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燃气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管理。
第三条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第四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包括燃气管道的连接、支架、固定、防腐、绝热等情况,燃气表具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燃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等;(二)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审核,包括燃气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燃气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定期的燃气安全培训等;(三)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燃气使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防火隔离距离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明火、易燃物品存放等安全隐患;(四)燃气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准备情况,包括燃气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
第三章燃气安全检查的程序第五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当由燃气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可以委托燃气安全专业机构进行检查。
第六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当事先通知燃气使用单位,并取得其同意。
第七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当按照计划进行,可以定期检查、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对于燃气使用单位的检查频次和深度应根据其特定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第八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当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应当重点检查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安全性,资料检查应当重点检查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燃气安全检查的结果处理第九条燃气安全检查发现燃气使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燃气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024年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及早发现事故隐患, 消除不安全因素, 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运行以及工程建设的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参照本规定。
3. 组织与职责3.1检查组织3.1.1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监督与管理, 工会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监察。
3.2人员职责3.2.1岗员、班组长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管理规定,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2. 熟练掌握岗位工艺流程、各设备设施性能。
3. 正确佩戴使用与岗位有关劳保用品,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4.负责每班前、中、后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结果负责。
5.对检查隐患负责提出整改建议, 跟进处理, 负责整改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并监护。
3.2.2其他检查人员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管理规定。
2. 了解被检查岗位(部门)有关情况, 制定检查计划。
3. 对检查结果负责, 对发现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填写检查记录表。
4.对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讨论, 确定整改方案。
5.跟进隐患整改, 整改完毕后负责复查。
4. 检查内容4.1查领导4.1.1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4.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4.1.3公司下发文件部门领导是否重视, 并组织、指导相关人员学习。
4.1.4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公司管理规定、操作规程,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4.1.6对安全生产上有功人员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上失误(未造成事故)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4.1.7定期对各生产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单位以及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条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应当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责任,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建立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三)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四)对燃气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五)处理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单位应当设立燃气安全检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第八条燃气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二)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四)对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五)向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第三章燃气安全检查内容第九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燃气设施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二)燃气设施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三)燃气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四)燃气设备、管道、阀门等是否存在腐蚀、泄漏、磨损等问题;(五)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知识普及和培训情况;(六)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七)燃气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八)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第十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当定期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燃气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燃气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第四条燃气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第五条定期检查是指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的安全检查,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六条定期检查的内容包括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演练等。
第七条不定期检查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点或特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不定期检查的内容包括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演练等。
第九条检查的方法包括现场检查和文件检查。
第十条现场检查是指对燃气设施和员工的实际操作进行检查,包括对设施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等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文件检查是指对燃气公司的安全制度、安全规范等文件进行检查,包括对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内容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燃气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应急处理能力演练等。
