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湘建建〔2021〕142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1〕14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8月10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家库建立、使用及专家管理等。
第三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和专家的监督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条专家库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分类,包括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起重吊装与安拆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一名专家可以申请不超过两个专业类别。
第六条纳入专家库的专家实行信息化管理。
按照不同专业对专家进行分类编号、一人一档,记录其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业年限和专业业绩)、工作质量情况(包括工作次数、工作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诚信信息、继续教育情况)等内容。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指由湖南省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的专家资源库,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评定各类工程项目及招标活动的专家评审需求。
通过建立专家库,可以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专业性和科学性。
1. 专家库的建立目的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旨在:•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专家;•提高评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维护评标领域的专业声誉,促进工程建设和招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2. 专家库的组成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成一般包括以下几类专家:•技术专家: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经济专家:熟悉工程造价和成本管理的专家,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指标进行评审;•法律专家: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专家,负责评估工程项目的法律风险。
3. 专家库的运作机制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运作机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专家甄选:专家库由相关部门邀请具有相关背景和经验的专家加入,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专家调度:根据项目需求,由专家库管理部门进行专家调度和组织评审活动;•专家管理:对专家进行绩效考核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4. 专家库的作用和意义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对于评标工作和招标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提升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促进行业专家的交流和合作,推动评标领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增强政府和社会公众对评标工作的信任度,促进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综合以上内容可见,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运作对于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希望随着专家库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评标工作能够实现更加科学、公正和高效的目标。
008-湖南省评标专家库试题《职业道德-多选》
多项选择题1、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评聘。
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BCD)条件。
A、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六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B、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C、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D、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网上请假制度的说法,以下正确的是(AB)。
A、评标专家因工作、身体等原因连续两个月以内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应当事先登录个人页面进行请假B、请假时间超过两个月的,需网上请假并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C、请假时间两个月之内的,仅需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D、正常结束请假时间的,评标专家应及时登录个人页面销假3、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复审是对评标专家聘期内(ABCD)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A、业务能力B、个人信用C、履职情况D、培训教育情况4、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复审时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A、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相关复审材料的B、未能通过继续教育、综合考核的C、聘任期间受到“警告”累计达三次及以上D、聘任期间受到“严重警告”累计达二次及以上的5、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ABCD)之一的,可直接解聘评标专家。
A、继续教育或连续2 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B、确认抽取信息后,两次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评标的C、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D、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6、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ACD)。
A、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B、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12 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网络终端解答C、对省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D、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个人信息提出修改意见7、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AB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施行日期】2020.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省公管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文件精神,大力提升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依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和《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湘发改法规〔2017〕379号)规定,进一步完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评标专家抽取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专家抽取前提交所需专家的专业、人数、回避条件等专家使用需求申请,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评标专家抽取过程的监督。
2.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管理、评标专家抽取、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报申请等系统应互联互通。
3.当综合评标专家库内三级类别评标专业的专家数量不足规定人数时,可放宽至该三级专业的二级专业中相近专业抽取。
4.专家每月可参加3次评标活动。
5.抽取评标专家应按照“抽取终端操作管理人员系统”设置条件严格抽取专业与人数,如因系统原因出现多抽取专家的情况,应根据系统后台确定的相同专业专家抽取完成顺序来确定评标专家;出现少抽取评标专家的情况,应补充抽取。
6.设立“湖南省综合评标应急专家库”子系统(以下简称“应急专家库”),出现评标专家临时请假不能出席、或因故不能完成评标、因回避或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被取消当次评标资格等情况时,可启用应急专家库补抽。
2020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培训 道德标准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A)。
A、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B、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C、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D、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2、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A)。
A、自觉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B、评审意见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不合格的投标作出口头说明C、在一个月内必须参加2次评标活动(特殊行业的除外)D、无需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3.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嫌(D)情形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
A.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B.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C.中标项目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D.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或者盗用其他单位名义投标的4. 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因技术复杂,经行政监督部分批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一名专家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下列四名人员中,可以被确定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是(B)。
A、政府专家库中的赵某,教授级高工,在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就职B、某科研机构中的钱某,研究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C、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中的孙某,高级工程师,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就职D、政府专家库中的李某,高级工程师,在招标人某部门就职5. 为了体现招标投标中的(C)的原则,且便于社会的监督,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应当公示或者公告。
A、公平、独立、客观B、适用、独立、公正C、公平、公开、公正D.适用、公平、公开6.在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B)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方法-单项选择题
============================================第1页==================================================单项选择题1.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按照互利互惠原则,提供依法公开数据的交易平台和B可以按照交互数据的结构类别和规模比例,分享集合数据使用权利和大数据分析成果运用的增值效益。
