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一)

合集下载

1998年-2011年华政考研真题(法学综合)

1998年-2011年华政考研真题(法学综合)

华东政法学院199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根本任务是什么?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1-华东政法学院199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判地继承旧法?3、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何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16分)1、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2、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2-华东政法学院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诉讼法卷(一)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诉讼法卷(一)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一)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2.控诉证据3.侦查行为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逮捕的情形。

2.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三、论述题(25分)试从比较和历史的角度论述我国的检察院案卷移送方式。

四、案例题(25分)被告人王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王某被羁押在该市某看守所内。

王某聘请律师张某作为其辩护人,对其进行刑事辩护。

请问:1.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张某享有哪些权利?2.如果王某聘请其妻子李某(非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李某的权利又与张某有什么不同?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既判力2.应诉管辖3.执行竞合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裁判。

2.简述执行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试论民事诉讼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2.试从辩论主义的角度论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证据的收集。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指因犯罪行为造成他人物质损失以及应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他们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企事业单位。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因犯罪行为而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刑事被告人或依法应对刑事被告人的行为负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在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便成为民事被告人。

2.控诉证据亦称不利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它是肯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罪或加重其罪责的证据。

是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控诉和人民法院制作有罪判决、加重刑罚的根据。

3.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是既包括侦查机关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的行为,又包括侦查机关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1998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第三部分: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四部分: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1999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3.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诉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2.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四部分:民诉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除权判决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共同诉讼人的特征2.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2000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2.法的渊源3.法律汇编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2.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有哪些?3.简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含义和区别。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二)参考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二)参考答案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综模拟试题(二)参考答案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1.当代中国法有哪些法律渊源?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种:(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

(2)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4)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军事法规效力高于军事规章。

(5)地方性法规,是一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适用于该地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8)特别行政区法。

(9)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律的重要形式,国际惯例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成为我国法的渊源。

2.简述我国免责条件的主要情形。

(1)不诉免责。

对于无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法律把追究责任主体的权利赋予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由他们自行处分这种权利,若他们放弃行使这种权利,责任主体就不存在法律责任。

(2)立功、自首免责。

对于违法犯罪之后有立功或自首表现的人,可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

(3)补救免责。

责任主体在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之前,对于其行为引起的损害结果采取了补救措施的,可全部或部分免责。

(4)时效免责。

时效即法律确认的某种权利得意行使的时间期限。

若超过该期限仍不行使,那么责任主体则免责。

(5)客观不能履行免责。

在财产性责任中,责任主体却是没有能力履行或没能力全部履行的,有关国家机关可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3.简述我国按资分配方式的主要表现形式。

按资分配是指资本所有者凭借其资本所有权参与他人劳动成果的分配。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个人的存款利息;(2)购买股票、债券等获得的股息、红利和债息等;(3)租金收入,即财产所有者凭借财产出租所获得的收入;(4)“三资”企业和私有企业雇主所获得的收入。

4.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综模拟试题(三)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1.法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简述唐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3.简述世界各国就国家权力配置所遵循的宪法原则。

4.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5.简述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

6.简述累犯的分类和条件。

7.刑事诉讼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哪些?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1.法治一直是我国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对于法治的内涵,有人认为:“法治,就是法律至上。

”请评析这一观点。

2. 有人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社会形势下,公民与人民是同等概念,两者并无区别。

请对该观点作出评价。

3.陈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全部赠与好友张某。

陈某在日记中的表述是否构成有效的意思表示?4.现今很多中介组织在居间合同中收受佣金,有人认为,这是商业贿赂的表现,请对这一观点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2分,共24分)1. 甲和乙因生意周转急需钱用,想向好友丙借钱,在去丙家的路上,乙说:"如果他不借,我们干脆就抢!"甲不同意,乙说:“那借不到可不关我的事。

”甲没有回答。

到了丙家门口,乙在外面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

"甲在丙家吃饭留宿。

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自己回家。

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

丙惊醒大声斥责甲,并拿起电话作势要报警,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但没有密码无法打开保险柜。

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

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从柜中取出现金5万元,并未告诉乙。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

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

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1)请运用刑法的有关知识,对甲和乙的行为作出分析。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法学综合真题(1998-2009)精选全文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法学综合真题(1998-2009)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华东政法学院1998年法学综合考研试题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 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 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 法律体系2. 法系3. 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华东政法学院1999年法学综合考研试题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判地继承旧法?3、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何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综模拟试题(一)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1.西方国家法治的生成条件有哪些?2.简述普通法系的特点。

