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环境问题原因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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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环境问题原因探究

在城市工业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城市染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城污染流向农村,农村一边自身生的污染无法处理,一边却要受城市的污染。可以说农村环境的化已经影响到农村人口的生存,影到新农村的建设,已成为会和谐建设的一大障碍。如妥善解决农村环境题,将会动摇三农的基础,会阻碍发展的步伐,甚至影响中民族生存的根基[1]。在种背景下,对中国农环境问题原因的探析就显十分必要。总的说,产生农村环境问题的原因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一、农业生、生活方式落后

1.农生产方式落后。生方式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发而谋取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式,目前农村生产主要有农业产和乡镇企业生产。(1)农乡镇企业生产方式落后。乡镇企业为农村和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大的贡献的同时,也使农村染变得非常突出。中国农村镇企业的生产方式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自然资源作为生产投入要素,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型生产方式,种生产方式造成对环境资源肆意掠夺和破坏;另一是有一定技术和资金投入的农村非业生产方式,但是由于规小,无力建立相应的污染处设施。(2)集约化养殖场造成污染。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及菜篮子工程的建设,发畜牧业、养殖场是农民致富主要途径。规模化养鸡场养鸭棚、养猪场、养牛场等迅猛发起来,产生巨大经济益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畜禽养殖的污染危害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内违法开设养殖场,对饮用源水质造成较大影

响;二是个别地畜禽养殖过于集中,大量养污染物排入同一水体,严重超出水环境容量,致使水质恶化三是个别养殖场选址不当,恶臭染扰民现象突出,污染纠纷繁”[2]。(3)中国农村农生产方式落后。中国农业生产特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统的、原始的生产经营和传统的养与无节制地使用化肥农药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要途径。大量的农药、化投入到农田生产中导致了土壤板结和土地产力的下降,而农药化肥流失又成水体污染和农产品农药残留超,造成对人体的危,以致农民不敢吃自己种的、养的鱼。温室大棚和地膜保对农作物生长有促进作用,但量不可降解的塑料残膜会阻碍农作物生长,并对土壤产破坏作用。

2.农业生活方式落后。民的衣、食、住、行等生活习惯受统生活方式影响较深,在日常生活较少考虑到对环境和资源的保。(1)由于千百年来的习惯和民自身对环境问题的漠视,形了多数农民守土恋家,住分散,布局混乱,缺乏整体划状况。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坏了自然环境,而且利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2)个别村户生活垃圾到露天堆放,任其腐烂、发臭,子、苍蝇到处飞,厕所随意建,生活污水直接排到江河里,严重影响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3靠山砍山,平原烧秸的“就地取材”的传统能源利用方,造成水土流失的同时,造二氧化碳浓度急剧升高空气污染严重,极大影响了人的健康,时也威胁着交通以及输电线路的安。(4)人畜混杂,一些农村在仍然是人畜共处一院至是一室,大量的畜粪便在道路两侧、庭院一角意堆放或

随污水就近进沟渠河道,对空、水体造成严重污染。(5)破家值万贯”的持家理念及“够了就行”的民消费观使农民生节俭,什么都不舍得,破烂乱堆、乱放,不仅有碍观而且也污染到农村的生态环境[3]。

二、农村环境保法制建设不健全

1.相关农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全。中国的环境保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个以1989年12月通过施的《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为主体法律体系[4],但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仍不健,主要体现在以下个方面:(1)宪中的立法空白。中宪法立法过于抽象,则性太强而执行性差如宪法第26条中“国家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境,防止污染和其公害”,认为作为社会中的人,有得良好环境的权利,但没有切的通过法律对农民的环境权加以确认。(2)《环境保护法》制定过程中针对的主要是城市的环保护,没有对农村的环保进行规。《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治植被破坏、水土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展,推广植物病虫的综合防治,合理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素”[5]。这些法律定在条文上过于抽象,实践中难于作,缺乏调整和约地方政府的行为。(3)其他部法中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虽然涉及农业环境保护,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出现各个法律规范之有相互重叠,权责不明,效力冲的现象,法律的协调性。各行政部门之间乏权力上的衔接与配合,导致村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行效率低下或者执结果“无功而返”[4]。

2.农村环境执力度不够。农村环执法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各个部门目前农村环境执法力度不,具体表现为:建设项目管理力不大,审批权得不很好的落实,新的污染源不断生;排污收费力度不大,在人情收费、协议收费、随意提或降低征收标准,执的严肃性不够等现象;一些限期理企业迟迟完不成治理任,限期治理成了“无”治理。

免费论下载中心3.农村环境司法上在问题。当农村环境污染件造成公共环境、利益或者农村众人身财产伤害时,公众愿意选择向政府环境管相关部门上访、投诉通过调解、赔偿等方式解决问,而不向司法机关提起环境行政讼或者环境民事诉讼,通过律途径解决。

、农村地方政府环境管理行不当

农村环保工作经常出现要么抢着管、要么人管”的重叠管理或空白管理的越位”和“缺位”现象。

1.农村地政府环境管理中的“缺位。“缺位”即“不作”,该做的不去做。一些县政府对农村环境问题不闻不问。就有所闻也只是走过场、搞形,成了追求政绩的手段。体表现为:政府对环保公益品供给足;生态建设制度不健全环境保护财力投入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滞后;环境宣传教缺位;环保管理和监督缺位。“作为”的一个很重的原因在于地方政与排污企业常常是个利益共同体,污染企业的利有时就是地方政府的利益,企的污染也就意味着政府的污,所以,地方政府领导或者掩盖或者隐瞒环境污染问题,这种方保护主义决定了污染继续污染、受害者继受害。

2.农村地政府生态建设中的“位”。“越位”即“为过大”,不该做却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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