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书(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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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激励方(以下简称甲方):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任职。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人才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
2.股权: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
的注册资本金。
3.虚拟股权(干股):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
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4.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
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股权转让对价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分两年兑现,每年 %共计 %)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
2.乙方担任职务,全面负责工作,且在协议生效
后需持续在公司工作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完成,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前提条件。
3.乙方取得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
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4.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
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分红的取得
1.甲方应在每年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后净利润总
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十五个
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 %(具体支付比例由股东会决议做出)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在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
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四、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股东权
1.乙方在公司持续任职满年后,甲方将正式采用合理的股权分配登记方
案将承诺股权转入乙方名下。(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或合法的员工持股登记方案)。
2.乙方持有股权后,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融资时股权同比例稀释。
3.除特殊约定外,乙方在本协议中享有的股份权益不包括股东会投票表决权。
乙方同意将所持股份的投票表决权永久赋予甲方行使。(无论后续股权是否有转让,投票权利仍由甲方持有,不发生改变)。
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公司持续工作满年后,方可自由处分已转
让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在公司任职不满年而自行离职的,无论是否已完成股权分配登
记,都需无偿将所持有股份归还甲方且未提取的分红不再分发。
2.乙方应当与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
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如有违反,无论是否已完成股权分配登记,都需无偿将所持股份归还甲方。公司保留对其进行进一步法律追究的权利。
七、违约约定
1.乙方违反上述第6.1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
2.乙方违反上述第6.2条承诺时,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
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按七款下1、2条,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
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如有需要)。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4.乙方未按本协议7.1、7.2、7.3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
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5.甲方到期未按本约定将股权转让给乙方,或甲方故意拖延办理工商股权转让
登记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未转让股权给乙方的,甲方应赔偿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给乙方。故意拖延办理工商登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
议。
4.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最终和排他的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签订后,自年月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年份时
间,其起始时间均为签订生效之日起。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