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学习目的、要求以及思考题
双学位《刑法总论》讲义大纲重点讲义资料
双学位《刑法总论》讲义大纲一、刑法概述(一)刑法概念1、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2、法律效力层次中的基本法地位。
3、罪行规范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多刑法看刑法(刑法特征)1、文字解读:刑、法、律2、刑事政策角度3、日常生活(最后性、广泛性、严厉性)(三)刑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1、犯罪学2、刑事政策学3、监狱学4、刑事诉讼法学(四)刑法的任务1、秩序维护2、人权保障二、刑法学的基本范畴1、行为论2、行为人论3、社会防卫论4、报应5、预防三、我国刑法的制定与修正1、1979年刑法2、1997年刑法3、刑法典的修正与补充四、刑法的形式分类1、刑法典2、单行刑法3、附属刑法五、刑法解释1、含义及意义2、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3、刑法解释的方法六、刑法基本原则(一)含义:观念—制度---实践;原则---制度---规范。
自由、人道、平等(二)罪刑法定1、含义2、传统的派生规则及现代解读:排斥习惯法、禁止不定期性、禁止有罪类推、禁止溯及既往;明确性、人民意志、3、我国刑法如何体现罪刑法定原则(三)刑法适用平等1、刑法条文的规定2、平等、无差别、非歧视。
平等为原则,差别为例外,并需要审视。
3、现实中常见的不平等现象(四)罪刑相适应1、刑法上的规定与体现2、罪、刑有同等的重要性3、立法、司法的要求。
七、刑法的效力范围(一)空间效力1、原则: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
2、我国的规定(二)时间效力1、生效与失效2、溯及力:从旧、从新、从轻、从旧兼从轻。
八、犯罪概述1、犯罪的定义:实质定义、形式定义2、犯罪的特征:行为刑法、法益刑法、因果关系刑法。
3、犯罪的分类:自然犯与法定犯、重罪与轻罪、行为犯与结果犯等。
九、犯罪成立(一)含义高度抽象—各种主观客观事实---有刑法意义的构成要素—组合方式的理论(二)我国传统的犯罪成立理论四要件理论: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三)大陆法系的三阶层理论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四)英美法系的诉讼对抗理论实体要件(控方):犯罪行为、犯罪意图诉讼要件(辩方):未成年、错误、正当防卫等。
刑法考试学习计划
刑法考试学习计划一、学习目标1. 掌握刑法基本理论和知识,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分类、罪和刑的基本概念等;2. 理解并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疑罪从无等;3. 熟练掌握刑法中的各种罪名和相关刑种,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抢劫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危险驾驶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二、学习内容1. 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2. 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不能力3. 故意与过失4. 罪名和刑种5. 刑法适用和解释6. 刑法的一般规定7. 对人身权利的侵害罪8. 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罪9. 对财产权利的侵害罪10. 危害国家安全罪11. 危害公共安全罪12. 危害公共卫生罪1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4. 妨害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罪15. 侵犯民主权利罪16. 侵犯人身权利罪17. 侵犯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罪18. 侵犯新闻舆论自由罪19. 侵犯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秩序罪20. 侵犯知识产权罪21. 侵犯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罪22. 侵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3. 侵犯风景名胜区保护罪24. 侵犯文物保护罪25. 侵犯森林资源罪26. 侵犯草原资源罪27. 侵犯水资源罪28. 侵犯自然保护区罪29. 侵犯环境保护罪30. 侵犯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罪31. 侵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利益罪32. 侵犯公共财产罪33. 侵犯国有财产罪34. 侵犯私有财产罪35. 侵犯城乡社会管理秩序罪36. 侵犯对外贸易管理秩序罪37. 侵犯金融管理秩序罪38. 侵犯信用卡管理秩序罪39. 侵犯证券管理秩序罪40. 侵犯物权的罪41.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42. 危险驾驶罪43.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罪44. 盗窃罪45. 抢夺罪46. 强奸罪47.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48. 贩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9. 虐待罪50. 绑架罪51. 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罪52. 故意伤害罪53. 故意杀人罪54. 重大责任事故罪55. 故意毁坏财物罪56. 过失损坏财物罪57. 挪用他人财物罪58. 侵占罪59. 职务侵占罪60. 诈骗罪61. 抢劫罪62. 强奸罪63. 绑架罪64. 蓄意破坏交通工具罪65. 蓄意损坏交通设施罪66. 蓄意破坏电信设施罪67. 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罪68. 蓄意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69. 蓄意破坏公用事业设施罪70.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71. 明知传染病患者有危险传染他人罪72.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73.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74.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75. 盗窃、抢夺警用装备罪76.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77. 黑社会性质组织、扶植、利用罪78.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罪79. 广告诈骗罪80.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81. 重大责任事故罪82. 传授犯罪方法罪83. 聚众斗殴罪84. 多次重大贪污罪85. 非法搜查罪86. 非法侵入住宅罪87. 侮辱罪88. 重婚罪89. 非法携带、私藏枪支、弹药罪90.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91.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92.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93.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94. 逃避船舶检查罪95. 违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96. 在林木中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97.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98. 危险驾驶罪99. 盗窃罪100. 抢夺罪三、学习方法1. 详细阅读刑法相关条文和解释,理解每一条的适用范围和意义;2. 多做刑法案例分析,学习案例中的判断逻辑和裁判依据;3. 和同学或老师进行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和问题解答;4. 参加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和发现问题。
《刑法总论》讲课提纲
·第一章刑法学与刑法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刑法学的概念及其研究的对象,掌握刑法的概念及其本质,弄清刑法学体系与刑法的相互关系,明确研究刑法学和刑法的方法和意义。
基本教学内容第一节刑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它是一门以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与刑罚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
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包括: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关于刑法及犯罪与刑罚的基本原理和有关论述;二、我国刑法的发展概况、现行刑法的基本内容及其立法精神和条文含义;三、有关执行刑法的刑事政策和刑法的各种司法解释;四、刑事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和尚待解决的问题;五、当今国外有关刑法方面的主要理论、立法概况和司法实践。
