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路分公司散化肥接卸改扩建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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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路分公司散化肥接卸改扩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简本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07年7月

一、建设项目背景

1. 地理位置

上港集团军工路分公司散化肥接卸改改扩建码头工程(上海市浦西军工路原港务局码头6~9号泊位)地处上海市宝山区境内。宝山区地处上海市北翼,位于长江三角洲东北角前沿,东北濒长江,东临黄浦江,南与杨浦、虹口、闸北、普陀4区毗连,西与嘉定区交界,西北隅与江苏省太仓市为邻。

本工程具体位于黄浦江下游西岸,距离吴淞口约7km,距市中心约16km,属于上海港件杂货作业区之一。

2. 现状情况

公司占地25.1万m2,码头岸线长743米,有万吨级多用途泊位4座,配置8台门式起重机、各类装卸机械154台;港内铁路专用线6304m,火车可直达码头前沿;库场总面积 151546 m2,其中仓库3座46143 m2,堆场105403 m2,道路面积约25544m2。

现状军工路码头是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重要的外贸件杂货作业区,装卸的主要货种有设备、钢铁、有色金属、木材、非金属矿石、纸浆、集装箱和其它散杂货等。2006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547.4万吨。

现状码头共有工作人员1789人,年工作天数365天、工作时间24小时。

3. 建设的必要性

上海港是全国进口散化肥接卸量最大的港口之一。本项目根据上海市对黄浦江两岸港区的总体规划要求及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对上港(集团)新华分公司的散化肥接卸进行转移,于年底前退出港口装卸功能并进行综合开发,转移至将在相当长的时期继续保留港口装卸功能的军工路分公司进行接卸。

因此,本工程是上港(集团)公司对现有港区接卸功能调整的重要举措,符合上海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上海港的总体布局规划,其实施是必要的。

此外,本项目的及时实施对于满足国内化肥接卸任务、推动农业发展现代化等均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军工路分公司散化肥接卸改扩建码头工程

本项目码头年设计化肥吞吐量为330万t(其中:进口散化肥接卸量为200万吨、袋装化肥装船量为130万t)。

项目共占用库场约59277m2,新建散化肥仓库和灌包库各1座及输送所需的转运站和廊道等。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7707万元。

建设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 码头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地区NO2、SO2、PM10和TSP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二类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2) 地表水

监测期间,黄浦江蕴藻浜断面、军工路断面、闸北水厂断面pH、COD Mn、总磷水质分别达到Ⅰ类和Ⅲ类水质标准;蕴藻浜黄浦江段石油类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军工路和闸北水厂断面均达到Ⅰ类水质标准;水体中溶解氧蕴藻浜断面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军工路和闸北水厂断面均达到Ⅴ类水质标准;总氮三个监测断面全部劣于Ⅴ类水质标准。

(3) 声环境

根据监测,本项目码头区域军工路厂界(南侧、西南侧围墙外)受军工路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厂界声级超标较为严重,昼间超4类区标准约5~8dB(A),夜间超4类区标准约16~22dB(A)。

码头北侧黄浦江边厂界昼间厂界声级昼间达到4类区标准,夜间超4类区标准约6dB(A)。超标原因主要是码头装卸作业所致。

码头东侧厂界略超3类区标准。由于码头呈狭长布置,因此东侧厂界仍然受到军工路交通噪声影响,东侧厂界声级略有起伏,幅度与标准相比在3dB(A)以内。

2.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

(1) 施工噪声与振动

施工期水上主要噪声源是挖泥船,其声功率为112-117dB(A),但由于本次挖泥作业的施工量较小,因此作业时间小,对施工场地周边的影响不大,同时由于水中施工场地距离陆域上居民等敏感目标的距离大于1km,因此其对陆域居民环境的影响不大。

陆域施工建设过程主要包括基础施工和结构施工两个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要施工机械是各种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结构施工阶段的主要施工机械是混凝土搅拌机和振捣棒。

结合本工程的总图布置,本项目拟建泊位布置在距离陆域敏感点1km以外的长江江面上,工作平台上布置有码头办公室等间构筑物。因此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的现象。

但施工单位还应该认真落实噪声防治的有关措施及施工管理规定,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2) 施工废水

桩基施工泥浆扩散对水环境的影响

码头施工水下打桩、挖泥,会造成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增加,其影响范围呈半椭圆形。本工程码头前沿处,水流流速较大。据调查,打桩施工造成悬浮物浓度增加值超过10mg/l的范围沿水流方向长约100-250m,垂直岸边宽约50m,该范围面积为0.005~0.0115km2。项目水下施工造成的SS的局部水域的提高,但对水环境的总体影响不大,对饮用水源取水口影响甚微。

施工岸线所在的黄浦江江水面宽度较大,打桩施工悬浮物浓度增加10mg/l 的影响范围较小,因此不会对鱼类等的生活造成大的影响。

船舶含油废水的环境影响

船舶含油废水发生于挖泥施工船舶。为避免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偷排或乱排而

造成水体污染,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船舶必须事先经海事部门对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因此施工船舶不会直接向水域水体排放含油污水。

施工废水

建筑物混凝土浇筑与养护、表层装修与冲洗等都产生一定量的废水,会造成一些基坑积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

此外,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处理不当会对地表水产生一定的污染。

生活污水

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办公、生活、餐饮污水。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和动植物油等,其水质和一般的城市生活废水区别不大,建设单位注意集中收集后清运处理,对环境将不会造成影响。

施工过程中上述各类废水排放量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因此施工期废水不应任意、直接排放。施工期间,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现象。陆域施工现场必须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简单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废污水,应分类收集,按其不同的性质,作相应的处理后排放。

(3) 施工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在本项目施工建设期间,产生的主要大气影响是扬尘污染。

由于本工程主要的施工量大部分属于水上建构筑物的施工,且距离陆域敏感点大于1km,因此实际施工期间的扬尘量将大大小于上述的类比数据,只要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注意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完全能够将施工期扬尘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的限度,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当地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4) 施工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带来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不仅有碍观瞻,影响景观,而且在遇大风干燥天气时,将产生扬尘。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在气温适宜的条件下则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并传播疾病,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噪声、扬尘、生活污水和固废。

(1) 噪声

项目建成后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船舶和车辆的交通噪声,装卸输送设备的机械噪声以及船舶靠岸时的汽笛声。

建设单位在设计时考虑采用对输送设备以及装运设备采取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装卸设备和辅助设备噪声一般低于90dB(A)。此外,由于改扩建码头泊位距离陆域居民敏感点大于1km,因此影响较小,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改扩建码头泊位建成后码头区域及除军工路厂界外噪声声级均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3类区域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 dB(A)的要求;距居民敏感点噪声影响声级均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2类区域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军工路厂界处由于受军工路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厂界处昼夜声级超4类区标准,昼间为71~74dB(A),夜间为65~68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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