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项目现状评估报告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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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

估报告

建设单位:垃圾处理场

评价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六年十二月

概述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在增长。海口市垃圾处理场是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其管辖的颜春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海南省第一家按国家标准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卫生填埋场,场址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南二环路颜春岭段(110°4′21.77″东经,19°56′1.69″北纬),距离海口主城区38公里,是海口市及澄迈县部分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场所。该场于1998年开始建设,2001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垃圾填埋库区占地面积272亩,与项目相关的措施有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沼气发电项目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本报告只对垃圾填埋场做评价。

本项目在1995年8月18日取得海口市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琼环建字[1995]45号),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和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要求来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进行运营管理。现今距离垃圾处理场开始投产使用的时间15年的时间,为此,垃圾处理场(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环评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广泛收集已有资料,同时认真听取当地政府部门和群众的建议,在报告编制的过程中,得到了澄迈县环保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本项目已经建成,因此,本报告对该项目现状实际建成内容进行详实调查及工程分析,结合该项目工艺流程进行产污分析,工程分析,结合该项目工艺流程进行产污分析,对现场未完善的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环保管理要求提出了整改方案。建设单位在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后,我公司按照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各环境要素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澄迈县城市发展规划,与各类生态功能区划不相冲突,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建设单位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其污染物可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性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经澄迈县环保局备案后,可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二、法律、标准和环境敏感目标 (3)

三、工程分析 (9)

四、项目政策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17)

五、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18)

六、固体废弃物环境现状评估 (25)

七、生态现状评估 (26)

八、环境风险评估 (27)

九、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 (35)

十、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36)

十一、环境现状评估结论及建议 (41)

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四置图

项目平面布局图

附件:

垃圾填埋场的环评批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垃圾处理场

项目地点: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处

项目性质:环卫工程

项目投资:1.36亿元

1.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处(110°4′21.77″东经,19°56′1.69″北纬),距海口市中心区38公里,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东面为荒地和树林、南面为树林、西面相邻着的建筑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北面隔着南二环路的是垃圾处理站的污水处理系统,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是在东北方向2170m处的文连村,项目周边四置情况详见附图2。该项目于1995年履行过环评报批手续,取得海南省环境资源厅(琼环建字[1995]45号)文同意建设。

(1)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占地272亩,其中第一填埋区占地64亩,第二填埋区占地208亩,设计库容为1109万m³,总投资1.36亿元,设计日处理垃圾为1000t。在1998年开始建设,2001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承担着海口市及澄迈县部分地区生活垃圾的处理任务。原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场区要设有完整的过磅系统,垃圾填埋、压实、覆盖系统、污水防渗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沼气收集系统和环境监测系统,对场地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进行有效的处理。

(2)本次现状评价范围: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规模与原环评批复规模基本一致,批复所要求建设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及监测系统均已随主体工程建成并同期投入使用,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本次现状评价的范围仅涉及填埋区272亩范围,该填埋区目前已填埋了90%的容量。

(3)其他配套建设情况调查: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资料情况表明,配套渗滤液处理厂由于实际需要,于2011年进行过工艺改造并编制过环评报告,取得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的批复文件(澄土环资[2011]196号),从日常检测报告来看,改造后的渗滤液处理厂处理效果良好。

项目北侧建有一个沼气发电工程,由海南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2007年12月投资建设,2009年5月投产,不属于原垃圾填埋场环评评价范围,为独立项目,本报告不对其进行评价。该沼气发电工程于2008年5月编制环评报告并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批复文件(琼土环资监表字[2008]44号),主要利用沼气发电系统来进行能源的利用,每月发电量约为45万度,有助于减少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沼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西侧相邻处建设了一个垃圾焚烧厂于2011年5月突入使用,不属于原垃圾填埋场环评评价范围,为独立项目,本报告不对其进行评价。

1.2项目总平面布局

项目占地面积为272亩,本项目现状评估仅为原环评评价的垃圾填埋区域,不涉及后期兴建的沼气发电工程、垃圾焚烧厂等建设内容。

1.3供配电

项目使用的是电网系统所提供的电,场区备有一台康明斯250kw的发电机用于备用发电。

1.4给排水

给水:

项目用水来源于自来水,主要用于员工的生活用水。

排水系统:

本项目填埋区设有防渗措施、垃圾渗滤液收集、雨污分流措施和污水处理措施。雨水与项目所产生的渗滤液分开,废水经收集,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老城市政污水管网。

1.5劳动定员及岗位布置

本项目现有干部职工11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6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场区不设餐厅厨房。下设有综合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股、人事股、宣传股、污水处理厂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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