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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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意义:

政治历史来看:

首先,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促进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

其次,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为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的主要经验有三条:一是实行承包责任制。二是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三是走市场化的经营道路。

<论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贡献.caj>

公平效率方面:

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首先使得土地经营权回到农民手中,使农民成为生产的主人,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解决了效率问题;其次,土地按人均分配,实现了基本权利平等这一层次上的公平,一家一户自主经营,克服了劳动测量技术上的困难,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从而解决了公平问题。使“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绝对分配平等这一不公平问题得以解决,这也促进了效率的提高,再次,这一制度与允许农民经商打工的自主政策相一致。农民可依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及周期长的特点,在安排好农活的空闲时间,出外兼业,提高收入。

从以上可以看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实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使中国农业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

《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看公平与效率问题.caj》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绩效与创新研究.nh》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包干到户(农户的劳动成果在完成国家的税收和收购任务上交集体提留及其

费用后,全部归自己所有),由于责任更直接,利益更明确且方法简便,尤其受

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到党的十四大召开时,这种责任制已发展成为以家庭联产承

包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农村经营体制,这一体制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家庭为承包单位的联产计酬的责任制,它采取了统一

管理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把劳动者的劳动同生产成果紧密结合起来,把责、

权、利有机地集合起来。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家庭,是建立在社会主义集体

经济上的新型的家庭,是集体经营的一个层次。承包者必须负有完成国家征购任

务的责任,必须负有完成集体提留的责任,同时也有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

由于产值或产量是按固定数额包下来的,承包者如果经营得好,产量或产值越大,

承包者的收益也就越大。否则收益也就越小。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国家、

集体和社员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长处,又调动了承包

者个人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得到了更充分的发挥。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既适应于当前的手工劳动为主的生产力状况,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发

展过程中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它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不是权宜之计,

而是一项长远政策,必将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们党和国家充分肯

定了这一管理体制,决定在长期内保持不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做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最先是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十八位村民发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由于这种形式适应了当时的农业发展形式,使得中国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得到迅猛发展。“1999年,中国粮食产量5. 08亿吨,比1978年增加两亿多吨,生产能力已稳定在5亿吨以上;成为世界最大产粮国。1999年,肉类产量5953万吨,蛋类产量2080万吨,奶类产量790万吨,分别是1978年的5倍、7倍和8倍;水产品产量4100万吨,是1978年的8倍多。”。中国农业取得如此大的成绩是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不开的,其历史功绩也是不容抹杀的

<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利弊及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趋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生,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提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第一,就全国来说,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手工劳动,因此不适合大规模的经营,而将经营的单位划小到家庭,同这种手工劳动的生产水平相适应。第二,原来那种大规模经营下的集体劳动(改革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民评工记分年终分配)对每个人的劳动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因而必然是平

均主义的“大锅饭”,而以家庭为经济单位可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的平均主义。第三,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是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劳动对象的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有更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

优点:

1、解决了合作社时期监督困难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和效率。

合作社的生产规模大,人数多,个人的兴趣、能力和禀赋不同,付出的努力会不同,由于监督成本过高,难以实现,很多人会选择偷懒,“搭便车”,当退社自由被剥夺后,变为一次博弈,因而大家的积极性都不高,效率低;而在家庭联产承包制中,农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投入的劳动,精力增多,产量也会增加,那么收入就会增加,于是就能实现自我监督,不会再轻易地偷懒。由于收益增加的归属由全队改为自己,农民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的可能性。

2、与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大,土地少的基本国情相适应。

由于个人农产规模小,耕作主要依靠人力和蓄力,机械化水平也非常低,养活众多人口的压力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离用好每一寸土地,进行精耕细作。合作社完全剥夺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加之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必然会导致农民相对粗放的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民以激励,使他们自觉地在自己很长时间内拥有使用权的小块土地上尽可能的精耕细作,促进土地利用率的提高。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分离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其收益分配明确划分,大大刺激了农业总产出和剩余产品的增加,增加了农户的财产,使得农民的生活大幅度改善。逐步解决了温饱问题,一些地区已经向小康迈进。

4、有利于运用比较优势,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

各家各户的土地与劳动力边际产出是不尽相同的,在生产队体制下,各地区的粮食主要在本地区进行分配,各管各的,资源相对停滞。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生产各种粮食具有比较优势的农户和地区间可以进行交换。既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又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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