第十三条燃气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包括对设施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等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包括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应急处理能力演练包括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处理能力演练,通过模拟实际事故场景,演练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的责任与要求第十六条燃气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应该制定具体的安全检查计划和指导员工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燃气公司的员工应该积极参与安全检查,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3篇)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了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燃气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
(三)燃气安全检查是指对燃气系统、设备、管线等进行的定期或随机抽查和检验工作。
(四)燃气安全检查由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管理,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实施。
二、燃气安全检查的目标和原则(一)燃气安全检查的目标是保障燃气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燃气安全检查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便民、高效。
(三)燃气安全检查应当注重预防,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提高燃气系统的安全性。
三、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一)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燃气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监管等方面。
(二)燃气安全检查的方法包括抽查、抽样、听证、现场检查等方式。
(三)燃气安全检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检查的频次和覆盖范围。
四、燃气安全检查的责任和义务(一)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燃气安全检查的相关工作。
(二)燃气企业应当配合地方政府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燃气企业的合法运营和燃气安全。
五、燃气安全检查的奖惩措施(一)对规范运营、燃气安全达标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存在违规操作、燃气泄漏等不安全行为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追究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燃气安全检查的监督和问责(一)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燃气企业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接受监督和指导。
(三)对燃气安全检查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问题,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燃气安全检查的信息公开(一)燃气企业应当将燃气安全检查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监察。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范本(2篇)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使用单位和居民生活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的单位和居民。
三、安全检查机构1. 安全检查机构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培训合格人员。
2. 安全检查机构负责对燃气使用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四、安全检查内容1. 法定检查项目(1) 检查燃气管道、阀门和附件是否安装牢固、密封良好。
(2) 检查燃气表、流量计是否安装正确,表记清晰,无渗漏。
(3) 检查燃气热水器、灶具和其他燃气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4) 检查室外燃气设备是否配备防雷设施。
(5) 检查燃气检测报警器是否正常工作。
(6) 检查燃气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 推荐检查项目(1) 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异味、泄漏和渗漏现象。
(2) 检查燃气热水器和灶具是否有疏忽漏气、自燃现象。
(3) 检查燃气设备是否安装正确,通风是否畅通。
(4) 检查燃气设备周围是否存在可燃物品,是否存在火源。
五、安全检查要求1. 安全检查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无资质人员进行检查。
2. 安全检查时,必须遵守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检查过程安全。
3. 安全检查结果应做详细记录,并向燃气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4. 燃气使用单位应按规定要求整改问题,并配合安全检查机构的复查工作。
六、安全演练和培训1. 燃气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和居民的应急逃生能力。
2. 燃气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培训活动,加强员工和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违规处理1. 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安全检查机构有权责成燃气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2. 燃气使用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安全检查机构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所有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作为一种常用的能源,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如果使用不当,燃气也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燃气使用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燃气设备的选购与安装1、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备,如燃气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
购买时要查看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燃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安装完成后,要进行气密性检测,确保无泄漏。
二、燃气管道的维护1、定期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老化、腐蚀、破损等情况。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
2、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的位置和走向,不得在燃气管道上悬挂重物或进行其他可能损坏管道的行为。
三、燃气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使用燃气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燃气积聚引发事故。
2、点火时,要先打开燃气阀门,再点火。
使用完毕后,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再关闭灶具开关。
3、人走火灭,避免无人看守的情况下燃气设备继续燃烧。
4、如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拨打燃气公司的抢修电话。
四、燃气灶具和热水器的使用1、燃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一般为 8 年,超过年限应及时更换。
定期清理灶具的火孔,防止堵塞影响燃烧效果。
2、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不得安装在浴室等密闭空间。
使用时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调节水温,避免烫伤。
五、燃气安全知识的培训与宣传1、定期组织用户参加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社区活动等形式,向用户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增强用户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应急处理措施1、制定燃气泄漏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毒面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燃气安全检查制度大全
燃气安全检查制度大全燃气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对于国家和人民的经济和生活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燃气也是一种危险品,若不正确使用或维护,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制定了燃气安全检查制度,下面是一份燃气安全检查制度大全。
