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电改政策汇总
2015年电力改革分析报告
2015年电力改革分析报告2015年11月目录一、经济下行倒逼电力改革,政策稳步推进 (4)1、改革背景:经济增速放缓,电力需求低迷 (4)2、政策陆续出台,逐步推进电改 (5)二、“五号文”成效初显,为新一轮电改预热 (6)1、“厂网分开、主辅分离”基本完成 (7)2、发电市场形成多元化结构,小型电厂数量众多 (8)3、电力行业发展迅速,供给略有富余 (8)4、多地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为新一轮电改预热 (9)三、电价是改革的症结所在,亟需实现市场化定价 (12)1、发电环节:标杆上网价“一刀切” (12)2、输配环节:电网公司暴利垄断,成本“雾里看花” (15)3、售电环节:与输配一体化,交叉补贴严重 (17)4、煤电联动:电价调整滞后,政策效果减弱 (19)四、路漫漫其修远兮,电改大逻辑再现 (22)1、最终目的: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由市场定价 (22)2、参与主体: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25)3、交易机制:呈现市场化和独立化的发展趋势 (26)五、本轮电改,谁将起舞 (28)我国以“五号文”为标志开始了第一轮电改,初步实现了“厂网分离、主辅分离”,但仍未理顺电价关系,为即将上演的新一轮电改留下了发展空间。
本轮电改将坚持“管住中间、放开两端”的核心思想,形成新的利益格局,电改方案的实施必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截至目前新电改进度已高于预期,相信电力行业将急速跨入新格局。
经济下行倒逼电力改革,政策稳步推进。
本轮电改和上一轮电改一样,都处于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电力需求低迷,但电力供需相对平衡也为电改提供了宽松的环境,电改在政策推动下,稳步进行。
“五号文”成效初显,为新一轮电改预热。
“五号文”提出了“厂网分离、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的四步走电改方案,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前两步。
随后,市场关注的目光开始转向电力体制改革中的另外两个环节——“输配分离”和“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和单独核算输配电价的试点开启了新一轮电改。
2015年以来新能源车辆补贴政策
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车辆发展的政策,其中包括对新能源车辆的补贴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减少对传统燃油车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项政策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影响。
1. 背景介绍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开始实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应对传统能源的压力和环境问题。
补贴政策的推出给予了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一定的经济激励,从而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普及。
2. 政策内容政策主要包括对新能源车辆的购车补贴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优惠。
购车补贴是指政府对购买新能源车辆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从而降低购车成本;免征购置税则是指对购买新能源车辆的消费者免征车辆购置税,降低了购车的税负成本。
3. 政策影响(1)激励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由于政府补贴政策的实施,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成本得以降低,制造商得到了一定的生产激励。
购车补贴也降低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成本,增加了购车的积极性。
新能源汽车产业得以迅速发展。
(2)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政府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销量。
新能源汽车得到了更多的市场认可,逐渐成为人们购车的首选。
(3)促进能源结构转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减少了对传统燃油车的依赖,有助于减少对传统能源的消耗。
这有利于我国能源结构的转型,降低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程度。
(4)减少环境污染和减排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有助于减少传统燃油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了大气和环境中的尾气排放,有益于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生态环境。
4. 个人观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实施,从整体上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我国持续健康的经济增长。
然而,也应该看到,现行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地区和制造商存在补贴违规和“钻空子”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误导消费者的作用,故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监管和政策措施。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权威媒体解读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权威媒体解读3月29日,备受关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终于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正式向全国正式刊播!“发改委: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介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亮点与意义。
下面为新闻文字稿: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近日公布,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新方案内容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电价、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和可靠性供应。
而向社会资本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成了这次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我们以前发电企业方面,发电侧我们是放开了,激发了大家办电的积极性,但是我们售电侧没有放开,这次我们把售电侧放开了,那么就形成一个竞争的格局了。
”新格局的形成,将会给发电企业和用电户带来新变化,对电力企业来说,你只要降耗、降能、降低成本,同时多发多卖电,企业效益就更好,而对用电户来说,未来可以自由选择优质低价的电。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另外(放开发电)计划,它也是个亮点。
现在企业就靠拿计划,拿到计划越多,利润越高收入越高。
那下一步不是这个了,靠你本事了、靠市场竞争了,到市场去找用户,就迫使你的中心利益不是来找政府,你找市场了,这个意义也很大。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安全可靠、市场化改革、节能减排、科学监管的原则,兼顾民生保障。
新电改方案对公益性电价不动,放开的是工商电价格。
下一步电源和电网、电力与能源,全国电力和地方电力的规划将统一起来,像输配电网这样属于自然垄断的环节,由政府监管。
除此之外,其他竞争性环节都将逐步向社会放开。
回顾:新电改9号文的十大重点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word文档版新电改文件全文(中发9号文)
word文档版新电改文件全文(中发9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2015年3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
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
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2015年新电改简析
2015年新电改简析
一、新电改方案有望出台 (2)
二、电改9 号文预期发布在即,方案解读备受关注 (5)
1、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5)
(1)从经济和技术方面平衡考虑各机组发电出力情况 (5)
(2)放开计划发电,打破原有的“平均分配”模式,有利于高参数机组 (6)
(3)放开计划发电,直购电继续推进,有利于成本低的机组 (6)
2、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7)
3、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购,更加有利于直购电的推进 (8)
三、新电改政策开启万亿市场 (8)
一、新电改方案有望出台
新一轮电改是电改的延续、更加细化,也更加科学,更符合电力运行的客观规律。
新一轮电改方案预期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发电侧的竞价上网即将开始;
(2)正式明确电网定位和电网企业运营模式;
(3)输配分开和调度独立的改革还需时间;
(4)强化电力统筹规划
(5)强化政府监管,是避免形成行的垄断。
比如,配售电业务放开,同样需要加强价格的监管。
(6)强化电力安全高效和可靠供应。
