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申报表
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请表
获得市级同类资金支持情况
□案件及研究成果未获得市级同类资金支持;
□案件及研究成果已获得市级同类资金资助,支持金额元。企业经营来自况20202021
2022
销售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职工人数
主要出口产品
主要出口市场(前三位)
出口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涉案产品出口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涉案产品平均出口单价
案件结果
应诉类:□获得最低税率 □取得胜诉(含申请人撤诉等) □其他
发起类:□裁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裁定实施保障措施 □其他
案件支出总额
元
研究类别及申请额度
□应诉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 □及行业无损害抗辩)额度元。
□应诉同一案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额度元。
□应诉保障措施 额度元。
□应对知识产权争端 额度元。
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及外文翻译名称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及户名
银行账号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国别(地区)
企业海关代码
涉案商品名称
涉案商品海关HS编码
主办律师事务所、律师及电话、电子邮箱
元
元
元
涉案产品对立案国出口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涉案产品对立案国平均出口单价
元
元
元
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详细地址:法人代表:(签字)填表日期:填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填表说明1、本表是建立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库的重要数据来源,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本表。
2、填写本表请在湖北省商务厅网站“规财专栏”中“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3、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中,单位性质请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如为项目组织单位,单位性质请选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科研院所。
4、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中,经营资格登记日期及文号是指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的日期及文号。
5、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请按类别使用分类表格式,除“技改类项目”、“研发类项目”和“走出去发展项目类”使用专用表外,其它类别项目使用“其它类”表格式。
“其它类”表中“展览项目摊位数量”及“主要参展商品”栏由申请“国际知名展销会”展位费资助的单位填写;“项目认证、注册产品”及“项目认证机构”栏由申请“农产品出口”“出口品牌发展”及“软件出口”资助资金的单位填写。
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走出去”发展项目类)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其它类)附件三:湖北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填表日期:填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3.08.10•【字号】晋商服〔2023〕176号•【施行日期】2023.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相关机构、企业:为促进我省服务贸易业务发展,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2﹞3号)和《省级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资函﹝2021﹞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方向(一)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品牌建设、数字化转型,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培养引进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鼓励培训机构(含大专院校)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二)鼓励开展技术出口业务。
支持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
(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支持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资源统筹利用。
支持基地及基地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等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共性资源要素支撑、信息共享及云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贸易促进、品牌及宣传推广、法律支撑、专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开展各类有助于服务贸易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项目。
鼓励重点联系企业开展统计直报。
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申报指南
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申报指南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申报指南二○○九年十一月目录一、境外展览会 (1)二、境外市场考察 (2)三、管理及产品认证 (3)四、宣传推介 (5)五、广告(商标)注册 (6)六、产品研究开发 (7)七、产品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9)八、成套机电产品贸易促进 (10)九、产业基地建设 (11)十、农产品贸易促进 (13)十一、服务外包促进 (14)十二、企业融资贴息 (17)十三、出口信用保险补助 (18)十四、担保费补助 (19)十五、加工贸易转移补助 (20)十六、产业转移宣传推介 (21)十七、区域合作建设 (22)十八、“走出去”项目建设 (24)十九、学术交流合作补助 (29)二十、人员交流合作补助 (30)二十一、外经贸人才基地建设 (31)二十二、信息平台基础建设 (32)二十三、信息平台服务建设 (33)二十四、课题研究 (34)二十五、贸易便利化建设 (35)二十六、其他 (36)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申报指南一、境外展览会(一)支持标准:1.海关统计的上年度或本年度出口额必须超过1500万美元(含1500万美元)。
2.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支持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万元,企业最高不超过5个展位。
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持金额支持。
3.只支持团体展览会的公共布展费,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支持2000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000元,合计金额不超过展位费支持金额的10%。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1.项目申报材料目录;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3.资金项目申报表;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证;6.展方邀请函;7.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参展的批复文件(团体展);8.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9.因私护照出境,则应提供护照和签证;10.与展方签订展位的合同;11.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12.公共布展的搭建合同(团体展);1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发票)。
中央对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数 对外经贸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对服务贸易发展的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制度创新
通过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支持,促进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健康 有序发展,推动我省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 列。
支持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中小企业满意度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预算资金执行率 资金拨付及时性 试点地区和示范城市有关公共服务平台成本 中小外贸企业数量 带动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额 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率 对外承包工程规模 拉动茧丝绸行业投资 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 基地出口企业数量 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提高 服务外包企业大学生从业人员占比
附件5
中央对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2019年度)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中央主管单位
商务部
专项实施期
2019年
市级财政部门
市级主管部门
年度金额
预算金额 其方式,优化进出口结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目标2:鼓励和引导企业扩大进口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 目标3:促进茧丝绸产业优化结构和国际化发展。 目标4: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水平,保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快速增长。 目标5: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环境改善。 目标6:全省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达到16%;力争2019年度全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保持正增长;提高我省技术和服务出口质量, 培养服务贸易专业人才。 目标7:促进高水平外商投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企业参加国外举行的投资促进活动。 目标8:为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共建“一带一路”。
上海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国际货代(物流)企业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旅游服务企业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其他类别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表1: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认证补贴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表2: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中、高级专业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填表日期: 年月日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培训支持资金汇总表[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企业(单位)公章:日期:表3: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聘请境外专家补贴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 年月日表4: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活动支持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表5: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开拓国际市场网络营销平台(外文网站)建设支持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表6: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翻译费用补贴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表7:上海市总部型服务贸易企业(单位)资金支持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表8: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海外设点资金支持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上海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海外投资、项目合作资金支持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 年月日表9:上海市服务外包人才实习资金支持申请表[企业(单位)填写]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事项项目库