第二节刑法的概念及其本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者和管理者,为了维护统治秩序、法制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给予怎样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而言之,刑法就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刑法作为整个法律体系的保障法,它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属于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刑法和其他法律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它们的联系表现在:刑法制裁的犯罪行为与其他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不过是其他违法行为的最高表现形式;刑法是其他法律得以实施的有力保证。
它们的区别表现在:两者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两者适用的制裁手段的性质和程度不同。
二、刑法的本质任何社会、任何国家的刑法,都是统治者和管理者意志的体现,都是为统治者和管理者的利益服务的,是统治者和管理者实现社会统治和管理秩序的工具。
这是刑法最本质的特点。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
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服务的,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我国刑法同历史上所有剥削阶级的刑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三节刑法学体系与刑法的关系刑法学体系是指刑法学理论内容的排列组合形式。
刑法学习计划和方案
刑法学习计划和方案一、学习目标在刑法学习过程中,我将努力实现以下学习目标:1. 了解刑法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刑法的基本规定和适用的基本方法;2. 理解刑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深入了解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公民权益方面的作用;3. 掌握刑法的基本条文和相关解释,能够准确地分析和解释刑法规定,并在实际案例中运用刑法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4. 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能够熟练地处理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证据分析。
二、学习内容和方法1. 学习内容(1)刑法基础知识:学习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了解刑法的分类和结构,熟悉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方法。
(2)刑法的基本条文:学习刑法中的基本条文,包括罪与刑的关系、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能力和刑罚的适用等内容。
(3)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学习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和程序规定,了解刑事证据的搜集、审查和运用规则。
(4)刑法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刑法案例,了解刑法的具体应用和适用原则。
2. 学习方法(1)系统学习:对刑法知识进行系统学习,按部就班地学习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条文和相关解释,建立良好的理论基础。
(2)案例分析:通过阅读刑法案例,了解刑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操作和适用原则,积累分析案例的方法和经验。
(3)课堂讨论:积极参与刑法课堂讨论,与老师和同学一起深入探讨刑法问题,拓展刑法思维,提高刑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训练:通过模拟案例分析,刑法法律实习和刑事法庭观摩等综合训练,提高刑法实践能力和运用能力。
三、学习计划1.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分解任务,逐步实现学习目标。
2. 分阶段学习(1)预习阶段:预习相关刑法基础知识,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和立法目的,预习刑法基础条文。
(2)系统学习阶段:系统学习刑法基础知识,深入理解刑法的相关原理和条文,掌握刑法适用的基本方法。
(3)案例分析阶段:通过分析刑法案例,了解刑法的具体应用和适用原则,掌握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
刑法学习计划方案
刑法学习计划方案一、学习目标制定刑法学习计划方案,旨在帮助学生系统、全面地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熟练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法律知识,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法律,坚定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立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安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学习内容刑法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刑法基本理论、犯罪与刑事责任、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犯罪的主体、客体、情节和结果、刑罚和刑法执行、刑法特别部分等。
1. 刑法基本理论2. 犯罪与刑事责任3. 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4. 犯罪的主体、客体、情节和结果5. 刑罚和刑法执行6. 刑法特别部分三、学习方法1. 理论学习通过课堂教学、自习、小组学习等形式,要求学生熟悉刑法的基本理论,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理解刑法的基本逻辑、基本思想和基本体系。
2. 案例分析要求学生灵活运用刑法理论,掌握刑法的运用方法,提高学生对刑法理论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3. 实践演练加强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司法实习等形式,要求学生掌握刑法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习步骤1. 审视刑法体系,深入理解刑法基本理论,研究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 针对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研究犯罪的主体、客体、情节和结果,深入学习刑法的运用方法,掌握刑法的基本技能。
3. 参与刑法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对刑法理论的理解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五、学习参考书目1. 《刑法学导论》2. 《犯罪学》3. 《刑法解释与案例分析》4. 《刑法实务案例与角色扮演》5. 《刑法理论与实践》6. 《刑法模拟考试与解析》六、学习考核方式1. 学期末考试对学生进行笔试和口试,检验学生对刑法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
2. 平时考核对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情况、讨论质量等进行评价,检验学生对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3. 实习考核对学生在法庭、检察院、法律事务所等实习单位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进行考核。
刑法总论学习目的要求和思考题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教学目的和要来: 了解犯罪的一般概念和本质,清楚地认识和掌握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及其所揭示出的犯 罪的基本特征及其实践意义。 了解犯罪构成的变化和发展。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及其意义 和作用。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和把握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制约关系? 2、刑事违法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是什么? 3、如何认识犯罪构成各要件之间的关系? 4、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标准是什么? 5、犯罪构成是如何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 6、犯罪概念对犯罪构成有什么样的制约作用? 7、犯罪构成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刑法总论》学习目的、要求以及思考题
绪论*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刑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刑法学的体系和研究方法。
思考题: l、刑法学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 2、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学习刑法学有什么作用?
