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诗论
白居易诗中的现实主义观点
白居易诗中的现实主义观点引言白居易(772年-846年)是唐朝时期的一位著名诗人,他的诗作流传至今,备受人们的喜爱和推崇。
白居易的诗歌作品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观点,他以自己对社会现实的观察和思考为基础,借诗的形式对社会现象、人类命运和个人情感进行深入的剖析。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白居易诗中的现实主义观点,并分析其对当代文学和社会的影响。
现实主义的理念与特点为了更好地理解白居易诗中的现实主义观点,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现实主义的基本理念和特点。
现实主义是一种文学和艺术流派,强调真实、客观地描绘社会现象和人类生活。
现实主义文学主张以现实为基础,通过对社会问题的客观描述和分析,呈现出人类的真实面貌。
现实主义文学的特点包括:真实性、客观性、反映社会现象和人类生活的广泛性、关注社会问题和个人命运等。
白居易诗中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白居易的诗作以其真实性和客观性而著称。
他以真实、客观的眼光观察社会现象,对现实生活进行悲喜交加地描写。
在他的诗作中,人物形象和情感体验都具有强烈的真实感,使读者能够获得直观而深刻的阅读体验。
白居易的诗作广泛反映了唐朝社会的特点和现象。
他关注农民悲苦、官吏奢靡、社会动乱等问题,并通过具体的描写和细腻的表达展示了唐朝时期社会的矛盾和冲突。
他不回避现实,而是以客观的态度面对社会中的问题,直面其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诗歌的形式来传达他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观察。
白居易诗中的广泛反映白居易的诗作广泛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和方面。
他通过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描写,展现了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农民生活白居易的诗作中经常反映了农民生活的辛酸和苦难。
他描绘了农民勤劳耕种的场景,以及他们面临的天灾和社会不公。
他的诗作中经常出现种田、收获、灌溉等与农业相关的景象,使读者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农民的辛劳和生活的艰难。
官场现象白居易的诗中还揭示了唐朝官场的黑暗面和腐败现象。
他直言不讳地讽刺了官吏的奢靡和无能,批评了官吏的虚伪和贪婪。
通过对官吏日常行为的揭露,他展示了官场中的悲剧和矛盾。
与元九书原文 [《与元九书》中的诗论探微]
与元九书原文[《与元九书》中的诗论探微]关键词:《与元九书》诗论观辨证全面摘要:白居易《与元九书》中的诗论观,既强调了诗歌“言志”的方面,也不否认诗歌“缘情”的特点;既强调了诗歌的内容,也不忽视诗歌的形式。
白居易的诗论观是辩证的,全面的。
但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透过现象去认识本质,不为文字表面意义所惑,如此才能正确认识白居易的诗论观。
白居易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但他在诗歌理论方面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白居易没有专门的诗歌理论著作,他的诗论观点散见于其诗文作品中。
其中,《与元九书》是历来人们最为关注的一篇。
《与元九书》本是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时写给元稹的一封酬答信,主要抒发了自己愤激之情,表达了对政道崩坏的不满,对诗道崩坏的痛心。
由此,信中很自然地大量涉及到了白居易关于诗歌理论的观点。
白的这些诗论观点是针对当时文坛上诗歌创作弊病而提出来的,为了纠正当时文坛不良风气,白居易不惜矫枉过正。
比如,为了纠正过分“缘情”的文风,白氏特别强调了“言志”的重要性;为了纠正过于重视形式的文风,白氏特别强调了“内容”的重要性。
了解这一点,我们就能透过白居易的愤激言辞,全面客观地理解他的诗论观。
细加品味,我们不难发现,白居易《与元九书》中的诗论观,既强调诗歌是“言志”的,也不否认诗歌是“缘情”的;既重视诗歌的内容,也不轻视诗歌的形式。
所以,白居易的诗歌理论观点实质上是全面的、辩证的。
白居易的诗论既强调诗“言志”的重要性,又不否认诗“缘情”的特点。
我国古代诗歌理论中主要有“诗言志”、“诗缘情”两种主张。
“诗言志”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是传统的儒家诗论观;“诗缘情”重视诗歌的审美性,在魏晋时由陆机提出。
到底是“诗言志”还是“诗缘情”?二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它们是能够共存,还是不可同生?就这类问题,人们早有论述。
如李泽厚就认为“诗缘情”和传统的“诗言志”的重要区别在于“情”与“道”之间的主次:“在‘诗言志’中,虽然也有‘情’的存在,但相对于儒家的‘道’来说,它只占有次要的、从属的意义;而在‘诗缘情’中,由于其所处的特殊的社会环境,礼义已成为虚伪的东西,个体对人生的依恋就被推上重要的位置。
白居易诗歌主张再认识
白居易诗歌主张再认识摘要:白居易不仅是现实主义诗人,还是一位杰出的诗论家。
他提出了一种批判现实、反映现实的诗歌创作理论。
他强调发挥诗歌“救济人病,裨补时阙”作用,主张诗歌创作反映社会现实,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务于内容,力求语言浅显易懂。
应一分为二地看待白居易的诗歌理论主张,他的诗歌理论既有进步的一面,也有片面之处。
本文试图从白居易的诗歌理论的进步性和局限性两方面进行分析,力求对白居易的诗歌理论有一个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
关键词:白居易;诗歌理论;现实主义引言白居易是继杜甫后我国古代最伟大的一位现实主义诗人,一生共创作了近三千首诗,他不但是个多产作家,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诗论家。
他总结了陈子昂、杜甫等人关于诗歌的进步理论,结合时代需要,写下了《与元九书》、《新乐府序》、《寄唐生》、《读张籍古乐府》、《策林》、《伤唐衢》、《采诗官》等诗文,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诗歌理论,形成了一种批判现实、揭露现实的,用诗歌反映现实的新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
他的诗歌主张在新乐府运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近几年的时间里,研究白居易诗歌理论的文章层出不穷。
高敏和李淑蓉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期刊中发表了《白居易诗歌理论评述》一文,这篇文章从诗歌与现实的关系以及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两个方面来评述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它不仅对白居易现实主义诗歌理论给予充分肯定,而且也指出了白居易诗歌主张存在的片面性,但是文章对白居易诗歌主张进步性的评价不全面。
马瑞在《文学研究》期刊中发表了《白居易诗歌理论之再认识》,这篇论文从诗歌与现实的关系、诗歌创作目的、诗歌语言三个视角研究白居易诗歌理论。
