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为培养思想品质好、辨识能力强、掌握现代核科技知识的优秀人才,鼓励硕士生在校期间积极进取、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并使奖学金的评选更加规范,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生资助体系改革方案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由教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
第二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重师长,爱护学校声誉,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3、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术道德;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5、成绩优良,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除学术活动外);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2)考试作弊;(3)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有学术上的弄虚作假行为;(4)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记录。
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成绩的计算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和发表论文加分两部分构成,即综合测评分=课程学习成绩+发表论文加分。
课程学习成绩的计算:学位课和选修课按60%和40%的比例加权平均。
若学位课成绩分别为12n a ,a ,a ,学位课学分分别为12n b ,b ,b ;选修课成绩分别为12n c ,c ,c ,选修课学分分别为12n d ,d ,d ,则课程学习成绩为 (1122n n 1122n n 12n 12na b a b a b c d c d c d 0.60.4b b b d d d +++++++++ )。
发表论文加分的计算:每发表一篇论文被SCI 收录加15分,被EI 收录加8分,在CSCD 或EI 源期刊发表或录用加5分,在国家二级以上(包括国家二级)刊物或在专业国际会议论文集发表或录用加3分,在国内会议论文集发表或录用加1分。
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哈工程校发…2017‟57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鼓励我校研究生开展基础研究,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规范并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科研创新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经2017年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6月2日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第二条为规范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创新基金产出达到预期效果,结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创新基金内涵及资助方式第四条创新基金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结合自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基础性、前瞻性、颠覆性的课题研究工作,培养研究生严谨务实、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从事科研、学习、交流。
创新基金来源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第五条创新基金按照申请项目的水平和实际研究情况,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每年资助20人左右。
对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申请项目,可予以小额资助开展预研探索研究。
创新基金评审实行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或评审不通过者,名额可空缺。
第六条创新基金资助期限为1-2年,获得资助后至毕业前至少应有一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第三章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第七条创新基金申报条件如下:(一)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已明确学位论文选题方向。
(三)创新基金申请人需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前期科研成果较突出,在其导师精心指导下,其学位论文预期具有明显创新性并能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研究生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发放表
学籍 学院 姓名 学号 学历层次
发放金额
资助类别 发放金额合计 经费卡号 经费负责人签字
备注
- 经费卡1 经费卡1负责人签字
发放总人数: 学院审 批意 见:
经办人 签字:
主管领 导签 字:
发放总金额合 计: 研究生院审批意 见:
经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 经费卡2 经费卡2负责人签字 - 经费卡3 经费卡3负责人签字 -
学院20 年春(秋)季研究生助研费发放明细表
学籍 公章 日期:
学院
姓名
学号
学历层次
发放金额
公章
日期:
资助类别 发放金额合计更 改此表 样式。
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5)产业政策与产业经济管理
学位课程设置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20001
19001
19002
19003
09001
09002
09003
09048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第一外国语(英语)
第一外国语(俄语)
第一外国语(日语)
应用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中级经济学
72
144
144
144
36
36
36
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二级学科
产业经济学
英文名称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14]16号文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字[2014]17号文件)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4]29号文件)规定,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则如下:一、评审原则学院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评审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博士,博士学业奖学金资助期限为4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资助期限与所在专业学制相同,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非定向就业(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下同)的博士研究生。
2.入学考试方式为免试或统考,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3.强军计划。
4.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直博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期限为5年。
三、评选比例及标准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情况表(单位:万元/年·人)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情况表(单位:万元/年·人)四、评审细则(一)博士研究生一年级不分等级。
(二)博士研究生二年级不分专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30%+思想品德×5%+科研素质×50%+创新能力×15%。
(三)博士研究生三、四年级不分专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20%+思想品德×5%+科研素质×60%+创新能力×15%。
(四)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五)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1.综合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20%+思想品德×5%+科研素质×50%+创新能力×25%2.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学位课平均成绩进行排序。
3.学位课成绩出现过不及格者只限定评选三等奖学金。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委“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促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改革机制,转变观念,激发创新,提高质量。
改革博士生培养机制,进一步调动博士生导师的积极性,强化博士生导师的责任意识,激发博士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
二、实施原则1.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由学校与导师对博士生共同资助。
2.根据不同院系的学科专业特点,资助额度有所区别。
三、资助体系与实施方案1.资助体系总体思路:(1)2007年起,所有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学年人民币1万元,收费年限为3年。
(2)2007年起,取消博士生指导经费。
考虑到文、理、管院系学科特点,学校为其发放博士生培养业务费,发放标准为0.1万元/年·人,发放年限为3年。
(3)学校设置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生的学费;助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生在学期间生活费。
(4)学校设置助教、助管岗位。
博士生通过从事助教、助管岗位获得相应津贴。
2.资助体系适用范围及年限:从2007级起,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助,资助年限为奖学金3年,助学金4年。
3.资助方案:资助体系分A、B两类实施,具体标准见下表:(1)学校根据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将享受A类资助标准的学生数量分配给院系,由院系分配给每位博士生导师。
享受A类标准资助的学生总数一般不低于当年学籍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的总数,且A类资助原则上面向校内专职导师。
(2)导师每年招收A类资助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副导师招生不超过1名),招收超过2名的博士研究生,从第3名起按B类资助执行。
导师每年可招收的博士生数量按研院函[2007]13号执行。