第一章 刑法概说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刑法的概念、特点、体系以及刑法解释,了解刑法的制定根据以及种类。
思考题: l、如何理解刑法的功能? 2、刑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刑法效力范围的含义,掌握刑法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的概念,相
关原则及我国刑法的规定。
思考题: l、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采取的是什么原则,意义何在? 2、如何理解刑法第六条第一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 以外,都适用本法”的规定? 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为何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对刑法的规定应该怎样理解?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明确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内容,熟练掌握危害行为,理解危害结果及因果关系。了
解犯罪的方法、时间和地点在某些犯罪中的意义。充分认识客观方面以及危害行为、危害 结果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2024年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刑法学(总论)教案一、课程概述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科学,是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学总论是对刑法基本原理和制度的研究,包括刑法的性质、任务、原则、效力、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等内容。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二、教学目标1.理解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掌握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理解犯罪的实质和危害。
3.理解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明确刑事责任的确定和追究原则。
4.掌握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理解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5.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教学内容1.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刑法的性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等。
2.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分类:犯罪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侵犯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共安全罪等。
3.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制裁。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刑罚、非刑罚处理方法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4.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依法对犯罪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评价和惩罚。
刑法学习计划书
刑法学习计划书一、学习目的和意义刑法是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是法律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法律分支,是司法实践的重要依据,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
刑法学的学习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学习目的通过学习刑法,掌握刑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刑法规范和刑法实践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通过学习刑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修养。
通过学习刑法,掌握刑法的适用、解释和运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2.学习意义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法律规范体系,学习刑法对于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法律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刑法学的学习可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使他们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具备良好的法律修养。
刑法学的学习对于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责任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刑法学的学习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和素养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学习内容和方法1.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犯罪构成和犯罪构成要素,刑法规范和刑法实践,刑法适用、解释和运用。
2.学习方法主要包括:课堂学习、案例分析、实例演练、模拟法庭、论文写作等。
三、学习计划和进度安排1.学习计划通过对刑法学主要内容的系统学习,全面了解刑法规范和刑法实践知识,掌握刑法理论和刑法应用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修养。
2.学习进度安排第一阶段:理论学习主要包括: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犯罪构成和犯罪构成要素,刑法规范和刑法实践。
第二阶段:案例分析主要包括:对于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案例演练,模拟法庭等。
第三阶段:论文写作主要包括:对于刑法相关话题的论文写作,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习成果评价1.学习成果主要包括:对于刑法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具备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修养。
对刑法总论授课的意见和建议
对刑法总论授课的意见和建议对刑法总论授课的意见和建议:一、引言部分1. 引起学生兴趣:可以通过引入一些刑事案例或真实的法庭审判过程,激发学生对刑法的兴趣和关注。
2. 强调刑法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分支,通过强调其在社会中的重要性,能够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
二、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目的1. 清晰概念界定:对刑法的定义和刑法的基本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使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刑法的内涵和外延。
2. 目的和原则:介绍刑法的目的和原则,如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安全、维护人权等,使学生了解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指导原则。
三、刑法的基本要素和构成要件1. 罪与刑的关系:解释罪与刑的关系,即罪是刑罚的前提条件,刑是对罪犯的法律制裁。
2. 罪与过错的关系:介绍罪与过错的关系,即罪是过错的法律评价,过错是构成罪的基本要件。
3. 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讲解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要素,使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
四、犯罪的构成和犯罪要件1. 犯罪的构成要件:介绍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等,使学生了解构成犯罪的基本要素。
2. 犯罪的主观要件:解释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如故意、过失等,使学生能够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要素和标准。
3. 犯罪的客观要件:介绍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如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使学生能够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要素和标准。
五、犯罪和刑罚的分类1. 犯罪的分类:介绍犯罪的不同分类标准,如按犯罪性质、按犯罪主体等,使学生能够理解犯罪的多样性。
2. 刑罚的分类:解释刑罚的不同分类标准,如按刑罚种类、按刑罚程度等,使学生能够理解刑罚的多样性。
六、犯罪的危险性和犯罪的防止1. 犯罪的危险性:强调犯罪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性,使学生能够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2. 犯罪的防止措施:介绍犯罪的防止措施,包括刑罚威慑、预防犯罪等,使学生了解犯罪防治的实践方法和策略。
七、刑法总论的发展与变革1. 刑法的发展历程:介绍刑法的发展历程,使学生了解刑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梅胜第一章刑法概述本章重点:刑法的概念、性质(尤其是法律性质)、任务、体系和解释。
本章的难点在于: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的外延;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刑法解释主体的不同导致解释效果的不同。
本章的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基本属性、创制及完善过程;全面掌握刑法的体系和各种解释方法。