即要确保电力稳定安全,这是电改的前提和基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5年中央发电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5年中央发电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5.03.25•【文号】国能电力[2015]93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5年中央发电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93号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按照《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关于分解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综电力[2014]167号)要求,结合各中央发电企业报送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计划和2015年度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将2015年中央发电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燃煤发电机组能效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有利于促进我国煤电高效清洁发展。
各中央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期完成本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
二、各中央发电企业要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2015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电厂。
落实改造计划、工作责任、人员安排、资金投入等,稳妥有序推进改造工作,保障机组改造后能效水平逐步达到同类机组先进水平、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三、2015年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过程中,如需对本企业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调整的,请及时报送国家能源局,我局将结合实际对目标任务进行调整。
四、各中央发电企业要认真总结本单位2015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报送本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16年1月底前将2015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国家能源局。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国家政策汇总汇总
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国家政策汇总一览2015年即将结束,在这一年中国家出台了不限行、不限购等诸多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这些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工信部数据显示:前11个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27.92万辆,同比增长4倍。
那么,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到底有哪些新能源汽车政策发布呢?两部委: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新能源电池除外1月28日,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适用税率均为4%。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科技部:将完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体系和产业链2月25日悉,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
目前,以动力电气化、结构轻量化、车辆智能化三大科技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大变革正在进行当中。
意见稿当中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对电动汽车涉及的核心技术,如动力电池的单体比能量、驱动电机技术水平等涉及的具体参数提出了明确目标,将为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提供技术支撑。
交通部: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望各地不限行限购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权优先授予新能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运输企业。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分析报告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分析报告目录一、电改重启:输配电价独立核准+经营性电价市场化 (3)1、广东模式引领电改深化路径 (4)2、多元电网地区或将优先启动输配电改试点 (5)3、丰电地区适宜推广直购电模式扩大竞价交易规模 (5)二、内蒙古:“大电源”+二元电网结构利于电改推进 (7)1、蒙西电网:大型地电公司,直购电规模全国首位 (7)2、外输通道规划落地,窝电有望缓解蒙西电网 (8)3、启动省级综合电改区内公司受益直购电和跨区交易 (9)三、云南:水电大省探索竞价消纳富余水电 (10)1、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压力大 (10)2、水电大幅受益“水电消纳”和“直购电”竞价机制 (10)四、东三省:过剩供电能力亟待消纳 (12)五、川、陕、晋:多元地网体系助力输配电改 (13)1、四川:“厂网合一“地电形成多元售电端 (14)2、陕西:地方配电网掌控近30%的售电市场 (15)3、山西:地电企业占有发、配电两端市场 (16)六、万亿市场启动,推荐先行区域地方电力平台 (17)一、电改重启:输配电价独立核准+经营性电价市场化本轮电价改革方案确立了“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基本思路。
四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发电端的上网电价及用电端的售电价);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电供电计划放开。
一独立:交易平台独立;一加强:电网规划加强。
此次电价改革意欲破除电网垄断格局,以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改变为按照核定输配电价收入模式,推进电网两端的市场化机制。
以输配电价独立核准+经营性电价市场化的形式推进,理顺电价机制,实现“竞价上网”,新电改政策的核心是一次电价改革。
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发电端上网电价有望率先引入市场化机制。
可能采用独立区域交易平台和大用户直购模式,或将拉低整体性购电成本。
低成本低排放者受益,推荐水电和大火电。
配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或采用多元化竞争,允许六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我们认为独立配售电企业和区域性发电企业竞争力更强,更有望分享配电市场蛋糕。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第一篇: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现就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客观要求,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促进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平稳起步,有序推进。
根据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目标、进程及重点任务,立足于我国现有网架结构、电源和负荷分布及其未来发展,着眼于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建立规范运行的全国电力交易机构体系。
相对独立,依规运行。
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
依托电网企业现有基础条件,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鼓励具有相应技术与业务专长的第三方参与,建立健全科学的治理结构。
各交易机构依规自主运行。
依法监管,保障公平。
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构建保障交易公平的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的交易服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促进交易规则完善和市场公平。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二、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一)职能定位。
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2015年新电改分析报告
