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可靠性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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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介绍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介绍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电力企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要求如下: ☆ 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
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 ☆ 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责任部
门,设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 ☆ 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
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发生后最迟一个月内报
送事件分析报告。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特别说明 电力企业报送的电力可靠性信息有 变化或有错误时,应当及时更正,并 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更改的信息应 根据报送规定逐级报送。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报送要求
一、发电机组重大非计划停运(300小时及以上)事件; 二、输变电设施重大非计划停运(变压器非计划停运时间
超过500小时;断路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架 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小时,以及其它设施非计 划停运超过1000小时)事件; 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事件。
电力可靠性发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为电监会24号主席令,2007年5月 10日起实施。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电力可靠性 工作正式纳入了我国电力监管体 系,标志着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该“规范”明确了可靠性监 督管理的内容和职责,明确了电 力可靠性管理中心、电力监管机 构、电力企业开展可靠性工作的 责任和内容,并对可靠性管理的 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风电机组可靠性分析

风电机组可靠性分析

风电机组可靠性分析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绿色能源的广泛应用,风电发电已成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风电机组是风电发电的重要设备之一,它的可靠性直接影响着发电的效率和稳定性。

因此,对风电机组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和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一、风电机组的可靠性分析方法1.1 故障树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是一种基于概率的系统可靠性分析方法,它包含了故障事件和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故障树分析法可用于了解风电机组在特定工作条件下的可靠性、确定故障的原因和影响、评估和比较可行的维修策略等。

1.2 可靠性块图分析法可靠性块图分析法是一种定量的系统可靠性分析方法,它将不同的系统元件用块图表示,并考虑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可靠性块图分析法可用于评估风电机组的可靠性水平、找出导致故障的主要因素以及确定提升可靠性的关键方案等。

1.3 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是一种基于失效模式和后果的分析方法,其目的是识别可能的失效机制并评估各种失效模式的严重性和影响。

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可用于确定潜在的问题、提供有效的故障排除措施,并评估故障对风电机组的影响。

二、影响风电机组可靠性的因素2.1 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影响风电机组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温度、湿度、盐雾、颗粒物等都会对风电机组的性能和寿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特别是在高海拔、极端气温等极端环境条件下,风电机组的可靠性更容易受到影响。

2.2 运行因素运行因素是风电机组可靠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包括负荷变化、频繁启停、旋转速度、风向风速变化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风电机组各个零部件之间的协调性和适应性,从而影响风电机组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3 设计因素设计因素是影响风电机组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机械结构、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等。

不同的设计方案会对风电机组的性能和寿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合理的设计方案对提高风电机组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三、提高风电机组可靠性的措施3.1 加强预防性维护预防性维护是提高风电机组可靠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检查、调整,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有效地降低了设备失效率和故障率。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调度停运备用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受累停运备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讲解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讲解

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状态划分风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如下:运行(S)可用(A)备用(DR)(R)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在使用(PRI)(ACT)(PR)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计划停运不可用(U) (PO)非计划停运(UO)4 状态定义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4.2.2.1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风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完美版

风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完美版

风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完美版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风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完美版,以确保风电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以下是针对风电项目中不同方面的检验评定标准。

设计评定- 设计文件完整性:确认设计文件是否完整、准确,并满足相关风电工程设计要求。

- 设计参数的合理性:评估设计参数的合理性,是否能够满足风电场的需求。

- 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评估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并确保可以顺利实施。

材料评定- 材料的合格性:核实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风电工程的要求。

- 材料的耐久性:评估材料的耐久性,确保其可以在风电场中长期使用。

- 材料的可追溯性:确认材料的来源和生产过程,以便追溯任何潜在的问题。

施工评定- 施工质量控制:评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现场质量安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 设备安装准确性:评估风机和其他设备的安装是否准确,并满足运行要求。

运维评定- 运维管理体系:评估风电场的运维管理体系,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问题。

- 设备运行状况:评估风机和其他设备的运行状况,确认其可靠性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 预防性维护计划:确认风电场是否有预防性维护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性能评定- 发电效率:评估风机的发电效率,确保其能够高效地转换风能为电能。