A.信用信息共享平台B.公共服务平台C.行政监督平台D.公共资源平台2.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中,电子招标投标&与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论合并建设还是分开建设的,均应当确保相关交易信息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A.公共服务平台B.信用信息共享平台C.公共资源共享平台D.行政监督平台3.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相应的行政监督平台实现对接,并负责将交易平台依法交互的交易信息、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应C。
A.招标采购平台B.信息平台C.行政监督平台D.公共资源平台4.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鼓励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的交易平台按照规定与国家或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相应的C连接并交互招标信息。
============================================第2页==================================================A.交易平台B.信息平台C.行政监督平台D.公共资源平台5.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电子招标投标A应当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按要求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交互数据信息,并为市场主体查阅有关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实现招标采购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
考评人员(签名):所在单位:年月日注:1、专家存在上表中所列考评指标行为现象的,在对应框内打“√”,并在备注栏具体说明;
2、表中“★”号指标项有一项或以上为“√”的,评定为“不称职”;
3、表中非“★”号指标项有三项或以上为“√”的评定为“不称职”;有一项或两项为“√”的评定为“基本称职”。
考评人员(签名):所在单位:年月日注:1、专家存在上表中所列考评指标行为现象的,在对应框内打“√”,并在备注栏具体说明;
2、表中“★”号指标项有一项或以上为“√”的,评定为“不称职”;
3、表中非“★”号指标项有三项或以上为“√”的评定为“不称职”;有一项或两项为“√”的评定为“基本称职”。
附件3: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审专家项目评价参考表C(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注:1、专家存在上表中所列考评指标行为现象的,在对应框内打“√”,并在备注栏具体说明;
2、表中“★”号指标项有一项或以上为“√”的,评定为“不称职”;
3、表中非“★”号指标项有三项或以上为“√”的评定为“不称职”;有一项或两项为“√”
的评定为“基本称职”。
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只能填一张表。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7•【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9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2024年9月27日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聘任,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库,是指存储评标专家信息,并具备抽取专家参加评标、辅助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管理、向评标专家提供必要服务等功能的电子信息系统。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实施行政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评标专家库共享,应用数智技术提高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9年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题库职业道德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1.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 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下列属于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的是(AC)。
A、接受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B、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听从有关单位建议提出评审意见C、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D、评标专家信息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 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专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ABCD)。
A、接受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B、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公正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C、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D、对本人违规行为的处理有权提出异议3、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 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专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评标专家负有的义务(ABCD)。
A、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B、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客观公正进行评审C、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评价和考核D、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投诉调查4、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 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下列属于不得担任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的情形的有(ABCD)。
A、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B、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C、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D、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 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国家铁路局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建立专家个人档案,其中这一档案应当记录评标专家的(ABCD)。
A、基本信息B、教育培训C、评标记录D、年度考核6、根据国铁工程监〔2017〕27 号《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考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CD)。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评标专家的选拔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评述。
一、评标专家选拔评标专家的选择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定招标文件。
选拔评标专家的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家申请:招标单位可以通过公开招募或者推荐的方式,征集评标专家的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2.资格审核:招标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资质等方面的认证。
3.专家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评标工作所需的能力。
4.综合评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个人背景、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评分和排名,确定最终的评标专家名单。
二、专家库管理专家库是一个维护评标专家信息的数据库,招标单位可以从中选取适合的专家参与评标工作。
专家库的管理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信息录入:专家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录入评标专家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技能特长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信息更新:评标专家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中有新的成果和成就,或者个人信息发生变动,专家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专家分类:根据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等因素,将评标专家进行分类,以方便招标单位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选择合适的专家参与评标。
4.专家评价:招标单位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可以对参与评标的专家进行评价和反馈,以便更好地改进评标专家的管理和选拔工作。
三、培训和监督为了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招标单位应当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和监督。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训计划:制定评标专家培训计划,包括定期的培训课程和讲座,以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覆盖招标法律法规、评标准则和方法、专业知识更新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评标专家了解最新的行业动态和评标要求。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1. 引言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评标工作,确保评标工作公正、透明、严肃的目的而建立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包括背景、目标、组成、选拔与管理等方面内容。
2. 背景湖南省作为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工程项目数量逐年增加,评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科学、合法,湖南省决定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以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目标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目标是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正、透明、严谨的评标专家队伍,为工程项目的评标提供有力的支持。
通过专家库的建设和运作,实现以下目标:•提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和评标水平;•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和交流,促进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共享;•实现评标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组成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由具备相关领域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工程项目评标经验;•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根据评标需求,专家库应涵盖各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如建筑、电力、水利、交通等。
同时,专家库的组成应尽量保持良好的性别、年龄和区域平衡,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5. 选拔与管理5.1 选拔方式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选拔应根据工程项目评标的具体要求和专家库的需求进行。
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选拔:•专家自愿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技术资格证书等;•组织专家资格审查,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面试,考察其专业素养、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等。