一、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一)责任制度1.燃气公司应指定相关安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负责燃气安全管理。
2.物业管理公司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燃气安全检查和维护等工作。
3.每位用户应对家庭内燃气器具的安全使用和维护负责。
(二)安全保护制度1.燃气公司应根据消费者使用燃气的情况,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不泄漏。
2.消费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燃气器具,并确保燃气不泄漏。
(三)应急处理制度1.各级燃气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等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规定执行应急措施。
2.消费者应对燃气泄漏有一定的了解和自救能力,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应第一时间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燃气公司应落实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确保燃气器具的安全使用。
2.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家庭燃气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燃气器具安全、可靠。
(五)安全培训制度1.燃气公司应定期对安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2.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专职燃气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3.燃气用户应定期参加有关燃气使用和安全的知识培训。
二、燃气使用和维护制度(一)燃气使用规定1.使用燃气器具的消费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2.在安装、拆卸、维护燃气管道和器具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3.使用燃气器具时,应保持燃气通风,避免燃气泄漏。
(二)燃气维护规定1.使用燃气器具的消费者应定期对器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2.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家庭内的燃气器具进行保养和维护。
3.燃气公司应定期对燃气管道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并提供相关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以下是一份以2000字为基准的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安全工作,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燃气,是指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等可用于炊事、供暖、生产等用途的可燃气体。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安全检查,是指针对燃气设施和设备进行的安全性检查,包括安全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
第四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主体为燃气企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燃气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第六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应符合安全、科学、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七条政府应加强对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宣传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
第二章燃气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第八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检查,包括燃气管道、阀门、压力表等的检查;(二)燃气使用环境的安全性检查,包括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设备的布置等的检查;(三)燃气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检查,包括使用人员的培训情况、使用方法及操作规范等的检查;(四)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包括燃气事故的发生原因、损失情况及处理方式的调查。
第九条燃气安全检查的标准主要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燃气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条燃气安全检查的频次主要根据燃气使用的特点和风险情况而定,一般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三章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计划制定:燃气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二)组织实施:燃气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三)结果分析:燃气企业应对安全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四)整改落实:燃气企业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三篇)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使用安全,预防燃气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管理。
第三条燃气安全检查是指对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设施、设备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促进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
第四条燃气安全检查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独立、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燃气安全检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应配合检查工作。
第二章燃气安全检查内容第六条燃气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燃气管道及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二)燃气使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性能检查;(三)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配备和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四)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的检查;(五)燃气事故记录和处理情况的检查;(六)其他与燃气安全相关的情况。
第七条燃气安全检查应坚持风险管理和全员参与原则,根据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重点检查内容。
第三章燃气安全检查机构第八条燃气安全检查机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负责组织和实施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第九条燃气安全检查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燃气安全检查资质;(二)具备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燃气安全检查机构应定期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章燃气安全检查程序第十一条燃气安全检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检查范围、制定检查计划等;(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开展检查工作;(三)开展现场检查,对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设施、设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五)完成检查后,整理检查材料,形成检查报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六)上级主管部门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再次检查;(七)对整改完毕的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复查。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燃气作为一种常见的能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广泛,如家庭、厂房、商铺等地。
然而,燃气使用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必需遵从严格的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以确保安全使用燃气。
下面是一份认真的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供参考。
