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需求表
1、每人使用面积标准:县(市、旗)级正职20m2,县(市、旗)级副职12m2,直属机关科级9m2,科级以下6m2。
2、“具体用途”一栏填写精确到房间,对应于“所需房间数量”。
3、请各科室与主管领导沟通好,填写完毕后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