作者没有从诗歌内容与形式这个角度来探讨白居易进步的诗歌主张,使得这篇论文缺乏完整性。
这篇文章也谈到了白居易诗歌主张的缺陷,但是该论文的作者只是分析了白居易诗歌主张不足之处的一部分,文章并没有涉及到白居易的诗歌语言缺乏含蓄性和朦胧美。
他们对白居易现实主义诗歌理论的认识虽然正确但并不全面。
试论白居易《与元九书》的诗论主张
试论白居易《与元九书》的诗论主张,作者简介:朱彩霞、宋佳,扬州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
,, 摘要:白居易不仅是一名优秀的诗人,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理论家,他的诗歌理论主要见于《与元九书》一文中。
文中他首倡“为时”、“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注重诗歌“补察时政”、“,导人情”的讽谕作用;强调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白居易秉承传统儒家诗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发,在中国诗歌理论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白居易;《与元九书》;为时事而作;讽谕作用;文质并重,白居易不仅是我国诗歌史上一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批评家,他的诗歌理论主要为其讽谕诗理论,散见于《新乐府序》、《读张籍古乐府》、《寄唐生》、《策林》与《与元九书》中,其中《与元九书》是最有代表性的一篇。
《与元九书》是白居易于元和十年被贬江州司马时写给好友元稹的信,写信旨在粗略陈述诗歌大端并结合自身诗歌创作经验来表明自己写文章的意图。
信中白居易对传统儒家诗论进行深一步的阐发,进而提出了自己独特而鲜明的诗论主张。
,一、“为时”、“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结合自身诗歌创作经验,首次提倡“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1]。
这句话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阐发。
第一,白居易认为社会的“时”和“事”可以感发诗人进行诗歌创作。
在白居易以前,传统的儒家诗论也注重现实对人的感发,但大都侧重于自然生活,较少论及社会生活对人的感发作用,这是白居易的一个突破。
第二,白居易认为诗歌不应该是被动的反映现实,而应该主动的对社会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在此之前,传统的儒家诗论只是在论及诗歌作用时提到一时之诗歌可以反映一时之盛衰,白居易则从创作论的角度提出诗歌应该反映时事。
,这种创作观念的提出与作者生活的社会背景有关。
安史之乱后,唐朝由盛转衰,一部分文人选择逃避现实,过隐居的生活,而另一部分文人则怀着浓厚的忧患意识准备重兴大唐盛世,白居易显然属于后者。
白居易的诗歌理
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一诗歌本质论
文献
人之文,六经首之;就六经言,《诗》又首之。何者?圣人
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 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自贤 圣,下至愚騃,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群分而气同,形异而 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圣人知其然,因其 言,经之以六义;缘其声,纬之以五音。音有韵,义有类。 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举则情见,情见则感易交。 于是乎孕大含深,贯微洞密,上下通而二气泰,忧乐合而百 志熙。五帝三皇所以直道而行、垂拱而理者,揭此以为大柄, 决此以为大窦也。《与元九书》
白居易的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理论
四尚实尙俗的艺术主张 为时为事的创作原则,要求诗歌在艺术上要尚实、尚俗。尚
实是强调诗歌的真实性;尚俗是诗歌的通俗性。诗歌只有真 实通俗,才能易于被人们所接受,才能真正发挥讽刺批判作 用。为了适应尚实、尚俗、尚尽的艺术主张,白居易提出了 “辞质”、“言直”、“事实”、“体顺”的具体要求,在 《新乐府序》中他讲到: 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 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 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 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 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 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
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二诗歌功能论 在白居易看来,诗歌不但可以感动人心,而且还具有多种作
用,如可以反应社会现实,可以表现民生疾苦,具有认识作 用;也可以抒写诗人内心的欢娱之情,闲适之情,具有娱悦 作用。他在读《读张籍古乐府诗》中对诗歌的多种作用做了 说明:“读君学仙诗,可讽放佚君。读君董公诗,可诲贪暴 臣。读君商女诗,可感悍妇仁。读君齐勤诗,可劝薄夫敦。 上可裨教化,舒之济万民。下可理性情,卷之善一身。” 虽然诗歌具有多种功能、作用,但是白居易更强调诗歌的政 治功利作用。这方面,他继承了儒家的诗教传统,并予以极 大的发展,提出了诗可以“补察时政”,“泄导民情”, “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等口号,其实质就是要求诗歌密切 联系现实,充分反映社会现实,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矛盾、 弊端、不合理现象通过诗歌表现出来,从而使下情上达,是 君王认识到社会的真实情况,认识到社会的种种弊端,予以 革除,这就是要求诗歌充分发挥社会作用。
试论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试论白居易的诗歌理论【摘要】白居易不仅是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还是一位著名的文艺理论家、美学家。
他主张文学创作要有明确的政治目的,明显带有功利主义文艺美学思想。
文章先简单介绍其生平思想,然后主要从诗歌的产生、诗歌本体、诗歌功用及对诗歌的评论四方面来论述他的诗歌理论。
【关键词】白居易;生平思想;诗歌创作缘起;诗歌本体分析;诗歌之功用白居易是唐代继李白、杜甫之后又一位伟大的诗人,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诗论家。
他继承并发扬了《诗经>、汉乐府到陈子昂、杜甫的现实主义传统,写下了许多揭露社会黑暗、同情人民疾苦的讽谕诗,以及《与元九书》、《新乐府序》、《序洛诗》、《读张籍古乐府》、《寄唐生》、《伤唐衢》、《采诗官》、《题浔阳楼》、《策林》、《策问》等诗文,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诗歌理论,其核心是强调诗歌创作要有为而作,用诗歌来反映现实,裨补时阙,对推动当时的新乐府运动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而且也对以后的文学创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白居易的生平与思想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