一、燃气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1. 燃气使用单位应当依照《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燃气安全培训。
2. 燃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计划维护和修理、事故应急等工作。
3. 燃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生产档案,包括燃气供应合同、使用证照、检验检测报告、检查记录等文件。
二、燃气用具的检查管理1. 燃气用具应当是生产厂家生产、结构完整、操作正常、质量合格的产品。
2. 燃气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如安全标志、产品标识、标注厂家名称等。
3. 燃气用具应当经过专业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内容包括燃气管道、阀门、调整器、表、燃烧器等。
4. 燃气用具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清洁维护,排查潜在不安全隐患并适时处理。
5. 如发觉燃气用具显现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刻切断燃气供应,待专业人员检验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燃气管道的检查管理1. 燃气管道建设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包括施工设计、材料选择、安装、验收等过程。
2. 燃气管道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管道是否变形、渗漏、腐蚀等情况,并应进行适时维护。
3. 燃气管道四周应当清洁无障碍,避开障碍物损坏或挤压管道。
4. 燃气管道应当配套安装阀门、调整器等安全装置,以确保安全使用燃气。
5. 燃气管道应当保持通风畅通,以防止燃气积聚形成爆炸不安全。
四、燃气供应和仓储的检查管理1. 燃气供应方应当具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安全生产证照等资质,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燃气供应。
2. 燃气供应方应当建立燃气储存设施,包括储罐、储气柜等,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规定(5篇)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规定一、要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单位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要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要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要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要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要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气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各单位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要按照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位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职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规定(2)可以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制定,以下是一般的管理规定:1. 设备登记:将所有燃气和电气设备纳入统一的登记管理,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安装位置、使用单位等。
2. 定期检查:制定定期的检查计划,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检查周期可以根据设备种类和重要性确定,一般包括常规检查、年度检查等。
3. 技术资料管理: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图纸、说明书、安装验收记录等,以便对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 简介为了保障居民和企业燃气使用的安全,规范燃气检查的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2. 燃气检查责任单位1.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燃气管线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2.燃气使用单位:主要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工作,以及配合燃气供应企业的检查工作。
3. 燃气安全检查内容1.燃气管线检查:定期检查燃气管线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泄漏、腐蚀、老化等问题。
2.建筑物燃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暖气等设施的使用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漏气、堵塞、泄露等问题,并及时处理。
3.燃气室内排气检查:检查燃气设施使用时的室内排气是否畅通,有无积存等问题。
4.其他检查:根据需要,对燃气设施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4. 燃气安全检查频率1.燃气管线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2.建筑物燃气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燃气室内排气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4.其他检查:根据需要,及时进行检查。
5. 燃气安全检查报告1.燃气检查人员在检查后需填写燃气安全检查报告,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报告中提出整改建议。
2.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将燃气安全检查报告保留2年以上。
6. 燃气安全整改1.燃气检查人员在发现燃气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使用单位或供应企业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燃气使用单位或燃气供应企业需及时对燃气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并填写燃气安全整改报告。
7. 燃气安全教育1.燃气使用单位和燃气供应企业要定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燃气检查人员对使用单位和供应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提高燃气管道检查和维修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8. 燃气安全告知制度1.燃气供应企业要向使用单位提供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并要求使用单位对其工作区域内的燃气安全问题进行告知。
2.燃气使用单位需向入住的居民及企业员工告知燃气使用的安全规范,方便他们管理和维护燃气设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4年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2024年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入户安全管理,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燃气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气供应单位和使用燃气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条燃气使用者应当配合燃气供应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维护和管理燃气设施。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第五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对居民住宅按照一定周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燃气管道和阀门: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的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泄漏现象。
(二)燃气灶具:检查燃气灶具的使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燃气泄漏的风险。
(三)燃气热水器:检查燃气热水器的使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燃气泄漏的风险。
(四)燃气表计:检查燃气表计的安装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漏气隐患。
(五)其他燃气设施:检查其他与燃气相关的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六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燃气管道系统:检查企事业单位的燃气管道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二)燃气设备:检查企事业单位的燃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落实。
