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参考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参考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参考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综模拟试题(三)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

1.法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民主性原则。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与民主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民主原则是法治的最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人民用法律确认和保护自身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来规范、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

2)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办事原则,这是法治的核心原则。坚持合法性原则,就是要求政党、政府、社会团体等各种组织及公民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允许违反法律的规定,其中特别强调对政府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与限制。

3)平等性原则,即法律平等适用于人的一般性规则,一切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有何不同,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现象和特权公民。

4)统一性原则,即法治统一原则。该原则有两点含义,一是立法统一,建立国家内部统一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一体遵行的法律体系,并保证其遵守和执行,不允许各地区、各部门各行其是,指定和推行有悖于统一性法治原则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司法统一,裁判机关对于相同情形的案件应予相同的裁判,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2.简述唐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1)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唐初的统治者认为礼与法各有侧重,其中,礼是治国的主要手段,国家决不可弃礼而用法,否则就会导致民风败坏,社会动荡。此外,统治者还看到了法的作用,认为法是国家的权衡和准绳,治国不能没有法,但决不可肆意用刑,因为这将导致王国。唐初的统治者主张治国必须礼法合一,缺一不可,这一思想融入唐律,成为唐朝律法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

2)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唐初统治者重视立法,强调法律内容需保持一致,避免参差,否则会损害法制,不利于治国;法律内容必须简约,不可繁琐,便于理解和适用;法律内容还需保持稳定,一旦制定,不可数变,否则会使百姓无法可守,官吏无法可依。

3)慎重行刑的思想。唐初统治者重视司法,对刑罚持慎重的态度,要求司法官严格依法办案,防止滥刑,做到大公无私,公平裁判,并对枉法裁判者严格处罚;此外还对一些重型者规定了专门的程序加以审理,避免错案。

3.简述世界各国就国家权力配置所遵循的主要宪法原则。

1)权力分立与制约平衡原则。这是近现代西方宪法普遍遵循的一条配置国家权力的原则,主要适用于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其中美国宪法是贯彻三权分立、制约平衡的典型。该原则以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为重要理论支撑,该学说认为,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三种权力互相制约,以避免权力的集中于滥用。

2)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原则。这是直接规范我国国家权力配置的最主要宪法原则。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国家机构的这种合理分工,既可以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杜绝个人专断,又可以使国家的各项工作有效的进行。

3)单一主义与联邦主义原则。单一主义的国家结构形式下,一国的国家权力全部属于中央,地方国家机关可以享有广泛的权力,但必须由中央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单一制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对外只有统一的国家才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下,联邦成员拥有自己的宪法和公共机关体系,可在宪法规定范围内享有处理公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国家本不享有权力,其权力来源于各成员的让与。

4.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法律行为成立的规则是一个法律事实构成的规则,有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是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为使其发生完全效力的规则,存在无效和效力待定两种情况。

2)体现的意志不同。法律行为的成立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而法律行为的生效则体现了法律对该行为的评价与干预,即表达了国家对个人意思表示的态度,若行为人的意志不符合国家的意志,法院只能宣告该行为无效。

3)发生时间不同,法律行为成立的时间决定了法律行为生效的时间。当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法律行为即成立。然而法律行为的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行为成立后即告生效。二是

在法律行为成立后,还需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后,法律行为才生效。

4)法律行为不成立与法律行为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一样。法律行为不成立仅仅可能产生信赖损害赔偿责任,而无效法律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5.简述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

1)仿冒他人经法定程序获得的外部标识,即不经任何授权,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经法定程序获得的外部标识的行为,包括经注册登记合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企业商号名称、服务标记等商业标志。

2)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志的行为,即为了谋取竞争的有利地位,虽然不在自己企业的名称、商号、商品或商标等中直接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使用的企业名称、商标以及商号、字号等商业标识,但对这些经营者的合法外部标识进行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如故意以他人著名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号,或将他人享有盛誉的字号作为自己的商标等。

3)不正当使用自己合法商业标识的混淆行为,包括经过注册登记取得的和未经注册登记但合法拥有的标识,造成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相混淆,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4)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商业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包括那些不受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保护,但已经具有形成知名企业和商品、服务盛誉重要价值的识别性标志。

5)仿冒他人产品的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通过仿冒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误以为是信誉好、技术先进、质量好的地区的产品而购买。

6.简述累犯的分类和条件。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其构成要件有以下三点:

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所判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其构成要件有以下两点: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

7.刑事诉讼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哪些?

