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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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建铁路成渝客专CYSG二标项目经理部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结合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技〔2010〕352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管质〔2010〕36号)要求,制定本办法及细则。
第二条中建铁路成渝客专CYSG二标项目经理部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隧道、跨成渝高速连续梁、运架梁、高墩、深基坑、高陡边坡等工点。
第三条中建铁路成渝客专CYSG二标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二个级别。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条中建铁路成渝客专CYSG二标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
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李汉法
副组长:周晋筑、范明德、宿宝忠、张华锋、李跃伟、陈黔江、李代剑
组员:黄训平、韦陆军、余道阔、袁明省、黄明星、胡玉华、何英杰、谭博、潘建伟、宋祖元、李志坚、朱铁岩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监督保证体系和安全风险监控网络。
各分部依照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积极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各分部建立健全各级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制,成立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分部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分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其他领导、部门及人员,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各自分工负有相应责任。
第三章风险管理责任
第六条项目部管理职责
⑴进行施工阶段的动态风险评估工作;
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⑶全面组织和协调中建铁路公司成渝客专CYSG二标施工阶段期间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⑷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确定风险目标、原则和策略;提出工作目标、范围、方法与评估标准;明确职责;
⑸实施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工作;
⑹负责对高度和极高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查;
⑺必要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风险监测。
第七条风险评估与管理专家组主要职责
⑴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为本标段施工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风险处理、风险监测和形成最终风险评估报告等风险管理全过程指导;
⑵出具和审签风险评估结果。
第八条项目部各部门职责
1.安质部
⑴施工期间风险评估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风险评估与管理的工作;
⑵负责制定本标段的《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⑶检查督促各分部风险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⑷制定本标段《施工阶段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每半年出一期;
⑸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评估结果;
⑹监督、协调各分部处理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⑺对施工阶段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
⑻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
2.工程部
根据施工图风险评估结果修正完善上施工阶段风险评估报告,经内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客专公司审查后批准;检查风险评估报告中处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工程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工程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负责与相关单位及小组成员的沟通。
3.其他各职能部门职责
根据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风险评估与管理职责。
4.各分部职责
⑴制定各自分部的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施工阶段的动态风险评估工作;
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并进行演练;
⑶对于风险隧道,建立进洞人员自动登录监测与危险自动报警系统,实时视频监控系统等,并做好相关人员培训;
⑷对施工阶段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
⑸根据风险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
⑹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⑺负责对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第四章风险管理制度
第九条实行风险工点项目部领导包保制度。
帽儿山隧道副经理宿宝忠及分部经理宋祖元为包保第一责任人,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分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何家湾隧道副经理范明德及分部经理宋祖元为包保第一责任人,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分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干家拱跨成渝高速连续梁项目部副经理周晋筑及分部经理宋祖元为包保第一责任人,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分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高墩、深基坑、高陡边坡风险工点安全总监李代剑分部经理潘建伟、宋祖元为包保第一责任人,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分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运架梁项目部副经理陈黔江及分部经理李志坚为包保第一责任人,项目部门负责人及分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包保工点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包保工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据项目部相关规定追究包保人员的责任。
具体包保安排见附件1。
第十条实行风险工点干部带班作业制度。
风险工点带班作业主要由分部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轮流带班作业;帽儿山隧道要严格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
第十一条实行风险工点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检查发现的风险工点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清原因,界定责任,严格处理,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复查责任人,逐一登记销号,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实行风险工点关键工序影像记录制度。
各分部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资料要求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进行施工。涉及关键安全风险控制过程和重大问题整改环节,如:地质素描、超前支护、初期支护、锁脚锚杆设置、仰拱开挖等作业,质检工程师自检和监理现场检查均须进行影像记录,留存影像检查资料作为施工和监理日志的组成部分,加强风险控制过程记录的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风险处理制度
⑴根据项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接受准则,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处理基本措施包括风险接受、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规避等。
⑵根据风险处理结果,提出风险对策表。风险对策表的内容应包括初始风险、设计或施工应对措施、残留风险等。
⑶对风险处理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当风险在接受范围内,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