原籍山西太原,祖上迁下陕西渭南,出生于河南新郑。
德宗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后任翰林学士,左拾遗,因敢说直谏触怒权贵。
贬为江州司马,思想亦趋消沉。
后历任中州刺史、中书舍人、杭州刺史、苏州刺史等职,晚年官至秘书监、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释、道三家,立身行事,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指导思想。
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
少年时代的自居易家境比较贫困,因避战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使他得以接触社会,了解民生疾苦。
担任谏官后,他刚正不阿,仗义直言,敢于同宦官权贵斗争,因此受到排挤打击,多次遭贬。
前期思想激进,积极进取,希望为唐室中兴干一番事业,反映了“兼济天下”这一儒家思想的积极方面。
白居易的诗学理论
白居易的诗学理论白居易的诗学理论白居易的《与元九书》集中展现了白居易的诗学观,那么关于白居易的诗学理论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白居易的诗学理论,欢迎阅读!白居易将创作经验总结为诗学理论,详尽地表述《与元九书》中。
本文从《与元九书》出发,从现实主义创作原则、思想情感的重视、注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和向通俗化推进四个方面分析白居易的诗学理论。
一、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现实主义创作原则首先,白居易提出诗歌反映社会现实的创作原则。
白居易推崇《诗经》,因为《诗经》“六义”植根社会,具有现实主义写实的传统,能够让人听诗了解社会现状。
所以白居明确提出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后重申“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诗歌应反映社会现实、讽谕时政。
用诗反映社会现实在杜甫的创作中多有体现,但还是白居易将这一实践上升到诗学理论高度。
其次,白居易认为诗歌应发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社会功效。
白居易用“上以纽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谕。
”强调诗歌的社会功效:诗歌应该让上位者补救考察政事的`缺失,让平民宣泄疏导感情,针砭时政。
二、感人心者,莫先乎情——重视思想感情白居易强调诗歌创作中思想感情的抒发。
感慨于“古人唱歌兼唱情,今人唱歌惟唱声”,白居易在《与元久书》中开门见山道: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
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白居易将诗歌比拟为树,将“情”,即思想感情比作树根,而“言”、“声”、“义”都是由“情”衍生出的。
而“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举则情见,情见则感易交”,所以语言、声韵使得情见”而“感易交”,是表现思想感情的手段。
但“情”不局限于诗人的个人之情。
白居易反对只抒发个人情感的诗歌:他评论屈原、苏武、李陵“各系于志”的诗是“止于伤别”、“归于怨思”、“彷徨抑郁,不暇及他耳”。
所以白居易在提出“情根”后又做了补充:于是乎孕大含深,贯微洞密,上下通而二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
白居易诗歌革新理论
白居易诗歌革新理论白居易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谈片白居易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在他写给元稹的信《与元九书》中有集中的论述。
此外,在《新乐府序》、《寄唐生》、《读张籍古乐府》、《策林六十八》、《策林六十九》等诗文中也都有所阐述。
白氏的诗歌创作在唐代诗人中是最多的。
《与元九书》中他把自己五十一岁以前写的一千三百多首诗编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等四类。
他最重视第一类讽渝诗,共一百五十首;其中《新乐府》五十首、《秦中吟》十首是具有明确创作意图的杰出的组诗。
讽谕诗以鲜明的艺术形象和诗的语言体现了他的理论主张。
白居易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是明确的理论阐述和丰富的创作实践相统一的完整体系。
所谓现实主义,一般来说是指有关作家作品同现实的关系的理论主张。
现实主义可以指文艺史上的一种流派,也可以指某一作家进行创作时处理作品和现实关系的创作方法。
现实主义的这两个方面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而比较自觉的现实主义理论往往兼顾这两个方面。
白居易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就是这样,它包括:一、对《诗经》以来作家作品同现实关系的评价,也就是有关文学史上现实主义流派的盛衰变迁;二、在有关现实主义诗歌发展史的评述基础上,提出了现实主义诗歌的创作方法。
下面介绍白氏这两方面的理论主张,并略作评价。
一、关于《诗经》以来现实主义诗歌发展史的评述白氏从诗歌同现实的关系出发,评述了《诗经》以来的诗歌发展史。
他认为《诗经》最能完善地处理诗歌同现实的关系,认为后代诗人未能自觉地,完备地继承《诗经》的优秀传统。
《与元九书》中认为《诗经》是儒家六经之首,是“人文”中最重要的,因为它的本质特征是“根情,苗言,华声,实义”,认为《诗》的“六义”(风、雅、颂、赋、比、兴)是诗歌创作与批评的准则,对统治者来说可以“补察时政”,对老百姓来说可以“泄导人情”。
以诗歌沟通感情能够达到“上下通而一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的政治清明、国泰民安的盛世。
白氏强调必须继承《诗》的优秀传统:“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
白居易的诗论与新乐府运动
白居易的诗论与新乐府运动白居易是杜甫的有意识的继承者,也是杜甫之后的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
他继承并发展了《诗经》和汉乐府的现实主义传统,沿着杜甫所开辟的道路进一步从文学理论上和创作上掀起了一个波澜壮阔的现实主义诗歌的高潮。
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白居易的生平和思想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居香山,自号香山居士,又曾官太子少傅,后人因称白香山、白傅或白太傅。
原籍太原,后迁下硅(陕西渭南县),他出身于一个小官僚家庭,世敦儒业,祖、父皆以明经出身。
白居易的青年时代是在颠沛流离中度过的。
由于战乱,他十一岁时就离家避难越中,常常是“衣食不充,冻馁并至”,以至“常索米丐衣于邻郡邑”。
贫困的生活,使白居易接近了人民,这对他的诗歌创作差不多一开始就走上现实主义的道路有着重大的作用。
白居易的思想带有浓厚的儒、释、道三家杂糅的色彩,但主导思想则是儒家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他说:“仆虽不肖,常师此语。
