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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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工委(扩大)会议及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新区建设,全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四个新区”建设提供强力法治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秦海涛任第一组长,管委会主任薛峰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园区板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法治宣传组以及项目推进组、工程建设组、民生保障组、社会治理组4个专业工作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二、重点领域

1.项目推进。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准入论证、项目签约、审批代办、基础配套、扶持兑现、环境营造等项目推进服务工作,防范和杜绝项目合同约定的随意任性、准入评估的本位主义、审批代办领域的不正之风及信用缺失、市场失序等,引导项目业主方及时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安全、建设及招投标等相关合规性手续,有效确保项目落地和建设全流

程手续完备、合法合规,进一步强化项目推进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工程建设。紧紧围绕“4+1”制度架构设计(概预算编制与招投标管理、政府工程经营模式、国企内部成本管控、招商绩效考核机制等改革探索以及人才保障),把程序合法、证照齐全作为工程建设的首要前提,把握“进度、质量、安全”三个要素,防止和杜绝招投标管理不到位、超工期超概算、竣工验收缺失、权证登记无法办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管理,完善监管体制,切实优化新区市场环境和建设环境。

3.民生保障。聚焦民生诉求的热点难点,将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涉农资金阳光监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建设领域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治化途径规范民生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事务的参与度、满意度和幸福感。

4.社会治理。坚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以解决信访稳定、物业管理、劳资关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靶向,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项目服务攻坚战

1.进一步完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健全项目准入评估会议制度,依法依规进行评估。强化项目的产业准入、环境影响、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等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则建设。(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2.建立招商引资法律顾问制度。对外合同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引进专职法务人员参与招引谈判和协议起草,预先研判各种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加强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事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谈判、依法签订协议的综合能力。(牵头委领导:刘祥生;责任单位:招商中心)

3.全面加强协议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项目论证决策流程,提交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的投资协议,严格协议条款的合法合规审查以及风险控制,上会讨论的投资协议,必须同时提供合法合规审查和风险控制的书面报告,原则上提前3天提交审查,否则不予上会。(牵头委领导:孙家政;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招商中心)

4.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多证合一”“证照联动”等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推广“2332”改革,工业项目“32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执行率达到100%。完善代办服务机制,在亿元以上重点产业类项目代办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项目代办工作流程全闭环。进一步规范中介管理。(牵

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组织统战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5.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在提质量、优环境、促诚信、强执法上做好文章,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奖惩、应用等信用建设相关制度,提高新区信用建设水平。(牵头委领导:钱建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科信局、开发区法院)

6.积极做好扶持政策兑现。完善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简化兑现程序和环节,以最优的服务和最快速度安商富商。强化对项目招引和建设中涉及国资监管、预算管理、税收征缴、政策扶持、责任审计等方面法规的细化落实。(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财政局、开发区国税局、开发区地税局)

7.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圌山论坛、圌山沙龙、总裁俱乐部等系列活动,畅通和完善新区企业与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对企业家积极性的保护和支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企业、企业家的诉求。(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经发局、科信局、开发区法院、各镇街道)

8.强化人才保障。针对新区人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制订新区人才新政,增加高端人才有效供给,大力招揽金融及关键岗位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造力,释放人才生产力,为“四

个新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牵头委领导:徐志华;责任单位:组织统战部)

(二)打好工程建设攻坚战

9.强化招投标全程监管。进一步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杜绝招标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严厉打击投标人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严禁信用不良施工单位进入新区市场,切实优化我区建筑市场环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对招投标等公共交易环节实现实时在线监控。出台中标单位、进场施工队伍资质审核机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快推动新开工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推行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制定出台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造价、质量管理提升指导意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追责制。(牵头委领导:邵兵、马云明;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加强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政府工程投资超概算预算问题,完善政府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方案设计、概预算编制和批复流程,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审计局)

11.加强工程项目审计。严格执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推动工程付款与审计结果、工程质量挂钩,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审计局、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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