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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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十项规定

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十项规定

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规范办事程序,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市管理年的各项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规定。

1、自觉遵守公务员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各科室严格考勤,认真记录,为年终岗位考核提供依据和参考。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科室年初要制定计划,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落实。局机关年终根据完成工作职责情况,结合学习、考勤情况严格考核科室和工作人员。

4、规范工作程序和文件签批制度。凡接到上级来文来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凡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在完成后有回音。凡局领导签批的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按程序逐级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5、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请示和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认真办理,重大事情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联系工作的外来同志要热情接待,耐心诚恳,不得推诿刁难。

6、工作时间内不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在工作时间内搞其它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告知所在办公室领导或同事。

7、在公务活动中要自尊自重,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要维护下属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准向下属单位乱摊派、强行推销物品和报销钱物,不准插手下属单位的基建项目。

8、自觉遵守机关保密制度。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切忌遗失。未经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在背后传播。经会议决定,但需暂时保密的事项严禁泄露外传。严格守法,依法行政。

9、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乱丢杂物、纸屑。办公用具和文件资料用过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桌面整洁,争创文明办公室。

10、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商业贿赂。工作中涉及办理证件、举办培训需收费的,一律事先审批,所收费用公开透明合理,支出符合规定程序。教材、(教辅)版本的选用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经销、配送交由中介公司完成,相关科室做好服务和协调。召开会议、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购物、食宿的,由主办科室提出计划和预算,局长办公会议指定专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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