(3)文理管院系指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军事训练部等。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哈工程党发〔2017〕5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籍的各类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效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递交有关证明,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开学两周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因身心疾病不能正常入学,或者在新生报到过程中,经学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者不宜在校学习,且短期内经过治疗不能达到健康标准的;(二)因创新创业、工作需要等其他原因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同意,研究生院复核通过的;(三)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专项计划,具体要求以国家当年文件为准。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本人户口、档案等各种关系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保留入学资格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须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到校医院进行体检,经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批准,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的通知转自:时间:2010年8月24日18:30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10‟25号各有关单位:为继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加大对硕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学校制定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为继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加大对硕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实现奖学金资助的全覆盖,针对2011级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贯彻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改革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完善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资助对象本资助体系的资助对象为考试方式为免试或统考,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2011级硕士研究生(即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2011级硕士研究生)。
三、资助体系构成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奖学金、生活补助、助研和助管(助教)岗位津贴。
(一)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冲抵学费。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复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从范围上对上述资助对象实行全覆盖,程度上将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各等级奖学金对应的冲抵后应交学费金额及学校提供的生活补助金额见表1。
各等级奖学金所占比例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指标确定。
表1 各等级奖学金对应学费及生活补助金额表奖学金等级应交学费金额(每年)学校提供的生活补助金额(每月)一等免交学费250元二等4500元250元(二)助研岗位由导师设置,导师视研究生学习工作情况确定津贴额度。
(三)学校每年设置助管、助教岗位,岗位按学校有关文件管理。
四、硕士生奖、助学金管理(一)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指标和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将奖学金名额下达至各院系。
哈工大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
哈工大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工大)的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计划是一项旨在培养工程领域优秀人才的研究生计划。
该计划的目标是选拔具有较高学术能力和潜力的研究生,通过提供全面的教育培养和研究实践,培养工程领域的创新人才。
该计划主要分为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两个层次,并设有不同的专业方向,涵盖工科、理科等多个学科领域。
哈工大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提高工程领域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
这些改革措施包括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通过这些改革,哈工大希望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工程领域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规定(试行)第一条研究生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开题报告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以下简称“选题”)应在充分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由研究生和导师(组)共同商定;或在对研究生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由导师(组)提出、征求研究生同意后确定。
选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选题应按分类指导原则,在学术方面具有开拓性、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使研究课题在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
(二)选题应密切结合实际,力求解决现代化建设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点,同时,根据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的规定要求,研究生应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
(三)选题要根据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考虑本学科、本行业的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
同时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以及导师的学术指导专长,选择适宜的论文题目,并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地,确保按时完成学位论文,使研究生通过论文工作得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训练。
第三条研究生在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表》,经导师(组)审阅同意、院(系、部)批准后,确定开题时间。
硕士生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博士生应于第四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
未按期开题者,由研究生及其导师向所在院(系、部)提交延期开题申请,经院(系、部)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对其加强过程监控力度。
第四条开题报告的内容开题报告字数硕士不少于5000字,博士不少于6000字,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一)选题的目的、依据和国内外研究进展。
说明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着重说明选题的经过、该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对开展此课题研究工作的设想以及课题的学术和实际应用价值。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硕士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硕士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学费每人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健全学位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坚持研究生教育规律,促进培养质量提升,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全方位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保证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实施原则(一)遵循教育规律,促进质量提升。
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规律,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进一步完善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数量、质量的均衡发展。
(二)完善奖助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统筹使用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奖助资金、重点学科经费、学校投入的培养经费、导师科研经费、学费等,构建一套有利于促进学科发展、有利于激发导师工作热情,有利于鼓励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开展实践活动的培养机制和资助体系。
吸引优质生源,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建立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统筹协调,稳妥推进,充分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顺利实施。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学校财力状况等因素,建立奖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标准与发放范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构成。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励及其它奖励。
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伙食补贴、学校“三助”津贴、伙食补贴、特困补助等。
哈工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哈工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一、背景哈尔滨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研究生教育一直是学校的重点发展方向。
