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台建规〔201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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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台建规〔2011〕202号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目前开展的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砼现浇板裂缝控制技术规定》、《台州市民用建筑外门窗渗漏技术暂行规定》、《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屋)面漏水防治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总则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 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 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

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3.1.1 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

3.1.2 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台州市山马项目质量通病防治160404

台州市山马项目质量通病防治160404

台州市路桥区山马安置小区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深圳市建设〔集团〕台州市路桥区山马安置小区项目部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 - 3 - 第二章、建筑和结构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 - 3 - 第一节、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 - 6 -第二节、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 - 9 -第三节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 - 13 -第四节、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 - 14 -第五节、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 - 16 -第六节、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 - 18 -第七节、地下防水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 - 20 -第八节、给水排水工程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 - 22 -第九节、建筑电气工程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 - 24 -第十节、通风与空调工程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 - 27 -第一章、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山马村建设单位:北控水务置业勘察单位: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施工单位:深圳市建设(集团)监督单位:台州市路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概况: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50029 m2,项目总建筑面积143064m2,由13栋18层的住宅楼及住宅楼裙楼为2f商铺楼组成,地下一层,地下总建筑面积33000m2。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一、温度作用的特点:温度作用是在规定时期内结构或结构构件由于温度场变化所引起的作用,具有以下特点:1)温度作用是由结构材料“热胀冷缩”效应被结构内、外约束阻碍而在结构内产生的内力作用,属于间接作用;2)温度作用随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有明显的时间性,属于可变作用;3)建筑结构从开始建造到拆除都会受到所处温度场影响,因而温度作用伴随着结构的生命全周期过程;4)引起结构温度变化因素很多,有气候季节变化、太阳暴晒辐射和其它人为因素(如火灾)等,诱因多样性使温度作用有别于其它(荷载)作用。

二、温度作用的规范规定:2.1什么时候需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根据温度作用的特点可知,结构中产生的温度作用大小主要与结构材料线膨胀系数和结构长度有关。

表1为常用材料线膨胀系数αT,可见结构钢和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非常接近。

正因为如此,在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温度作用时才可以只按混凝土一种材料近似考虑。

材料确定的情况下,长度越长,温度作用越大。

在完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总长为100m、截面为600x600的普通混凝土梁温度每升高或降低20℃,梁长度将增加或减少20mm;如果端部的变形完全受到约束,将在梁内部产生约2160KN(按强度等级为C30计算)的轴向压力或拉力,该力约为混凝土轴向抗拉强度标准值的3倍。

T实际结构不可能没有约束,总会在结构中产生温度应力,当结构长度较小时,可忽略温度应力和温度变形对结构的影响。

现行规范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给出该长度(温度区段长度)经验值,详见表2,当结构超出该长度时才有必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

表2: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建筑结构设计时,应首先采取有效构造措施来减少或消除温度作用效应,如设置结构的活动支座或节点、设置温度缝、采用隔热保温措施等。

当结构或构件在温度作用和其他可能组合的荷载共同作用下产生的效应(应力或变形)可能超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时,比如结构某一方向平面尺寸超过伸缩缝最大间距或温度区段长度、结构约束较大、房屋高度较高等,结构设计中一般应考虑温度作用。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一、温度作用的特点:温度作用是在规定时期内结构或结构构件由于温度场变化所引起的作用,具有以下特点:1)温度作用是由结构材料“热胀冷缩”效应被结构内、外约束阻碍而在结构内产生的内力作用,属于间接作用;2)温度作用随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有明显的时间性,属于可变作用;3)建筑结构从开始建造到拆除都会受到所处温度场影响,因而温度作用伴随着结构的生命全周期过程;4)引起结构温度变化因素很多,有气候季节变化、太阳暴晒辐射和其它人为因素(如火灾)等,诱因多样性使温度作用有别于其它(荷载)作用。

二、温度作用的规范规定:2.1什么时候需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根据温度作用的特点可知,结构中产生的温度作用大小主要与结构材料线膨胀系数和结构长度有关。

表1为常用材料线膨胀系数αT,可见结构钢和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非常接近。

正因为如此,在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温度作用时才可以只按混凝土一种材料近似考虑。

材料确定的情况下,长度越长,温度作用越大。

在完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总长为100m、截面为600x600的普通混凝土梁温度每升高或降低20℃,梁长度将增加或减少20mm;如果端部的变形完全受到约束,将在梁内部产生约2160KN(按强度等级为C30计算)的轴向压力或拉力,该力约为混凝土轴向抗拉强度标准值的3倍。