本章的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而言,掌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政治和经济统治,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和刑事责任,以及对罪犯的惩罚,这是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狭之分,广义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此外,刑法又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如刑法。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间、地点和事件的刑法,包括单独的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刑法的阶级性;二是刑法的合法性。
1、刑法的阶级性。
它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即是哪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为哪个阶级利益服务。
我国刑法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保护广大公民利益,惩罚犯罪,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具。
2.刑法的法律性质。
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它呈现出刑法的独特性。
首先,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第二,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后盾;第三,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重。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一、刑法的创设刑法的创制,就是刑法的制定过程。
我国第一部刑法典经历了漫长的创制过程。
表现为:1、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就先后制定了《反革命条例》和《惩治腐败条例》等单独的刑法,为制定刑法奠定了基础。
2、1950年――1954年9月,法制委员会起草了两个草案: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
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第一章刑法概述【复习思考题】1、怎样理解“保护人民”这一刑法基本价值与“惩罚犯罪”等刑法功能的关系?思考提示:“保护人民”是刑法的根本目的,“惩罚犯罪”必须服务于这一根本目的为限度。
2、如何理解刑法应该严格解释?思考提示:刑法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和制裁方法的严厉性,决定了不论是放纵犯罪还是滥用刑罚,都会从根本上危及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刑法的解释必须比其他法律更准确、更合理、更不容许存在相对模糊的空间。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复习思考题】1,如何理解罪之法定与刑之法定?思考提示:罪之法定主要是对犯罪构成的分析和掌握,刑之法定是对法定刑以及具体刑罚配刑的分析和运用。
2,对罪刑相适应原则与重刑传统的理解?思考提示:我国存在“治乱世用重典”的古训,重刑传统由来已久;必须摒弃这种法律传统,才能真正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复习思考题】1,普遍管辖原则的发展趋势?思考提示:正确理解《刑法》第6条“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规定。
2,甲在1997年10月1日前实施了一个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但于1998年才被抓获,对甲是否必须适用1997年刑法?思考提示:正确理解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四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是以何种方式规定犯罪的定义?思考提示:犯罪的定义方式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
我国刑法是从犯罪的形式定义和实质定义相结合的角度给犯罪进行定义。
2,我国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如何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思考提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三个方面:第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第二,刑事违法性第三,应受刑罚处罚性。
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是紧密相连、互为表里的。
3,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思考提示:所谓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它具有整体性、具体性和法定性等特征。
刑法学习计划大一
刑法学习计划大一一、学习目标在大一的学习生活中,我将通过刑法的学习,掌握基本的刑法理论知识,熟悉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了解刑法的基本适用和运用情况,逐渐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将来进一步学习深入法律专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学习内容1. 刑法基础知识学习刑法学的基础知识,包括刑法的概念、内容、功能等;刑法规范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等。
2. 刑法基本原则和规范熟悉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包括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方式、法律的适用条件等。
3. 刑法的适用和运用学习刑法的适用和运用,包括刑法的规范适用、刑罚的适用等。
4. 刑法的实践应用了解刑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包括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和规范等。
三、学习方法1. 课堂学习认真听课,主动思考,积极参与讨论,与老师和同学交流,了解各种观点和看法。
2. 课外阅读充分利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多读一些相关的课外书籍和资料,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
3. 积极参与讨论参加学校、社会组织或社团的刑法相关讨论和活动,积极交流,提高自己的思辨和辩论能力。
4. 实际案例分析通过研究、讨论和分析一些刑法实际案例,了解刑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多做题通过多做一些刑法相关的试题和习题,检验自己的掌握情况,加深对刑法理论知识的理解。
四、学习时间安排1. 每周安排固定学习时间,保证每天都有一定的学习时间,并且保证学习效果。
2. 合理安排课堂和课外学习时间,适当安排休闲娱乐时间,保持学习、生活的平衡。
3. 制定学习计划,按部就班,逐步完成书本和资料的阅读和理解,加强实践应用的训练。
五、学习评估1. 定期进行学习情况的自我评估,检查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巩固和强化不足的知识点和能力。
2. 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刑法学习和竞赛活动,学以致用,检测自身的学习成果和水平。
3. 多和老师和同学交流,汇总大家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共同提高。
六、学习心得在刑法学习过程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抓住学习的重点,突出实践应用和思辨能力的培养,为将来更深入的法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刑法学》总论习题集
《刑法学》习题集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A,组成B,结构C,组成和结构D,总则和分则2,下列哪个刑法的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A,司法解释B,学理解释C,论理解释D,文理解释3,我国现行刑法是第()部刑法.A,一B,二C,三D,四4,我国现行刑法的实施时间是().A,1997年10月B,1979年1月C,1980年1月D,1997年3月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的刑法规范由那些组成().A,刑法典B,单行刑事法律C,附属刑法D,国际刑法规范2,刑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的显著特点是().A,刑法保护的范围更加广泛B,刑法的条文最多C,刑法只能由人民法院适用D,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3,刑法总则第92条关于"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规定属于().A,学理解释B,立法解释C,司法解释D,限制解释4,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有().A,公安部B,司法部C,最高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法院三,名词解释题1,刑法2,刑法的体系3,刑法的解释4,立法解释5,司法解释四,简答题1,什么是刑法学刑法学研究的对象有哪些2,什么是刑法我国刑法的性质是什么3,怎样才能学好刑法和进行刑法学研究4,我国刑法的目的是什么5,我国刑法的制定依据有哪些它们是如何在我国刑法中得以体现的6,简述我国刑法中"但书"的含义和作用.五,论述题试述我国刑法的任务.第一章刑法概述(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A 3,B 4,A二,多项选择题1,A B C 2,A D 3,B D 4,C D三,名词解释题(略)四,简答题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它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刑法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具体包括:(1)刑法本身,如刑法的概念,性质,地位,目的,原则,适用范围等;(2)刑法规范与规定,即刑法对于犯罪与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与具体规定;(3)刑法规范的哲学基础,即理论刑法学;(4)对刑法规范的立法解释;(5)对刑法规范的司法解释,主要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具体适用刑法的司法解释;(6)刑法适用的规律,经验与问题.2.马克思主义刑法观认为,刑法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如何惩罚犯罪的法律.我国刑法是指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根据人民的意志,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及如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单来讲,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的性质包括刑法的阶级属性和法律特征.