”又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
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
”(《与元九书》)可见这一思想不仅支配了他的政治态度,同时也支配了他的创作方向。
他的一生,大体上即可依此分为前后两期,而以四十四岁贬江州司马为分界线。
(一)前期——即从入仕到贬江州司马以前。
这是白居易“志在兼济”的时期。
这一时期,他在仕途上可以说是一帆风顺。
二十九岁,一举成进士,三十二岁又以“拔萃”登科,为校书郎,三十五岁复应制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以第四等入选,由校书郎为幸至尉,不久入为翰林学士,又做了三年的左拾遗。
所以诗人曾不无自负地说:“十年之间,三登科第,名入众耳,迹升清贵。
”社会现实和个人闻见,既使诗人深感有“为民请命”的必要,而最高统治者的信任又使他觉得有此可能,于是“兼济天下”的思想便占了主导地位:“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新制布裘》)为了实现这种宏愿,他非常积极、勇敢,也不怕牺牲自己:“勿轻直折剑,犹胜曲全钩!”(《折剑头》)“正色摧强御,刚肠嫉喔咿。
白居易《与元九书》的诗论主张评析
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他的诗歌成就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其中,《与元九书》是他的一篇诗论,其中展现了他对诗歌创作的独特见解和主张。
本文将对《与元九书》的诗论主张进行评析,深入探讨白居易在诗歌创作方面的观点,并共享个人对他的诗歌主张的理解。
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了诗歌应追求“新鲜”、“清淡”、“朴实”、“平淡”的创作主张。
他认为诗歌不应浮夸华丽,而是应该朴实自然,表达真挚情感。
他强调诗歌应当避免华丽而追求清新淡泊,正如他在诗中所言:“清淡寻常即中味,华丽装饰只外形”。
这一主张与当时流行的骈文、豪放派等风格形成鲜明对比,体现了白居易对诗歌简约、淡泊的追求。
白居易强调诗歌应具有情感真挚、自然流畅的特点。
他在《与元九书》中写道:“昔人书生非敢言,吾今歌妓转能言。
言者风流意态写,歌者飘飖体裁传”。
可见,白居易注重诗歌的真挚性和表达力,他认为诗歌应该能够真实地表达诗人的情感与思想,使读者产生共鸣。
他还提出“雅言”之说,强调诗歌应该遵循雅俗之别,语言应当真实自然。
这种创作观念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白居易还在《与元九书》中强调诗歌应该具有自然之美、朴素之美。
他赞扬了道家思想,并试图运用道家的自然观念来审美诗歌。
他认为,诗歌应该具有山水之间的自然之美,以及朴实无华的朴素之美。
他倡导“禅境”诗风,追求超脱的诗意和淡泊的境界,这种境界与他主张的“平淡、朴实”相得益彰。
《与元九书》是白居易在诗歌创作方面的宝贵心得之作,他强调诗歌应当朴实、清淡、情感真挚,并追求自然、朴素之美。
这些观点不仅在当时对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后世诗歌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我个人对白居易的诗歌主张深有共鸣,认为诗歌创作应该追求真挚、朴实,表达内心真实情感,同时追求自然、朴素之美。
这种哲学意蕴和诗学追求,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通过对白居易《与元九书》的诗论主张评析,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他对诗歌创作的独特见解和主张。
浅谈白居易诗论
浅谈白居易诗论摘要:白居易诗论是由文学观、方法论、政策论等学说构成了一个体系严密、功能完备的以封建政治主义为核心的理论系统。
但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曲解,它的本来面目一直未被人认识,消极因素不被重视。
为此本文主要在于揭示白居易诗论的理念框架,让人们更全面地认识它。
关键词:政治现实生活功能创作方法一,总体论述关于白居易的诗歌理论,其主要内容是:一、强调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二、强调文学必须植根于现实生活;三、阐述了诗歌的特性及其社会功能;四、强调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因而他的诗论是"现实主义的诗歌理论",是"先进的诗论"。
这基本成为对白居易诗歌理论的权威性结论。
首先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必须负起“补擦时政”“泄导人情”的政治使命,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上下交合,内外胥悦”的政治目的。
他响亮的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和为事而作”的口号。
所谓“为时而著”、“为事而作”,也就是他在《新乐府序》中说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
针对当时的社会特征,他特别强调“为民”,认为诗歌应该反映人民疾苦:“惟歌生民病”、“但伤民病痛”。
将诗歌和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这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
其次,白居易还认识到文学植根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他指出要写作为政治服务的诗就必须关心政治,主动地从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源泉。
《策林》六十九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行于歌诗矣。
”并认为像《诗经》中《北风》之刺微虐,《硕鼠》之刺重敛,汉童谣“广袖高髻”之刺奢荡等。
第三,他阐发了诗歌的特性,并结合这种特性强调诗的教育作用和社会功能。
《与元九书》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
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他以果木成长过程为喻想象的、系统的提出了诗的四要素。
“情”和“义”是内容。
“言”和“声”是形式,其中尤以“实义”最为重要。
白居易诗论
论白居易讽喻诗论与创作实践的得失白居易以其讽喻诗论和创作,曾被誉为与杜甫并称的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
他的讽喻诗论强调诗歌创作要关系时事,“兴寄”、“美刺”。
讽喻诗作也的确揭示了中唐时期的社会弊端,具有充分的真实性,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但是,讽喻理论与创作实践反差,主观意图与客观效果的背离,又显示出其讽喻诗论与创作的缺陷。
分析白居易讽喻诗论与创作的缺陷,探讨其形成原因,有助于全面准确地认知和评价白居易讽喻诗论和创作,从中汲取历史经验教训,把握诗歌创作的自身规律。
因而,本文重在谈论其不足之处。
一、作为中国古代现实主义诗论,白居易最为人们看重的是其讽喻诗诗论。
诸如“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序》),即要求诗歌创作立足社会现实,表现民生疾苦,直陈社会弊端,以求“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与元九书》)。
