2007年1月1日,小张与公司的合同期满后双方重新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小张的岗位为销售部经理。

因小张的岗位变动,该公司要求在合同中再次约定小张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4000元。

合同签订后,小张继续在公司工作。

维权提示1、试用期的长短有法律明确规定,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试用,属于违法行为。

该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用人单位随意压低试用期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并非什么合同都有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五意识

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五意识

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五意识构建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体系,切实维护多方主体利益,关系到和谐就业关系的建立,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是当前毕业生就业市场有序建设的当务之急。

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在强调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营造一个良好的背景和氛围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于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这种指导和教育必须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活,必须很好地体现在学校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

毕业生要能真正有效地做到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必须牢固树立以下“五种意识”。

法律意识毕业生小王在新生入学教育的就业指导课上,得知现在的就业市场上陷阱重重。

因此学计算机专业的她除了在大一时认真学好法律基础课外,还利用业余时间比较系统地看了《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毕业签约时,单位提出“试用期8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时,小王依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由与单位据理力争,最终使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化的就业体制,要求毕业生就业依靠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来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毕业生就业也必须走法制化之路。

因此,毕业生必须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并且在学习这些法律、政策、规定的过程中,逐步培养成一种用法律进行思维的意识,即法律意识,进而能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真正做到懂得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

法律意识要求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的思维来思考碰到的一些问题,大体知道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了解哪些情况是违法的,哪些情况又是政策允许的。

只有有了这种意识,才能认识到行为的性质以及法律后果,才有了进行自我保护的前提。

契约意识毕业生小张就是由于契约意识淡薄,在就业时碰到了麻烦。

小张事先在某公司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双方达成了就业录用意向。

大学生求职安全教育

大学生求职安全教育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然而,多数 人关心的是如何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对大学生们的 就业安全问题重视还显不足;
刚走出校门或还没走出校门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 他们在求职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些别有用心的 人很容易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设置陷阱诱使 大学生求职上当,导致求职受骗现象屡屡发生。
六、未签劳动合同,自身利益受损
柳明(化名)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不仅工资待遇十分优厚, 而且因为由好朋友介绍,柳明十分放心。从事工作七月有余, 一直未签订劳资合同,经打听企业内所有人员均未签订,好 朋友拍着胸脯保证,柳明也没有多想。不料一日忽被裁员, 公司一分赔偿金也没给。等到想起找朋友询问时,朋友已不 知所踪。柳明后悔莫及。
非法传销组织诱骗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已经参加非法传销的受骗者的同学、朋友向其灌输 “金钱是多么重要”,“传销如何好”,“挣钱又快又多”, “要相信传销组织是不会骗人的”等等,把学生骗到外地。
二是利用毕业生急于择业的心理,冒充用人单位与学生联系, 骗得学生信任,将学生骗至外地。 非法传销组织诱骗学生的主要方法是:将学生骗到外地后以高 回报和“参与创业”为诱饵,采取洗脑、上课、谈心、感情交 流等方式,骗取他们的高额传销培训费并诱使其参与非法传销, 同时让已被“洗脑”的学生,诱骗更多的同学参加非法传销; 对于不被其所诱的大学生就限制其人身自由,强迫学生给家人、 同学打电话,称自己有病或联系工作寄钱到他们的帐号。
三、大学生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的相 关问题
1、大学生通过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 可获得的益处。
2、大学生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与学 习的关系及如何处理此关系。
3、大学生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除 学校统一推荐、安排的,即自己通过各种途径寻 找的)同样也当心前面所说的类似陷阱。

大学生就业如何维护权益

大学生就业如何维护权益

大学生就业如何维护权益大学生就业如何维护权益毕业生在求职择业及上岗成为新职业者的过程中,依法享有不容侵犯的就业权益。

但是在现实中,毕业生的就业权益经常受到有意或无意的侵犯,既损害了毕业生的利益,挫伤了毕业生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毕业生的职业发展前程。

因此,大学生在求职与见习的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以便能够顺利择业,愉悦上岗,并在将来的事业上有所建树。

那么,大学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端正求职心态毕业生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

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掌握政策学习法律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

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全面了解用人单位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

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学习劳动法规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

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

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

大学生求职安全与防范措施近年来,由于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很多大学生都想再求学期间通过社会实践来提升自己,进而提高自己的社会竞争力,然而,就是因为大学生的这些心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除此之外,在毕业签订就业协议时也是危机重重,下面就劳动合同与求职安全进行分析: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为确定劳动关系而订立的合同,这里面有一些基本的要求:1、劳动合同需是双方自愿缔结的,不能强迫威胁任何一方。

2、同一劳动单位与同一劳动个体所签订的合同不能重复订立试用期。

3、在薪资待遇方面,试用期的工资不能随意定制,一方面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试用期最低工资也要达到本单位最低工资的80%。