(1)刑法的阶级属性刑法的阶级属性体现在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刑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刑法维护统治阶级利益..(2)刑法的法律特征是指刑法区别于其它法律的特有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规范.这种特定性,是刑法得以成为特殊法律的重要原因.第二,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刑法不以特定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而是以特定的调整方法使它与其它部门法区别开来.第三,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罚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人身自由,还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所以说刑法的强制手段最为严厉.第四,部门法律的补充性.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才需要刑法保护.3.研究刑法学,也和研究其他社会科学一样,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为指导,遵循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本国,放眼世界,使刑法学的研究来自实践,并为实践服务.我们应该努力运用以下方法进行刑法学的研究:第一,分析的方法;第二,比较的方法;第三,历史的方法;第四,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在刑法学研究中,一定要吃透立法精神,并予以充分的阐发,同时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的建议.4.刑法第1条对制定刑法的目的和根据作了明确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5.刑法的制定根据分两个层次的内容:(1)刑法制定的法律根据宪法是我国刑法制定的最高法律根据.刑法根据宪法具体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犯罪和刑罚的规范,用刑罚来同反对和不执行宪法原则规定的一切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作斗争.(2)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和实际情况是我国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新刑法的制定,坚持了从实际出发,具体体现在:a根据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规定了新型的犯罪.b总结我国长期同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将罪刑法定原则等写进了刑法,删除了一些不适合现阶段实际需要的制度,如类推.c借鉴了国际社会同有组织犯罪,洗钱犯罪,恐怖犯罪作斗争的经验,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等.6,当同一条款的后段要对前段内容作出相反,例外,限制或补充规定时,往往使用"但是"一词予以表示,"但是"开始的这段文字称为"但书".但书前的内容称为"本文".但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前段表示了相反关系,如13条的但书,教材认为是前段的补充.(2)对前段表示了例外关系,如第8条.(3)对前段表示了限制关系,如第73条第1,2款.(4)对前段表示了补充关系,如第37条.由此看来,但书对准确表达立法意图起着重要作用,解释和适用刑法时不可忽视但书. 五,论述题我国刑法的任务也称刑法的机能,刑法的作用,是指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应承担何种责任.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惩罚犯罪;二是保护人民.两者是紧密联系,有机统一的.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人民是目的.从保护方面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1,罪刑法定原则最早见于().A,1215年英王签署的《大宪章》B,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C,美国《独立宣言》D,1810年《法国刑法典》2,重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本质上违反了().A,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累犯从重,自首从宽制度,体现了我国刑法的().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重刑主义是与下列哪一个刑法基本原则相违背的().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有().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刑罚人道原则2,罪刑法定原则派生的内容有().A,禁止有罪类推B,禁止重法溯及既往C,排斥习惯法D,排斥绝对不定期刑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A,重罪重罚B,轻罪轻罚C,罪刑相称D,罚当其罪4,刘某,17岁,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符合我国刑法的().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三,名词解释题1,刑法的基本原则2,罪刑法定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4,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四,简答题1,简述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2,简述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五,论述题1,试述罪刑法定原则.2,试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立法体现.六,案例分析题甲某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一名乘客的钱包,内有人民币800元,盗窃刚得手即被该乘客发现,后群众将甲某扭送至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甲某提起公诉后,法院最后定罪量刑时,以此时正处在"严打"时期,社会治安不好为由,以盗窃罪从重判处甲某有期徒刑5年.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说明理由.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B 4,B.二,多项选择题1,A B C 2,A B C D 3,A B C D 4,A B三,名词解释题(略)四,简答题1,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和刑法适用中的准则,是刑事立法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刑法基本原则具有强大的威力,它们既有利于积极同犯罪作斗争,又有利于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推进法制化进程,又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既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目的,又有利于达到刑罚的最佳效果.2,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中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贯彻和体现,其含义是: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样情节的犯罪人,在定罪处罚时应当平等;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当依法受到保护,而且被害人同样的权益应当受到刑法同样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不得因犯罪人或者被害人的特殊身份,地位,或者不同出身,民族,宗教信仰等而对犯罪和犯罪人予以不同的刑罚适用.五,论述题1.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处罚",其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其二是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其三是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可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以下原则: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明确性原则;严格解释原则;实体的正当程序原则.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对罪刑法定原则加以表述,并在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中全面,系统地体现了该原则:第一,如同1979年刑法典一样,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犯罪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和各种刑罚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第二,新刑法典取消了1979年刑法典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得以真正贯彻的重要前提.第三,新刑法典重申了1979年刑法典第9条关于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第四,在罪名的规定方面,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已相当完备.分则条文由1979年的103条增加到350条,罪名数由1979年的130个增加到400多个.第五,在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罪状以及各种犯罪的法定刑的设置方面,新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也增强了法条的可操作性.对于大量犯罪,尽量使用叙明罪状;在犯罪的处罚规定上,注重量刑情节的具体化.2.试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立法体现.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对该原则应当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加以理解.