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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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1.3.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3.3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市政府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1.4.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实行县(市)区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部、省属驻榕和市属企业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及时报告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本企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并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事故灾难处置以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为主,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4.5整合资源,发挥优势。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明确不同类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

建立统一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平台,确保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1.4.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组织体系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09•【字号】宜府办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6号)同时废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9日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故和涉险事故分级1.5 工作原则2 风险总体状况及预案体系2.1 风险总体状况2.2 预案体系3 组织体系与职责3.1 市级组织指挥机构3.2 县级组织指挥机构3.3 现场指挥机构3.4 生产经营单位4 预警预防4.1 应急预防机制4.2 预警行动5 应急处置5.1 信息报告5.2 先期处置5.3 分级响应5.4 市应急指挥部的响应5.5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5.6 信息发布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保险赔付6.3 调查和评估7 应急保障7.1 人员安全保障7.2 通信信息保障7.3 技术装备保障7.4 救援队伍保障7.5 专家队伍保障7.6 交通运输保障7.7 医疗卫生保障7.8 社会治安保障7.9 救援物资保障7.10 救援经费保障7.11 社会动员保障7.12 避难场所保障8 宣传、培训和演练9 附则9.1 预案管理9.2 奖励与责任追究9.3 预案解释部门9.4 预案实施时间10 附件10.1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10.2 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10.3 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政道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5篇)

市政道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5篇)

市政道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5篇)市政道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政道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市政道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人为本,全力抢险”的思想,坚持“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重点突出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抢险救援的紧危意识,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一、编制目的对路基、桥梁、抗滑桩、高边坡等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爆炸、触电、山体滑坡、高处坠落、脚手架倒塌以及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在施工中发生险情时,坚持全力抢险,最大限度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确保做到不因工作不力而发生人员伤亡。

最大限度减少因事故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现场技术负责人:XXX总工:XXX组员:XXXXXXXXXXXX2、指挥领导小组职责:①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②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③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④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⑤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对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⑦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作;⑧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宣传。

三、应急指挥人员与功能部门职责1、路基、挡护工程施工中发生坍塌、爆炸、触电、山体滑坡、透水、触电、高处坠落、脚手架倒塌以及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等灾害险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并保护好现场。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5篇)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5篇)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5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方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订立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

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适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削减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莳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防备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削减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

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订立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适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引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接受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加强应急救援本领,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防备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防备为主、应急与防备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1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__X副组长:__X成员:__X二、应急工作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__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1、事故隐患监控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2、事故报告(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Ⅳ级)、重大(Ⅳ级)、特别重大(Ⅳ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Ⅳ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天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天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天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目录一、概述二、组织三、预防四、应急五、监管六、附则一、概述天长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天长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公共场所安全生产,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紧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天长市各类单位,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并应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签字承诺贯彻执行,确保应急响应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组织1.应急指挥部:由天长市政府组织成立,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事故。

2.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政府部门、医院、消防队、人民团体等单位组织的专业救援队伍,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3.事故应急预警系统:由天长市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能够及时发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提醒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宣传教育组织:负责向社会公众和各类单位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预防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意识。

2.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3.加强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安全监管,确保设备完好、运行稳定,消除安全隐患。

4.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

五、应急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将启动紧急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和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

2.应急救援队伍在抵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救援工作,保障伤者生命安全,扑灭火灾,清理现场。

3.同时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告知安全疏散路线,指导人员避险。

4.对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监管1.天长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2.加强对各类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0.18•【字号】长府办函〔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长府办函〔2022〕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1月28日印发的《长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府办函〔2012〕28号)同时废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18日长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生产安全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长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市有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对相关行业领域(如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等)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1.4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邯郸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邯郸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邯郸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和改进邯郸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总则本预案是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以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章预案的编制1. 预案的背景邯郸市位于华北平原东部,属于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面环山,地势平坦。

全市境内水资源丰富、气候适宜、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本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深入研究和分析灾害发生的规律,科学总结卫星遥感、气象预测、水文预报等信息和技术手段在此类工程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中的应用。

