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台湾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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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湾关系法》:中美关系的阴影
2011年09月23日09:07社科院网站张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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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湾关系法》:中美关系的阴影 ( 2004年)
台湾最近批准了向美国购买约185亿美元的军火。
这是中美建交以来,美台之间最大的一笔军售生意,几乎是此前美台军售总额的一半。
关心海峡两岸前途和命运、关心中美关系的人都想知道,美国为何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抗议、不怕伤及中国人的民族感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台湾出售武器?换句话说,美国售台武器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与利益挂钩的“信誉”
由于历史原因,美台之间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在中美建交前,台湾是美国“反共”联盟体系的一部分,美台之间曾有《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中美建交后,该条约被废止,但由于立法部门(国会)与行政部门(总统)之间的争权,国会不甘心外交权完全由总统主导。
在“水门事件”后,美国总统的权力有所下降,这使亲台的反共势力在“院外援华集团”的游说下乘机以立法形式影响美国的外交政策,这就是在中美建交公报发表后不久,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该法第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美国“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以表明美国没有“抛弃老朋友”。
在东西方意识形态严重对峙的情况下,美国“很在乎”自己的“信誉”,一些亲台议员借口“抛弃老朋友”会引起其他盟国的疑虑和对美国的信心,因此要对与之“断交、废约、撤军”后的台湾进行某种形式的“补偿”,以掩盖他们不想承认“只有一个中国”的真实想法,同时对新建交的共产党中国加以防范。
1981年亲台的里根总统一方面为了对付苏联这个“邪恶帝国”,不想破坏与中国的战略关系;另一方面又一再表示“不(会)抛弃老朋友”,企图提高售台武器的性能和数量,此举受到中国的强烈反对,后经两国谈判,里根在上任一年半后终于与中国达成“八一七公报”,“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
美国真的如此在乎自己的信誉吗?也不尽然,美国背信弃义的例子不胜枚举。
同样是在冷战时期,同样表示支持南越。
然而由于国内的反战运动,由于在越南战争中越陷越深,取胜无望,美国在撤出越南后,即使是军事援助或经济援助,国会也不愿意松开“钱袋”,再给南越半个子儿。
要知道,美国的“信誉”是与“利益”挂钩的。
在情势不符合它的国家利益时,即使冒着信誉受损甚至信誉扫地的危险,它也会抛弃“老朋友”。
“台独”分子可别把“山姆大叔”的信誉当真了!
违反国际法的“法治”
我们常讲,三个公报(即1972年的《上海公报》、1979年的《建交公报》、1982年的《八一七公报》)是中美关系的基础,三个公报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
然而中美关系的上空始终飘着《与台湾关系法》的“阴影”,这一“阴影”何时缩小时何时扩大,端赖国际形势、美国政治、中国政治、中美关系的发展而定。
在冷战时期,由于苏联威胁的存在,美国战略上有求于中国,因此这一“阴影”缩小了,美国基本上能够遵守“三个公报”的要求,对台军售额也在1982年的8.2亿美元的基础上,以每年平均2000万美元的速度递减。
冷战结束后,“阴影” 越来越扩大:1992年,老布什总统同意向台湾出售价值69亿美元的武器,其中包括150架F-16战斗机;同年美国贸易代表卡拉·希尔斯访问台湾,这也打破了美国多年来奉行的不允许政府高级官员访问台湾的政策,与《建交公报》中美台保持非官方关系相忤逆;克林顿、小布什不断提升美台关系,台湾访美国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除了引人注目的“总统”“过境”外,台“外交部长”、“行政院秘书长”、“国防部长”等“高官”都曾访美。
美国虽然在外交上仍然口口声声表示“一中”政策没有改变,实际上“一中”早已虚化,而“一法”则越来越得到加强:1991年6月和7月,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台湾前途修正案》,使该修正案成为1992年度美国援外法案的一部分;1994年克林顿签署的《1994-1995财政年度国务院授权法案》第531条明确规定:《与台湾关系》第三条优先于美国政府的政策声明,包括公报、条例及指令,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策。
《与台湾关系法》第三条要求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
” 这等于是美国从国内法上单方面否定了《八一七公报》;此外还强调美国必须依据中国的能力和意图来判断中国是否致力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并且应随着中国的能力及意图的变化,调整售台武器的政策。
2000年,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所谓《加强台湾安全法》法案,企图为美国和台湾进行和扩大军事联系与往来、美向台出售各种先进武器装备及技术提供所谓法律依据。
尤其引人注意提,2004年7月15日,美国国会又通过了“重申《与台湾关系法》的承诺”两院共同决议案。
在台海局势紧张的关键时刻,国会通过此决议无疑是在为对台军售及台提升美台关系撑腰打气。
多元决策的游戏
美国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使其决策方式“多管齐下”,在外交问题上也不例外。
国会与总统的争权、利益集团的游说、媒体的舆论导向都对最后的政策有影响。
而在这些方面,台湾不遗余力地做足了美国的工作:
1995年,美国总统与国会分别由两个政党控制,台湾不仅利用了部门间政治而且还利用党派政治,共和党的亲台保守派控制的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以全票和97:1的压倒多数通过了允许李登辉访美的决议案,随后两院又通过《与台湾关系法修正案》(规定对台军售条款优先于中美之间的《八一七公报》)。
决议案虽然还没有法律效力,但足以对克林顿总统产生很大压力,原则性不强的他最后只好“得罪”中国,“自食其言”,同意让国务院给李登辉颁发签证。
在利用利益集团方面,台湾也是“不惜血本”,直接雇用美国的游说公司为其服务,自1993年起,台湾每年都向美国知名的游说公司卡西迪支付450万美元的费用,让其帮助台湾制订游说战略,并代表台湾在美国国会进行游说。
在利用媒体引导“民意”方面,台湾不仅是靠官方对官方,而且还以社会对社会的方式,多方面获取美国人对台湾的“同情”:台湾人的金钱以“基金”、“资助”学术活动或社会公益行动的方式渗透到学术机构、新闻媒体等多方面,靠着学术机构的“智囊”作用和媒体的“正确引导”,台湾所期望的“民意”在“日积月累”后终于培育出来了。
从美国对台军售的四个逻辑背后看出,美国是从地缘政治的实际利益出发来界定中美关系、美台关系、海峡两岸“现状”的。
美国声称,对台军售是为了平衡海峡两岸的军事力量、保障海峡的稳定、维持“现状”的。
美国不断突破中方底线,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说到底还是为了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利益。
所谓“信誉”、“法治”在美国的国家利益面前不过是动听的说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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