就刑事立法而言,刑法对各种犯罪的处罚原则规定,对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制度以及对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设置,不仅要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且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在刑事司法层面上,法官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既要看犯罪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而且要看整个犯罪事实包括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要讲求刑罚个别化.现行刑法全面贯彻和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首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确立刑法分则中每一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的准则;罪重,法定刑也重;罪轻,法定刑也轻.其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是确定刑法总则中某些规范的依据,第三,刑法设立的主刑附加刑结合,轻重有序,上下衔接,可以灵活运用的刑罚体系,各类具体犯罪可以分割,能够伸缩,幅度较大的法定刑,为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适用奠定了基础.六,案例分析题不正确,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法院定罪量刑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本案中,甲某盗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数额较大(500-2000元)的,应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不能因为案件处于严打期而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否则就使得被告人承担的刑罚与其犯罪轻重不相适应,造成轻罪重判,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取的是以()为主,兼采其他原则.A,保护原则B,属人原则C,属地原则D,普遍原则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犯罪().A,危害国家安全的,中国刑法才予以适用.B,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才适用中国刑法.C,犯罪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的,才适用中国刑法.D无条件的一律适用中国刑法.3,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用的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个A国人在一列行驶于我国境内的B国列车上对C国公民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适用().A,A国刑法B,B国刑法C,C国刑法D,我国刑法5,甲国公民从乙国劫持丙国的民用飞机到泰国,后逃至我国领域内,我国司法机关适用我国刑法对该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所体现的是().A,保护管辖原则B,折衷管辖原则C,属地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刑法的空间效力包括().A,刑法对地的效力B, 刑法对人的效力C, 刑法对事的效力D, 刑法对时的效力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能适用中国刑法().A,犯罪地的法律也予以处罚B,依照中国刑法规定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C,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D,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3,各国解决刑事管辖权的原则,概括起来有().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三,名词解释题1,刑法的效力范围2,刑法的空间效力3,属地管辖原则4,属人管辖原则5,保护管辖原则6,普遍原则7,刑法的溯及力8,从旧兼从轻原则四,简答题1, 简述关于法定刑轻重的几种比较情况.2, 简述我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3, 简述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4, 简述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五,论述题1,试述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2,试述我国刑法对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1,纪某,李某均系中国公民,受雇于美国一轮船公司.2002年9月,该轮船停泊于法国某港口时,二人因与船长(英国人)发生争吵,合谋将船长杀死,并抢劫了其他船员的财物后逃逸.3个月后,二人被法国警方捕获,引渡回中国归案.问:对于纪某,李某的行为是否可以按照我国刑法进行处理为什么2,被告人甲某,外籍人,系我国某医科大学留学生.2003年6月10日晚7时许,我国某医科大学留学生之间发生殴斗,甲某用刀刺中另一国家留学生乙某腹部,乙某因肝脏破裂抢救无效而死亡.问:对于甲某的行为是否可以按照我国刑法进行处理为什么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D 3,D 4,D 5,D二,多项选择题1,A B 2,A B 3,A B C D三,名词解释题(略)四,简答题1. 简述关于法定刑轻重的几种比较情况.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该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有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2.答: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是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公民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法第10条还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这表明我国法律的独立性和国家主权的不受干预性.3.答: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该条是关于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的规定,即我国刑法对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的适用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但这种管辖权也是有一定限制的:一是,这种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必须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轻罪不适用;二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对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则不适用.上述两方面的限制必须同时具备.该条的规定,是我国刑法保护国家和公民利益的一个重要体现,作出这样的规定,对于保护我国国家利益,保护我国驻外工作人员,考察访问人员,留学生,侨民的利益是完全必要的.4.答: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根据该规定,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罪行,不论罪犯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在我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如不引渡给有关国家,我国就应当行使刑事管辖权.论述题1,试述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刑法的生效时间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从公布之日起即生效;二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刑法失效的时间即终止效力的时间,由国家立法机关规定.我国刑法的失效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了某些法律失效;二是自然失效,即新法施行后代替了同类内容的旧法,或者由于原来特殊的立法条件已经消失,旧法自行废止.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习惯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对于刑法的溯及力,我国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这里的"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较轻.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该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有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高低刑是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2,试述我国刑法对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这里的"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根据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的船舶或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也可以是军用,既可以是在航行途中,也可以是处于停泊状态,既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内,也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外国领域内或公海及公海上空.根据国际条约.我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也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所谓法律有特别规定,是指:(1)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因而并不直接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2)刑法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居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因而该条也属于例外的情形.(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刑法不在这两个地区适用.(4)现行刑法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该款是针对隔离犯的特殊情况对属地管辖的具体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六,案例分析题纪某,李某在我国领域外实施犯罪,应适用我国刑法.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本案中被告人纪某,李。