5.2 专家管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应建立健全的专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专家信息登记:对入库专家进行信息登记,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绩效考核: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评标质量和工作表现;•专家培训:组织专家培训,提升评标专家的专业知识和水平;•专家轮换:根据需要,对专家进行轮换,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湘发改公管规〔2023〕696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3〕696号省公管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深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评标专家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公管规〔2022〕792号)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23日附件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着重解决因一些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导致部分项目中标结果不符合实际需求或者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若干措施。
一、健全专家动态管理机制1、新增评标专家动态征集通道。
对评标专家入库管理采取定期征集和动态征集相结合的方式。
广泛发布评标专家动态征集公告,依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开辟申报入口,常年面向全社会开展评标专家动态征集。
2、提高动态征集评标专家入库门槛。
动态征集评标专家入库,在其他申报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满六年”的申报条件修改为“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改)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工作及评标专家库管理。
第三条评标专家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法规,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评标职责。
第四条评标专家库应建立评标专家的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评标专家的质量和数量。
第五条评标专家库管理主要包括评标专家注册、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条件和注册第六条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三)无犯罪记录;(四)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评标思维和判断能力。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向评标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提交的材料应包括:(一)个人身份证明;(二)个人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三)个人近期照片;(四)个人简历及工作经历;(五)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第八条评标机构应将评标专家注册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第九条评标专家注册成功后,可作为评标专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报酬。
第三章评标专家库管理第十条评标机构应建立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评标专家库管理主要包括:(一)评标专家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存储;(二)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考核;(三)评标专家的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库应定期更新评标专家的信息,并及时公示。
第十三条评标机构应为评标专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专业知识和评标能力。
第十四条评标机构应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评标专家可以继续参与评标工作。
第四章评标工作的实施第十五条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十六条评标机构应根据评标工作的需要,确定评标专家的评标范围和标准,并将其告知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为了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OO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为《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评标专家库由省级(含,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组建。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其所建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建评标专家库,应当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第七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增加:(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00人;(二)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三)有满足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需要的必要设施和条件;(四)有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续聘-道德标准判断单选多选
道德标准(A00002) 2022-07-12 15:50:36 43181.、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2、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3、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4、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6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网络终端解答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5、对省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6、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个人信息提出修改意见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7、参加培训和评标活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是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
答案:√8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9、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0、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1、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2、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3、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或其它情况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4、准时出席评标活动,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应提前请假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5、参加评标活动应持证上岗,独立评标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6、接受、协助、配合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答案:√17、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全文附表及解读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法人招标以及实行代建制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国家对有关招标项目的专家使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可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省人民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统一征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认定;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其所监管项目的参评专家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管,对废标或复评频率异常专家定期进行标后评标行为抽检评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和评标行为见证服务。
第六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根据专业、地域等进行分类,覆盖全省各级各区域。
第七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详细记录评标专家基本信息、职业道德、评标抽取、教育培训、依法履职、考评惩戒等相关信息,作为评标专家考核管理、续聘审核的依据。
第八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网络终端根据需要设置在发展改革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职业道德单选题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培训题库职业道德(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规定的招标人应履行的职责是(D)。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B、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合理的评标劳务报酬C、为参与评标工作的招标人代表提供授权函D、保障评标工作的高效性2、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A)。
A、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B、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C、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D、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3、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A)。
A、自觉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B、评审意见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不合格的投标作出口头说明A、政府专家库中的赵某,教授级高工,在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就职B、某科研机构中的钱某,研究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C、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中的孙某,高级工程师,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就职D、政府专家库中的李某,高级工程师,在招标人某部门就职7. 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D)的原则。
A、实事求是B、合法有效C、诚实自愿D、诚实信用8. 为了体现招标投标中的(C)的原则,且便于社会的监督,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应当公示或者公告。
A、公平、独立、客观B、适用、独立、公正C、公平、公开、公正D.适用、公平、公开9.在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B)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