- 电网接入性能:确认风电场与电网的接入性能,确保稳定有效地向电网输出电能。

- 风电场可靠性:评估风电场的可靠性指标,确保其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风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完美版,涵盖了设计评定、材料评定、施工评定、运维评定和性能评定等方面。

通过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可以确保风电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并提高其投资回报率。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

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摘要: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管理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可靠性统计管理和风电场可靠性统计管理。

风力发电机组可靠性数据的范围受风电场组出口电路总开关的限制,包括风机、导向轮、驱动系统、动力机器、配电系统、配电系统、液压系统、控制器、流量/频率系统、通信系统及相应辅助系统。

风电场的可靠性数据包括风电场中的所有电气设备,除风力发电机组、配电装置、变压器等外,还包括相关附件、辅助设备、供电系统和设施。

关键词:新能源;设备可靠性;状态分类;统计指标引言近年我国的风力发电取得了长足进步,风电装机容量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然而,风力发电仍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其中风力发电装备的可靠性问题尤为突出。

大量现役机组的构成情况复杂,设备故障和可靠性问题频发。

迄今针对在运风电设备的整机可靠性研究严重欠缺。

近十年来,投运的风电机组已初具规模,积累了大量的机组运行数据,如何利用现有机组的运行数据,系统地研究风电设备的可靠性问题、评估其技术性能与状态,推进风电场的智能化运行维护技术,优化运行和维护策略,是风电产业健康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1风电发展环境分析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趋势下,我国电力结构调整加速,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电网中所占比重快速上升。

按《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我国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kW以上。

在政策鼓励、风电平价时代影响与新型材料应用发展背景下,我国风能产业快速发展,风电行业科技创新实力逐渐增强,正在全面赶超国外先进水平。

首先表现在产品大型化加速演进。

2010~2020年,陆上风电产品功率等级从1.5MW上升至7MW(风轮直径从93m上升至170m以上等级),海上风电产品功率等级从3MW上升至16MW(风轮直径从110m上升至260m)。

与此同时,风电产品开发周期却在缩短,从研制到投放市场的周期已由原来的2到3年缩短为不到1年。

风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风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公司名称: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批 准 人: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批准依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文号:XXXX-01发布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生效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版 本:XXXX-01 发布范围:普 发 体系名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码:ZD-70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促进公司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所有风电场的设备可靠性管理。

3 编制依据《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00〕970号,国家经贸委。

4 主要应对的风险防止因维修、消缺不及时而发生安全事故。

5 释义5.1 可靠性可靠性是一个产品(或系统)在给定的运行条件下和在规定的时间期间内充分执行其预期功能的概率。

也就是可靠性是设备的系统或是元件,在规定或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功能的概率。

可靠性特征量主要有可靠度、故障概率密度、累积故障概率、故障率、平均寿命及可靠性寿命等。

5.2 公司本文特指为XXXX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6 职责分工6.1 组织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风电场场长为副组长,安全员、值长为成员的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设可靠性管理兼职工程师一名。

6.2 职责6.2.1 领导小组职责6.2.1.1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新能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文件、办法、标准及规定,根据上级可靠性管理精神,负责审定公司年度可靠性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6.2.1.2 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新能源公司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见附件),实施量化目标管理,并实施监督和考核。

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考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6.2.1.3 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负责全面主持可靠性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和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的汇报,全面评价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等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审议确保公司年度可靠性指标完成的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风电 规范

风电 规范

风电规范风电规范指的是对风力发电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各种规范、标准及管理要求的总称。

下面是关于风电规范的一些介绍和重要内容。

风电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风力发电项目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它对风电场选址、设计、建设、运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规范行业发展,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利益。

风电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1. 风场选址规范:根据地形、气象条件、环境影响等因素,制定选择适宜的风电场位置的要求,确保风电场的可靠性和发电量。

2. 风电场设计规范:包括场址布局、风机选型、基础设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风机的安装和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具备良好的抗风性能和稳定性。