此类观点,白居易诗作中也多有表述。
可以说,“为时为事”是白居易讽喻诗论的总纲,“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是其讽喻诗创作的目的。
“为时为事”也是白居易的诗歌批评原则。
他批评自屈原到李白等历代诗人作品不是“为时为事”,不能“补察时政”,“泄导人情”,认为“诗道崩坏”,“六义尽失”。
即使是杜甫,“撮其《新安吏》、《石壕》、《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与元九书》)。
因而,他自觉地创作讽喻诗,想以此超越杜甫,振兴诗道。
白居易的讽喻诗论继承先秦儒家的“兴寄”,“美刺”诗论传统,首次提出诗歌创作要“为时为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过于强调诗歌“为时为事”、“补察时政”的原则和作用,难免会忽略诗歌的其他表现内容和社会功能。
诗歌表现生活的范围非常广阔,诗人感受生活的角度也很独特,既可表现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题材,抒发具有一定概括意义的情感倾向,也可表现诗人在特定环境氛围中某一瞬间独特的情绪感觉。
白居易诗歌主张
白居易诗歌主张每个诗人写诗的主张都不一样,都有各自的特点,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诗歌主张,希望大家喜欢!白居易诗歌主张白居易的诗歌主张:白居易的诗论主张,与正统的儒家诗论一脉相承。
主要体现于他的《新序》和《与元九书》中,而以《与元九书》为最全面、最系统。
主要内容是:”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即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负起“俯察时事,泄到人情”的政治使命,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補时阙”、“上下交合,内外胥悦“的政治目的。
也即《新乐府序》中所说“为君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将诗歌与政治、人民生活结合,这是他诗论的核心。
重为实:再诗歌与现实的关系上,他认为文学根植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策林》六十九云:“大凡人之感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
”尚通俗:强调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实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连。
即诗歌创作须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便于入乐歌唱,“老妪能解”。
如《新乐府序》:“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伦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专信也;其主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强调讽论:认为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论。
如《策林》:”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補察之义废矣。
”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张形式为内容服务,反对脱离内容而从事形式。
《新乐府序》云:“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藏也。
……其主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也。
”所以,他“不务宫律高,不务文字齐”,力求做到平易通俗,音节和谐婉转影响:一方面有积极意义:白居易较为系统的诗歌理论以其突出。
白居易的诗歌艺术白居易对诗歌与现实的关系,以及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所作的说明,是其诗歌主张的精华。
他认为诗歌是现实的反映。
《策林》六十九“采诗”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
”这就是说诗歌的基础是“事”,即客观的社会现实。
论白居易的诗歌理论和诗歌创作
论白居易的诗歌理论和诗歌创作
白居易的诗歌理论和诗歌创作深受影响于宋代文学形式,在魏晋
六朝诗歌创作时期,他自然继承了六朝诗人的遗风,但是他也有重要
的创新,使他的诗散发出殷实的温馨感。
白居易在诗歌创作上有多种审美,他把跨度控制在五言八句,极
大地简化了宋代诗歌的格式,使诗歌更简练雅致。
他认为,诗歌思想
最重要,应当尽可能减少造语言的复杂性,把一个主题直接表达出来。
同时,他善于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灵感,从古典的生活场景中看到很多
深刻的意义,如《期中梦》所描绘的景象:“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
里柔情。
”
此外,白居易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使
千古以来的人们头脑激荡出许多绚烂的想法,如《登乐游原》中“桃
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他丰富而又抽象的诗句语言,制
造了一种超越时空的氛围,使观众与他在不同时代间相互交流,感受
文学艺术的魅力。
白居易的诗歌理论和诗歌创作,不仅拓宽了宋人的诗歌形式,更
使古典文学内涵和艺术内容得以大大增加。
他的诗歌虽然延续了宋朝
古典的作品形式,但却非常有创意,使宋人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
着重要的一席之地。
白居易及其新乐府诗运动的理论主张
白居易及其新乐府诗运动的理论主张
白居易的理论主张主要体现在《与元九书》,《新乐府序》这些文章里,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 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
白居易认为文学植根于现实生活,应该反映生活。
针对当时民生凋敝的现实,他特别强调以诗歌反映民生,这是他的安人治国,惊世致用的政治抱负在文学上的体现,也是他们对现实主义诗论的重大发展合贡献。
2, 强调诗歌“补察时政”,“泻导人情”的社会功能。
主张发挥诗歌的“美刺”作用,强调以诗歌规讽时政,干预现实,唤起诗人的现实责任感。
3, 提出诗歌通俗化的具体要求。
白居易首先在我国诗歌理论史上明确的提出通俗化的要求,对新乐府运动形成“为匹夫匹妇”代言的特色,起了规范的作用,对开创以俗为奇的元白诗派,并使其拥有广泛读者群体起了指导的作用。
4, 其不足也有以下几个:将儒家功利主义的诗论强调到极致,重视诗歌的讽谏作用,而忽略了他美感作用,致使他们创作的有些乐府诗成了理念先行,抽象说教的谏章。
忽视了诗歌风格的多样化和诗贵含蓄蕴藉的特点,对唐代诗人创造意境理论及实践成果吸取和借鉴的不够,导致他们的部分乐府诗歌议论未能和形象很好的结合,直白详尽而缺乏意蕴和回味。
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
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白居易不仅是现实主义诗人,还是一位杰出的诗论家。