2015年新电改分析报告2015年4月目录一、十三年后,电力改革再次起步 (4)1、“新版电改”方案内部印发,市场化之路继续前行 (4)(1)新版电改方案已于2015 年3月印发 (4)(2)深圳去年已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5)(3)改革方向明确,相关产业链将迎来利润分配重构 (7)2、“旧版电改”释放电力供给侧,供给从短缺走向宽松 (9)3、“旧版电改”不彻底,阻碍电力体制市场化继续推进 (12)二、“新版电改”削弱电网垄断权利,普惠产业链 (14)1、节能服务企业将获售电资格,摆脱两头受压局面 (15)2、“新版电改”将导致上网电价竞争加剧 (17)3、水电上网价格优势凸显,资源属性支撑价值重估 (18)4、获得政策倾斜,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 (22)(1)风电增速峰值已过,运营企业占据优势地位 (23)(2)成本下降、政策扶持,双轮驱动光伏发展 (25)5、生物质能发电电价调整信号释放 (27)三、投资策略:“新版电改”提升售电侧的配置价值 (29)1、基金配置电力行业逻辑变化 (29)2、售电侧配置价值将获提升 (30)四、重点公司简况 (31)1、天富能源:厂网一体,供电区域外延式扩张预期增强 (31)2、建投能源:内外兼修,受益京津翼一体化 (33)3、桂冠电力:低电价确保竞价优势,龙滩注入值得期待 (34)4、广安爱众:区域龙头借电改做大做强,二股东强大资产隐现巨大空间 .. 365、京运通: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高增长,无毒催化剂打开环保大市场 (37)6、森源电气:中部光伏洼地电站建设龙头,光伏电站业务享受高成长 (39)7、中海阳:光伏、光热双线布局助推高成长 (40)8、江苏旷达:光伏电站运营助力业绩成长 (4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电力体制改革有望深入推进。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主要是: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电力统筹规划,以及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大全
进入2015年,中央与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悄然退坡。
在退坡之后,购买新能源汽车能拿到多少补贴呢?以下为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5年补贴标准,以资参考。
一、2015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根据四部委于2013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与2014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
2015年度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如下:二、2015年推广应用城市(群)地方补贴标准(1)市根据市财政局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市示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纳入《市示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可申请本市财政补助。
2015年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如下:(2)市根据市财政局、市科委2014年7月8日印发的《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方法》(津财建一〔2014〕11号),对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符合《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相关条件和要求,在津销售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以与纯电动专用车,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1:1的比例给予补贴。
2015年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如下:(3)市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9日印发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政办发〔2014〕56号),市在国家和省财政补贴基础上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置提供补贴,2015年标准如下:(4)市在国家和省补贴的基础上,2015年市财政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置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采取“固定标准”补贴,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20•【文号】发改能源[2015]1899号•【施行日期】2015.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为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围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立足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供电质量、促进智能互联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着力解决配电网薄弱问题,提高新能源接纳能力,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络设施与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科学制定远景配电网目标,远近结合、分步实施。
城乡统筹,保障供应。
统一城乡配电网建设,实现一体化发展。
坚持建设与改造并举,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与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统一标准,安全经济。
统一技术标准,贯彻供电可靠性和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因地制宜推行模块化设计与标准化建设。
构建强简有序、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配电网络。
智能环保,升级创新。
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装备水平,推进智能化升级,适应能源结构调整需要。
探索智能化配电网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努力创建新型能源生产、配送与消费体系。
政策配套,协调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金融、财税、价格等系列配套措施;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场化建设与运营协调机制,多方参与,拓展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渠道。
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政策2015
新能源汽车补贴最新政策2015目前由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成本比较高,电动汽车的价格居高不下,这也对政策补贴有很强的依赖性。
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额度将在201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反映到售价上,就是大部分电动汽车将会涨价。
虽然涨幅不大,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有一些影响的。
包括北京在内的大部分推广城市奉行国家地方1:1的补贴政策,地方补贴在2015年也会随着国家补贴下降。
>>2013年前标准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两年标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
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
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都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公里每车3.5万、150≤R<250公里每车5万、250公里≤R每车6万元。
对于纯电动客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按其车长划分,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至5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则补助25万元。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
)。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现就推进售电侧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
售电侧改革与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等协调推进,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方向。
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坚持安全高效。
售电侧改革应满足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开放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的发电企业,以及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
鼓励改革创新。
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采用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不实行行政审批。
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促进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互动,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完善监管机制。
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建立规范的购售电交易机制,在改进政府定价机制、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两端后,对电网输配等自然垄断环节和市场其他主体严格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
二、售电侧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一)电网企业。
