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司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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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整理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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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

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

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

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7.05•【文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正文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有关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现将《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核能开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二司〔2010〕592号)、《核能开发科研项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科工二司〔2017〕1542号)同时废止。

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2024年7月5日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管理,提升科研项目绩效,根据国家科研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核技术研发科研计划安排的,与核科技发展相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包括反应堆及核动力、核燃料循环、核安全与辐射防护、核技术应用及相关支撑技术等专业领域。

第三条核技术研发科研项目模式包括审批立项资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和奖励性后补助。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立项后,项目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获得项目验收批复后,根据评定等次,由中央财政给予相应资金补助的项目,一般用于技术成熟度高且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项目。

奖励性后补助项目是指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的成果在核工业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前瞻性、示范性和支撑性作用,经成果征集、审查评估和公示后,由中央财政给予相应资金补助的项目。

如何解读与落实科工局12号文

如何解读与落实科工局12号文

如何解读与落实科工局12号文发布时间:2022-09-22T09:55:11.299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3月5期作者:吴学升1 陆静波2 [导读] 2019年3月,财政部联合国防科工局发布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简称12吴学升1 陆静波2 1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惯约实施管理中心 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前言:2019年3月,财政部联合国防科工局发布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简称12号文),取代了原科工委2008年颁布的财防11号文。

该办法响应中央领导“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的要求,也顺应科研界呼声与现代管理的需求,完善了管理要求和优化了管理流程,为“放管服”的有效落地架起了防护盾与指示灯。

一、改革重点 12号文较原11号文主要改革重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㈠细化项目分类,简化概算编制 1.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11号文未考虑不同类型项目成本构成、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采用同一种方法测算各类项目成本,已与目前的科研活动实际经费需求不符合。

12号文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将项目分为研制(试制)类项目、技术类项目和研究类项目三大类,对费用实行分类测算。

2.简化概算编制工作 12号文允许事务费、管理费、收益和不可预见费,可按直接计列成本费用的一定比例测算,允许研制类、技术类项目工资和劳务费按照给定的公式直接计算,降低了概算编制难度。

㈡计列工资差额,尊重智力价值 1.允许计列工资差额 11号文不允许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计列工资费,导致科研人员人工费用难以在项目成本得到客观反映。

12号文考虑了客观实际,允许有事业费拨款的单位在项目成本中计列工资费,弥补事业费与实际工资水平差额。

2.允许高端人才年薪在项目预计成本中单独计列 12号文按国发25号文要求,允许全时全职承担国防军工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在项目预计成本中单独计列所需年薪。

以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促进科研经费管理提升

以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促进科研经费管理提升

PRACTICE DISCUSSION中国总会计师·月刊172一、科研经费管理的形势和要求(一)概算(预算)要求2019年国家出台了《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和《国防科研试制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对科研项目的经费概算和经费执行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科研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的计算方式和审核依据。

文件指导科研项目在论证立项阶段细化项目经费概算,从项目概算、项目执行到项目验收全过程跟踪管理,从国家层面提高了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要求。

(二)科研经费审计验收要求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决算审计,不论是工信部、科工局、国家科技部等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各军兵种下达的科研项目,均严格按照批复的经费概算审核。

其中材料费、专用费、外协费审核其与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事务费除审核相关性和合规性以外,费用总额不能超过概算批复;工资及劳务费额度不能超过批复;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和管理费分摊要符合国家和本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

新制度下的科研项目概算批复和预算执行,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执行”,如何做好科研经费的预算严格执行,并使其得到有效控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随着国家对科技投入的不断加强,企业从国家、军队和地方各个层面获得的科研目也随之增多。

如果一个企业从不同的渠道获批科研项目,批复的项目经费来源不同,经费执行的要求就会不同。

再加上项目的专业领域不同,项目经费多少不同,项目周期长短不一,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难题。

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经费执行率问题1.项目经费执行率低造成执行率低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未按照计划进度完成科研任务,导致经费未执行到位;二是未及时履行财务手续,出现先执行业务后签合同的现象,项目成本归集不到位。

