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海事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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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海事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从根本上规范水上运输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度武夷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绩效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预控能力,进一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改善水上交通安全条件,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形势。
二、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特别是进一步落实市、乡、村和船主四级责任,企业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打击库区非法运输;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渔船、自用船等非法载客行为,加强渡口码头市场秩序维护,建立良好的运输环境;进一步提高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
善;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使船员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杜绝非法运输;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三、整治对象
未经考试发证,无职务适任证书的排、筏、艇驾驶员、轮机人员、渡工及渔船驾驶人员。未经海事部门进行法定登记、检验并获得相关证书和未经航务管理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的运输船。
四、集中整治时间
20XX年4月底至6月底止。
五、整治原则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排、筏、艇专项整治
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原则。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体现为人民服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法行为给予坚决打击。
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促进各类船舶良性发展和安全运行,逐步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要全面细致不漏一船、不漏一人地对辖区内水上航运安全管理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一切船舶和驾驶人员以及航道是否安全逐一排查,彻底整治,严禁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凡有安全隐患的,一律停运进行整改;凡不配合整改、强行营运的人员和船只,要一律予以吊销从业资格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处成立定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七、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组织巡查:检查船舶的适航情况、驾驶人员的适任情况;渡口、渡船的安全状况和渡工的适任情况;船舶的装载情况;航道的安全状况。
2.工作检查:要深入各水运单位,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安
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经费的投入情况,隐患的整改情况,各种工作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3.3、工作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时限,不能按要求整改的,
要说明原因;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也要说明原因。
八、工作要求
各水运单位要尽快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集中精力,抓紧时间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做好跟踪整改,对自身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报海事部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集中整治,厂自查自纠时限为20XX年6月底。同时,要配合市整治工作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止流于形式。对组织措施不力、活动走过场的,必须立即纠正;对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发现非运输船舶违法载客的行为,要一查到底,督促整改,不留隐患。
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各水运单位要对本次活动的组织情况、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在整治结束后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地方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