电网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包括地方电力公司、趸售县供电公司),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
当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或无力提供售电服务时,电网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和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电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质量要求向相关用户供电,并向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和无议价能力用户供电,按照政府规定收费。
若营业区内社会资本投资的配电公司无法履行责任时,由政府指定其他电网企业代为履行。
2015年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
2015年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发展备受关注,而2015年颁布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更是成为了推动这一产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2015年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从政策内容、影响力、未来发展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评估,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的主题。
一、政策内容2015年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首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和路径。
其中包括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政策、补贴政策、技术标准等内容。
这些政策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进程。
二、影响力自2015年政策文件颁布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
政策文件的出台不仅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和购买意愿,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
三、未来发展在政策文件的指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
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措施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也不断提升,未来新能源汽车有望成为驱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总结回顾通过对2015年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的全面评估,我们不难发现这一政策文件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政策的指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断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也得到了全面升级。
对于政府来说,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助于减少传统燃油车辆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为他们带来更多的出行选择,降低交通运输成本,提升出行体验。
个人观点和理解就我个人来说,2015年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的颁布是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一大利好消息。
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为我国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
未来,我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产业的一大亮点,也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环保意识。
2015年新电改分析报告
2015年新电改分析报告2015年10月目录一、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局大刀阔斧,结局无疾而终 (5)1、五号文大刀阔斧,体制改革与机制改革并举,电力工业重塑 (6)2、第一轮电改的结果 (9)(1)“厂网分开”顺利推进 (9)(2)“主辅分离”大部分完成 (9)(3)“输配分开”未竞 (10)(4)竞价上网流产,电力市场试点失败 (10)3、第一轮电改的成果与问题 (14)(1)第一轮电改的成果 (15)(2)第一轮电改出现的问题 (17)二、新电改:延续上轮电改思路,二十年毕其功于一役 (19)1、新电改“九号文”:承继“五号文”思路,推进市场化改革 (20)(1)“九号文”具体内容 (21)2、“九号文”实施细则:核心配套文件 (22)3、电改9号文与电改5号文的比较 (24)三、新电改三大亮点释放改革红利影响深远 (26)1、发电计划放开,促进发电侧竞争 (27)(1)现行体制:计划经济色彩浓重,发电计划及上网电价严格管制 (27)(2)发用电计划改革的途径:放开电价管制,市场形成价格 (30)(3)发用电计划改革的影响 (31)2、打开售电侧市场、释放万亿空间 (33)(1)售电市场规模分析 (34)(2)售电侧生态 (35)(3)售电侧的核心竞争力分析:资源和渠道 (37)(4)售电侧改革推进速度预测 (39)3、推进电价改革,建设电力市场 (40)(1)中国电力市场建设历程 (41)①东北市场交易体系 (43)②试运行受挫,上下游价格传导不畅。
(45)(2)新电改中的电力市场体系 (48)(3)欧美电力交易市场发展 (54)①美国电力市场模式 (54)②北欧电力市场模式 (58)四、聚焦改革红利,把握主题性投资机会 (59)5号文大刀阔斧却无疾而终,9号文毕其功于一役引领体制革命。
2002年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改革纲领性文件“5号文”对不仅在体制上拆分国家电力公司为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打破发输配售一体化垂直垄断局面,在制度层面上意图在中国建立电力市场。
电改9号文第一个配套文件《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贸委、经委),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现就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统筹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积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一)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
(二)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
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公平公正。
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需要确定发电量。
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三)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在统筹平衡年度电力电量时,新增用电需求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和消纳区外清洁能源,以及奖励为保障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而调峰的煤电机组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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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6月23日)
本次新电改政策以“1+N”模式陆续出台,即一个顶层设计辅以N个配套细则(推进电力改革工作、输配电价核定、社会资本进入配电领域、售电侧改革、配售电业务、电力交易机构、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用电计划等),现已正式出台“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强电力需求侧管、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跨省区输电市场化”4个配套文件,“售电侧放开”征求意见稿1个文件,汇总如下:
准入标准、多方直接交易、市场规则、辅助服务、跨区跨省交易
三、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定位电网职能)
电网定位、电网运营模式、交易机构、交易机构职能
四、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开放发电市场)
缩减计划、公益性电量、可再生发电、需求侧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开放售电市场)
配电、售电、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
除了售电业务开放,文件中也将明确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文件中还明确了包括工业园区、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多个行业都可以组建售电企业,同时强调了允许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另外,文件中还对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如售电规模、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进行了规定。
1.2-3个省级试点;(深圳、内蒙古、贵州等可能)
2.放开特高压等级的存量工商业用户以及新增的工商业用电大户,并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售电侧放开切入点)