表1: 常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αT实际结构不可能没有约束,总会在结构中产生温度应力,当结构长度较小时,可忽略温度应力和温度变形对结构的影响。

现行规范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给出该长度(温度区段长度)经验值,详见表2,当结构超出该长度时才有必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首先采取有效构造措施来减少或消除温度作用效应,如设置结构的活动支座或节点、设置温度缝、采用隔热保温措施等。

当结构或构件在温度作用和其他可能组合的荷载共同作用下产生的效应(应力或变形)可能超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时,比如结构某一方向平面尺寸超过伸缩缝最大间距或温度区段长度、结构约束较大、房屋高度较高等,结构设计中一般应考虑温度作用。

通病防治实施方案2

通病防治实施方案2

临建规…2011‟182号关于印发《临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发区分局、东部分局、西部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建筑业企业:现将《临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主题词:城乡建设住宅工程质量方案通知抄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临海市质监局。

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临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民生,根据《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方案》(台建规…2011‟151号)、《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台建规…2011‟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保障民生,建设群众满意住宅”为主题,认真总结过去几年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分户验收取得的经验、巩固提高已取得防治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对落实难度较大的防治措施进行重点攻关和集中突破,并大力推广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宅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艺水平,降低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提高用户满意度,确保住宅工程耐久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有效使用,稳步提高精品工程率。

二、防治范围和重点(一)防治范围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建住宅工程。

(二)防治重点以影响使用功能、群众关注、投诉多发的通病为重点,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施工相关控制措施,实行管理通病、实体通病和工艺通病防治并重的原则。

1、管理通病防治重点(1)建设单位因低价发包、盲目赶工造成的粗制乱造、偷工减料;肢解发包造成的工种配合不协调、责任不清;(2)设计单位过分追求住宅建筑立面效果,建筑体型复杂,外墙面凹凸线条繁多,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部分关键节点、细部构造无详图,设计变更不符合程序;(3)监理工作质量水平偏低;(4)施工单位对通病防治无方案,无措施或方案缺乏针对性、措施不落实;(5)原材料、构配件采购降低质量标准,进场质量把关不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台建规〔2011〕378号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工程检测行为,提升检测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工程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检测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的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规范工程检测确保工程质量(一)主要建筑材料的检测和抽检工作1.钢筋原材的检测要求检测机构在钢筋原材料检测时,必须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测和检验。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进场的每批次钢筋作外观尺寸和重量偏差的测量,并做好记录,对于外观尺寸和重量偏差不合格的钢筋要及时退场,做好退场记录。

施工现场钢筋原材料不得场外加工。

钢筋原材料第一次进场,必须通知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人员。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或同一工程标段使用的钢筋要有不少于2次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抽样检测,施工现场钢筋原材料第一次进场必须抽检。

同时检查监理单位对每批钢筋外观尺寸、重量偏差测量记录和不合格钢筋的退场处理记录。

2.混凝土的检测要求施工单位要在监理旁站下按规定留取混凝土抗压、抗渗等试件,对混凝土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2次,并做好书面记录。

加强对施工现场同条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的管理,严格按所需的养护条件进行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应放置在同部位构件的适当位置养护,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必须放置到标准养护室养护。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或同一工程标段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坍落度要至少抽样检测1次。

混凝土结构的实体检测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开展。

3.建筑用扣件的检测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扣件必须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验。

当扣件数量超过10000件,超过部分作另一批抽样。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一、温度作用的特点:温度作用是在规定时期内结构或结构构件由于温度场变化所引起的作用,具有以下特点:1)温度作用是由结构材料“热胀冷缩”效应被结构内、外约束阻碍而在结构内产生的内力作用,属于间接作用;2)温度作用随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有明显的时间性,属于可变作用;3)建筑结构从开始建造到拆除都会受到所处温度场影响,因而温度作用伴随着结构的生命全周期过程;4)引起结构温度变化因素很多,有气候季节变化、太阳暴晒辐射和其它人为因素(如火灾)等,诱因多样性使温度作用有别于其它(荷载)作用。

二、温度作用的规范规定:2.1什么时候需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根据温度作用的特点可知,结构中产生的温度作用大小主要与结构材料线膨胀系数和结构长度有关。