1)决定再审,即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其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2)提审,即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原审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直接组成合议庭,调取原审的案卷,对案件进行审理。提审后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

3)指令再审,即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且确有错误的裁判,撤销原判,指令原审法院或所属其他下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4)再审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二、辨析题

1.答:题目说法是片面的。

1)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重要内涵之一。法律在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这是法治的首要标准和要素。在法治国家中,法律理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成为评判人的一切外部行为的最终标准,成为一切权力和行为的正当性来源。只有赋予法律至上的效力和权威,才有可能打造法治的社会。

2)法治国家的建设还需要良法之治和体制保障两个要素。首先,法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为达到此目的,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好的法律,是体现一定民主政治的法律,而不应是违背人类理性和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恶法。其次,法治的推进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作为保障,在国家体制的设计方面,需要注重权力制衡,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形成专断;需要保障司法独立,使司法机关独立、公正、中立的行使职权;需要确立司法审查制度,以确保对立法权和行政权必要的监督与控制。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但如果缺乏良法之治,那么法律只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如果没有体制保障,徒法也不足以自行,因此这三个要素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的。

2.答:题目的说法是错误的。

公民与人民两个概念的含义比较接近,但还是存在下列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公民是一个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概念,它们是以国籍进行区分的;而

人民是一个与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相对应的概念,它们是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为标准进行区分的。因此,人民这一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定义,而公民的界定标准是恒定不变的。

2)二者范围不同。公民从法律上说,可指代国家的每一个成员,既可指代政治上所说的属于人民范围的人,也可指称政治上属于敌对势力范围的人,而后者决不能被称为人民,人民不可能包括国家的全体成员,其范围比公民小。

3)二者表达意义不同。公民表达的是一般个体的概念,而人民一般作为群体概念来使用。

3.答:陈某的行为构成有效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由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构成。其中,主观要素分为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目的意思是指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不具有目的意思或目的意思不完整,都不构成意思表示。效果意思是指使目的意思产生法律效力的意思,即行为人希望使其表示的内容产生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图。此外,意思表示还须具备客观要素,即外部的表示行为,表示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有意思的行为,且能够为外界所认知和了解。

陈某的日记中具备了目的意思——赠与藏书;具备了效果意思——设立赠与关系;具备了表示行为——以文字为内容,因此,该日记内容完全具备了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为有效的意思表示。

4.答:该观点是不正确的。

1)佣金是居间合同的重要内容,是中介组织提供居间劳务所获得的报酬,合法佣金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正当的佣金则违反了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要认定佣金是否合理正当,就要明确佣金与商业贿赂之间的区别。

2)佣金与商业贿赂有以下两点区别,一是支付方式不同,佣金的支付者与中介人、经纪人之间一般都订有居间或经纪合同,因此,支付佣金经营者必然公开入账,收受佣金的中介人也会如实入账,并依法纳税;而商业贿赂的收受者是在地下暗中进行的,不可能公开入账。二是收取者的身份不同,收取佣金的中介机构都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而商业贿赂的收受者都是中间人,一般都不具有经营主体资格。

三、案例题

1.答:

1)关于甲的行为定性:

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时,因罪行败露,临时起意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财物,客观上又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而事后根据乙告知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取出现金,只是抢劫罪中的取财行为,并不单独构成盗窃罪。

关于乙的行为定性:

乙先前抢劫的提议并未被甲接受,双方没有达成合意,不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抢劫罪是甲的个人犯罪,与乙无关。事后甲向乙套问打开保险柜的方法,但并未告知杀害丙的事实,因而乙也没有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故意。在本案中,乙不构成犯罪。

2)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有在案发后没有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能成立自首。本案中,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再归案的,不符合自首的条件,即使甲供述自己的罪行,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2.答:

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诉讼是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的,王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江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并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但由于小江不满18周岁,江某是其法定代理人。

小江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是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人,是共同被告之一。

2)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使用。因为这是甲公司工作人员所作的记录,并不具有客观性,因而不能成为民事证据。

照片和录音资料都具有客观真实属性,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照片属于物证,录音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3)甲公司委托尚律师全权处理本案,实则是一种一般授权,尚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但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撤诉以及上诉等特别授权事项。

四、论述题

1.答:意思表示不自由是指表意人的意思表示是在他人不当干涉下作出的,从而使其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意思表示不自由主要有欺诈和胁迫这两种情形。

(一)欺诈

欺诈,是指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表意人陷入错误判断而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欺诈需要具备三个构成要件:

1)欺诈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并且实施了欺诈行为。其中,欺诈的故意应具备两层意思,一是有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判断的意思,二是有使被欺诈人因该错误判断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意思。此外,欺诈行为必须是积极的作为,消极的隐藏事实原则上不构成欺诈。

2)表意人因错误而进行意思表示,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若表意人的意思表示非因错误而作出,则不构成欺诈。

3)欺诈行为与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具有因果关系,表意人所作出的错误意思表示是欺诈行为的结果。

基于欺诈而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效力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意思表示对当事人的效力。意思表示能否撤销应视情况而定:当欺诈人是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之时,表意人可以撤销意思表示;当欺诈人是法律关系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之时,若该意思表示无相对人或相对人明知或应该知道该事实的,则表意人可以撤销意思表示,若相对人并不知情,则表意人不得撤销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对第三人的效力。表意人因被欺诈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撤销权能否对抗第三人取决于第三人是否具有善意。只有在第三人明知该事实的情况下,表意人的撤销权才具有对抗效力。

(二)胁迫

胁迫,是指以不法加害相威胁迫使表意人在恐惧的情况下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行为。

胁迫的构成要件:

1)胁迫人有胁迫故意并妨碍了表意人的自由意思。胁迫的故意必须包含使表意人陷入恐怖的意思,以及使其基于恐怖作出意思表示的意思。

2)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且表意人因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即胁迫行为与恐惧状态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表意人受到胁迫而为意思表示。表意人陷入恐惧或者无法反抗的境地,胁迫与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基于胁迫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效力:

因受到胁迫而为意识表示,表意人可以撤销,且该撤销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2.答:根据刑法犯罪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规定,犯罪既遂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结果犯。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能构成既遂的犯罪。所谓法定的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通过对犯罪对象的作用而给犯罪客体造成的物质性的、可以具体测量的、有形的损害结果。这类犯罪为数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

2)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完成为标志,按照法律要求,这些行为有一个实行的过程,只要达到法律要求的程度,就视为既遂。这类犯罪也有相当数量,如强奸罪、脱逃罪等。

3)危险犯。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其既遂不是造成物质性的、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出现为标志。

4)举动犯。举动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的犯罪。从犯罪构成性质上分析,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将预备性质的行为提升为实行行为的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而是教唆、煽动性质的犯罪构成,如传授犯罪方法罪。考虑到这些犯罪的严重性,法律将其规定为举动犯,只要实行该行为就构成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华政导师信息

杨兴培,男,汉族,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 生导师组组长,刑法学、犯罪学,开设的课程有:刑法学总论研究、刑法学分论研究、中国刑法史、刑事疑难案例评析、刑法的前沿问题研究。 王恩海,男,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法教研室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参编《中国刑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法律文书学》等多部著作。 李翔,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博士后出站,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 叶慧娟,女,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华东政法 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上海禁毒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 张勇,男,华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刑事法律与司法研究所所长,刑法学 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理论、经济刑法、能源环境刑法及其他民生刑法问题。 于改之,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客员研究 员,华东政法大学日本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刑法、比较刑法,尤其关注“刑法与民法的交错”之研究。 卢勤忠,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对金融刑法、商业贿赂和刑事政策有专门研究。 何萍,女,教授,1970年生。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

王俊民,男,195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诉讼法的教学和研究。 叶青,男,1963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从事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刘宪权,男,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上海市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郑伟,男,1956年生。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 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兼任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等。 薛进展,男,1956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学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一、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华东政法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 1

华东政法刑法考研心得

华东政法刑法考研心得 考研心得体会1 经过一年多的备考,现在付出的汗水终于有了收获了,我考上厦大的研究生了。 一路走来受到很多人的支持、鼓励和帮助,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他们! 我觉得我是幸运的。首先,一路上我有两个好队友一直陪伴左右,一直互相鼓励支持。再次,20xx这一年考研,数学比较简单,而数学恰好是我的弱项,所以我也是幸运的。再者,复试时,我笔试不理想,最后还能过复试,这也是幸运的。最后,虽然没能选到想要的导师,但是那个导师给我推荐了一位非常nice 的导师,这是幸运的。 通过考研,我觉得我收获的不仅仅是拿到了录取通知书,还收获了一段非常珍贵的友情。南神是我的考研队友,是两个队友里面跟我最要好的一个。他在大一时跟我同班,但是后来转了专业,本来在班上就没什么交流,他转了专业之后几乎就没联系过,连面都没见过几次。大三那时,要准备考研了,却突然遇见了,一番寒暄后,知道都是考研的。我当时是在实验室学习,一个人也是觉得挺孤单的,另外他还是大神,所以就邀请他到实验室学习,大神愉快的答应了。在实验室学习了一段时间,由于实验室要给毕业生做毕设,所以后面也就搬到自习室学习了。在实