为了吸引优秀的研究生来校学习,提高学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奖学金名称、发放标准、申请办法等。
二、奖学金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四个等次,详细名称如下:1.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每年统一发放,资助范围较广,资金较为充裕。
2. 一等奖学金:针对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设立,资助金额较高。
3. 二等奖学金:针对研究生整体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设立。
4. 三等奖学金:资助相对较低,主要针对普通研究生。
三、发放标准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提供,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选拔出最优秀的若干名学生作为获奖对象。
2. 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发放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
研究生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的,可以申请获得一等奖学金。
3. 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的发放标准相对宽松一些,主要考虑研究生的整体表现和成绩情况,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等。
4. 三等奖学金:对于大部分普通研究生,学校也会设立一定数量的三等奖学金名额,资助这些学生的学业生活。
四、申请办法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一般从学校层面进行选拔,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开展评选工作,选拔出若干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公布的相关渠道进行申请。
2. 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申请办法是由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条件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 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的申请办法相对宽松一些,学生可以主动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经过评定后确定获奖名单。
4. 三等奖学金:对于普通研究生而言,学校会设立一定数量的三等奖学金名额,一般无需学生主动申请,学校会主动进行评选。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研发…2014‟30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4年7月7日—1—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任。
根据《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激励和调动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积极性,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2.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以国家学校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导师资助等多渠道筹集经费,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遵循教育规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4.坚持系统设计,统筹谋划,完善体制机制,发挥研究生各项奖励资助政策措施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中国籍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的组成及经费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三部分组成。
所需经费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学费、学校助学金、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等几部分构成,统筹使用。
四、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1.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如表1所示,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1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额度为每年8000元/生。
大学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管理办法模板
XXXX大学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XX)19号)和XX省财政厅、XX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通知》(X财教(XX)15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充分激发研究生学习、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励资助经费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按规定统筹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
第二章奖励资助体系设置与标准第三条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研究生科研业务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三助”岗位津贴、“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
第四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适用对象为xxxx大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研究生科研业务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适用对象为XXXX大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奖励资助适用对象为XXXX大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获得奖励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研窕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银行卡中(每学年按10个月平均发放)。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以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xxθ元。
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比例不超过50%;其他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获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IXX元。
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吸引优秀研究生生源,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助对象本方案的资助对象为考试方式为免试或统考,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
三、实施方案(一)实行学费收缴制度所有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0.9万元,收费年限以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制为准。
硕士研究生于每年开学前向学校缴纳当年的全部学费。
(二)奖助政策体系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等部分组成。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奖学金名额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分配名额为准,评选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助学金助学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用于资助硕士研究生的部分生活费。
助学金资助期限与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制相同,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每月5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中央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资金设立,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学业奖学金资助期限与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制相同,每年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标准见下表。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学校为“985工程”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第一学年自动获得一等奖学金,第二学年重新评定其奖学金等级。
哈工大奖学金分配
哈工大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等级如何评定?2010-3-31 19:49提问者:dmxnmm|浏览次数:3748次特等8%;一等27%。
学术型硕士和工程型硕士在一起评定么?还是分别算?比如哈工大本部学术和工程硕士共135人,其中学术105人,获得一等以上奖学金的人数是105*0.35还是135*0.35?谢谢了我来帮他解答2010-4-2 20:01满意回答特等8% 11050元;一等27% 10050元。
学术型硕士和工程型硕士在一起评定,不过是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不是以学院和一级学科为单位。
哈工大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覆盖率100%,今年起好像比例就变了特等10%、一等30%吧。
基本上特等、一等、二等都不用学费,占了75%。
不过一般都是保研的拿特等、一等,考研的拿一等很难。
工程硕士就更少了因为是按初试+面试+笔试来排的哈工大研究生奖学金比例2012-7-21 18:20提问者:hitee0706101|浏览次数:114次哈工大研究生奖学金比例?我来帮他解答2012-7-21 18:23满意回答2012年的最新比例:特等12% 11500一等33% 10500二等35% 7500三等12% 3000其他8% 无我们学院刚评完,信息准确可靠我校校本部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如表1所示,共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其它五个等级。
表中对应学生比例为两年的平均值,特等和一等奖助学金的比例第一学年略低于第二学年,三等奖助学金和其它类别的学生比例第一学年略高于第二学年。
表1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奖助学金等级奖助学金额度(元/年?生)各级奖助学金对应的学生比例奖助学金包含的内容特等11500 10% 100%学费+学业奖学金1000元+生活费3000元一等10500 30% 100%学费及生活费3000元二等7500 35% 60%学费及生活费3000元三等3000 15% 生活费3000元其它0 10% 无深圳研究生院与威海校区的奖学金体系参见深圳研究生院与威海校区的有关规定。
