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回收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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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 45 5- 2 00 1
附 录 A (提 示 的 附 录 ) 塑 料 包 装 材 料 及 容 器 所 用 包 装 回 收 标 志 示 例
4 标志的图形、名称及材质代号
4.1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共四类见表 10 表 1 回 收 标 志
标 志 号 标 志名称
标志 图形
标志适用范围
1 可重Y,Rf 二二
2 可IQIt4生 八
仁 户 适 用于各类 “
一
百度文库
GB 18 45 5- 2 0 01
5 标志尺寸、颜色
5门 标志尺寸 5.1.1 标志尺寸一般为 4种,见表 30
表 3 标 志 尺 寸 m m
-pJ 1234P1二 二洲
注 :如 遇 特大或特小的包装件 ,标志 的尺寸可按表 3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 小。 5.1.2 标志尺寸的选用必须与包装件尺寸成比例 。 5.2 标志的颜色
PE T -O 1,H DPE-02, PVC-03, L DPE-04, P P-05, P S-06。
附 录 B (提 示 的 附 录 ) 不 可 回 收 复 用 的 包 装
A3 标志尺寸:必须同包装的尺寸成比例,如尺寸 500m mX 5 00m m X5 00m m的销售包装上,印刷直 径不小于 20m m,制作于包装表面可见的相对两边 。 A4 标志颜色:包装上的印刷标志为单一颜色。各种颜色印刷的包装,在基地底印刷的颜色基础上应用 正负原理。如在白色和透明物上可用黑色 。 A5 标志位置:包装上标志位置必须让消费者能清晰可见 ,不遮盖内装产品。 A6 塑料标志编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包 装 回 收 标 志 GB1 8455-2001
Pa ck ag in g re cy c le m ar k
1 范围
本 标 准 规定了可回收复用包装及可再生利用包装标志的种类 、名称 、尺寸及颜色等。 本 标 准 适用于各类可回收复用和再生利用的包装(不包括危险品)材料。
5.2.1 标志的颜色应为单色印刷,一般采用绿色印刷。如果因包装件所用的颜色使绿色图示标志显得 不清晰,也可采用其他适当的对比颜色 。 5.2.2 参考色样见表 40
表 4 参 考 色 样
卜it:0g t})7GSBG 5101- 94G 03 ,三 三 三 上月
6 标志的位里及数 目
6.1 标志的位置 标 志 位 置应设在消费者易见处 ,不得遮盖内装产品。
6.2 标志的数 目 每个 包 装 件上一般仅标打一个标志 。
了 标志的使用方法
7.1 回收标志应根据包装的材料正确选用 。 7.2 标志的标打可采用印刷 、粘贴 、喷涂等方法 。 了.3 标志应清晰,并保证在回收期内不脱落。 7.4 塑料包装材料及容器所用包装 回收标志方法见附录 Ao 7.5 不可 回收复用的包装见附录 Bo
A1 塑料包装材料及容器应用“可回收再生”标志。 A2 体积超过 100m L的塑料容器和包装物必须以直觉外观注明塑料种类的循环符号,印或刻制在该 塑料包装材料上 。
L /0)4V,1
04一 塑 料 号码 LD PE 一 塑 料 类 型
GB 18455--2001
前 . . {
2 引用标准
下 列 标 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T 1 6716-1996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 通则
3 定义
本 标准 采 用下列定义。 GB /T 1 6716所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 绿点 标 志 greenp ointm ark 包 装生 产 者已支付包装处理费的绿色包装环保标志 。
3 含再生材·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1一09-18批准
2002-01一01实施
GB 18 45 5一 2 0 01 表 1 (完 )
片{户,.V17 仓
4.2 各种材质的包装在所属标志图形中的代号见表 2。 表 2 包 装 材 料 代 号
B1 危险货物的内包装不可回收复用。 危 险货 物 包括 :爆炸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放射性物品、毒害品、感染性物
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B2 医药用品的一次性包装不可重复使用,仅可用于再生材料。
本标 准 根 据包装 回收复用和再生利用要求的需要进行制定 的,标 志图形与国际通用标志一致 。这 样,使我国包装标志要求尽可能与国际要求等同,以尽快适应 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
本 标准 规 定的各项要求,涉及包装标志的图形、尺寸、使用方法等要求,这些要求用来保证包装标志 的统一。
本标 准 的 附录A、附录 B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 标 准 由中国包装总公司提出。 本标 准 由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 口。 本 标 准 起草单位 :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 、广东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化学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 本标 准 主 要起草人 :李建华、于群利、王显云、钟帮奇、黄雪、王晓兵 。 本 标 准 首次发布。 本 标 准 委托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