验室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总有一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觉得之前大一时,怎么就没有好好交流呢,真是太浪费!那时我就觉得如果那时早点跟大神交流了解的话,我可能就会跟着大神转专业了。 接下来的复习时间里,我们虽然不是考同一个专业,没有在一个教室复习,没有朝夕相伴,但是每次在路上碰巧遇到时,彼此都有说不完的话。印象最深的是政治这门课,我们都是用石磊的教材和视频,所以可以找到许多共同的话题。记得大神有一次看完思修时,特意来找我说,石磊的思修讲的很好,你看了没。我说没有,然后大神就开始给我讲他从中学到的东西,说石磊讲的哪些真的好有收获,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思修云云。 到现在印象还是很清晰,晚上十二点多了,我们一起走在校道上,一起谈论马克思,一起谈论资本论,吐槽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一起谈论考研的意义,以后要做的事。 这是我考研过程中最最宝贵而美好的一段回忆! 考研心得体会2 复习时间系统安排 在暑假期间,大家首先要这段时间将教材过一遍,将大纲规定的知识点弄清楚。这个阶段的工作很细碎,但很重要,一定要细致地做好。可以报一个考研辅导班,并利用假期时间消化。通过老师辅导可以将前一阶段的知识串起来,提高自己解综合题的

华东政法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华东政法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与现代大学管理体系相适应的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华东政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华政办[2000]088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开展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的依据和方法 第一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意见(试行)》和《华东政法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暂行办法》,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我校事业编制内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和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及学科、人员的变化情况,作年度适当微调。 第二条法学专业以二级学科作为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的基本单位,包括法理、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等学科。 第三条非法学专业以二级学科和本科招生专业作为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的基本单位,包括侦查学、司法鉴定、犯罪学,以及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知识产权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的各本科招生专业。 第四条公共基础课及艺术类课程以现有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设置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公共基础课包括公共政治理论、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逻辑学。 第二章设岗结构和比例

第五条教授岗位按下列比例设置: (一)每个博士点设置3-5个岗位; (二)每个硕士点设置2-3个岗位; (三)不设博士点、硕士点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岗位; (四)公共基础学科(课程)及艺术类课程按现有教师总数的12%设置岗位; 第六条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学校急需发展的专业、学科,可在原有层级的基础上按现有教师总数的10%增设教授岗位。 第七条当年度学校确定的拟设博士点、硕士点学科,参照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设置教授岗位。 第八条副教授岗位按下列比例设置: (一)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按正副高之比为1:2~1:2.5的比例设置岗位; (二)非博士点、硕士点的二级学科和各本科招生专业按正副高之比为1:3的比例设置岗位; (三)公共基础学科(课程)及艺术类课程等按正副高之比为1:3~1:4的比例设置岗位; 第九条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其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15%设置岗位。 第十条学校预留岗位总数的20%作为机动岗位,用于学科调整发展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要。 第三章特聘教授 第十一条为实现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目标,培养、引进一批学术带头人,带动我校重点学科达到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提高我校在国内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学校实施特聘教授制度。 第十二条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根据岗位条件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定。

2020年度华东政法大学考验参考书目

附: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院系所、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学习方式 拟招生人 数/推免 生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第一单元 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 外国语 第三单元 业务课1 第四单元 业务课2 001法律学院315/120 030101法学理论01法学理论 02法律语言学03法律方法论全日制32 ①101思想 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3日语 ③611法学理 论 ④801法学综 合 611法学理论:《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李 桂林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2版; 《法理学导论》,马长山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年版;《法理学专论》,徐永康主编,北京大 学出版社2008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 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030102法律史 01中国法制史 02中国法律文化03外国法制史 04西方经济法制史全日制25 ①101思想 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2俄语或 203日语或 240德语 ③612法律史 (中国法制 史、外国法制 史) ④801法学综 合 612法律史:《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 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法律制度史》丁凌 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外国法制史》 (第六版)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外国法制史》(第三版)何勤华、李秀清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 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全日制35 ①101思想 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或203日语 ③613宪法学 与行政法学 ④801法学综 合 61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基础》朱应平 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9月;《行政法与 1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4

