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城市管理局部门职责清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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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城市管理局部门职责清单
(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水务局)
一、公共决策与行政指导类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专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制定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及设施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专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行业管理;
4、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各街道开展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5、部署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6、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水务管理维护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7、负责市区财政城市管理维护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负责市容、执法、环卫、绿化养护专项经费、维护维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管理专项行政性费用的收支管理;
8、负责城市绿地临时占用、户外广告、在重要建筑物和风景区内建筑上设置店招、标志等外部设施的审批事项;
9、负责店招标牌、停车场、洗车场等设置备案;
10、负责全区餐厨废弃物申报、收集和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全区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排水设施、停车设施等综合维护管理、改造出新和应急抢险的责任;
12、拟订城市管理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13、承担全区市容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
14、负责建筑物外立面、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容貌的监督管理;
15、拟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
16、牵头组织全区性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1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环卫、绿化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18、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9、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
20、负责全区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
21、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综合考核和业务培训;
22、负责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23、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24、组织开展水务科技、市容、环卫、绿化管理行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行政奖励等工作;
25、协助全区道路停车位施划与管理工作;
26、监督指导社会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
27、参与编制道路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
28、牵头组织全区扫雪、防汛抗旱、防台工作;
29、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
30、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1、承担推进数字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的责任;
32、负责依托全区“网格管理、集中考核、分级指挥、多级处置”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33、承接市城治办对区城市治理综合考评,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并授权下,协调相关区属部门接受上级考核;
34、落实市、区有关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5、负责对市容环卫责任人履行市容环卫责任(“门前三包”管理)的业务指导;
36、负责拟订区水务发展中长期和专项规划;负责区水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计划安排、方案审查等工作;
37、负责水务设施年度建设、维护、应急抢险资金计划统筹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38、统筹组织区域河道、堤坝、岸线等水务设施工程建
设;负责区涉水项目工程的建设质量、设施运行、安全监管和建成后的验收、备案、移交办理等工作;
39、负责全区涉水工程建成后的移交管理和设施检测;负责全区河道与水务设施保护、养护管理和运行状况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
40、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生活污水处理、城市水环境项目的建设职责;
41、负责区域水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规范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负责区水务管理有关污水处理、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承担水务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42、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推进水务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43、承担区级“河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街道级“河长制”工作;
44、负责起草城市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45、负责牵头落实城市治理各项工作规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协调、解决城市治理中的问题;
46、承担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全区街道、园区、部门城市管理考评工作;
47、通过网站、微博,更新发布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活动;
48、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信访接待服务,市长信箱、12345 、12319等各类信访件的答复及来访人员的接待,提供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等相关咨询服务。
二、行政权力类事项
江苏政务服务网xxx(详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三、公共服务类事项
1、提供受理城市管理咨询、投诉、信访举报的公共服务,具体承办机构为:鼓楼区城市管理局举报中心和区行政执法大队政务大厅(幕府南路228号)。
2、提供城市容貌标准和责任区责任咨询的公共服务,具体承办机构为:中山北路540号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212窗口区城市管理局坐席。
四、内部管理事项
1、对局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指导、监督和合法性审核;
2、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协调督办等工作;
4、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等工作;
5、负责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等事务,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