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摄影的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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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采用适当的光比,就能充分利用彩色负片乳剂固有的曝光宽容度。照明良好的人像照,因有讨人喜欢的光照效果和较好的色彩质量,顾客容易接受,通常能收到满意的效果。光比:两只用来照明某一被摄对象的灯光,就其产生的总效应来说,它们之间的强度差,就称为光比。这通常可用数字比来表示。例如:3:1比率是指受到两支光总效应的被摄对象的部位,其亮度三倍于只受到一支光的部位.这也可以用光度单位来表示.例如:高光部位为300英尺/烛光,阴影部位为100英尺/烛光.但“3:1”表示式并不意味着光圈级差为3:1,正如下面要指出的。通常,形成光比的两种光线,就是补光和主光。补光:所谓补光,就是通常位于或邻近相机轴心线的、对被摄对象作总体照明用的光源,其目的在于使阴影部的细节能获得恰当的曝光。仅有补光,其提供的照明相当平淡。因为来自摄影光轴的照明,无法显示一个立体对象的令人满意的轮廓或造型。这种光线不能产生重要的高光,所以许多摄影师采用一种相对柔和的,或者比较漫散的光源。白色反光伞,天光装置,或大范围的漫射光线常被用作补光。主光:它是布光中占支配地位的光,常称为“基调光”或“造型光”。这两个术语都对,因为主光确实决定着景物的“调子”(高调或低调),而其位置会产生高光和阴影所形成的造型轮廓。相对地说,如将较柔软和的光源选作为补光,则较“刺目”的光线常被选作为主光。抛物面反射器、小型银色反光伞以及会产生闪烁高光的灯,均可选作为主光。比数:光比概念的混淆不清,源自说明光比的那些数字。应当记住:主光只是用来照明被摄对象的高光部位或明亮部位,它不能照明被摄对象的阴影部位。还应当记住:补光如位于相机轴心线之上,可照明镜头所能见到的一切,即高光部分和阴影部分。以数字表示的光比,是指照射在高光部位的总光量,与阴影部位的光量之比。高光部分能同时接受主光和补光所造成的总效应,而阴影部分则只能接受到补光的效应。如能理解平方反比定律,则控制正确的光比就不是一件难事了。假如一支特定光源与被摄体距离10英尺,被摄体受光为100英尺。烛光照度,那么距离20英尺时,被摄体受光度是多少?

如果你回答时设想距离增加了一倍,即认为亮度就是一半--50英尺/烛光,那么,你也许得复习复习平方反比定律了,因为你错了!一切光在某种程度上所遵循的平方反比定律指出,光能的递减)递增也然),是以距离平方的变化为依据的。平方,是指一个数字自身相乘。举例来说,如果灯光离被摄对象一英尺,被摄体受光度的计算方法是:一乘一等于一,再求其倒数即一分之一,或一除以一,此时被摄体受光度为X(以光度单位表示)。把灯光朝后移至二英尺处,运用公式,二乘二等于四,求其倒数,一除以四,即被摄体受光度仅为1/4X。把灯光朝后移至三英尺处,三乘三等于九--即受光度只有1/9X。现在再回到前面所讨论的问题,套用平方反比定律公式--距离自身相乘,再求其倒数--你就能确定,在10英尺处,被摄体接受光源的1/100光量,而在20英尺处,就只接受光源的1/400光量了。这就是说,当距离增加一倍时,被摄体接受的光量只为原来的1/4。光圈级数和距离许多摄影师发现,平方反比定律是和一些很重要的数字,即光圈级数密切相关的。由于光圈级数通常是要记住的,所以这种关系很是重要。请考虑下列事实:经试验,发现位于离光源4英尺处的被摄对象,受光量为100光度单位;离至5.6英尺处,受光量为50个光度单位;如果再离至8英尺处,则受光量只有25个光度单位了。这不是有些似曾相识吗?这些用于光圈级的数字,当变换为距离时,就可以使你洞察平方反比定很的奥秘了。你可以将光圈级的数字转换成任何距离测量单位,并且可确定在那些距离处的光度。请考虑以下说明。如果某一灯光在4英尺处能产生100个光度单位,则在不同“光圈级”距离时的下降率为:4英尺等于100个光度单位,5.6英尺等于5 0个光度单位,8英尺等于25个光度单位,11英尺等于12.5个光度单位,16英尺等于6.25个光度单位。现测验一下你对这个原理的认识--上述灯光在2英尺处的光度单位是多少?在22英尺时又是多少?你可以用英尺、米、英寸,或者其他任何距离单位来测定某一灯光的反比下降效应。光比计算方法为了进行这项练习,首先假定有二支灯光,其光输出和光质完全一致。例题一,在4英尺处为主光,5.6英尺处为补光,问最后的比值是多少?主光比较近,其投射在被摄体上的光量要比补光大一级光圈,即其光量为补光的二倍。阴影部位接受来自补光的光量为一个单位,高光部位接受来自补光的光量为一个单位。但高光部位还接受了来自主光的二个单位的光量。现在比值是多少?高光部位等于接受来自主光的二个单位和来自补光的一个单位,合计等于三个单位的光量。阴影部位等于接受来自补光的一个单位的光量,故比值为3:1。例题二;主光在4英尺处,补光在8英尺处,比值多少?恰如f/4光圈镜头所传入的光量为f/8的4倍,在4英尺处的光的强度为8英尺处的4倍。这时,阴影和高光部位都同时接受一个单