表1为常用材料线膨胀系数αT,可见结构钢和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非常接近。

正因为如此,在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温度作用时才可以只按混凝土一种材料近似考虑。

材料确定的情况下,长度越长,温度作用越大。

在完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总长为100m、截面为600x600的普通混凝土梁温度每升高或降低20℃,梁长度将增加或减少20mm;如果端部的变形完全受到约束,将在梁内部产生约2160KN(按强度等级为C30计算)的轴向压力或拉力,该力约为混凝土轴向抗拉强度标准值的3倍。

T实际结构不可能没有约束,总会在结构中产生温度应力,当结构长度较小时,可忽略温度应力和温度变形对结构的影响。

现行规范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给出该长度(温度区段长度)经验值,详见表2,当结构超出该长度时才有必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

表2: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建筑结构设计时,应首先采取有效构造措施来减少或消除温度作用效应,如设置结构的活动支座或节点、设置温度缝、采用隔热保温措施等。

当结构或构件在温度作用和其他可能组合的荷载共同作用下产生的效应(应力或变形)可能超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时,比如结构某一方向平面尺寸超过伸缩缝最大间距或温度区段长度、结构约束较大、房屋高度较高等,结构设计中一般应考虑温度作用。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3•【字号】台市委办[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台市委办〔2012〕12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新型城市化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城市群构建战略,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推进,“清洁家园”工作不断深入,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建设规划局〈2011 年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和中心镇建设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11〕23 号),市委、市政府组织考核组于2012年1月9日至14日对各县、市、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优秀等次台州经济开发区、路桥区;临海市;仙居县。

二、良好等次黄岩区、椒江区;温岭市、玉环县;三门县、天台县。

根据考核办法,对获得优秀等次的路桥区、临海市、仙居县和台州经济开发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2月13日。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精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精

超长结构温度应力计算探讨一、温度作用的特点:温度作用是在规定时期内结构或结构构件由于温度场变化所引起的作用,具有以下特点:1温度作用是由结构材料“热胀冷缩”效应被结构内、外约束阻碍而在结构内产生的内力作用,属于间接作用;2温度作用随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有明显的时间性,属于可变作用;3建筑结构从开始建造到拆除都会受到所处温度场影响,因而温度作用伴随着结构的生命全周期过程;4引起结构温度变化因素很多,有气候季节变化、太阳暴晒辐射和其它人为因素(如火灾等,诱因多样性使温度作用有别于其它(荷载作用。

二、温度作用的规范规定:2.1什么时候需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根据温度作用的特点可知,结构中产生的温度作用大小主要与结构材料线膨胀系数和结构长度有关。

表1为常用材料线膨胀系数αT,可见结构钢和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非常接近。

正因为如此,在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温度作用时才可以只按混凝土一种材料近似考虑。

材料确定的情况下,长度越长,温度作用越大。

在完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总长为100m、截面为600x600的普通混凝土梁温度每升高或降低20℃,梁长度将增加或减少20mm;如果端部的变形完全受到约束,将在梁内部产生约2160KN(按强度等级为C30计算的轴向压力或拉力,该力约为混凝土轴向抗拉强度标准值的3倍。

表1: 常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αT材料线膨胀系数αT(×10-6/℃轻骨料混凝土7普通混凝土10砌体6~10钢,锻铁,铸铁12不锈钢16铝,铝合金24实际结构不可能没有约束,总会在结构中产生温度应力,当结构长度较小时,可忽略温度应力和温度变形对结构的影响。

现行规范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给出该长度(温度区段长度经验值,详见表2,当结构超出该长度时才有必要进行温度作用计算。

表2: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结构类型室内或土中露天排架结构装配式100 70框架结构装配式75 50 现浇式55 35剪力墙结构装配式65 40 现浇式45 30挡土墙、地下室墙壁等类结构装配式40 30 现浇式30 20建筑结构设计时,应首先采取有效构造措施来减少或消除温度作用效应,如设置结构的活动支座或节点、设置温度缝、采用隔热保温措施等。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XXX监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编制:审核:XXXXX有限公司XXXXX院监理项目部年月日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 (2)二、编制依据 (2)三、工程质量通病的特点 (3)四、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流程 (3)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3)六、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一、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工程2 、建设地点: XXXXXXXXX3、建设单位:XXXXXX有限公司4、设计单位:XXXXXX有限公司5 、勘察单位:XXXXXX有限公司6、监理单位:XXXXXX有限公司7、施工单位:XXXXXX有限公司8、桩基单位:XXXXXX有限公司9、合同工期:天10、合同造价:元11、工程类型和特点:。

