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售价法核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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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售价法核算介绍
一、售价法核算定义: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对库存商品按售价和实物数量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平时的商品购进、储存、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购入商品时,商品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记入贷方;月末结转已销商品实现的差价,记入借方;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商品进销差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销售也尚未摊销的商品的进销差价。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百货公司、超市等零售商业企业。
二、设置的会计科目
1、在途物资(物资采购):本科目核算售价法下商品的无税采购成本以及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售价法下应交纳的采购过程中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库存商品:本科目核算售价法下按售价核算的库存商品的入库、出库成本和结存情况。
4、商品进销差价:本科目核算售法下库存商品售价与实际进价之间的差额。
三、售价法下计算公式:
1、商品进销差价率=
2、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3、本期已销商品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四、账务处理
1、采购商品时:
借:物资采购(在途物资)(无税进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按含税售价入账)
贷:物资采购(在途物资)(按无税进项入账)
商品进销差价(含税的售价与无税进价的差)
3、销售商品收入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含税的售价入账)
4、同时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含税的售价)
贷:库存商品(按含税的售价)
5、结转已销商品进销差价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按含税的应分摊已销商品进销差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红字)
或者: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按含税的应分摊已销商品进销差价)
6、计算已销商品销项税额,调整为无税的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售价/(1+17%)*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价税分离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
7、无税销售收入=本期含税销售收入-销项税
如果票货同到,则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这样做:
采购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含税售价入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应付的账款)
商品进销差价(含税的进销差价)
其他步骤会计处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