3.简述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5.简述民法上的财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6.简述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形。

7.价格监督检查的类型有哪些?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立法和司法的重要原则,指的是礼不适用于庶人,而刑不适用于大夫以上的贵族。

试辨析正误并说明理由。

2.有人说,人权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请评析这种观点并说明理由。

3.某甲至某超市,将超市内一箱方便面的包装打开,取出一盒方便面,并将超市出售的手机一部放入其中,然后带着该箱“方便面”带至收银台付款,声称购买“一箱方便面”。

超市收银员检查后未发现异样,某甲付款后迅速离开,在超市门口被观看监控的保安抓住,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某甲构成盗窃罪。

试辨析此观点并说明理由。

4.在上海工作的莆田人甲回乡探亲,同事乙托其代为采购龙眼100斤,馈赠亲友。

甲回乡后,恰遇朋友龙眼种植大户丙请求代为开拓龙眼销路,甲答应代为销售100斤。

但甲在家乡突遇车祸,卧病在床,与丙之事不了了之,故委托同乡丁代为采购龙眼100斤,于丁至上海办事时交付于乙。

请辨析甲通过丙采购,与甲通过丁采购,两种情形是否符合我国民法规定,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2分,共24分)1.郜某因与马某赌博欠马某赌资1万元,马某经多次催讨郜某均不愿偿还。

某日郜某假借偿还欠款,将马某约至河边,乘马某不注意捂住其口鼻致马某昏迷。

郜某以为马某已经死亡,将其“尸体”负重投入河流中。

其后,郜某打电话给马某妻子,谎称马某被绑架,让其拿20万元至某大桥下赎人,如报警则将马某杀死。

马某妻子不敢报警,秘密将筹得的20万元送至大桥下,郜某蒙面接受,声称其会在1天内释放马某。

一天后,马某尸体在河中被渔民发现,经鉴定系溺水身亡,郜某亦在某小旅馆被抓获。

请问:1)郜某致马某死亡的事实,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什么?你认为应当如何处理?2)郜某向马某之妻索要20万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2. A公司从事印刷机采购与销售贸易,向B银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前期采购,采购所得印刷机存储于C仓库中。

A公司到期未偿还B银行贷款,B银行诉至法院取得胜诉判决,但因A公司资金流转困难而未能执行到位。

后因经营不善,A公司无法支付仓储费,C仓库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偿还仓储费及相关迟延费用1500万元,否则将拍卖印刷机(A公司仅有的资产,价值2500万元)抵偿。

B银行要求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C仓库与A公司的诉讼,法院准许。

结合本案,请分析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试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2.从中介自律组织的行为的角度论述中介自律组织的特点。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综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西方国家法治的生成条件有哪些?1)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经济倾向于要求平等和规范,这恰能为以“法律至上”为形式要件;反而来,具有“形式合理性”的法治也仅为商品经济所必须。

2)“市民社会”的发育。

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人类社会划分上,市民社会应当决定和制约国家。

法律应当反映市民社会的普遍理性,法律的目的即在于保护市民社会的权利(民权)、限制政治国家的权力(政权)。

这就为法治所要求的“法律至上”和“限制权力”提供了一种理论佐证。

3)多元民主政体的存在。

西方社会自古就存在着多种政体并立的局面,容许不同政体之间优劣的比较,法治的优势才不会较早显现。

4)“自然法”观念的建立。

“自然法”观念是西方法治思想与实践发展一以贯之的一条主线。

其广泛深入地传播,才有了今日西方法治的发达。

5)法律的相对独立发展。

表现为法律与宗教及政治相分离、职业法律家的存在和法律教育的勃兴。

2.简述普通法系的特点。

1)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渊源。

衡平法和普通法都是判例法,在普通法系的国家享有较之制定法更为重要的地位。

2)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

其是在较为纯粹的日耳曼法——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日耳曼法的一些原则和制度对普通法的影响非常大。

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

判决不仅对本案具有约束力,对以后相应的案件也同样有法律效力,因而法官的判决具有立法意义。

4)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

因为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所以通过对存在于大量判例中的法律原则进行抽象、概括、归纳、比较,然后才能将最适当的法律原则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去。

5)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其受罗马法的影响较小,并不按照法律规范所保护的是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将各法律部门截然划分为公法或私法。