第三章安全检查程序第七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并提前通知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第八条安全检查应当由燃气供应单位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确保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全面掌握。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携带有效的工作证件,向居民或企事业单位出示,并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主动配合燃气供应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发现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及时向居民或企事业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结束后,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出具安全检查报告,并将报告送达居民或企事业单位。
2024年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为了保障用户用气安全,根据国家《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技术规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由专人进行入户安检及整改工作,根据情况,确保每二年每一个用户都能被安检到,安检周期要求:居民用户24个月/次/每户,非居民用户12个月/次,特殊用气场所3-6个月一次。
二、安检人员应穿统一的工作服,佩带统一工作牌;考勤由各公司办公室人员负责,组员休假需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写好休假条,小组负责人请假需报告总部并写好休假条交片区办公室。
三、安检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户内管道及设施的安检工作。
2、负责安检前的《安检通知》粘贴工作。
3、负责年、月度安检计划初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安检后的统计汇总工作。
5、负责安检时发现问题及处理工作。
6、负责安检时发现燃气设施故障的报修工作。
7、负责安检结束后对用户信息的采集工作。
8、特殊用气场所和商、集用气的定期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
四、入户安检程序:1、核实用户基本信息及燃气具基本信息。
2、用查漏仪检查各管道接口、开关阀门的漏气情况。
3、打开灶具检查气表是否走慢或漏气(限表在户内用户)。
4、检查燃气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详细记录隐患内容及整改期限;该用户自己整改的立即发整改通知书,该公司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最后存档(电子和纸质档,整改前后的照片资料)。
5、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并发放宣传单。
6、了解用户需求,帮助解决合理需求。
7、对不允许进入户内安检的或长期不在不能安检的用户要做好记录、保留好相关证据,并报总部和区经信委备案。
8、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用户逾期不整改或不接受处理的,每月以电子档的形式报总部和区经信委,请求停气处理。
9、已经安全检查的用户需用户签字确认并将燃气具照相,电子、纸质档存档五、要求:1、每年入户安检率达到70﹪以上。
2、三级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一般的安全隐患,但需向客户提出改善建议并在日后做出跟进。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的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保障场合内员工及资产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我们订立了以下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企业内全部使用燃气设施的部门、办公场合和生产车间,并包含对承包商使用的燃气设施的监管。
第二条燃气设施包含供电站、燃气输送管道、燃气阀门以及与燃气设施相关的仪表、仪器、电气设备等。
第三条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第四条每周对全部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包含但不限于燃气输送管道、阀门、仪表、电气设备等。
第五条重点检查项包含:燃气输送管道的渗漏情况、阀门的关闭情况、仪表的正常运行情况、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等。
第六条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时需要使用适当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保证检查结果准确。
第七条检查发现问题时,应立刻进行记录,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修复。
第八条检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燃气设施四周的杂物,确保四周环境乾净,便于检查和维护和修理。
第九条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结果需记录并备案,包含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燃气泄漏应急处理第十条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刻向相近的员工发出紧急避乱警告。
第十一条尽快通知燃气供应单位,报告燃气泄漏情况,并依照供应单位的引导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燃气泄漏情况应快速通知企业管理层,并立刻采取措施切断相关燃气设施的供应。
第十三条在燃气泄漏应急处理过程中,应保持通风,防止火花和高温源接触燃气泄漏点。
第十四条在燃气泄漏应急处理完成后,应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再次检查,确保燃气泄漏完全除去。
第十五条对燃气泄漏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和处理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责任第十六条对从事燃气设施维护和操作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燃气安全培训,包含燃气设施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燃气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燃气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xxxxxxxx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安全检查长效机制,排查整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与安全问题,发现并及时纠正“三违”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根据xxxx天津分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委托管理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严格落实xxxx公司六级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四级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月度安全检查、场站每周安全检查、班组每日安全检查和基层岗位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生产安全部是安全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及修订公司安全检查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级安全检查及本部门旬查;(三)负责组织开展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四)负责公司级安全问题与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五)负责监督基层站队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与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五条安全检查人员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二)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或计划,严格按照制度相关要求,对公司所属单位开展安全检查;(三)对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与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落实;(四)定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复核,确保整改到位。
第六条基层站队职责:(一)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与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负责建立各级检查(含上级或外部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对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验证和关闭。
(五)负责对各类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统计,定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重复、普遍等系统性问题,应用于QHSE管理持续改进。
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4篇)