65、法的效力的范围 → 重点! 、 重点! ? 通常表现为: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 对人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① 属人主义,又称国民主义: 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和在本国登记注册的法人适用, 而不论他们在本国领域内或在本国领域外。 ② 属地主义,又称领土主义: 凡在本国领域内的所有人都适用本国法律,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 而不论是本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③ 保护主义: 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法律的依据。 ④ 结合主义: 以属地主义为基础,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 我国采用这一原则 b. 对人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① 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⑴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我国法律,并且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⑵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原则上仍受中国法律保护,并负有遵守中国法律的义务。 ② 对外国人的效力: ⑴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以内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在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享受外交豁免权,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之外的,如果侵害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权益, 或与我国公民发生了法律交往,也可适用我国法律规范。 ⑶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的犯罪, 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 对事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事的效力的原则: ① 事项法定原则:eg:罪刑法定原则 ② 完善设定原则: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该是完整的、广泛的、明确的 ③ 一事不再理原则: 民事案件 → 一件事情处理过了,不能再提起诉讼 ④ 一事不二罚原则: 刑事案件 → 一个人被处罚过了,不能再用同一原则处罚 b. 对事的效力的对象:① 对社会关系的效力 ② 对行为的效力 ? 法的时间效力 → 重点! 重点! a. 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①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② 自法律明文规定该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在辽宁省既是理科分数线最高的双非院校之一(另外一所是首都医科大学),又是文科分数线最高的双非院校之一(另外两所是北京语言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双非既指非985,非211。华政国际经济法、经济法、民商法等都很好。 华东政法大学是五院四系之一。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武汉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前身)、吉林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 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位于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入选中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上海市重点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学校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2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法学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学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司法鉴定、知识产权 “非法专业”和法学专业分为学校的两个主体。非法专业认同感不强。而法学专业学生相信更希望学校有一天能够成为“211”、“985”,在出国和求职时不再被筛选掉;对于非法学的同学来说,或许还期待着自己的专业有一天也能够成为一门受重视的学科; 在华东地区,华政的地位比较特殊——没有一所学校能够每年送出如此多的法学生,所以校友遍布长三角。在上海法学华政是老大,虽然不是985,211,但是这似乎并不影响华政在上海法学界的地位, 关于华政非211的性质如若在法律行业就业其实没什么影响影响更大的是前述的地域因素即使转行影响也不会太大都不是顶尖学校在各自地域内均还算较为出名但华政因双非身份更为明显的缺憾在于华政毕业生除非读到博士或者有加分否则没有可能毕业立即落户上海。而相比之下中南财经政法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因为211的身份,可能可以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目一览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目一览 本文系统介绍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学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五、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法硕是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如下: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俄语/日语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④法硕联考综合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的专业课的参考书: 《法硕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初期什么都不会时看看挺好,等有一定基础时就可以忽略了。最有用的是刑法分则部分。其他都以分析为准。凯程老师会详细讲解每个知识点,非常专业,非常应试。 《法硕(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看好理解好背诵好就一切都好了。凯程要求学生最后考前两天时几乎是整本书都在脑子里。 《法硕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是很好的练习巩固资料。从前期到后期一直很有用。凯程学员是扎扎实实做过的。 《法硕联考重要法条释解》,凯程建议找本自己看起来顺眼,查阅方便的。多翻多看。尤其是民法,宪法,非常重要并且非常有效,看了就有感觉。 真题——版本无所谓,例如《法硕联考大纲变化解读及历年试题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真题非常重要。一定要好好利用。凯程会专门开设真题讲解课程。 以上参考书比较多,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四、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辅导班有哪些?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您直接问一句,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都不能立即回答,或者推脱说他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会计硕士考研,更谈不上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华东政法大学法硕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凯程有系统的《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讲义》《华东政法大学法硕题库》《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凯程一本通》,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深入的理解,在华东政法大学有深厚的人脉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所以,凯程有实力能帮助广大学子考上华东政法大学法硕。 三、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学费是多少? 华东政法大学专业硕士法律(法学)研究生的学费2.25万/年,学制两年,专业硕士法