3.简述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其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准则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木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其二,主要形式是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其三,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宪法和重要法律文件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过敏降级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等等。

2)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

其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

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

指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两者的前提条件性质不同。

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仅限于人类社会的违法犯罪等不法侵害。

而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虽然包括了人类社会所引起的人为危险,但更多的是来自于自然界的危险。

2)两者行为指向的对象条件有所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才能实施,而紧急避险则必然针对合法第三人利益加以进行。

3)两者的行为限制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面对不法侵害就可实施,而紧急避险只有在迫不得已、别无他法选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4)两者过当的限度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因此只有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才能构成犯罪。

而紧急避险则是两种合法利益的冲突,因此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否则就避险过当。

5)两者行为的主体要求不同。

正当防卫不但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合法权利,而且也是某些特定社会成员的法定义务,必须予以实施,不实施,即违法。

而紧急避险虽然也是社会成员的一项合法权利,但是针对某些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社会成员来说不能进行。

5.简述民法上的财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1)效用性。

即财产应当能够满足人们的一定需求。

2)稀缺性。

财产不能无限量地存在,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不会是民法上的财产。

3)控制性、支配性。

财产必须是能为人力所控制、支配的物。

4)合法性。

必须具有合法性,法律明文禁止的,则不能成为民法上的财产。

6.简述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形。

1)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步入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7.价格监督检查的类型有哪些?1)政府价格检查机构的检查。

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价格监督工作。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具体进行价格监督检查。

2)社会价格监督。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新闻单位等组织以及消费者均有权对价格进行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辨析题1.答:题目说法不正确。

1)“礼不下庶人”指庶人身份低贱,且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故奴隶主贵族所享有的礼和特权,如祭庙、撤乘、宴会等礼,庶人不得享有。

但这并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的约束,“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礼不仅约束贵族,也约束庶人。

2)“刑不上大夫”指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也体现了刑主要不是针对大夫以上的贵族,而是惩罚奴隶和平民的。

但不等于大夫以上的贵族可以不受刑罚制裁,以严刑诛杀诸侯贵族的史证不胜枚举,如周公旦杀掉兴兵作乱的武庚和管叔。

2.答:题目的说法不准确。

1)人权是指人之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就主体而言,这里强调的标准是人,只看其是否为人,而不看其的其他方面的特征,如肤色、地域、性别、社会地位等。

2)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指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以及宪法虽未直接列举,但显然是人之为人所不可嫩更没有的权利。

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等。

3)人权既然是人之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那么它就只是一定道德上的权利,因为人到底应当享有哪些权利,不同社会、不同国度的不同人们之间,看法会有很大不同。

所以,在其现实性上,人权只能主要表现为法律权利,从宪法角度看时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3.答:公安机关的认定不正确。

1)盗窃罪和诈骗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类的犯罪,有许多相似之处。

但两者也有不同,最重要的是,客观方面的不同,即两者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不同:盗窃是采用“秘密窃取”直接手段骗取公私财物,即以不为人知、不为人备的“梁上君子、暗度陈仓”的守法窃取公私财物;而诈骗则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财物,是用为人错知的“巧舌如簧、明修栈道”的手法骗取公私财物。

更深入地揭露不同,即是盗窃是未经财物所有人同意而侵吞,诈骗则是指经他人“同意”而获得他人的财物,情切这种“同意”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一种行为。

2)本案中,虽然某甲看似采用了秘密窃取的方式将手机藏入方便面箱子中,但是此时某甲并不对手机享有事实上的控制。

真正的控制事实上是营业员将混杂着手机的方便面交付给某甲时,此时营业员的交付行为真正上使某甲控制了手机,而营业员的交付是自由自愿的,是基于某甲“隐瞒真相”的受骗而交付,故而应当定为诈骗罪而非盗窃罪。

4.答:1)甲通过丙的采购不符合民法规定。

甲通过丙采购龙眼给乙,事实上属于双方代理行为。

即甲同时作为交易双方的代理人,这是为民法上的代理制度规则所禁止的。

因为双方代理容易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案例中,甲作为买受人乙的代理人,又作为出卖人丙的代理人,显然构成双方代理,不合法。

2)甲通过丁的采购行为符合民法规定。

民法代理制度规定代理人应当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规定自己实施代理行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任意转托第三人实施代理行为,因为代理关系的形成多基于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人身信赖关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