刑法总论知识点整理
刑法总论知识点整理刑法总论是刑法的基础和核心,它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
下面是对刑法总论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整理。
一、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1.刑法总论的概念和目的-刑法总论是研究罪和刑的一般理论,是刑法学的基础。
-刑法总论的目的是论述罪刑法律的一般原理和普遍规范,为刑法的具体规定提供理论基础。
2.刑法学的定义和特征-刑法学是研究罪和刑的法学科目,主要包括刑法总论和刑法特论。
-刑法学的特征是科学性、实践性和正义性。
3.犯罪的定义和特征-犯罪是指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具备法律规定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犯罪的特征是社会危害性、非法性和有罪性。
4.刑罚的定义和特征-刑罚是国家为了惩罚犯罪行为而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法律制裁。
-刑罚的特征是国家权力的行使、有罪的个别化反应和双重性(包括矛盾性和积极性)。
二、刑法总论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刑法中的最基本的原则,包括犯罪与刑罚的法定原则和犯罪与刑罚的合法性原则。
-犯罪与刑罚的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禁止非法犯罪行为和非法刑罚。
-犯罪与刑罚的合法性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禁止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刑罚。
2.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犯罪与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和法律特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素包括罪名、刑罚和法定刑三个方面。
3.禁止反复追究原则-禁止反复追究原则规定了犯罪人在同一犯罪行为上不能被重复追究责任。
-禁止反复追究原则确保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和刑罚的公正公平性。
4.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原则-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原则规定了犯罪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包括人格尊严权、自由权、隐私权等。
-犯罪人的基本权利原则保障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性。
三、犯罪的构成和责任1.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两个方面,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人的犯罪意图。
2.犯罪的责任-犯罪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
外国刑法学总论大陆法系思考题
外国刑法学总论大陆法系思考题
摘要:
1.外国刑法学总论的概念和意义
2.大陆法系的特点和影响
3.对外国刑法学总论的思考题的理解和解答
正文:
外国刑法学总论是指对于外国刑法学的研究和介绍,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外国刑法学知识。
在这个领域中,大陆法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对象。
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国家采用的法律体系,其特点是法律的来源以成文法为主,法律的解释以法官为主。
大陆法系对于刑法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其对于犯罪行为的分类、刑罚的适用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理论和实践。
对于外国刑法学总论的思考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解答:
首先,应该了解外国刑法学总论的概念和意义。
这包括外国刑法学总论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等方面。
其次,应该深入研究大陆法系的特点和影响。
这包括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等方面。
最后,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外国刑法学总论进行思考和探讨。
这包括外国刑法学总论在我国的应用和借鉴,以及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外国刑法学知识等方面。
最新西南政法大学刑法总论教案打印版
刑法总论第一编刑法绪论第一讲刑法概说【教学目的与要求】弄清刑法的基本概念、分类和性质,明确我国刑法制定的宗旨、依据和任务,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授课提纲】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它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刚才本人已经给大家作了全景式的介绍。
那么,从这一讲开始,我们就将进入实质性学习阶段。
我们学习的这门课程叫刑法学,因此首先就必须将刑法方面的基本问题弄清。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分类和性质一·刑法的含义(一)从语言学意义上对刑法进行的解释:1·刑之渊源;2·法之渊源。
3·刑法的基本字义: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伸张社会正义的法律武器。
(二)从基本内容上对刑法进行的解释:刑法者,规定犯罪与刑罚之法规也。
(三)从阶级本质和基本内容相结合的角度对刑法进行的解释: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以及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法的分类(一)从涵盖范畴上划分:广义上的刑法与狭义上的刑法;(二)从适用范围上划分: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三)从立法体例上划分:单一刑法与附属刑法。
三·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才开始出现的特有社会现象;刑法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而非执法人员的个人意志。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属性:1·刑法规定的内容-独特性;2·刑法调整的范围-广泛性;3·刑法强制的程度-严厉性。
第二节刑法制定的宗旨、根据和任务一·刑法制定的宗旨(刑法第1条)(一)惩罚犯罪:通过惩罚犯罪达到对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保护(惩治害群之马,恢复社会安定)(二)保护人民:通过保护人民达到对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保护(施行安抚政策,保持社会稳定)二·刑法制定的根据(刑法第1条)(一)法律根据:宪法(母命不可违抗)(二) 实践根据:司法经验和基本国情三·刑法的功能和任务(刑法第2条)(一)刑法的功能:1·引导功能与评价功能;2·惩罚功能与保障功能;3·保护功能与促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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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学习目的、要求以及思考题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刑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刑法学的体系和研究方法。
思考题:l、刑法学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2、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学习刑法学有什么作用?第一章刑法概说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刑法的概念、特点、体系以及刑法解释,了解刑法的制定根据以及种类。
思考题:l、如何理解刑法的功能?2、刑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教学目的和要来: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渊源和发展变化,掌握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制定和适用刑法中的体现和要求。
思考题:l、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刑事司法的要求是什么?2、怎样理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罪责自负、主客观相统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是如何得到贯彻的?第三章刑法的效力X围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刑法效力X围的含义,掌握刑法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的概念,相关原则及我国刑法的规定。
思考题:l、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采取的是什么原则,意义何在?2、如何理解刑法第六条第一款“凡在中华人民XX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规定?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为何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对刑法的规定应该怎样理解?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教学目的和要来:了解犯罪的一般概念和本质,清楚地认识和掌握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及其所揭示出的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其实践意义。
了解犯罪构成的变化和发展。
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及其意义和作用。
