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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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加固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地下室顶板裂缝修复、结构梁碳纤维加固及结构柱包钢加固等,详见结构加固设计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承包方式

1、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包所有运输、包质量、包施工措施、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工程资料、包工程保修、按设计要求通过检验检测(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等方式进行承包,。

三、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裂缝修复:楼板裂缝修复采用聚氨酯灌注胶,梁、柱裂缝修复采用环氧树脂灌注胶,包含

裂缝观测定位、构件表面处理(含钻孔及清理)、安设压浆嘴、封闭裂缝、密封检查、配制浆液、分次注浆、表面清理、收尾处理及检查等全部工作内容。

2、结构梁采用粘贴碳纤维布加固,包含环氧树脂灌浆堵缝、基底处理、涂底胶、找平、粘贴碳纤维布、抹环氧水泥砂浆保护等全部工作内容。

3、结构柱采用湿法外包型钢加固,包含环氧树脂灌浆堵缝、加固构件和钢材表面处理、打孔及清理、植筋锚固、等代钢筋设置、卡具卡紧并焊牢钢材、配制并灌注结构胶、结构胶固化、防火、防腐、抹水泥砂浆保护层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质量及工艺要求

1、按设计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使用的材料、材质、型号及工艺标准等详见设计文件。

五、工期

1、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后,须密切配合土建总包单位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严格遵照甲方的工期要求,及时完成所有合同内容,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施工工期,否则乙方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遇以下情况且对工期有影响,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按实际情况相应顺延:

2.1不可抗力因素;

2.2连续停水、停电12小时以上;

2.3非乙方原因设计变更。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计算。

2.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安装费、二次转运费、措施费、保险费用、水电费、成品保护、配合费、利润、规费及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合同价格不因政策和市场价格变化或其他原因而作任何形式的调整。

3、本合同结算办法是按实际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本合同综合单价结算,具体加固施工部位由业主、鉴定单位及设计单位现场确定。

4、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不含税):柒万壹仟零玖拾元整(¥00000.00元),综合单价详见下表。

七、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甲方支付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业主单位支付工程款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3、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乙方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业主单位支付工程款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4、剩余3%在三个月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业主单位支付工程款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工地纪律,相互保护好与总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劳动成果,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或补偿。

2、乙方应遵守工地安全纪律,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行购买安全保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害及其他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且甲方将根据情况处以1-3万元的罚款。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

2、甲方所有指令、文件、联系函均应由甲方驻工地代表签署并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3、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关系及交叉施工等问题,提供水电接驳点。

4、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5、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等。

6、对乙方所有材料随时抽检。

7、按合同约定及进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进场施工前应提交相应的资质文件供甲方查验,进场材料应报甲方和监理审核验收后方可用于现场施工。

3、乙方应服从甲、监理、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密切配合总承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遵守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工序报验制度。

4、工程未交付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期间成品发生损坏,乙方负责。

5、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7、完工后7日内按要求组织检验检测,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善始善终完成该工程,如中途退场,无论何种理由,甲方不予办理结算。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无偿修复至约定质量标准,工期不变;工程经返工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除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如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且乙方应立即将不合格材料清场,如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进行相应赔偿。

十二、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三个月,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之日起计。;

2、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及时派人进行维修,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工程保修款结算时必须经工程技术部门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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