二、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3、设计图纸文件4、《建设工程监理实用操作手册》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修改版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6、浙江省质量通病防治100条。

17、《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台建规[2011]202号文件)三、工程质量通病的特点建筑工程常见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台建规〔2013〕382号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场行为,我局制定了《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3年7月31日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浙建法〔2006〕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台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7〕214号)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对已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下同)修改时,凡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报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改变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改变主要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和地基承载力参数的建议值,或者改变对不良地质作用、地下水作用的评价;2.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工程勘察补勘或者施工勘察;3.设计文件在建设规模、场地、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型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而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改变建设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等);2.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包括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3.改变层高,改变建筑总高度;4.改变建筑节能专项设计;5.改变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设计;6.改变基础型式(包括桩型)或者地基处理型式;7.改变主体结构体系,或者改变主要结构上的作用(荷载);8.改变主要结构受力构件(包括构件尺寸、材料强度、配筋等);9.因桩基或者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需要设计进行加固处理。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文件台建规〔2011〕20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目前开展的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砼现浇板裂缝控制技术规定》、《台州市民用建筑外门窗渗漏技术暂行规定》、《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屋)面漏水防治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此件公开发布)—1—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总则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 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 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

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3.1.1 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

3.1.2 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部分内容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部分内容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部分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1•【字号】台政办发〔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部分内容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2018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一、《技术规定2018版》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叠排排屋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44平方米,联排排屋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80平方米”。

二、《技术规定2018版》第五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商业、办公建筑每个分割单元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产权分割单元在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中予以明确”。

三、《技术规定2018版》的附件1《名词解释》中,第15点“联排排屋”的解释修改为“本规定所称的联排排屋,是指三户及三户以上并排成一栋建筑(从底层到顶层均为一户)且层数不大于三层”;第16点“叠排排屋”的解释修改为“本规定所称的叠排排屋,是指三个单元以上并排成一栋建筑,每单元从底层到顶层为两户,上下叠放且层数不大于五层”。

四、《技术规定2018版》的附件4《高层、超高层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间距控制表》中,第5行和第6行内容明确如下: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1日。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总则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

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建设单位3.1.1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3.1.2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1.4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

3.1.5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3.1.6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办法、分户检验细则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工作。

3.1.7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投诉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负责妥善解决质量问题或纠纷。

3.2设计单位3.2.1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

市政通病防治

市政通病防治

关于印发《台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号:台建规〔2011〕411号索引号:TZ016-0201-2011-00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发布日期:20110913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各单位:现将《台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台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试行)1 总则1.1为了加强台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道路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其它类型道路(如住宅小区配套道路等)可参照执行。

1.3本办法结合台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现状,对市政道路工程中存在的路基塘渣填筑不到位、水泥稳定基层开裂、不平整;沥青混凝土路面龟裂、车辙、拥包、施工接缝明显;人行道板松动、碎裂、沉陷和路缘石破损、不顺直;检查井盖框破损、井周路面损坏或沉陷;桥头跳车;沟槽处路面沉陷;路面积水、不平整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1.4本办法提倡积极运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1.5未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市政道路工程,不得参加各类、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6在市政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施工、监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1.7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全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有关具体工作委托台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台州市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导则

台州市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导则

台州市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导则前言质量问题是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各个领域都出现了自己的“通病”,而对于台州市的生产企业来说,常见的质量通病有哪些?如何防治这些问题?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台州市的质量通病问题及其防治工作。

台州市质量通病现状1. 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在台州市,有一些生产企业在制造产品时,不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操作,导致产品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会影响自身发展,更会对整个产业链带来不良影响。

2. 产业集聚度低在台州市,许多企业的发展状况还较为分散,不够聚集,不能形成企业间的自我监管和资源协同。

这样就会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和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的地位。

3. 质量管理体系薄弱很多台州市的企业虽然拥有一些质量控制手段,但是缺少足够的质量管理体系支持,没有形成完整可操作的管理体系,导致企业无法有效识别和控制自己的质量问题。

台州市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1. 树立质量观念在台州市的企业要想打赢质量战,首要的是要树立起质量观念。

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整个企业质量文化都建立在质量理念的核心中,通过其传递质量的根本价值观念,使所有员工都有质量意识。

