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2020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2020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2020新版)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内容、要求及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各部门及相关方。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
分)
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动火作业
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职责
综合部
负责组织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编制、修订。
负责公司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培训考试。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
EHS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监督现场消防安全
措施的落实。
负责动火工作票收集统计分析。
负责审查动火工作票相关人员资质。
发电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许可工作。
负责测定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
负责对动火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动火工作票审核及月度合格率统计并报送EHS部。
技术支持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签发,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负责对部门及相关方工作负责人的培训、考核及部门工作票签发人申报。
负责部门动火工作票管理工作。
负责动火工作票网上维护更新工作。
管理内容与方法
动火级别
动火级别按其动火工作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动火工作和二级动火工作两个级别。
一级动火区应包括下列部位、场所、设备:
油罐区,锅炉燃油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油管道及与油系统相连的汽水管道和设备、油箱,氢气系统及供氢站,锅炉制粉系统,液化气瓶间,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变压器等注油设备、油处理室、蓄电池室(铅酸)、脱硫吸收塔内与塔外壁、防腐烟道内与烟道外壁、事故浆液箱等防腐箱罐内与箱罐外壁及与吸收塔相通管道,脱硝系统液氨储罐及与其相通管道、液氨储罐防火堤内等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场所、设备。
二级动火区应包括下列部位、场所、设备:
发电机、燃油码头、与燃油系统能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输煤系统,电缆、电缆间、电缆通道、控制室、集控室、通信机房、电子设备间、计算机室、档案室、
脱硫系统其他防腐箱罐,脱硝系统氨区内等部位、场所、设备;汽机房内一级动火区以外的区域;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需要纳入二级动火区的场所和设施。
禁止动火条件
油船、油车停靠区域。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或未进行有效转换前。
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作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前。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带电设备未停电前。
按国家和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的。
动火安全组织措施
动火工作票管理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服役手续和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应急抢修单。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应急抢修单的编号。
动火工作票上不得涂改,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应经签发人审核签字确认。
动火工作票应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一般应提前8h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动火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运行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EHS部收执保存。
动火工作票在所依附的主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工作任务单、事故应急抢修单)许可后方可许可,在主票终结前终结。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由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专业工程师和动火部门负责人担任。
动火工作负责人应经技术支持部培训考试合格,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班组长或技术人员担任。
动火执行人应持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允许电焊与热切割作业的有效证件,并在EHS部备案。
“动火工作内容”栏应写明具体的动火工作点位。
“动火方式”栏:填写动火的具体方式,如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
“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由运行人员填写,其内容如下:凡动火工作需运行人员做隔离、置换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则将措施填写在此栏内;否则填写“无”;严禁此栏为空。
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对现场可燃气体采取测量的措施。
“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如下:动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相距不小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