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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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严格按照国家财务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安全成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费用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按合同价款的1%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监理单位对安全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过程监管和审核确认。审核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是否已经实施;
3、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数量、价格是否与实际相符;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5、是否有弄虚作假、虚报假冒安全成产费用的想象。
四、建管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每期计量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和重点抽查,同时会同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已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中弄虚作假,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虚报假冒安全生产费用情况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实支实付的原则,由监理和建管处共同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
1、施工单位在每月16日前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月报表》(见附件)一式7份,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签认后于每月18日前报建管处前线指挥部审核;建管处前线指挥部审核合格签认后于每月20日前报建管处审核;建管处审核签认后1份留存,其余6份于每月22日返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按照当期核定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金额填报《中期支付证书》,并附审核批准的《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月报表》原件,按照建管处规定的支付程序,与工程款一同支付。
3、已支付的开工预付款中已包含了相对应的1%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开工前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按照建管处《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与开工预付款一并在中期支付中逐期扣回。
六、施工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并如实、按期填报计量申请,对因申请不及时或计量审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事项造成时间延误,影响按期支付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监理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费用监管办法,全面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
七、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合理制订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编制安全费用清单,同时建立台账,记录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附表: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月报表
高速公路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登记台帐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物资领用登记台帐
高速公路
安全生产费用申报表
注: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时使
年月日用
精选资料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用审批表
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