3. 风机选型规范:根据不同地区的风能资源和电网接入条件,确定合适的风机类型和容量。

要求风机具备良好的可靠性、效率和适应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4. 风电运维规范:包括设备维护、故障排除、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风电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 风电厂环境保护规范:要求风电厂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减少对动植物和人类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6. 风电并网规范:要求风电场的接入电网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电力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7. 风电发电量测量和计算规范:确保风电场的发电量测量和计算符合行业标准,保证发电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风电规范的执行有助于提高风电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风力发电的健康发展。

同时,它也对风电设备制造商、建设商和运营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促进了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和互利合作。

风电规范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共同努力,需要各方的参与和支持。

只有在规范的指导下,风力发电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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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办法和评价指标。

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风力发电企业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1.2 风力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包括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和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两部分。

1.3 风电机组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以风电机组出口主开关为界,包括风轮、传动变速系统、发电机系统、液压系统、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系统。

1.4 风电场的可靠性统计评价范围包括风电场内的所有发电设备,除了风电机组外,还包括箱变、汇流线路、主变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2 基本要求
2.1 本规程中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尊重科学、事实求是、严肃认真、全面而客观地反应风力发电设备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2.2 与本规程配套使用的“风电设备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关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3 状态划分
4 状态定义
4.1 在使用(ACT)——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

4.2 可用(A)——机组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提供了多少出力。

可用状态分为运行(S)和备用(R)。

4.2.1 运行(S)——机组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或虽未联接到电力系统但在风速条件满足时,可以自动联接到电力系统的状态。

机组在运行状态时,可以是带出力运行,也可以是因风速过高或过低没有出力。

4.2.2 备用(R)——机组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

备用可分为调度停运备用(DR)和受累停运备用(PR)。

4.2.2.1 调度停运备用(DR)——机组本身可用,但因电力系统需要,执行调度命令的停运状态。

4.2.2.2 受累停运备用(PR)——机组本身可用,因机组以外原因造成的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按引起受累停运的原因,可分为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和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

a) 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因机组以外的场内设备停运(如汇流线路、箱变、主变等故障或计划检修)造成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b)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因场外原因(如外部输电线路、电力系统故障等)造成机组被迫退出运行的状态。

4.3 不可用(U)——机组不论什么原因处于不能运行或备用的状态。

不可用状态分为计划停运(PO)和非计划停运(UO)。

4.3.1计划停运(PO)——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或维护的状态。

计划停运应是事先安排好进度,并有既定期限的定期维护。

4.3.2非计划停运(UO)——机组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

5 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
5.1 状态转变时间的界线
5.1.1 运行转为备用或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以发电机在电气上与电网断开时间为界。

5.1.2 备用或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转为运行:以机组投入正常运行状态时间为界。

5.1.3 计划停运或非计划停运转为备用:以报复役的时间为界。

5.1.4 备用或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以主管电力企业批准的时间为界。

5.1.5 备用转为非计划停运:以超过现场规程规定的启动时限或预定的并网时间为界;在试运行和试验中发生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设备损坏发生时间为界。

5.1.6 计划停运转为非计划停运:在检修过程中发生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期为界。

5.2 时间记录的规定
5.2.1 设备状态的时间记录采用24小时制。

00:00为一天开始,24:00为一天之末。

5.2.2 设备状态变化的起止时间,以机组的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或运行日志为准,运行日志记录要和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相一致。

5.2.3 机组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只限于该机组临近原计划检修的时段。

填报按下述规定:自停运至原计划检修开工前或至调度批准转入计划检修前计作非计划停运;或临近原计划检修时近并经申请征得上级生产技术部门同意和调度批准转为计划检修的时段,从原计划开工时起为计划停运。

5.2.4 新建机组可靠性统计评价从首次并网开始。

6 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定义
6.1 毛最大容量(GMC)——指一台机组在某一给定期间内,能够连续承载的最大容量。