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燃气公司的安全生产和供气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以《燃气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燃气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燃气公司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组织机构,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检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燃气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燃气公司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和供气安全。
第二章安全检查组织机构第六条燃气公司应当设立安全检查部门,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查设备和工具,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共同完成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三章安全检查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安全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安全检查、掌握和分析安全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等。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部门的主要权限包括:进入燃气公司的相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查阅和复制安全检查相关资料、要求燃气公司的相关人员提供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工作第十三条燃气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检查计划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全面覆盖。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应当采取定期、不定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安全检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设施、人员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应当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类,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安全检查部门可以采取跟踪检查和追责的方式进行处理。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 引言燃气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能源,为了确保燃气使用的安全性,需要制定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规范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之间的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责任主体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中明确了以下责任主体:2.1 燃气供应企业责任燃气供应企业作为燃气供应的主体,需要履行以下责任:- 建立完善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 组织开展燃气设施的定期巡检和维护; - 及时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 - 提供燃气安全使用指导和培训。
2.2 用户责任燃气用户作为燃气使用的主体,需要履行以下责任: - 定期检查和维护自己的燃气设施; - 遵守燃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 定期清理燃气设施周围的灰尘和杂物; - 及时报修燃气设施故障。
3. 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是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要求供应企业和用户都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
3.1 燃气供应企业安全检查燃气供应企业需要定期对燃气管道、阀门、计量设备等进行检查,包括: - 检查管道是否有破损、渗漏等情况; - 检查阀门是否正常开关; - 检查计量设备的准确度。
3.2 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燃气用户在日常使用中需要进行以下安全检查: - 检查燃气灶具是否正常燃烧,有无异味; - 检查燃气热水器是否正常供热,有无渗漏; - 检查燃气管道和连接处是否有破损。
4. 安全隐患的处理在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安全隐患,需要及时处理。
4.1 燃气供应企业处理安全隐患燃气供应企业在发现安全隐患时需要: - 及时通知用户处理隐患; - 提供相应的处理建议; - 特别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立即停止供气,并协助用户进行修复。
4.2 用户处理安全隐患燃气用户在接到燃气供应企业通知后,需要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如果自行无法处理,需要寻求专业的燃气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 燃气安全培训为了提高用户和供应企业的燃气安全意识和技能,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中还包括燃气安全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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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及早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运行以及工程建设的安全检查工作,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参照本规定。
3.组织与职责3.1 检查组织3.1.1 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监督与管理,工会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监察。
3.2 人员职责3.2.1岗员、班组长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2.熟练掌握岗位工艺流程、各设备设施性能。
3.正确佩戴使用与岗位有关劳保用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4.负责每班前、中、后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结果负责。
5.对检查隐患负责提出整改建议,跟进处理,负责整改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并监护。
3.2.2 其他检查人员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管理规定。
2.了解被检查岗位(部门)有关情况,制定检查计划。
3.对检查结果负责,对发现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填写检查记录表。
4.对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确定整改方案。
5.跟进隐患整改,整改完毕后负责复查。
4.检查内容4.1 查领导4.1.1 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4.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4.1.3 公司下发文件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并组织、指导相关人员学习。
4.1.4 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公司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1.5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4.1.6 对安全生产上有功人员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上失误(未造成事故)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4.1.7 定期对各生产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4.1.8 对公司领导布置任务、检查发现隐患是否跟进整改落实。
4.1.9 对员工安全思想隐患的发现、纠正能力等。
4.1.10 是否定期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考核。
4.2 查思想4.2.1 员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每做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相应的防范意识)。
4.2.2 员工对领导交办任务是否认真对待,对职责工作是否有较强的责任心。
4.2.3 对他人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4.2.4 员工对自身的失误行为是否认真对待,对公司的批评是否虚心接受并改正。
4.3 查文件4.3.1 公司下发(颁布)的与部门相关文件(规章制度),部门是否收集齐全、归档。
4.3.2 公司规定需制定的文件,部门是否按时健立、按质完成。
4.3.3 与班组相关文件是否及时派送到各班组,并传达至每位员工。
4.3.4 部门是否制定、完善各项部门管理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卫生制度等)。
4.3.5 各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3.6 重大危险源是否制定详尽、适用防范措施和紧急应对预案。
4.3.7 是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工作职责、权限范围等。
4.4 查记录4.4.1 日常工作、安全检查、消防设施检查的记录是否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表达是否清楚。