华政考研法学综合出题规律及解题指导

华政考研法学综合出题规律及解题指导PS 相当\-重要作者:陈青 一、答题方法 1、概念题的作答 1]概念题的出题目的在于考查你对一个概念的理解程度,表达一个概念,在逻辑上应该说明其内涵与外延。 2]内涵的表达由两个部分构成,即定义与特点。定义即简要阐述此概念基本涵义,特点便是从内涵的角度对此概念进行界定。 3]外延的表达是由所描述的概念的种类形成,即一个概念所包括的范围在类型上的说明。 4]但是一个概念要做到如此多的解释,需要大量时间,也需要大量版面,在研究生考试中全部进行全面解释显然是不合适的,那么华政法学综合的概念题作答如何对其进行取舍呢?A如果一个概念定义、特点、种类加在一起占时占版都不多,那么可以全部写入。 B如果不行,那么,首选的是定义加种类,需要注意的是种类可能在教材中有多个分类,那么选择最重要的一种分类作答。 C如果没有种类,或是你不记得了,那么写概念的定义加特点。 5]答概念题时,也须对答案进行分点写,如:(1)定义;(2)点(3)点。 2、简答题的作答 1]简答题主要是为考查识记知识,所以原则上答出教材所述即可。 2]答题方法:首先针对题目中的重要名词做出解释,然后再列小点答出知识点,并对各个知识点做出简单解释,例如06年题“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答法是:(1)解释什么是税法构成要求(2)然后分点列出税法的各个构成要求并做简单解释。 3、辨析题的作答 辨析题主要是判断观点的正误并做解释,但是也偶尔直接要求辨析两个名词的题。 1]直接判决正误,当然如果是部分正确部分错误的观点要指明哪里正确哪里错误; 2]辨析:在辨析过程中,一般步骤是首先指出一个题目所弄错的知识点并对该知识点进行阐述,然后针对题目的情况进行辨析分析观点的错误,最后总结出答案指明题目中情形的真实性质。如08年题:要约人甲向受约人乙发出要约,他想把一套房子送于乙。有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你的观点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其答法就是:答:1]错;2]此观点弄错了知识点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涵义与关系,阐明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涵义;3]题目混淆了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阐明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4]具体辨析题目中的情形,分析其观点错误; 5]总结该行为的真实涵义。 4、论述题的作答 由于综合课不同于专业课,其论述题也限于教材,并非开放式的题目,所以综合课论述题的作答方法本质上是简答题的扩大化,即按照简答题的方法作答,但是在答题时要注意在每个项目点下要附加一点丰富的解释或是阐述,以体现其论述性。 二、超纲题问题 考生还有很大疑问的是超纲题。确实,这是困扰广大考生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超纲题本身超出了指定教材的范围,对考生的作答构成了障碍,因此,为了解决这种障碍,急需解答两点:

法学专业各校排名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西南政法大学 6吉林大学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厦门大学 9华东政法大学 10清华大学 11南京师范大学 12复旦大学 13浙江大学 14外对经贸大学 15山东大学 16南京大学 17湘潭大学 18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北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西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湘潭大学 烟台大学 云南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招生信息】开设硕士点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人大最近几年的招生简章都不公布招生人数。 【攻关秘笈】人大法学院历年来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专业课考试采用人大版的21世纪法学指定教材,市面上容易买到。试题题型比较稳定,重复率也不低,通常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而且试题90%出自指定的参考教材。这些试题看似容易但难拿高分。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性,尽量多答,以展示出自已的思维能力和知识面。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无论是“大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5个学科类)还是“小法学”,其实力与研究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不错。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攻关秘笈】武汉大学复试分数线相对较低,复试比例较大;专业课考试有指定的参考教材,考题通常不会超过这些教材的范围。专业课题型比较灵活,常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填空、案例分析、辨析等题型,比较重视考查考生理论的掌握和理解。另外,武大在启航考研网上有辅导班,对考研成功也有一定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攻关秘笈】北大法学院的招生十分挑剔,如果对自己的实力与竞争力不是非常有信心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北大的研究生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平时积累很重要。考试试题基本上都是主观题,虽然考题不多,但是出题灵活,考查的信息量非常大,要求具备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 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模式独具特色:被录取考生按专业分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学习。按照有统有分的教学计划,通识课程与20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是统一的,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学科优势为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既保证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实现法学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法大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国内一流。 【攻关秘笈】法大保送生、推免生的比例不高,每年报考和录取的外校考生较多。专业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必修第一册第一单元《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测试题(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 1.已知集合{ } * N 2,0A x x y x y y =∈= +-≥∣,若B A ?且集合B 中恰有2个元 素,则满足条件的集合B 的个数为( ). A .1 B .3 C .6 D .10 2.已知:250p x ->,2:20q x x -->,则p 是q 的(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又不必要条件 3.已知x 、y 都是实数,那么“x y >”的充分必要条件是( ). A .lg lg x y > B .22 x y > C .11x y > D .22x y > 4.24x >成立的一个充分非必要条件是( ) A .23x > B .2x C .2x ≥ D .3x > 5.全集U =R ,集合04x A x x ? ?=≤??-?? ,集合(){} 2log 12B x x =->,图中阴影部分 所表示的集合为( ) A .(] [],04,5-∞ B .()(],04,5-∞ C .()[],04,5-∞ D .(] (),45,-∞+∞ 6.已知α,β表示两个不同的平面,m 为平面α内的一条直线,则“α⊥β”是“m ⊥β” 的(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7.已知集合{} 2 2 (,)1A x y x y =+=,{} (,)B x y y x ==,则A B 中元素的个数为 ( ) A .3 B .2 C .1 D .0 8.若命题“?x 0∈R ,x +(a -1)x 0+1<0”是真命题,则实数a 的取值范围是( ) A .(-1,3) B .[-1,3] C .(-∞,-1)∪(3,+∞) D .(-∞,-1]∪[3,+∞) 9.设点A ,B ,C 不共线,则“() AB AC BC +⊥”是“AB AC =”(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规范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规范(经2012年3月5日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华政办[2012]218号) 为倡导良好的学风,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严肃研究生学术纪律,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素养,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学术道德 第一条学术研究要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尊重和保护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第二条学术研究要遵循科研规律,致力于创造对科学和社会有较大贡献的原创性学术成果。 第三条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和学位论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第四条研究生要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与收益,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现象,严禁沽名钓誉、损人利已行为。 第五条学术研究要具有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诚实守信,甘于奉献。 第六条学术研究要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学风严谨,材料真实,