2. 建设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将不同阶段的质量管理环节进行有机整合,在每个环节中,全面审查和改进企业的质量管理行为,时刻保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行之有效的。

3. 优化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将成为一个企业的成败之关键。

通过建立起有效的供应商评价机制、控制供应商选取标准,并进一步对供应商进行优化管理,有助于有效降低企业的产品缺陷率、提高交货准确率。

4. 建立质量联盟通过联合相关企业,建立质量联盟,共同探讨质量问题,共同解决和防治常见质量问题,联合开展质量维护等行动,以提高整个区域的质量标准和水平。

5. 数据分析与质量控制通过对不同阶段质量数据的分析,深入了解质量问题的产生原因,及时控制和防治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标准,进一步确保企业的发展目标的实现,提高市场竞争力。

各当地的地方文件清单

各当地的地方文件清单
知 关于做好高温热浪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
工作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2017年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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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方文件控制清单
编号 通建材〔2010〕144号 通建安〔2017〕29号 通建安〔2017〕36号 通建安〔2017〕91号 通建工〔2017〕126号 通建抗〔2017〕150号
通建安〔2017〕151号
通建安〔2017〕171号
通建安〔2017〕175号
通建安〔2017〕176号 通建安〔2017〕186号
文件或标准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南通市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预拌 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建局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
住建局
通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后 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住建局
台州市建设工程“括苍杯”奖优质工程评 审细则
住建局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 办法
省住建厅
宿迁地方文件控制清单
编号 宿迁质监发【2013】5号 宿迁质监发【2014】8号 宿迁质监发【2016】7号
宿建质发[2011]26号 苏建质监〔2014〕9号
文件或标准名称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文件或标准名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 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工程

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文件台建规〔2011〕20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目前开展的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砼现浇板裂缝控制技术规定》、《台州市民用建筑外门窗渗漏技术暂行规定》、《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屋)面漏水防治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此件公开发布)—1—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总则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 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 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

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3.1.1 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

3.1.2 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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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发布单位:市建设局生成时间: 201105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索引号: TZ016-0301-2011-0009 文号:台建规〔2011〕202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收藏】【推荐】【打印】【关闭】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目前开展的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砼现浇板裂缝控制技术规定》、《台州市民用建筑外门窗渗漏技术暂行规定》、《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屋)面漏水防治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一总则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 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 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

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三各方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3.1.1 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3.1.2 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1.4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

3.1.5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3.1.6 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办法、分户检验细则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工作。

3.1.7 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投诉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负责妥善解决质量问题或纠纷。

3.2 设计单位3.2.1 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

3.2.2 施工图设计深度应以便于施工为原则,引用图集应有效。

3.2.3 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应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3.2.4 参与工程中质量问题的分析,协助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3 施工单位3.3.1 要认真研读设计文件,配备相关图集。

做法不符合导则规定或做法不明时应及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深化设计。

3.3.2 施工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已经批准的方案实施。

3.3.3 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相应部位通病防治的技术交底工作。

3.3.4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的报验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3.5 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3.3.6 按要求完成通病防治相关的各类功能性检验项目。

3.3.7 做好通病防治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3.8 专业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承担连带责任。

3.3.9 竣工验收时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含通病防治内容。

3.4 监理单位3.4.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施工方案。

3.4.2 在监理规划基础上,编制通病防治专项监理细则。

3.4.3 严把进场材料检验关,实行见证取送样,确保样品真实。

3.4.4 要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对容易产生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和平行检验,做好相应部位的隐检工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5 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

3.4.6 竣工验收时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含通病防治内容。

3.5 图审机构3.5.1 应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进行专项审查。

3.5.2 应对深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6 监管部门3.6.1 加强对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氯离子含量和最少水泥含量控制的监管。

3.6.2 加大对进场钢筋、防水材料抽查抽测的力度,钢筋抽测应包含外观质量和重量指标。

3.6.3 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重点内容, 对未实施或实施不力的住宅工程,加大对相关质量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

3.6.4 通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对设计、图审机构检查的重要内容。

3.6.5 质量监督机构应把通病防治监督列入监督计划。

在开工监督交底中应明确通病防治监督要求,同时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通病防治专项方案和细则。

3.6.6 质量监督机构应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后、装饰分部开工前,召开通病防治和分户验收专题交底会议。