他提出了一种批判现实、反映现实的诗歌创作理论。
下面小编是了有关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的内容,供大家阅读。
一、白居易诗歌主张的核心,是要求诗歌为政治服务。
《与元九书》说:“仆常痛诗道崩坏,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
”此所谓“诗道”,是指儒家关于诗歌的理论和要求。
白居易的诗歌主张是与正统的儒家诗论二脉相承的。
儒家论诗,从孔子开始便强调诗歌的政治作用和社会意义,《论语阳货》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其主旨是强调诗歌为封建的政治、教化服务。
这就成为儒家诗论的出发点。
《毛诗序》是先秦儒家诗论的总结,其中心内容也是阐述诗歌与封建政教的关系。
它认为诗歌不仅是社会治乱、政教得失的反映,而且反过来可以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秩序:“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因为诗歌具有感染的力量,所以是封建统治者用以维护政教的有力工具。
紧接着上面一段话,《毛诗序》又阐述了诗的“六义”。
“六义”是儒家对于《诗经》体制和表现手法的概括,也常被看作是诗歌创作的指导原则。
从《毛诗序》对“六义”的解释看来,不外是说诗歌创作应该通过美刺来维护王政⑴ 。
而刺必须有个限度,这就是“止乎礼义”。
超乎礼义的讽刺,是有损于王政的。
总之:诗歌要维护封建政教,要讽谕美刺,要止乎礼义,这是儒家诗论的主要精神,也就是白居易忽忽愤发所欲扶起的“诗道”。
在与元九书中,白居易是这样阐述这“诗道”的: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
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这段话的意思十分清楚,是说诗歌最能够帮助帝王感化人心,治理天下。
他接下去说:圣人知其然,因其言,经之以六义;缘其声,纬之以五音。
音有韵,义有类。
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
白居易在新乐府运动中提出的诗歌观点
白居易在新乐府运动中提出的诗歌观点
白居易是唐代著名的诗人,也是新乐府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提出的诗歌观点,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和讽喻作用,为新乐府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以下是一些白居易在新乐府运动中提出的诗歌观点:
1. 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白居易认为诗歌应该具有社会功能,能够反映社会现实,表达人民心声。
他主张诗歌要关注民生,反映人民的生活和情感,而不是仅仅追求文辞华丽和艺术美感。
2. 强调诗歌的讽喻作用:白居易认为诗歌应该具有讽喻作用,能够通过形象生动的比喻和描绘,讽刺时弊,针砭社会弊端。
他主张诗歌要有思想深度和内涵,能够启迪人们的心灵,引导人们思考和反思。
3. 倡导通俗易懂的语言:白居易主张诗歌应该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字和晦涩难懂的词汇。
他认为诗歌的语言应该简练明快,易于理解和传播,以更好地发挥诗歌的社会功能和讽喻作用。
4. 重视诗歌的音乐性:白居易在新乐府运动中强调诗歌的音乐性,主张诗歌要具有节奏感和韵律感。
他认为诗歌的音乐性能够增强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使诗歌更具有艺术美感。
5. 提倡“以文为诗”:白居易提倡“以文为诗”,主张将散文的写作手法融入到诗歌中,以增加诗歌的表现力和思想深度。
这种写作手法打破了传统诗歌的限制,为诗歌创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可能性。
总之,白居易在新乐府运动中提出的诗歌观点强调了诗歌的社会功能、讽喻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音乐性和“以文为诗”的写作手法。
这些观点为新乐府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白居易诗里的“论诗作”(选句)
白居易诗里的“论诗作”(选句)懒病每多暇,暇来何所为。
未能抛笔砚,时作一篇诗。
——《自吟拙什有所怀》常爱陶彭泽,文思何高玄。
又怪韦江州,诗情亦清闲。
——《题浔阳楼》人各有一癖,我癖在章句。
万缘皆已消,此病独未去。
——《山中独吟》每逢美风景,或对好亲故。
高声咏一篇,恍若与神遇。
(同上)何物壮不老,何时穷不通。
如彼音与律,宛转旋为宫。
——《达理二首》(其一)劝君饮浊醪,听我吟清调。
芳节变穷阴,朝光成夕照。
——《清凋吟》一章三遍读,一句十回吟。
珍重八十字,字字化为金。
——《初与元九别后忽梦见之及寤而书适至兼寄桐花诗怅然感怀因以此寄》春来有色暗融融,先到诗情酒思中。
——《和钱员外答卢员外早春独游曲江见寄长句》文场共秀句,乐府待新词。
天意君须会,人间要好诗。
——《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可知风雨孤舟夜,芦苇丛中作此诗。
——《独树浦雨夜寄李六郎中》独酌无多兴,闲引有所思。
一杯新岁酒,两句故人诗。
——《小岁日对酒吟钱湖州所寄诗》一篇长恨(即《长恨歌》)有风情,十首秦吟(即《秦中吟》)近正声。
——《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清楚音谐律,精微思入玄。
——《江楼夜吟元九律诗成三十韵》寸截金为句,双雕玉作联。
(同上)新篇日日成,不是爱声名。
旧句时时改,无妨悦性情。
——《诗解》更无一事移风俗,唯化州民解咏诗。
——《留题郡斋》迎春日日添诗思,送老时时放酒狂。
——《闲出觅春戏赠诸郎官》。
白居易诗论与司空图诗论比较
诗论影响
白居易诗论对后世的影响:白居易的诗论强调诗歌的 通俗易懂和反映社会现实,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 深远的影响。
司空图诗论对后世的影响:司空图的诗论注重诗歌的 意境和美感,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比较:白居易与司空图诗论各有千秋,都对后世的诗歌创作和鉴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继承与发展:后世的诗歌创作和鉴赏在继承白居易、司空图诗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
对现代诗歌创作的启示
重视诗歌的审美功能,追求意境深 远
提倡诗歌的平易性,让读者易于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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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诗歌的抒情性,表达个人情感
诗论主张:以 文养情,以情
入诗
诗论特点:注 重意境创造和
语言锤炼
诗论影响:对 后世诗歌创作 和诗歌理论的 发展产生了深
远影响
诗论评价:被 誉为中国古代 诗歌理论的杰
出代表之一
诗论特点
强调诗歌的意象和意境 主张诗歌要有韵味和含蓄美 重视诗歌的社会功能和教化作用 提倡诗歌的文采和艺术性
诗论异同点
相同点:都强调诗歌的抒情性、意境美和文字表达
汇报人:abc
目录
CONTENTS
01. 白 居 易 诗 论 概 述
02. 司 空 图 诗 论 概 述
03.
白居易与司空图诗论 比较
04.
白居易与司空图诗论 对后世的影响
05.