2. 预案的依据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并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进行的编制。

3. 预案的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安排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加强安全生产预警、监测和预防措施,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效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预警与监测1. 预警(1)建立健全各类灾害事故的监测和预警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传递。

(2)制定完善受灾地区应急预防措施,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3)建立适应邯郸市实际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突发灾害事件的预警工作。

2. 监测(1)建立健全邯郸市各类灾害事故的监测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和有效传递。

(2)提高公共安全的监测能力,实现对邯郸市各类灾害事故的全面监测。

(3)加强对邯郸市各类灾害事故的动态监测,提高公共安全的管理水平。

第五章应急处置1. 应急预案的启动(1)一旦发现灾害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2)启动应急预案时,各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的要求加强协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开展。

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1.2.2 指导、参考文件应急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组织机构与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功能组及其职责2.4.1 应急抢险组2.4.2 治安警戒组2.4.3 医疗救护组2.4.4 环境监测组2.4.5 公共关系组2.4.6 后勤保障组2.4.7 技术支撑组2.4.8 善后处理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预警预防机制预警目的预警原则预警信息监测、分级3.3.1 预警监测3.3.2 预警分级预警信息的发布、报送3.4.1 预警信息的发布3.4.2 预警信息的报送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报送流程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图应急响应分级响应4.1.1 Ⅰ级、Ⅱ级响应4.1.2 Ⅲ级响应4.1.3 Ⅳ级响应应急响应2 / 394.2.1 基本应急4.2.2 扩大应急信息共享和处理指挥与协调现场处置4.5.1 紧急处置4.5.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4.5.3 群众的安全防护4.5.4 医疗卫生救助4.5.5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管制、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3 / 39社会动员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互助协议其他保障宣传、培训、演练宣传培训演练监督检查附则预案管理与更新责任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4 / 39总则编制目的明确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职责,规范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行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重大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活环境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兰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兰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兰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兰州市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场所和单位。

本预案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体系、应急响应、救援处置、信息报告和评估等。

第三条兰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第四条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报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预案的备案、报批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重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和规模,灾情的动态变化,适应性和前瞻性。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明确预案编制的依据和要求,确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和完成时间,同时列出参与编制的各方单位和责任人。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综合考虑应急资源的保障和应急响应的战略调配,合理确定危险源、可能受灾对象、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和诱发事故的各类情态。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提出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预案的重要技术指标和标准,以及预案的实施步骤和详细流程。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提出信息报告和沟通、指挥调度、资源保障、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明确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应急保障体系。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强调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确保预案制度的及时性、科学性和灵活性。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

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1总则1.1目的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包括什么内容?应急预案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害3、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大部分企业的应急预案都属于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严重等级也分为四级1、Ⅰ级知(特别重大)、2、Ⅰ级(重大)、3、Ⅰ级(较大)4、Ⅰ级(一般)。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道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专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属,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谁来编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百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写应急预案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事故应急预案不一定应该是由安度全人员来编制,也可以提出方案有其他人来撰写,或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2)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扩展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知制导则道》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内变化的;容(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1.22•【字号】常政办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常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2日常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响应程序和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

(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央、省属在常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事发单位负责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协助处置,必要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处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本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指导、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科学施救,规范有序。

采用先进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科学决策、合理施救。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避免盲目施救引发次生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精选5篇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精选5篇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精选5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管控措施。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精选篇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精选篇2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 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明确事故责任。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6日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妥善处置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为市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包括:(1)跨区级行政区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市委、市政府认为有必要作出应急响应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属行业领域未编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的,启动本预案,并按照本预案的流程和方法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事故所属行业领域有编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方法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别按照国家、省相关预案执行,但前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仍适用本预案。

非跨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由事故发生地区级人民政府依照本区相关预案进行。

石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石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石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概述石碣是一个地处广东省东莞市的一个县级城市。

作为一个工业重镇,石碣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极为重要。

为了保障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了石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该预案的编写旨在规范化、科学化地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确保生产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石碣地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企业、部门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建筑工地、商业机构等。