数据可靠。 第七条研究生要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勇于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 第二章学术规范 第八条全面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在作业、考试、征文和实践作品等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拒绝作弊和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九条学术研究与活动中,应规范地设计调查过程,保证调研数据、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论文写作(含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位论文)不得侵占、抄袭他人劳动成果。引用他人成果须注明出处,引文不能构成个人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和实质内容。从他人学术成果中转引第三人的成果,须作出说明。凡引用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研究成果如理论、原理、观点、方法、数据、图表等,必须明确说明并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信息。 第十一条学术成果的发表、发布应通过正常渠道。应经过而未经过同行质(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不应向媒体发布。 第十二条凡署名“华东政法大学”或本人导师(不论署名位次)所发表的学术成果,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原始稿件必须经导师审核,投稿前由导师签字同意并留存备查。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成果,应把“华东政法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 第十三条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标注为“华东政法大学”承担或设立的资金项目资助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华东政法大学 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华东政法大学 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614刑法学: 《刑法学》刘宪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犯罪构成原论》,杨兴培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补充修改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六 个月以前的有关司法解释。 804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 讼法学、经济法学)。 法理学部分: 《法理学导论》徐永康主编、顾亚璐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第一、四、六、七、十、十二、十七章。 法律史部分: 《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二章第 一、二 、三节,第七章第二、三、四节,第十三章第一、二、三节; 《外国法制史》(第四版)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 四章、第九章。 宪法学部分: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导论法理学概述 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 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 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 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 第一章法的概念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 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的要素 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 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 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 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 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 第三章法的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 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 第四章法的价值 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 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 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 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 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 第五章法律文化 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 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 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 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 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 第六章法律起源 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 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 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 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 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2、如何正确评价资本主义法律确认的人权原则? 3、什么是法律社会化?它有何社会意义? 4、资本主义法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何新的发展? 5、为什么说废除旧法体系与批判地继承旧法是辨证的统一? 6、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7、为什么社会主义法律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8、为什么人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法系的一般分析 1、法律文明与文明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2、东方法律文明与西方法律文明具有哪些不同? 3、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有什么差别? 4、中国古代法有哪些特点? 第九章法律移植与法律融合 1、什么是法律移植?什么是法律融合?两者有何联系? 2、关于法律移植不同观点的症结何在? 3、法律移植通常有几种类型? 4、法律移植的形式和内容有哪几种情况? 5、如何评判法律移植的效果?怎样才能促使法律移植获得成功? 6、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法律也能移植? 7、我国在法律移植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十章法律现代化 1、什么是法制现代化?它有哪些类型? 2、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如何启动的?经历了哪些阶段? 3、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 4、法制现代化是否就是法律的西化? 5、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法律是否也可能全球化? 第十一章依法治国理论 1、如何理解法制和法治? 2、为什么说法治的基础是民主? 3、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经2018年9月10日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明确学校与学位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学校在籍研究生,可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学校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范围内,申请授予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第三条学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二)完成各学科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实习和研究任务,经考核,成绩合格;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学校规定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一)学位申请书; (二)课程考核成绩证明; (三)中期考核意见; (四)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 (五)申请学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材料或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重交或补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三章学位论文的要求和撰写 第六条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并符合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学位论文的形式主要是学术论文。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类型包括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国家或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问题有系统、深入的见解,其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或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性。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分数线 2019年法律硕士考研的备考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随着19考研时间的公布,这也意外着预报名和正式报名马上来临,在法律硕士择校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当属分数线了。凯程法硕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2018年法律硕士考研分数线,备考法律硕士考研的学子可以依此结合自己的复习情况作为参考。 一、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介绍 1952年6月,华东政法学院建校,设立法律系。2003年5月,学校以原有的法律系为基础,建立法律学院。法律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的传统、主干法学院,是第一批“上海市高校法学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个“教育部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是我校唯一一个“教育部中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曾荣获上海市模范集体(2015)、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9)、