《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配套文件5)
近期国家发改委召集电网、电力等企业讨论
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2至3个省份进行综合试点,放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则开放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存量工商业用户和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工商业用户,由用户自愿参与售电侧市场,开放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商。
(四)能源资源丰富地区、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较大地区在统筹平衡年度电力电量时,新增用电需求如无法满足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应采取市场化方式,鼓励清洁能源优先与用户直接交易,充分挖掘本地区用电潜力,最大限度消纳清洁能源。
二、加强日常运行调节,充分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清洁能源开拓市场空间
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移峰填谷为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创造有利条件
1.取消供电经营许可,为售电侧改革做准备工作;
2.有利于促进多种主体进入售电市场,有利于更多市场主体进入到售电领域。
《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5[26]号)
国务院
(十一)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改革等试点。研究提出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全产业链各环节放宽准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政策
发文单位
内容
重点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①
(最重要、纲领性文件;
新型电力治理体系管理框架顶层设计)
中共中央办公厅(内部发文)
七大条二十八小条:
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机制:
输配电价单独核定、市场电价、交叉补贴
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
四、加强经验交流,相互支持配
五、创新资金应用,建立长效机制
六、明确评估原则,及早做好准备
1.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电力应急机制
2.需求侧管理城市试点:北京、苏州、唐山、佛山、上海。
3.国家开始着手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国家已经认识到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性及用能数据的重要性。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2号)
2.允许清洁能源发电端与用电端直接交易,不受发电计划管制;
3.需求侧管理,智能用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703号)
(配套文件2)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一、充分认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机制创新,实施需求响应
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具体方案请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共同研究确定。请于2015年6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国家已核定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送电价格,送受电双方可重新协商并按照协商确定的价格执行,协商结果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四、送受电双方经协商后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协调。
1.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2.鼓励送受电双方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价格调整机制。
三、建立技术支撑,注重能力建设
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平台),引导、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推广电能服务,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技术支撑。一是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二是鼓励用户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实现用电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三是对于已安装建筑分项计量或能源管理系统(EMS)等具备用电在线监测功能的用户,鼓励通过必要的数据接口接入国家平台。四是引导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用户加快实现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
六、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分布式单列)
自发自用、并网服务、自备电厂、放开用户侧分布式
七、统筹规划,加强监管。
加强规划、加强监管、减少审批、建设信用体系、修订法规
1.新电改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
2.“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
三放开:
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
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
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
(十六)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电力用户优化用电负荷特性、参与调峰调频,加大峰谷电价差,用价格手段引导移峰填谷,缓解发电侧调峰压力,促进多消纳清洁能源。
四、加强相互配合和监督管理,确保清洁能源多发满发政策落到实处
1.从政策层面落实了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消纳;运用利益补偿机制、需求侧管理移峰填谷及加强配合监督,开拓市场空间、创造便利条件;
国家发改委
一、跨省跨区送电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二、国家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新建跨省跨区送电项目业主和电价;鼓励送受电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并以中长期合同形式予以明确。
根据9号文顶层设计,制定落实电改意见的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试点。
《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
(配套文件1)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一、统筹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积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二)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
五、加强组织实施
1.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决定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2.试点范围有措施、有步骤、有时间节点,表明了输配电价改革的决心。
现试点范围增加贵州增至7个;
3.推进发售电价市场化;
4.完善监管模式。
《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
(配套文件4)
一独立:
建立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一深化:
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
三加强: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垄断领域监管、
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
进一步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电力法》修改
人大常务委员会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配套文件3)
国家发改委
一、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深圳、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二、全面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
三、改革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
四、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积极稳妥推进发电侧和售电侧电价市场化,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鼓励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市场交易价格,并按照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