广东省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事项项目库申报书(模版)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所属地区:申报时间:目录一、项目申请表 (3)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6)三、关键要素响应表 (7)四、海外仓业务运营情况报告 (8)(一) 海外仓业务发展现状 (8)(二) 海外仓业务发展规划 (8)(三) 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8)(四)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五、辅助证明材料 (9)(一)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二)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9)(三) 经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会计年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 海外仓资质证明材料 (9)(五) 被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清单及业务流水 (10)(六)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0)一、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表一、企业基本信息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及邮编组织机构代码注册时间企业性质(国有、民营、外资、合资)企业规模(小、中、大)法人代表固话/手机电子邮件项目负责人固话/手机电子邮件纳税情况内容2013年2014年2015年纳税金额海外仓业务情况海外仓总数面积(单位:平方米)自建海外仓数量租用海外仓数量分布国家(地区)辐射国家(地区)项目海外仓建设运营总投入(单位:万元)海外员工人数(全职、兼职)海外仓类型出口/进口服务企业数量信息系统建设自建/第三方日发货量二、申报项目情况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开始时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3项目总投资(万元)至2016年6月30日已投入金额(万元)后续计划支出金额(万元)申请财政资金(万元)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参考申报指南)项目基本情况(500字以内)1.项目建设背景2.项目建设内容2.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情况截止2016年6月30日实际建设完成情况(500字以内)项目预计产出项目是否完成是□否□若否,完成率是(%)预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万元)预计年均新增利润(万元)预计年均新增税收(万元)海外仓面积增加情况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增加数项目实施新增就业人数通过海外仓出口发货票数或货值增加情况其他产出(如知识产权等)项目单位申报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4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合规。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09.22•【文号】商流通函〔2014〕790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流通函〔2014〕790号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为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财政部、商务部在清理和整合外经贸相关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对2010年印发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114号)及有关具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工作平稳衔接,对本办法施行前已按原办法向财政部、商务部上报资金申请且尚未完成相关审核及资金拨付的,可按原办法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本办法施行前我部已按原办法下达资金,但尚未拨付至具体项目承担单位的,可按原办法规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商务部2014年4月9日附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改善外经贸公共服务等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方案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方案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方案是我国用于支持外贸发展和贸易便利化的重要工具。
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0.11.11•【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推进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做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审核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联发〔2020〕39号)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和范围对企业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服务进口、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及技术出口业务四个方面给予支持。
二、支持项目及奖励标准(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对建设和维护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支持。
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平台所需生产性设备购置、平台运营及维护,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为服务贸易企业和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测试、统计监测、信用建设、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贸易促进、知识产权、产业规划、政策研究、智库咨询等公共服务。
1.平台建设费。
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为服务贸易企业和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测试、统计监测、信用建设、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所需的相关设备、软件系统(含研发)购置费用等,给予不超过实际建设费用的70%、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费支持。
2.平台运营维护费。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为服务贸易企业和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测试、统计监测、信用建设、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等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维护费用(包括平台硬件的更新维修费用、平台软件的更新升级和维护费用、平台软硬件租赁费用、平台运营场所租金及水电费、供实现平台功能的网络租赁费、专利、软件许可使用费等),给予不超过实际运营费用的7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营费支持。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改)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商务部•【公布日期】2014.04.09•【文号】财企[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为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财政部、商务部在清理和整合外经贸相关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对2010年印发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114号)及有关具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工作平稳衔接,对本办法施行前已按原办法向财政部、商务部上报资金申请且尚未完成相关审核及资金拨付的,可按原办法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本办法施行前我部已按原办法下达资金,但尚未拨付至具体项目承担单位的,可按原办法规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商务部2014年4月9日附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改善外经贸公共服务等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的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10.22•【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做好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的通知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等文件要求, 2019年广东省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请认真做好本镇街(园区)企业项目申报的组织和发动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且守法经营、信誉良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从事国际服务贸易相关业务活动,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注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服务贸易管理相关业务信息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支持时间年7月-2018年6月。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一)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项目。
技术贸易。
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每个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资金用于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
文化贸易。
对入选《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支持。
对入选《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不含文化出口基地责任主体)不超过10万元支持,给予每个文化出口基地责任主体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资金用于推动文化出口创新发展和文化贸易研究等。
中医药服务贸易。
对中医药企业(机构)吸引国(境)外人士来莞就医或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提供跨境中医药远程教育或诊疗服务且项目规模有所增长、完成中药类产品海外新注册等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支持,对每个企业(单位)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2.08.22•【字号】京商财务字〔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26号各有关单位:为培育外贸增长新动能,促进对外投资健康稳定发展。
依据《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16号)及相关资金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外经贸发展资金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主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展会发展等方向。
二、申报流程(一)项目申报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由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
(二)经市商务局复审通过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或资金审核。
(三)市商务局根据审核结果(涉密及不宜公示事项除外)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由市商务局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三、申报要求(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市商务局做出书面承诺。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三)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工作。
(四)各初审单位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切实做好指导与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
申报表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对(项目名称)申报项目的有关事宜,我单位郑重承诺:
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
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若申报项目获得本专项资金扶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按时报送项目绩效情况总结,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离岸收入明细表
注:1.银行水单日期,应在申报期间内
2.在一个合同范围内请按照执行日期顺序填写,填写顺序与文本材料装订顺序一致。
3.表中所有可计算的数据,请使用EXECL自带的公式计算,特别是合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