白居易与司空图诗论 的现实意义
诗论背景
唐代诗歌繁荣,白居易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文学主张
白居易强调诗歌的“美刺”作用,即通过诗歌来赞美和讽刺社会现实 白居易认为诗歌应该通俗易懂,让百姓都能理解接受 白居易的诗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影响了唐诗的发展方向
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
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如下是有关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白居易是中唐著名的诗人,在诗歌创作理论上也有自己独特的观点,他最著名的诗论著作是《与元九书》。
其诗歌创作主张如下:①诗歌创作主张“为时”、“为事”而作白居易诗歌理论的核心是强调创作要有为而作,不为艺术而艺术。
他在《新乐府序》中说过:“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他对诗歌的抒情本质是有深刻认识的,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不过他强调的重点是“义”,有强烈的现实功利性。
他在《与元九书》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提出了“为时”、“为事”而作的观点,明显继承传统儒家的诗文论思想。
②强调诗歌要讽谕现实将诗歌与现实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
白居易强调诗歌的“刺”的一面,不主张“美”,他说:“欲开壅塞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
”他主张讽刺诗要写得激切、直率,不要《毛诗序》提出的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要“主文而谲谏”,要大声疾乎揭露弊政,为民请命。
这种观点主张文学创作要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社会,加强了我国古典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对后代有极大影响。
③关于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他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张形式为内容服务,反对脱离内容而徒事形式。
《与元九书》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他以果木成长过程为喻,形象地、系统地提出了诗的四要素。
“情”和“义”是内容,“言”和“声”是形式,其中尤以“实义”即内容,为最重要。
④作诗的标准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辞质而径”、“言直而切”、“事核而实”、“体顺而肆”,即强调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
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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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白居易讽喻诗论与创作实践的得失白居易以其讽喻诗论和创作,曾被誉为与杜甫并称的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
他的讽喻诗论强调诗歌创作要关系时事,“兴寄”、“美刺”。
讽喻诗作也的确揭示了中唐时期的社会弊端,具有充分的真实性,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但是,讽喻理论与创作实践反差,主观意图与客观效果的背离,又显示出其讽喻诗论与创作的缺陷。
分析白居易讽喻诗论与创作的缺陷,探讨其形成原因,有助于全面准确地认知和评价白居易讽喻诗论和创作,从中汲取历史经验教训,把握诗歌创作的自身规律。
因而,本文重在谈论其不足之处。
一、作为中国古代现实主义诗论,白居易最为人们看重的是其讽喻诗诗论。
诸如“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序》),即要求诗歌创作立足社会现实,表现民生疾苦,直陈社会弊端,以求“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与元九书》)。
此类观点,白居易诗作中也多有表述。
可以说,“为时为事”是白居易讽喻诗论的总纲,“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是其讽喻诗创作的目的。
“为时为事”也是白居易的诗歌批评原则。
他批评自屈原到李白等历代诗人作品不是“为时为事”,不能“补察时政”,“泄导人情”,认为“诗道崩坏”,“六义尽失”。
即使是杜甫,“撮其《新安吏》、《石壕》、《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与元九书》)。
因而,他自觉地创作讽喻诗,想以此超越杜甫,振兴诗道。
白居易的讽喻诗论继承先秦儒家的“兴寄”,“美刺”诗论传统,首次提出诗歌创作要“为时为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过于强调诗歌“为时为事”、“补察时政”的原则和作用,难免会忽略诗歌的其他表现内容和社会功能。
诗歌表现生活的范围非常广阔,诗人感受生活的角度也很独特,既可表现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题材,抒发具有一定概括意义的情感倾向,也可表现诗人在特定环境氛围中某一瞬间独特的情绪感觉。
意境才是诗歌创作成败优劣的关键。
读者更乐意欣赏具有美学价值的诗篇。
如果狭隘地限定诗歌“为时为事”,容易淡化诗歌的审美特性,有碍于诗歌题材的丰富性和多样化,有害于诗歌的创作和发展。
同样,白居易以此为原则评论历代诗人诗作,结论也有偏颇。
屈原、苏武确为“不遇者”,但他们的“伤别”、“怨思”决非一已私怨,而是社会大环境与个人独特遭遇结合的情感体验,仍具有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
陶潜首创“田园诗”,二谢开拓山水诗,对诗歌发展均有贡献,却均遭到白的指责。
漠视盛唐诗歌,指责“诗史”杜甫尤甚。
由《诗经》到盛唐诗歌,从诗歌内容到艺术形式,本为逐渐发展,走向辉煌的上升轨迹,在白居易看来却成了逐渐衰败的下降曲线。
公允地说,白居易并非艺术修养不高,并非不领悟历代诗人的艺术造诣,问题在于,他对诗歌表现内容和社会功能,强调讽喻,不及其余,自然失于偏颇,又极易导致历史文化的虚无主义。
单纯以政治功利为核心的“为时为事”、“美刺”比兴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原则,不利于诗歌自身发展。
这也可见白居易讽喻诗论的偏激和片面。
二、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自白道:“仆常痛诗道崩坏,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
”所谓“诗道”,即“上以纽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谕”、“劝善惩恶”、“补察得失”(《策林》六十八)。
白居易感慨“诗道”日衰,又不满杜诗合于“诗道”的’不过三四十首”,自认振兴“诗道”的重任落在自己肩上,欲以此超越杜甫,于是创作了《秦中吟》、《新乐府》等讽谕诗。
白居易的讽喻诗与杜甫类似诗歌比较,相同之处在于都能直接客观地表现社会现实,具体描写出普通劳苦群众在封建掠夺和暴虐下的凄惨生活,确实暴露出封建制度的政治弊端,具有充分的真实性。
