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连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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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互联网+流通行
动计划
大连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通知》(商办电函〔2015〕179号)要求,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商贸流通领域融合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我市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根据《辽宁省“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辽服发〔2015〕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广泛普及和深度应用,以农村电商、社区电商、跨境电商为重点,以示范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驱动,推动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电子商务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度。

二、工作目标
应用电子商务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交易规模,2017年底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8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220亿元;积极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
示范城市;创建2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3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流通企业,打造5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业转型典型企业;创建3个省级电子商务培训示范基地;培育5个网络服务品牌;打造5个电子商务特色专业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建设网上商城,利用网点、货源、配送等实体资源优势和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发展全渠道、O2O、定制化营销等新模式,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

鼓励中小传统商贸企业对接合作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加速向网络化转型,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

提升传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流通方式,提高交易效率。

支持实体餐饮、住宿、家政、洗染、家电维修等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

(二)打造特色知名电商平台
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资源,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粮食、农副产品、服装纺织、医药等产业,培育建设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互联网强势资源平台对接合作,引导我市流通企业依托地方农产品、手工艺品、老字号和旅游服务等特色商品入驻大连产业带和大连特色馆,扩大网上销售规模。

促进具有传统优势的交通服务、旅游服务、教育服务、会展服务、金融服务等专业领域借助电子商务展示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特色,鼓励企业发展新型增值服务,引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各类业态活跃度和交易规模。

稳步规范推进集交易、结算、信息、物流和融资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网上现货交易。

支持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网上订单、配送入户、电子结算等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外向度。

(三)拓展社区电子商务发展
积极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商业资源和便民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商业与城市便民服务、社区政务、物流配送的互联互通。

鼓励各类电子商务企业构建直观、互动、方便、快捷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为社区居民提供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维修等便捷服务。

鼓励电子
商务服务企业改造社区传统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模式,依托互联网不断创新消费模式,延伸交易网络,解决网络购物终端配送等问题,引导和促进社区居民网上消费。

鼓励商贸物流企业设立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

(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加快推进瓦房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带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整体水平的提升。

在农村地区和农产品流通领域推广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供销社、邮政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建设以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村电子商务流通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在工业消费品、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和农产品、特色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

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推动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点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切实发挥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在信息发布、网上代购代销、人员培训、物流中转、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农业“小生产”与电商“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快推动电商村、电商镇建设发展。

(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成立“大连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报工作。

制定《大连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加强组织实施,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业务系统,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电子合同及电子发票等服务。

吸引国际国内著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大连,开发建设本地跨境电商业务平台,吸引中小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形成更具地方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通过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的便利通关、快速交易纠纷处理机制等措施,改善电子商务网站客户体验和服务水平,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集约化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电子商务政策引导
建立由服务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组织、协调。

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二)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不断提高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和光纤入户,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城乡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和商用步伐,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公共信息服务中心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为电子商务提供高速、广泛、互通、安全的基础网络设施。

(三)完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以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物快递流信息化的普及应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对接,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制定实施大连全域物流配送系统建设规划,提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效率。

以物流信息化为基础,提高物流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拓展物流服务空间。

以冷链物流、汽车物流、粮食物流、轴承物流等为重点,发展信息化、现代化、社会化的新型物流配送中心。

搭建大连智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增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协同能力,形成电子交易和实物配送融合发展的格局。

(四)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秩序
建立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打击侵权售假行为。

开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实现侵权假冒行政处罚
案件信息公开,加强个人信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的隐私保护,引导建立电子商务市场良性竞争环境。

(五)建立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机制,全面开展市县两级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统计监测体系,引导科学发展。

积极推进商务大数据建设,逐步建立商品数据库、各类交易市场数据库、流通企业法人库、交易信息数据库、仓储物流信息数据库。

做好重要商品的监测工作,提升市场运行调控能力。

(六)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积极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跨境电商国家综合试点城市。

建立由国家、省、市三个层级示范主体构成的电子商务示范体系,以点带面,提升示范效应。

重点培育电子商务示范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与发展,促进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

开展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建设不同特色的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在中小企业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

继续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创新经营模式、整合市场资源、带动流通企业发展。

(八)加强电子商务培训
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和人才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制订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目标和规划,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发展一批电子商务培训基地。

加大对电子商务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支持力度,推动大专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合作开展电商培训,针对流通领域加强实训,开展岗位对接,缓解人才供需矛盾。

(九)加强电子商务宣传引导
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种载体,多种渠道加大对电子商务的宣传引导,宣传推广“互联网+流通”的经验和做法,引领、带动、启发现代流通及其关联领域的企业和创业者。

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论坛、经验交流、项目推介、企业互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意识,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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