4.4.2 交接班时,记录是否齐全,交接人是否签名确认。
4.4.3 所有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每份检查记录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确认。
4.4.4 部门、班组安全会议是否连续,记录是否齐全等。
4.4.5 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计划进行,内容是否完整,记录是否齐全等。
4.4.6 对新入、转岗、在职员工是否按要求进行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培训记录是否齐全,培训结束后是否及时进行考核等。
4.4.7 消防、抢险演习记录是否齐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等。
4.5 查现场4.5.1 现场操作人员精神面貌是否良好,精神是否集中等(不带情绪上岗)。
4.5.2 现场操作人员对岗位或与岗位相关工作程序、管理规定是否了解、掌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标准操作。
4.5.3 现场操作人员对与岗位相关各类应急事故的判断和处理能力。
4.5.4 现场照明、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具的使用。
4.5.5 现场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操作规程、安全标志等是否齐全、完整、有效。
4.5.6 现场设备设施是否正常,有无跑、漏、滴等异常现象,专人负责设备的保养。
4.5.7 现场定检设备设施是否悬挂检查一览表,并定时检查,按时送检。
4.5.8 现场是否配备齐全劳保用品,操作人员能否正确佩戴、使用。
4.5.9 现场有无违章现象(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用水、用电等)。
4.5.10 现场电线路、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完好,防抢、防盗措施是否到位。
4.5.11 作业现场是否有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有无专人监护,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效,作业人员对所属工作是否充分掌握等。
4.5.12 交叉作业现场,是否与对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宜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业过程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6 查事故4.6.1 事故发生后是否按《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6.2 本部发生事故后部门领导是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分析。
4.6.3 对事故的处理是否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4.6.4 对其他部门事故是否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借鉴、吸取教训,同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6.5 对潜在事故隐患的认识。
4.7 查隐患4.7.1 日常或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下发整改或联系单,并跟进处理。
4.7.2 隐患台帐记录是否详细,每项隐患是否跟进、落实整改。
4.7.3 重点部位、危险源点是否在监控范围内。
4.8 其他检查,包括文本和电子档案及其归档情况、卫生环境、饭堂等的检查。
5.检查方法安全检查的方法主要包括看、听、访谈、测量和试验等。
5.1 “看”主要是查看资料、记录、现场安全标志以及生产现场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查看仪表和机器是否正常运行等。
5.2 “听”主要是听有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对安全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听取员工对工作或生活的意见、建议、需求等。
5.3 “访谈”主要是检查人员随机指定相关人员对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文件等进行询问,听取他们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反映,了解他们对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熟练程度等。
5.4 “测量”主要是用仪器、仪表及其它测量工具等实地进行测量。
如用万能表测量牺牲阳极的电位值、测量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等。
5.5 “试验”主要指对各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和灵敏度进行检查等。
如开启压缩机试验是否正常,对紧急切断阀进行试验等。
【注:对于能进行试验、测试的检查项目和内容,一定要按要求进行试验、测量,以了解真实情况。
】6.检查形式检查形式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
6.1 日常检查6.2 定期检查6.2.1 季节性检查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建(构)筑物倒塌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盗、防燃气中毒、防冻为重点。
6.2.2 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检查1.每年节前各管网部门、气库站以及网点认真对各场站消防设备设施,生产及运行场所或环境的生产、防火、防盗、卫生、用电用水等的安全检查;所有管道单位用户的安全检查;管网运行设施及其附件的安全检查;所有瓶组站的安全检查。
2.节假日前工程技术部组织对各施工单位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齐全及完好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齐全及完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员是否监督到位、是否文明、按标准规范施工、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特种工种人员操作证书等的检查。
3.节假日前行政部负责对总公司综合楼防雷、防静电,各部门办公室以及卫生间用电情况,各消防设备设施的齐全、完整、有效等情况的安全检查。
6.3 不定期检查1.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工会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不定期抽查。
2.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及上级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不定期抽查。
3.设备装置试运行,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检修、维修保养等的检查。
6.4 专业检查1.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某一专项工作进行检查。
(如用电、档案管理、新材料设备使用等的专项检查)2.公司邀请外界具有某一专业特长人士对我司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如公安消防机构对我司消防设备设备的安全检查)3.资质单位对公司特种设备设施的针对性检查、检修。
(如压力容器检测、防雷检测等)7.安全检查工作流程第 6 页共 9 页8.隐患处理8.1 检查发现隐患统一填写“公司安全检查整改表”,检查人员及当事人必须同时签名确认,当事人负责隐患上报,受检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隐患的限期整改。
8.2 限于检查人员、当事人能力或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联系、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协助解决问题。
8.3 整改建议(措施)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如若暂时无章可循的,可按检查人员合理化建议结合有利和方便工作为前提进行整改。
8.4 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按以下原则实施。
1.隐患整改做到“五定,三不交”。
即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当事人能整改的不交到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2.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较多,则应归类,按危险源识别评价程序,确定危险等级,对危险性大、随时可引发事故发生的隐患,则应优先尽快处理。
3.边查边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当场可以解决的,要求当事人现场处理。
4.限期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于物质条件,现场还不能解决的,检查人员、当事人讨论研究后,检查人员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建议,限期要求受检部门整改。
5.采取防护措施,对于某些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短时间内未能整改的,在整改之前,受检部门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并制定详细计划逐步整改。
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勒令停止作业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8.5 受检部门必须按整改期限如期整改,未能如期完成的,当事人(部门)必须向检查(部门)人员说明原因,继续跟进处理,并承诺整改时间,按期整改完成。
9.资料管理本《规定》规定的公司安全检查整改表,由检查部门(人员)和受检部门各自存档;隐患整改统计表由各相关部门进行存档,并上报电子版至安全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