4、违约金的约定,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违约金方面的问题。

5、解除劳动补偿费,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按照要求,需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解除劳动补偿费,补偿费的时间按照要求的不同,最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6、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无权扣压劳动者的任何证件,此属违法行为。

也不能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求职安全在求职的过程中,往往蕴藏着很多容易被求职者所忽视的风险,下面我们就求职中的一些诈骗手段进行分析:1、招聘收费。

顾名思义,就是在招聘时向求职者收取求职费用。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用人单位无权向求职者收取任何的费用。

2、求职中介。

通过职业介绍的形式对求职者实施诈骗。

3、先培训,后上岗。

这也是一种诈骗的方式,值得求职者注意。

4、用谎言骗取求职者的信任,进而榨取钱财。

5、高薪聘请。

这种一般情况下都属于诈骗或者存在欺骗的因素在其中,求职过程中不能被他的高新蒙蔽了双眼。

高薪聘请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对于一般人而言,那就是“传销组织”和“卖淫活动”。

6、试用期诈骗。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通过无限期的试用来获取劳动者廉价的劳动力的行为。

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试用期不得重复订立,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

以上就是此次讲座所讲的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学习,让在场的所有同学都为之一惊,这在某种程度上提醒了同学们在求职过程当中,应注意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是如何进行自我保护(5篇范例)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是如何进行自我保护(5篇范例)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是如何进行自我保护(5篇范例)第一篇: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是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是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契约意识在就业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毕业生充分重视和深刻理解就业协议的重要性,要有通过就业协议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有严格遵守、履行就业协议内容的意识。

因此,谨慎签约、积极履约有利于毕业生通过协议书内容的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议一旦订立,双方都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毁约、违约等,否则将受到经济和法律的制裁。

维权意识小吴毕业后到一家公司报到上班。

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公司存在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和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员工们对公司的这一做法感到义愤填膺,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发展机会,没有人敢于站出来对此提出质疑。

小吴知道公司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强烈的维权意识使他认为一定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同事的合法权益。

于是他以匿名的方式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了公司的恶劣行径。

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马上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对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时责令公司返还克扣的员工工资,并按规定补交社会保险费。

小吴以自己的行动维护了自己和同事的正当权益。

毕业生在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的指引下,认识到自己的合法就业权益受到了侵害,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或者其他方法来进行救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还是息事宁人、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不同的处理方法就体现了维权意识的不同。

具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在碰到问题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主张权利,是毕业生走出权益自我保护的实质性的一步。

毕业生只有养成了??,才能够平等地与用人单位对话,据理力争,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维权意识要求毕业生应当知道可以采用下列途径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学校出面调解,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举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证据意识毕业生小杨通过网络找着了一家颇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
(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保护
随着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拉开序幕,同学们正踌躇满志地谋划着走出校门、迈出报效祖国和家庭的第一步,我们在此表示深深的祝福,祝同学们前程前程似锦!
由于急于找工作及涉世未深,请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问题,要提高警惕,注意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

目前,社会上的求职陷阱较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防范以下几点:
1、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及背景,看看公司是否正规,业务是否合法,单位是否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投诉或不良记录等。

只要是来校现场招聘的单位学校就业办公室都会认真核实公司情况,请毕业生放心应聘。

同学们了解单位情况的方法有很多,在网上搜索查询是了解单位情况的有效方法之一,如果一个招聘公司没有公司网站应特别注意;
2、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防止钱财被骗,保护好个人各种有效证件安全。

一些单位或个人打着招聘的旗号,收取高额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体检费等,甚至要求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还有一些企业以便于管理为由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抵押身份证。

毕业生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国家劳动部门早就明文规定,任何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求职者的押金,或者以身份证、毕业证
等作抵押;一旦上当受骗,求职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3、无论哪种形式的面试或预约,切记:在出门前,一定要给家人、老师或亲朋好友留下要去招聘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以防万一,以备查用。

正规的单位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招聘单位面视地点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只接受女生,且对专业没有什么要求的招聘信息。

女生同学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只有在对公司有确切可信的前提下才可去应聘,另外尤其是女生要避免到私人场所或晚上去面试。

5、非正规渠道获得的一些招聘信息已经过时或失实,毕业生却为之耗费了许多财力、人力和时间。

非正规渠道的招聘信息,欺骗成分也会相当大。

求职过程中一定要对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核。

理智看待高薪高职,现在有很多虚假公司就是利用毕业生期望高职高薪的心理,打出诱人薪水福利待遇来欺骗毕业生。

大家在求职时应该理性、理智地看待薪水福利等各种待遇,切不可盲目,不假思索;
6、如果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弄清其是合法还是非法。

正规的职介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政府的严格
管理,收费必须开具有效的票据。

合法职介机构应持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
7、防止网上求职上当受骗。

网上求职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产物,是一个发展趋向,毕业生网上求职时,要到正规合法的网站上,并且务必要保护好个人资料的安全,以防信息泄漏,给行骗者可乘之机。

主要是以上几方面,其他的同学们一定要树立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