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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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的风险分析

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

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由于其用途的特殊性(如完成特定的载

运(货物或人员)与作业任务,或装置有专用设备或经过特殊改装),使得其风险

与普通车辆有较大区别,为有效识别特种车的风险,将从特种车分类、特种车承

保、理赔情况,总结特种车的风险特点及管控措施,从而加强对特种车的承保风

险管控。

一、特种车的分类

按照特种车辆的用途,可分为厢式汽车、罐式车、专用自卸汽车、起重举升

汽车、仓栅式汽车和特种结构汽车,行业标准ZBT50004-1989对此做了专门的规定:

1、厢式汽车——指具有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或与驾驶室联成一体的整体式

封闭结构车厢,装备有专用设施。用于载运人员、货物或承担专门作业的专用汽

车和专用挂车。例如,救护车、售货车、淋浴车、冷藏车、电视转播车、邮政车;

2、罐式汽车——指装置有罐状的容器,并且通常带有工作泵,用于运输液体、

气体或粉状物质,以及完成特定作业任务的专用汽车和挂车。例如,油罐车、沥

青运输车、液化气罐车、洒水车、消防车等;

3、自卸车——指装有由本车发动机驱动的液压举升机构,能将车厢卸下或

使车厢倾斜一定角度,货物依靠自重能自行卸下的专用汽车;

4、起重举升汽车——是指装置有起重设备或可升降的作业台的专用车。

5、仓栅式汽车——是指只有仓笼式、栅栏式结构的车厢,用于运输散装颗粒

食物、畜禽等货物的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

6、特种结构汽车——是指具有析架形结构、平板结构等各种特殊结构的专

用汽车和专用挂车。

然而在车辆保险中,根据2006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行业A、B、C条款

以来,车辆保险中的特种车分为以下四类。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

保温车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

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二、某公司近三年特种车承保情况

近三年某公司特种车承保、理赔数据,特种车经营情况如下:

1、从险别分析:特种车赔付率高、案均赔款高、单均保费低:

特种车赔付率均不容乐观,其中2009、2010年特种车满期赔付率分别为

78%、77%,而2011年保单虽只经历了半年时间,特种车满期赔付率亦高达

71%。交强险满期赔付率远高于商业险,2009年、2010年交强险满期赔付率均超

过100%,分别高达104%、107%,2011年保单交强险满期赔付率虽未超过

20%。

2、从经营属性分析 一体时,要求按主车与挂车保额的合计进行赔付,使得挂车赔付率高运行。

3、特种车二的主要车型分析 其满期出险频度远高于其他车辆,均超过 40%。

三、特种车的风险特点及管控建议

100%,但也达到了 84%。

对商业险而言:近三年特种车商业险单均保费维持在 4100-4500 元水平。而

商业险案均赔款均高于 10000 元,其中 2011 年特种车商业险案均赔款高达

13577 元,案均赔款较单均保费的 3 倍还要多。

对交强险而言:单均保费为案均赔款的五分之一,而满期出险频度也达到了

近三年承保的特种车中,近 70%的保费来自于挂车及特种车二业务,而此两

类业务的满

期赔付率均超标,如 2009 年挂车、特种车二满期

赔付率分别为

104%、70%,2011 年挂车、特种车二满且赔付率分别为 84%、80%。对于挂车业

务而言,由于其费率采用对应吨位货车费率的 30%记收,且目前各地针对主、挂

经对特种车二细分车型发现,混泥土搅拌车连续三年满期赔付率超过 80%,

(一)特种车的风险特征:

1、特种车往往车身较大,因此司机的视觉盲区大。大型车外型庞大,盲区也较大,驾驶员视野容易受到遮挡,难于观察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动态,尤其在大型

车后行使的车辆不易被发现;

2、特种车由于其质量重,惯性大,制动较慢,转向困难。由于惯性大,大型货车和客车加速性没有小车好,因而行驶速度较低,同时制动需要的时间也很长。大型车,尤其带有拖车的大型车行驶和转向时,需要较大的空间,容易出现占道

现象;

3、对于特种车二,由于大部分属于工程车,其施工作业环境恶劣,容易发生地面塌陷导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财产损失;对挖掘机类,存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电线、电缆、管道等设备的损失;对装卸类车辆,作业过程中液压系统损失率极高;水泥罐装车,由于车身较高,容易发生侧翻事故,同时罐体停转水泥凝固导致的

损失也时有发生;而水泥泵车类,其传送臂长且价格昂贵。

4、对挂车,由于其费率为对应同吨位货车费率的30%或对应特种车费率的30%,因此其费率严重不足;另外,部分地方法院对主、挂一起发生事故时,往往要求主车与挂车的保额之和进行赔偿,使得挂车赔付率极高。

(二)管控建议

1、承保前做好风险查勘和评估

承保前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查询客户以往索赔记录;同时要求详细了解被保险人的风险管控意识和车辆的管理水平,以及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和操作能力

等信息。

2、制定合理的承保条件

针对特种车案均赔款高,出现频度不高的特点,通过提高保单折扣系数,增

保效益附加险,同时控制三者险保额等方式,有效提高保费,同时控制大额赔款

的发生;另外不承保不计免赔或设置较高的免赔额,将风险与被保险人共担,提

高被保险人的风险管控意识。

3、结合各车型的特点,按核保指引中的规定,增加特别约定,免除或减少保险人的风险:

➢除集装箱拖头、运钞车外的所有特种车辆:在投保单、保单的特别约定中加注“机件失灵、超负荷作业、作业中车体失去重心或违反特种车辆操作规程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投保人签章确定。

➢所有在施工场地作业的特种车辆:在投保单、保单的特别约定中加注“施工机械因地面塌陷而导致的倾覆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经

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投保人签章确认。

➢挖掘类车辆:在投保单、保单的特别约定中加注“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电线、电缆、管道等设备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其它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投保人签章确认。

➢装卸类(含自卸车)车辆:在投保单、保单的特别约定中加注“(1)因车厢未落行驶、行驶中车厢自动举升或超载所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被保险人对第

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2)在装卸过程中任何原因造成液压升降系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投保人签章确认。

➢水泥罐车:“因意外事故致使罐体停转,使水泥凝固而导致的罐体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投保人签章确认。

➢泵车类:在投保单、保单的特别约定中加注“(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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