针对不同行业和场所的特点,将有选择地制定相应的具体应急预案。

三、组织与职责1. 石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在石碣市政府,主要职责包括:a) 负责决策和统筹应急救援工作;b) 指导、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工作;c) 下达应急预案,确保预案有效执行;d) 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2. 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每一个企业、部门或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

该小组负责组织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3.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这些部门需负责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包括疏导交通、救援伤员,确保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1. 事故预警和报警a)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异常情况。

b) 发生事故或事故预兆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协助救援。

2. 应急组织和指挥a) 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小组,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b) 应急指挥部需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3. 疏散和救援a) 在事故发生时,企业需迅速疏散现场人员,避免人员伤亡。

b) 应急救援力量需要快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行动。

4. 事故处置和排除a) 确定事故类型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b) 排除事故隐患和清理事故现场。

5. 事故调查和分析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找事故的根本原因和责任人。

宣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宣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宣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宣城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宣城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目标任务本预案的目标是: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快速、科学、有序地进行营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以及其他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秩序。

第四章应急组织1. 领导组织:宣城市政府为领导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局为牵头负责单位。

2. 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部的指挥长,设置总指挥、副指挥等职位,配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市政府在各区县设立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丰富的救援经验和技能,随时待命,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为预防、应对和恢复三个阶段。

1. 预防阶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检查生产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应对阶段:在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清除险情,营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等。

同时,协调医疗救援力量,及时救治伤员,确保人员安全。

3. 恢复阶段:事故处理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向公众通报事故处理结果,加强事故总结,掌握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应急设备市政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医疗急救器械、救援车辆、通讯设备等。

并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七章应急演练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模拟不同类型的事故情景,加强实战训练,做到随机应变。

乐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乐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乐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市事故灾难应急组织及职责2.2 县(市、区)事故灾难应急组织及职责2.3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及职责3 预防预警3.1 预防机制3.2 预警行动4 信息报告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5.2 应急处置5.3 现场检测与评估5.4 部门应急联动5.5 新闻报道5.6 应急结束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保险赔付6.3 调查总结7 应急保障7.1 体系预案保障7.2 通信信息保障7.3 技术装备保障7.4 救援队伍保障7.5 交通运输保障7.6 医疗卫生保障7.7 社会治安保障7.8 救援物资保障7.9 人员安全保障7.10 救援经费保障7.11 社会动员保障7.12 避难场所保障8 宣传、培训和演练9 附则9.1 预案管理9.2 奖励与责任追究9.3 预案解释部门9.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或市政府认为需要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处置的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有市级专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按相关专项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负责相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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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分类分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根据新乡实际,可能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重大):(1)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下、5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ⅱ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较大):(1)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下、千人(300户)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一般):ⅲ级(较大)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ⅲ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ⅲ级(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组织体系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供销社、市电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直其他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和需要临时增加)等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省有关救援力量等。

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3)随时掌握本《预案》实施情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5)办理市政府(或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承办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市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1)市安监局:建立“专家库”,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对抢险救援提供咨询和对策;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为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准备;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档案。

(2)市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封锁危险区域、设立隔离区,保护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秩序,组织疏散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相关警种参与救援;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市建委:负责调集并组织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按照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预案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救援工作;负责提供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支持,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配合上级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人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向兄弟城市或上级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

(7)市环保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的措施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

(8)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

(9)市气象局: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

(10)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

(11)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12)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13)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作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应工作。

市有关部门应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做好部门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负责所牵头实施分预案应急管理机构与省相关预案的管理机构的衔接,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与驻新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与驻新部队、武警部队、中央、省和其他驻新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系、沟通机制。

必要时,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协调驻新部队、武警部队及中央、省和其他驻新单位参与和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事件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突发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

3信息报告报告主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公安110报警、120医疗急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发生火警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紧急救护,并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接报后应当立即逐级报告新乡市人民政府(值班电话:,3696002),并同时报新乡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

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值班室、通知分管副秘书长转报分管副市长、市长,同时报告市委值班室、市委秘书长、市委书记。

事故报告主要内容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2)事故类型;(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信息处理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市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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