一般可取机组的铭牌额定容量(INC),或经验证性试验并正式批准确认的容量。

6.2 毛实际发电量(GAG)——指机组在给定期间内实际发出的电量。

6.3 时间术语定义
6.3.1 运行小时(SH)——机组处于运行状态的小时数。

6.3.2 备用小时(RH)——机组处于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用公式可表示为:
RH=DRH+PRH=DRH+ PRIH+PROH,其中:
6.3.2.1 调度停运备用小时(DRH)——机组处于调度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6.3.3.2 受累停运备用小时(PRH)——机组处于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受累停运备用小时又可分为下列2类:
a) 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IH)——机组处于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b) 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小时数(PROH)——机组处于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状态的小时数。

6.3.3 计划停运小时(POH)——机组处于计划停运状态的小时数。

6.3.4 非计划停运小时(UOH)——机组处于非计划停运状态的小时数。

6.3.5 统计期间小时(PH)——机组处于在使用状态的日历小时数。

6.3.6 可用小时(AH)——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可用小时等于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用公式表示为:
AH=SH+RH
6.3.7 不可用小时(UH)——机组处于不可用状态的小时数。

不可用小时等于计划和非计划停运小时之和或统计期间小时与可用小时之差。

用公式表示为:
UH=POH+UOH=PH-AH
6.3.8 统计台年(UY)——为一台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或多台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数之和除以8760h,即
对一台设备UY= ——
对多台设备UY=∑——
6.3.9 利用小时(UTH)——指机组毛实际发电量折合成额定容量的运行小时数。

UTH= ———
7 状态填报的规定
7.1 运行
7.1.1 设备每月至少应有一条事件记录。

否则,此台设备该月被视为未统计。

7.1.2 机组在全月运行时,只须填写一条运行事件记录(FS);若当月发生任何停运事件,只需如实填写停运事件,运行事件可不填写。

7.2 备用
7.2.1 机组因电网需要安排停运但能随时投入运行时,记为调度停运备用(DR)。

7.2.2 因机组以外的场内设备停运(如汇流线路、箱变、主变等故障或计划检修)造成停运时,视作场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I)。

7.2.3 机组因自然灾害(如冰冻)等不可抗拒原因、电力系统故障等外部原因造成停运时,视作场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PRO)。

7.3 计划停运
7.3.1 在机组计划检修中发生新的设备损坏,且在原来计划检修工期内不能修复时,自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期起应转为非计划停运事件。

7.4 非计划停运
7.4.1 机组在非计划停运修复期间,若发生设备损坏或发现新的必须消除的缺陷,除填写原发事件记录外,尚须填写新事件记录。

7.4.2由于设备(或零部件)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对于能够区分先后的,以最先发生的事件视作“基础事件”;对于不能区分先后的,以修复时间最长的事件作为“基础事件”。

把机组此次停运状态的时间作为基础事件的记录时间。

对于设备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除了要填写“基础事件”外,还必须再将“基础事件”和其他所有事件——按实际修复时间进行记录。

10 基础数据注册
10.1 所有机组均应按规定代码、编号进行注册。

10.1 机组注册内容、机组主设备注册内容按表1~2要求进行填报。

11 事件数据填写规定
11.1事件代码是描述设备故障及其原因的特殊标识符,是基础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代码应遵循“中心”对风电设备的有关要求填写。

机组的所有计划和非计划或受累停运备用事件,都应填写相应的事件代码。

11.2 跨月事件必须拆成两条记录,迄于上月末记录和始于下月初记录。

两条记录必须保持时间连续、状态、代码等一致。

11.3 机组计划检修以及非计划检修事件,应填写检修工日和费用。

11.4 当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或受累停运备用时,除了要填写事件代码外,还应填写电量损失值(EL)。

12 统计评价报告
12.1 可靠性基础数据报告,分为四种(表1~4):即机组注册内容报表、机组主设备注册内容、机组月度发电量报表、机组月度事件数据报表。

12.2 机组可靠性基础数据由发电企业记录和统计,并按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归口部门规定的报送时间和审核程序上报。

12.3 报告若需修改,必须以文件形式逐级上报,说明更改内容和变更原因;各级主管部门
对上报的报告必须认真核实后进行转报;修改已报出“基础数据”须下次报告时一并完成。

12.4 报送“中心”的可靠性基础数据报告为100kW及以上容量的风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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