上海市教卫党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上海市总工会“模范教工小家”等荣誉称号。 法律学院设立民商法、刑法、法制史、法理、宪法、行政法、民诉法、刑诉法、立法学、法律文书等10个教研室作为本科教学的组织机构。根据章程,由全院专业教师选举设立学院教学事务委员会,作为本科教学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机构。法律学院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其中,法律史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学科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设立了法律史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等24个科研机构。其中,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刘宪权法律服务创新工作室获得上海 市总工会命名劳模工作室,上海市教育系统首批劳模工作室。 法律学院承担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列明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的前8门课程教学任务。这八门课程都是国家或上海市精品课程,包括1门国家精品课程(中国法制史-2007),7门上海市精品课程(刑法学-2004,法理学-2005,刑事诉讼法-2007,民法学-2007,民事 诉讼法学-201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6,宪法学-2016)。法律学院合计有 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1门上海市精品课程。

法学专业介绍及全国高校最新排名

法学一直是高考报考的热门专业,虽然近年热度有所下降,但每年还是有很多学生争相报考。今天就为大家推荐10所法学类排名前十的学校,供大家参考。 法学是大学开设的一个大类,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毕业后可以做律师,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根据教育部的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前十的学校如下: No.1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与大部分高校向着综合性目标发展不同,人大各个专业紧凑、专业关联性高、粘性大,旗帜分明地将法学等作为其重点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法学在该校得到足够重视,施行小班教学,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教授,敢于在硬件和软件上下功夫。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学校重视度上,法学这一专业较其他学科都相对重要些。这可能也是人大法学排名在前的原因所在。 No.2 中国政法大学 “五院四系”是我国法学专业水平最高的几所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就是其一。在第四轮学科评估时,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一级学科同列最高等级A+。而且法学学科也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的一流学科 1

建设学科。相信在未来的几年里,中国政法大学将充分把握一流学科建设的机遇,将法学学科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巅峰。 No.3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综合实力和法学专业水准有目共睹,在2018年发布的泰晤士亚洲大学排名中,北京大学在亚洲大学排行榜上高居第三,仅仅次于新加坡的国立大学和清华大学。北大平台高、学科多,人才济济,每年各个学科的国际论坛和交流机会就让人目不暇接,这是优点也是弱点。正因为北大是综合类高校,所以法学在其他学科中就显得不那么突出,所以相对而言,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和学科投入不算突出。 No.4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的法学院虽然成立的时间比较晚,但是发展得非常迅速。清华大学现在非常重视文科院系的发展,从法学的综合实力来说,可以说是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的,个个老师都是非常有实力的。从就业率来说,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就业率是非常高的,很多毕业生都会因为清华大学的招牌而多了很多机会。 No.5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也是“五院四系”之一,是学法律的一流院校,如果去不了中国政法大学还想要学法可以考虑华东政法。而且华东政法大学的学风很强劲,在这方面它是不输于中国政法的。 No.6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在法学实力上是不输清华、北大,可能由于地理位置没有那么吸引考生,或者是因为不是专门的法学类院校所以没有华东政法大学更出名,但是武汉大学的法学学科评估也是A,尤其是国际法一直是国内第一,武大法学院所有的法学二级学科都是全国前十。 No.7 西南政法大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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