四墙体裂缝防治技术措施4.1 设计4.1.1 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填充墙砌体,墙厚不大于150mm 且墙体净高大于3m,或墙厚大于150mm且墙体净高大于4m,墙体半高处或门窗洞上必须设置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圈梁;墙长大于5m或超过层高2倍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构造柱柱顶连接节点做法应在施工图中明确。

4.1.2 当墙体采用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860-2008)、《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890-2001)及其他相关技术规定。

4.1.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抹灰,应采取在底层砂浆与面层砂浆之间(基层抹灰中部)设置热镀锌钢丝网、耐碱网格布等加强网防止开裂的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用锚钉固定。

4.2 施工4.2.1 混凝土多孔砖、蒸压加气混凝土、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宜大于40d)。

4.2.2 框架填充墙砌至梁底、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成至少间隔15d后,按设计要求封堵,如采用斜砖补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60°,并用同级砂浆填满挤实。

4.2.3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接筋应连接牢固,后置筋应做拉拔试验,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皮数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

4.2.4 墙面抹灰应在墙体砌筑30d后方可抹灰,抹灰前必须使用界面剂,界面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2002)的要求。

五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5.1 设计5.1.1 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较大凹入和开洞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凹口周边现浇板的配筋应适当加强。

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应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 现浇板设计应进行抗裂验算,所有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通长钢筋,屋面及建筑物两端跨的现浇板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5%及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5.1.3 房屋伸缩缝设置间距应控制在规范规定范围之内,当框架结构房屋长度为40m~55m中部未设伸缩缝及后浇带时,应加强纵向配筋构造措施;当房屋长度55m~80m中部未设缝时应设置后浇带并加强纵向配筋构造措施;房屋长度80m以上时应设缝,未设缝时应进行温度应力计算,并按计算结果采取可靠的防裂措施。

5.1.4 现浇板设计厚度,双向板应≥L/40,单向板应≥L/30(L为板的短向跨度),且不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小于100mm)。

5.1.5 下列部位的现浇板内应配置防裂构造钢筋,构造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①短跨跨度≥3.9m的现浇板;②屋面及建筑物两端跨的现浇板;③当建筑物平面不规则时,房屋凹角处的楼板。

其中①条的现浇板四角上部防裂构造钢筋可采用双向钢筋或放射形钢筋,配筋范围均应大于板短跨的1/3。

5.1.6 当楼板内需要埋置管线时,管线避免立体交叉穿越,管线的最大外径不超过板厚的1/3。

管线应布置在楼板的上下层钢筋之间。

5.2 施工5.2.1 现浇板混凝土胶凝材料最少用量不应低于300kg/m3,其中水泥用量不应低于220kg/m3。

混凝土最大水胶比不应大于0.45。

单独采用粉煤灰作为掺合料时,硅酸盐水泥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35%,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30%。

采用矿渣粉作为掺合料时,应采用矿渣粉和粉煤灰复合技术。

混凝土中掺合料总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50%,矿渣粉掺量不得大于掺合料总量的50%。

5.2.2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

5.2.3 现浇板浇筑时应及时振捣密实,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光。

5.2.4 现浇板浇筑后,应在表面干燥前进行覆盖或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有防水要求部位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夏季应采取保湿养护措施,冬季应适当延长保温和脱模时间。

5.2.5 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钢筋间距,浇捣过程应有专人负责护筋。

5.2.6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在其上踩踏及后续施工。

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5.2.7 严格控制板面施工荷载,严禁在板面直接倾倒建筑材料,板面堆放建材应设置堆料架,堆料架立柱应支承在承重梁上。

5.2.8 支撑模板拆除时间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2.9 后浇带封闭时间及要求应符合设计规范。

封闭前后浇带处混凝土应清理干净,界面应修整并凿毛;混凝土浇筑完毕应蓄水养护不少于14天;后浇带部位的模板支撑系统应与其它部位脱开,浇筑前不得拆除。

六外墙渗漏防治技术措施6.1 设计6.1.1 外墙粉刷底层应采用防水砂浆;面层砂浆应掺入抗拉纤维或采用其他抗裂措施。

6.1.2 凸出外墙的挑板、雨蓬等根部及凹凸装饰线脚处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小于150mm)或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6.1.3 外墙粉刷面层应结合建筑要求设置分格缝。

6.2 施工6.2.1 外墙粉刷采用现场自拌砂浆的,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数不小于2.3的中砂,使用前,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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