A、公平原则B、公开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10.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体现了招标投标的(A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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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和大数据手段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省人民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唯一政府授权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统一征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法人招标以及实行代建制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评标专家,应当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国家对有关招标项目的专家使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可适用其规定。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省级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认定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各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行政监管。
第六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按照专业、地域等进行分类,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方式覆盖全省各级各区域。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涉及专业技术服务、通信网络服务等内容,由省发改委按政府采购程序向企业或相关单位购买服务。
第二章专家评聘第七条评标专家采用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评聘。
申请评标专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下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七)没有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第八条评标专家可以由个人申请,也可由单位推荐。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
申请评标专家需申报以下材料:(一)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附身份证);(二)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附学历证);(三)个人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第九条申请人符合评标专家申请条件和要求的,经过省行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初审和省发改委的复核确认,并参加统一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评标方法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试。
考试合格人员,聘入专家库。
第十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详细记录评标专家基本信息、职业道德、评标抽取情况、培训与再教育、惩戒记录等相关信息,作为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复审续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省发改委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继续教育。
评标专家原则上每届聘期内应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对评标专家参加继续教育予以支持。
继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网上培训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在聘用期间参加的继续教育作为到期续聘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的个人信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发生变化时,应当自行上网对个人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其中证明评标专家能力和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信息更新需经省发改委核定。
评标专家单位发生变更,需自变更日起1年内回避与变更前所在单位有关的评标活动。
第十四条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网上请假制度。
评标专家因工作、身体等原因连续两个月以内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应当事先登录个人页面进行请假。
请假时间超过两个月的,除进行网上请假外,还需向省发改委书面说明原因。
需提前结束请假时间的,评标专家应及时登录个人页面销假。
第十五条评标专家每届聘期三年,聘期届满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复审。
复审结果记入评标专家档案,复审合格的予以续聘。
评标专家复审是对评标专家聘期内的业务能力、个人信用、履职、培训教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六条复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一)已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相关复审材料的;(三)未能通过继续教育、综合考核的;(四)聘任期间受到“警告”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或受到“严重警告”累计达二次及以上的;(五)因工作变动无法再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
第十七条评标专家因故要求解聘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省发改委提出。
第三章履职考核第十八条建立评标专家日常考评制度,具体考评标准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由招标项目评标现场行政监督部门和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的行为进行日常考评。
日常考评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第十九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负责考评专家出勤情况、遵守评标纪律等情况,实行一项目一考评。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主要负责考评专家评审水平、能力及有无违规等情况,由行业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考评。
第二十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区评标专家的日常考评结果汇总后报送省发改委,作为评标专家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建立评标专家履职年度考核制度。
省发改委于次年1月组织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对评标专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标专家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标准:(一)年度出现基本称职4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出现1次不称职和2次及以上基本称职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年度出现不称职2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四)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评定为合格。
第二十三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停评标一年,暂停期间禁止以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名义参加评标工作。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解聘评标专家:(一)继续教育或连续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确认抽取信息后,两次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评标的;(三)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四)因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五)因个人原因,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标专家的。
第四章专家权利义务第二十五条评标专家自提出入库申请或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即视为同意履行评标专家的相关权利义务,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管理。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不向评标专家发放报酬,但组织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支付参与评标的专家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四)对评标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查询与本人相关的评标抽取记录,可就有效期(6个月)内评标抽取记录的疑问要求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网络终端解答;(六)对省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七)对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个人信息提出修改意见;(八)参加培训和评标活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评标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意见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不合格的投标作出书面说明;(二)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三)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或其它情况;(四)准时出席评标活动,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应提前请假;(五)参加评标活动应持证上岗,独立评标。
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2次评标活动(特殊行业的除外);(六)接受、协助、配合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七)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八)自觉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人员;(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社会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第五章专家抽取第二十九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网络终端抽取评标专家。
网络终端实行免费抽取服务。
专家库网络终端根据需要设置在各级有关行政部门以及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行政部门的终端主要用于管理,交易平台的终端主要用于提供专家抽取服务。
专家库系统配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支持电子招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等功能,各网络终端的抽取数据均由专家库信息系统后台统一处理,自动通知,各网络终端的抽取结果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抽取本市州外的异地专家。
异地专家有权决定是否参与异地评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需要异地接送评标专家的,必须在行政监督部门监管下进行。
省、市州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特殊或重大工程,应从专家资源相对丰富的市州异地聘请一定比例的评标专家。
本市州供随机抽取的该专业专家人数应不少于需要抽取人数的两倍。
当地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人数不足需要抽取人数的两倍时,应当将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人数扩大至邻近地区。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项目的评标专家,经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一)因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无符合条件的专家或符合条件的专家不足8人的;(二)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项目。
第三十二条评标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
因特殊情况,经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提前抽取,但不得超过两天。
第三十三条设置网络终端的单位及其操作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复制、下载或备份库内专家信息,不得透露专家库名单信息以及被抽取评标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对评标专家抽取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