思考题:1、如何理解和把握社会危害性与刑事XX性的制约关系?2、刑事XX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是什么?3、如何认识犯罪构成各要件之间的关系?4、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标准是什么?5、犯罪构成是如何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6、犯罪概念对犯罪构成有什么样的制约作用?7、犯罪构成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是什么?第五章犯罪客体教学目的和要求:理解和掌握犯罪客体的概念、种类以及与犯罪对象的关系,认识犯罪客体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思考题:l、研究和确认犯罪客体的意义何在?2、犯罪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有怎样的关系?各自的意义是什么?3、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犯罪的直接客体?4、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是如何界定的?5、在一个犯罪中,应如何确定犯罪对象?6、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对犯罪的构成及刑事责任的承担有何影响?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内容,熟练掌握危害行为,理解危害结果及因果关系。
了解犯罪的方法、时间和地点在某些犯罪中的意义。
充分认识客观方面以及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思考题;1、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构成中有哪些重要作用?2、为什么说危害行为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3、不作为为何可以构成犯罪?4、不作为与作为的危害行为有哪些不同?5、应当如何认识刑法上的危害结果?6、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负刑事责任有哪几个方面的影响?第七章犯罪主体教学目的和要求:理解犯罪主体的概念和X围,准确把握自然人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及其影响因素,熟悉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特定自然人责任能力的规定。
理解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含义和意义。
思考题:l、如何理解犯罪主体的概念?2、为什么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是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内容?3、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是什么?4、为什么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刑法要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刑法为什么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6、特殊主体与一般主体的联系是什么?对定罪量刑有何影响?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内容和特征,准确理解和牢固掌握故意和过失的概念、种类、特征及彼此间的界限,理解刑法上的意外事件,了解犯罪目的与动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思考题:l、故意犯罪和犯罪故意有什么联系和区别?2、怎样理解犯罪故意的意识因素?3、如何理解间接故意中的“放任”?放任的主要有哪些表现?4、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有哪些区别?5、怎样理解疏忽大意过失中的“应当预见”?6、怎样理解过于自信过失中的“轻信可以避免”?7、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应当如何区别?8、为什么说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的犯罪中?9、不同的事实认识对刑事责任各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第九章正当行为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排除犯罪性行为的基本含义、X围;充分认识正当防卫的意义,准确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正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和特殊形态、防卫过当、不当防卫行为及其刑事责任;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紧急避险的基本内容。
思考题:l、如何理解正当行为?2、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4。
如何认定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和挑拨防卫的刑事责任?5、对防卫过当应当如何定罪量刑?6、应当如何理解无限防卫权及其与正当防卫的关系?7、如何把握紧急避险的限度?8、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哪些异同?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教学目的和要成:明确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的含义、存在的X围;弄清和掌握完成形态的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的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思考题:l、为什么说在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未完成的停止形态?2、实现了犯罪目的或者发生了危害结果是否才能够成立犯罪既遂?3、“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否都构成犯罪的预备形态?4、怎样理解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特征?5、如何理解犯罪“未得逞”的含义?6、应该如何理解“意志以外的原因”7、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有哪些异同?8、怎样理解犯罪中止中的“自动性”?第十一章共同犯罪教学目的和要求:准确把握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条件,理解犯罪集团等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了解其他共同犯罪的形式,掌握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思考题l、如何把握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2、应当如何理解“共同的行为”和“共同故意”?3、怎样才能成立共同犯罪中止?4、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含义是什么?5、什么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存在于哪些共同犯罪之中?6、主犯是否都是实行犯?7、任何一个共同犯罪案件中,是否都存在主犯和从犯之分?8、什么是未遂的XX和XX未遂?什么是XX既遂?第十二章罪数形态教学目的和要求:理解和掌握一罪与数罪的判断标准、实质的一罪和裁判的一罪及具体表现形式、定罪原则,能够恰当地运用。
了解法定的一罪。
思考题:1、如何判定犯罪构成的个数?2、为什么对想象竞合犯只能定一个罪?3、继续犯与连续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4、对牵连犯通常作一罪处理的原因何在?5、如何理解牵连犯中“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和“目的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第十三章刑事责任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刑事责任与犯罪、刑罚的关系,和刑事责任的实现。
思考题:1、刑事责任与犯罪、刑罚之间是什么关系?2、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有哪儿种?第十四章刑罚概说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刑罚的概念、功能,掌握刑罚目的及其含义。
思考题:1、如何把握犯罪与刑罚的关系?2、刑罚与其他强制方法有柯区别?3、为什么说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而不是惩罚犯罪?4、如何理解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关系?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与种类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我国刑罚方法的主刑和附加刑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和熟悉具体刑种的特点及适用规定。
了解非刑罚方法的内容。
思考题:1、我国刑罚体系和种类有何特点?2、管制与拘役有何区别?3、我国刑法是如何限制死刑适用的?4、死缓二年期满后对犯罪分子如何处理?5、你认为我国刑法应当保留还是废除死刑?6、罚金与没收财产有何联系和区别?第十六章刑罚裁量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量刑的概念、原则,准确把握量刑情节及其类型。
思考题l、量刑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中有何意义?2、如何理解刑罚个别化原则在量刑中的意义。
3、量刑活动包括哪儿方面的内容?4、酌定情节主要包括哪些方面?5、如何理解从轻处罚与从重处罚。
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量刑制度的含义和内容,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刑法关于一般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的规定,。
思考题:1、累犯与再犯、惯犯有何区别?2、犯罪分子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后又逃跑的,能否构成自首?3、数罪并罚为什么必须分别定罪量刑为基础?4、对犯罪分子犯同种数罪是否要进行并罚?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行刑制度的概念、特征,理解并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概念和刑法规定。
思考题:1、缓刑与“死缓”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2、犯罪人被宣告缓刑后再犯罪的,是否可以构成累犯?3、减刑与减轻处罚有何区别?4、假释与缓刑、减刑有何异同?5、缓刑和假释期限届满后,行为人再犯罪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不同?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教学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时效的种类。
理解追诉时效的概念和意义,掌握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及其计算和中断、延长。
了解赦免制度概况。
思考题1、如何理解追诉时效期限的含义?2、时效中断和延长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