而二者最主要的差异是,由杜、白二人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所导致的情感投入有很大区别,因而又影响到他们诗歌的艺术效果。
比如,同样是表现民众苦难生活,表达对老百姓的同情,杜甫的《茅屋为秋风们破歌》与白居易《新制布裘》,两诗标题就显示出诗人创作时的不同生活境况,即生发诗情的根基不一样。
杜甫历经磨难,穷困潦倒,对贫困、屈辱的生活有切身体验,当他“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
床前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时,由自己的凄苦联想到万千贫士,内心情思愤涌而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诗中交织着自叹悲苦、同情寒士和勇于献身的情感精神,具有撼人心魄的冲击力和感染力。
反观白居易,及第之后,官职屡迁,品阶渐进,生活无忧,即使谪佐远郡,仍“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万,寒有衣,饥有食,给身之外,施及家人”(《与元九书》),与杜甫生活截然不同。
严冬时节,他披裹新制裘衣,“朝拥坐至暮,夜寝眠达晨,谁知严冬月,支体暖如春”,与冻馁之民有天壤之别。
此时,“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安得万里裘,盖裹同四垠。
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由自己身暖到兼济之志再延及天下寒人,就似乎是悲天悯人了。
由于缺乏诗人的切身体验,就缺少激情。
虽然诗歌末尾如出杜诗之辙,毕竟不如杜诗感人。
正如南宋黄彻《溪诗话》所说“或谓子美诗意,宁苦身以利人,乐天诗意,推身利以利人,二者较之,少陵为准。
然考杜饥寒而悯人饥寒者也,白氏饱暖而悯人饥寒者也”(《诗人玉屑》卷十二)。
当然,对封建士大夫而言,“推身利以利人”也是可贵的。
但就诗歌艺术来说,如因此而缺乏激情,就难以感动人心了。
这是白居易讽谕诗较为普遍的弱点,也是他最终没能超越杜甫的原因之一。
白居易讽谕诗的艺术表现也有缺陷。
表现现实,补察时政,自然宜写叙事诗。
杜甫的《兵车行》,“三吏”、“三别”等,有叙事、有描写、有画面、有对白、有形象、更有殷殷之情,深情融于整体之中。
而白居易的《议婚》、《重赋》等,开篇先发议论,确立诗旨,致使面的叙事似乎成了诠释,理性强而形象弱;《伤宅》、《买花》等开篇就铺排叙写,渲染描绘,结尾一、二句予以对比,表现讽谕之意,这种“卒章显其志”的结构方式与汉大赋何其相似,结果自然也是“劝而不止”了。
《新乐府》50首,除《上阳白发人》、《新丰折臂翁》、《卖炭翁》人物形象较鲜明外,多数作品形象苍白,语言繁杂,缺乏艺术性,而且模仿《毛诗》小序,每首诗前均有题解,特别标明主旨,纯属多余。
诗歌内蕴完全通过语言媒介,让读者自己去感悟体验,诗人完全不必特别揭示出来。
白居易将自己的诗作分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
讽谕诗,“因事立题”,兴寄美刺,有《新乐府》、《秦中吟》等;闲适诗,“知足保和,吟玩性情”,有《暮江吟》、《钱塘湖春行》等;感伤诗,“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有《长恨歌》、《琵琶行》等。
感伤、闲适两类诗,融入诗人情感体验,咏叹感慨深切,诗歌形象丰满,描写绘声绘色,语言清丽自然,音律和谐流畅,有感人的艺术魅力,体现出白居易诗歌创作的艺术才能。
而白居易却认为,“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是正声”。
风情仅属个人,正声关乎讽谕,尽管“今仆之诗,人所受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以下耳。
时之所重,仆之所轻”(《与元九书》)。
事实恰恰相反,《长恨歌》等感伤诗不胫而走,广为流传,而讽谕诗除了某些篇章令权贵者不悦、变色、扼腕、切齿外,却并不见得被一般读者所喜爱。
主要原因在于过于直切,缺少诗情。
白居易讽谕诗创作的客观效果也证明了它的不足。
白居易卒于会昌六年(公元846年),终年75岁,留下2806首诗歌。
依他所言,“及五六岁,便学为诗,九岁,谙识声韵”,“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与元九书》),一生诗歌创作时间约60年。
而其创作讽谕诗主要是在任周至县尉至左拾遗期间,历史不过5年。
其讽谕诗主要为《新乐府》50首,《秦中吟》10首,再计其他,充其量也不过150首,讽谕诗在其全部作品所占比例也确实太小。
就其一生创作而言,讽谕诗创作时间太短、数量太少,固难以在讽谕兴寄方面超越杜甫。
三、白居易曾对自己讽谕诗创作作过总结:“每下笔时,辄相顾,共患意太切而理太周,故理太周而辞繁,意太切而言激。
然与足下论文,所长在于此,所病亦在于此。
”(《与元稹和答诗序》)白居易的自我评价符合他的讽谕诗创作实际,说明他对自己讽谕诗的特点和缺点认识是清醒的。
既然认识清醒,又为何如此创作呢?这与白居易当时的人生态度、文学观念、谏官职责和报恩意识有直接关系。
首先,白居易当时的人生态度,深受儒家积极入世的传统思想影响,胸有“兼济天下”的政治报负。
虽然“二十七方从乡试”,然而“十年之间,三登科第,名人众耳,迹升清贯,出交贤俊,入侍冕旒”(《与元九书》),可谓春风得意,踌躇满志,德宗,宪宗时,已渐衰败的唐王朝出现“中兴”迹象,这也极大地激发了白居易的政治热情,作《策林》,入翰林,拜左拾遗,近侍皇帝,欲有所作为。
虽然白居易尚不宜称为政治家,但他以政治家的热情和责任感积极从政,则是明确无疑的。
此时,履行职责,劝诫进言是他从政的主导思想和基本方式,诗歌创作自然也就从属于此了,“身为谏官,月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辙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
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与元九书》)。
为实现“兼济之志”,不惜把讽谕诗降格为一种政治工具,至于其他则无意顾及了。
其次,白居易的文学观念深受诗歌“六义”传统思想影响。
非常重视诗歌的讽谕美刺作用。
他对诗以情感人的特点很清楚,“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策林》六十九),论诗也标举四端,“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
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
他认为情是诗歌创作的原动力和感染人的主动力,然而,情最终又归结于义,义是根本,情又成了义的附庸,从属于义。
而义则是“六义”中的讽谕美刺,补察时政。
为“补察时政”,白居易创作了讽谕诗。
为突出讽谕内容,增强效果。
他以极其冷静的态度,陈述客观事实,因而大大淡化了“情”;为使“闻者足以戒”,有意将讽谕诗写得意切言激,理周辞繁,平易通俗,反复强调,唯恐人们不明白。
结果使其讽谕诗既有客观真实性,又缺乏艺术性。
其实,白居易写出抒情色彩浓烈的《长恨歌》、《琵琶行》也能写出清新明丽的《钱塘湖春行》、《暮江吟》;既欣赏刘禹锡的《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有赠》等“神妙”好诗,又赞赏李白才思奇绝,杜诗尽工尽善,只是为了突出讽谕美刺的“实义”,有意为之,才导致其讽谕诗论和创作走向极端。
再次,白居易激昂的从政热情,使他深感谏官职责的重要,因而恪尽职守,“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延诤”(《新唐书·白居易传》),直言劝谏,不避时讳。
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将其讽谕诗作为谏书的替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