位光度--高光部位又另外接受4个单位光度。结果光比是5:1。这就是光比形成的过程。景物反射比

对某些人说来,这也许是一个新名词,然而在考虑光比时却是至关重要的,每一个景物或被摄对象都有其反射范围。例如,一个新娘穿一身白礼服,其反射的光量达到90%,新郎所穿的黑西服,其反射的光量仅为10%,当他俩出现在同一张照片上时,两者对光线的反射比为9:1。另一例,一个白肤金发碧眼女郎,身穿粉红色裙子。这个被摄对象的最明亮的部分(也许是好的白肤)可能反射的光为60%,而最暗的部分(也许是她的裙子)可能反射的光为30%。在这种场合,女郎所提供的反射比只有2:1。如果仅用补光拍摄,或者在照相机上装一只简易的闪光装置,软片将会记录下真实的被摄对象的反射比,照片调子很软。负片的亮度记录范围什么是一张负片能够记录的被摄对象的最大亮度范围?整个负片一照片系统所能再现的亮度范围又有多少?这对于那些想获得最好质量效果,希望能揭示所有重要阴影细节和高光细节的摄影师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通过对彩色负片试验能够看到,它们对超过150:1亮度比的景物,能够记录其可分辨得出的细节层次。彩色负片在这方面显示了它有显著的宽容度。然而,对这个系统有实际限制的却是彩色相纸。印制彩色负片的彩色相纸,在确定其再现的景物亮度范围,即其最明亮的白色部分和最幽暗的黑色部分之间可达到怎样的程度时却是都有限制。测定相纸的密度范围(从高光细节到阴影细节),证明了相纸的这个限制。一般可测出其亮度比是40:1。最暗色所能反射的光线只是最白色所反射的光的1/40,从而限制了摄影师的调色板。那么,彩色反转片的情况又是如何呢?试验表明,大多数彩色反转片,对这种超过40:1的亮度比,是无法记录和再现的。同样,黑白底片如洗印适当,虽有可能记录原始景物的200:1的亮度比,然而,用来印制最后照片的相纸,却只能再现原始景物的40:1部分。当然,在黑白洗印中,通过对相纸反差度的选择和显影时间的改变,可以使亮度比扩大或缩小。不过你尽管可以扩大或者缩小这个范围,但景物理学影调层次却要受到一定损失。一些因素可以证明上述说明,例如镜头眩光系数、背景亮度范围、光学眩光以及洗片中的变化,可以改变最终再现范围。总景物亮度范围镜头和负片用来记录总的景物亮度范围,或者说负片所企求的是尽量把明暗部都记录下来。总景物亮度范围,就是光比乘以景物反射比所得的比例。光比乘以景物反射比的例子如下:被摄对象:一个妇女,身穿白色花边的外套,头戴灰黑帽子。景物中最亮部分是她的外套,反射的光线为90%,灰黑帽子反射的光线为10%,她本身的反射比为9:1。目标:要求获得的照片,其外套在高光部细节清晰,帽子的阴影部仍然有可交代的层次。公式:光比*被摄对象反射比=总景物亮度范围。

假设所用的为4:1光比,则为:光比4:1*反射比9:1=36:1。4:1光比结合9:1被摄对象的反射范围,能使总景物亮度范围扩大到36:1。由于36:1易于记录在负片上--并且正好再现在彩色相纸上--一切就很保险!在上面例子中,应该考虑这个亮度范围是怎样再现的。景物中最亮的部分恰是同时受补光和主光照射的白色外套部位,而景物中最暗的部分,恰是只有补光照射所及的灰黑帽子的阴影部倍位。高光部位所受到的光量为阴影部位所受到的光量的4倍。4乘9等于36。1乘1等于1。光比加在了原始被摄对象的反差--这就是所发生的一切的原由。有效地应用适当的光比,强以用来扩大或者缩小被摄

对象的固有亮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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