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昆明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

申报指南

为着力改善残疾人特别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服务宗旨

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申报平台、专家评审,引导和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并通过项目带动和辐射,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创新,提升其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管理机构

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为托养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及项目的管理机构。县级残联承担本辖区内符合条件托养对象的认定工作,对托养机构的服务及托养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托养项目的检查、评估及结题验收工作。

三、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托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如:生活照料、居家送餐、家政服务、康复护

理、康体训练、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辅导、紧急救援等。

(二)服务方式

1.机构集中托养,含寄宿托养、日间照料。

2.机构上门服务。

四、机构托养服务对象范围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

2.拥有昆明市户籍,持有昆明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

五、补助标准

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服务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助,托养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①.1500元/人/年,为省级单一资金补助标准;

②.3000元/人/年,为省、市两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③.4500元/人/年,为省、市、县三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托养机构应根据能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次数、服务质量与县(市)区残联协商确定补助档次后再按照拟申报的补助档次进行申报。

六、承接(托养)项目机构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申报机构具备以提供托养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场所,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3.申报机构有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

七、项目申报的时限及方式

登陆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

站:.69:8066/admin/login.aspx注册、下载并填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进行编制,并按时限进行提交。2018年申报时间:2018年4月2日至4月25日止。

项目申报方式

八、机构托养服务工作流程

(一)初审

县(市)区残联对本行政辖区内的申报机构(包括2018年新申报的机构,往年已通过专家评审的43家机构(包含已经和县(市)区开展合作的35家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填写提交的托养服务协议(草拟)内容、申报书等材料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