研究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资助工作,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研究生院、学生处、财务处、发展联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并完善研究生资助方面的政策,指导研究生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
研究生院为秘书单位,负责资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学生处负责研究生各项资助工作的执行;发展联络处负责社会资助资金的募集;财务处负责资助资金预决算和发放。
第三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设立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落实,并向“学校领导小组”提供政策建议。
第四条研究生资助包括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助”(科研助教、教学助教、管理助教)、专项奖学金、专项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研究生,具体资助项目的适用范围或有所不同,详见各项资助内容及具体通知。
留学生另行制定资助办法。
对于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制定不低于本细则标准的资助方案,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医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方案由医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章研究生助学金第六条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第七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第八条助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资金设立,财务处负责将拨款转入助学金专门账户,学生处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注册名单(或报到名单)制作助学金发放清单,由财务处按月发放。
第九条助学金发放年限为:普通博士研究生四学年,直博生五学年;硕士研究生为学校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
哈工程学生资助
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哈工程校发〔2017〕153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经2017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12月25日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丰富资助工作的育人内涵,促进经济资助、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的有机结合,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财科教〔2017〕2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定义范畴进行界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三条学校设立助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副组长为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校领导,成员为学生工作部(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财务处、校团委、武装部、纪检监察处、校友办(基金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助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助学服务中心,挂靠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兼任中心主任。
学生助学服务中心在学校助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和学校总体要求,统筹学校事业收入和社会捐助等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建设,确保各项资助育人政策精准落实。
第四条院系设立资助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组长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成员为学生工作干部、教务工作人员及学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主要职责:负责奖助学金、困难补助、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的具体评选、认定、材料初审及监督工作。
第三章资助资源及分类第五条国家奖助项目(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设立,用于奖励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获评者每人每年获得奖学金:本科生8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
哈尔滨工程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哈尔滨工程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目录一、船舶工程学院 (1)1.水利工程 (1)2.船舶与海洋工程 (6)二、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11)1.建筑与土木工程 (11)2.航天工程 (16)三、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动力工程 (20)四、自动化学院 (24)1.控制工程 (24)五、水声工程学院 (28)1.电子与通信工程 (28)2.船舶与海洋工程 (32)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6)1.计算机技术 (36)2.软件工程 (40)七、机电工程学院 (44)1.机械工程 (44)2.工业设计工程 (48)八、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51)1.电子与通信工程 (51)九、经济管理工程学院 (54)1.金融硕士 (54)十、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58)1.材料工程 (58)2.化学工程 (62)十一、理学院 (66)1.光学工程 (66)十二、外语系 (70)1.翻译硕士 (70)十三、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74)1.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74)1哈尔滨工程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船舶工程学院一、适用工程领域领域名称:水利工程代码:085214二、培养目标本工程领域主要是面向水利行业及相关工程部门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了解本领域的热点和动态,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3、掌握水利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
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进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方面的能力。
能够胜任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掌握一门外国语。
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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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字…2007‟46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
资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资助制度的实施,完善以创新和培养为核心的培养体系,学校制定了《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
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改革硕士生资助体系,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完善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资助对象
本资助体系的资助对象为考试方式为免试或统考,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
三、资助体系构成
硕士生资助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助管(助教)津贴。
1.奖学金由学校提供。
共分三个等级,比例与额度见表1。
表1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设臵表
2.助研岗位由导师设臵,由导师视研究生学习工作情况确定津贴额度。
导师从科研经费中向每名研究生支付的津贴额
度不多于4000元/年。
3.学校每年设臵助管、助教岗位,岗位按学校有关文件管理。
四、硕士生奖、助学金管理
1.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及培养情况将奖学金名额下达至各学院(系、部)。
2.各学院(系、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并予以公布。
3.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具体办法,每年评审一次。
学校招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自动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第二学年重新评定奖学金等级。
4.当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审在新生复试、录取后确定,并随录取通知告知学生本人。
5.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学制相同。
6.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管岗位。
五、有关说明
1.资助体系从2008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2008级推免硕士研究生按原文件执行。
2.2007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按原文件执行。
3.资助体系实施后,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取消。
硕士生在校期间违反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或因休学、退学和出国等原
因不能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学校、导师停止发放以上各类奖、助学金。
4.本资助体系实施后,凡与之不符的,以本资助体系为准。
5.本资助体系解释权在研究生院、财务处。
主题词: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通知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