2.项目经费超垫支除了立项之初对经费预算不足的原因外,造成超垫支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材料费、外协费报销滞后,不能及时反映项目当期成本,为后面的预算制定带来困难,预算执行完了,还有在途成本未归集到位,带来超垫支;二是目前的审计严格控制工资费的认定,不能超过批复概算额度,而许多单位财务分摊的依据主要是采用工时法、工资比例法,采用直接成本比例法的占少数。

军工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和对策

军工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和对策

军工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和对策发布时间:2021-07-08T17:12:03.050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1期作者:彭华[导读]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614200前言国民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核心依靠创新驱动,为了加大中央企业创新的力度,提高自主创新的意识,帮助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国务院在最新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实施方案中将研发费用作为一项主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那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作为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资源,一项重要财务指标,不仅直接反映了企业经费投入顶层设计和财务执行情况,还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带来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实行帮助企业有效的降低财务的使用量,最大化的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经济效益的发展。

因此为了推进军工企业的双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

1.科研经费管理现状1.1管理依据科研经费一般被用在需要科学技术发展的事业中。

历年来,国防科技工业企业使用的是财政部国防科工委文件(财防【2008】11号),共七章52条。

但从2019年3月1日起,废止了该文件,进行了十大改革突破,“统一军工科研管理要求;实行项目分类管理,经费分类测算;理清成本科目关系,避免交叉重复;简化事务费,工资费概算编制方法;允许有事业费的单位计列工资及劳务费;明确建立财务助理制度要求;允许调剂使用各科目费用;明确项目结余(剩余)转为项目收益;项目实行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明确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

财政部联合国防科制定下发了具有一定约束价值的文件根据文件规定,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管理,将科研经费一分为二,一部分是中央财政拨款,另一部分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实行两个部分的预算和决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科研任务的不同,需要的资金也不相同,按研制类项目、技术类项目、研究类项目,分类实行经费管理。

财务一共设置了八大项费用管理,在不考虑项目收益和不可预估费用的前提下,主要分为管理费、材料费、劳务费等八种不同的费用。

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科研经费管理难点及解决措施

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科研经费管理难点及解决措施

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科研经费管理难点及解决措施作者:秦磊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14期摘要随着国家整体实力的不断增强,某些发达国家在经济、军事、政治、文化等方面对我国施加压力、进行打击。

我国在国防建设的核心技术、关键材料方面还不能完全做到自给自足,依然受制于人。

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习近平主席提出“强军梦”,对提升国家武器装备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国家在科研经费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各国防科研生产单位要抢抓机遇,依法依规使用好项目研发资金,提升核心竞争力,为部队提供高尖端的武器装备,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及领土安全。

本文介绍、对比新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经验探讨如何根据新办法准确核算科研经费,避免相关问题出现,确保科研经费真实完整,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国防科研经费成本管理近年来,国内经济发展一切向好,国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提高,中国的国力显著增强,但我们在很多领域中的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国家的武器装备水平与某些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较大差距,某些核心技术、关键材料还不能完全做到自给自足。

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强军梦”,对提升国家武器装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國防科研生产单位要抢抓机遇,依法依规使用好项目研发资金,提升核心竞争力,为部队提供高尖端的武器装备,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及领土安全。

一、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现状(一)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依据2019年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防科工局联合下发了财防〔2019〕12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12号文)。

为满足国家对军民融合、科学技术创新等提出的要求,对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项目的管理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对国防科研经费各使用单位在规范使用经费及激励科技创新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时代意义。

(二)新旧制度的变化内容第一,成本构成的变化。

财政部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年(卷),期】2008(000)003
【摘要】&lt;正&gt; 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防科工委制定了《国防科技工
【总页数】6页(P38-4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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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2.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基础研究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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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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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制度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制度

CATALOGUE 目录•总则•科研经费的来源与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科研经费的管理与监督•附则目的依据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的预算、使用、监督和验收。

适用对象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包括政府部门、军队单位、科研机构和企业等。

经费管理原则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绩效考核010203经费支出范围与标准经费使用审批与监管项目经费预算与使用计划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与检查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合理的预算方案。

预算编制原则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确保预算方案符合规定和国家利益。

预算审批流程对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预算执行监督决算编制原则决算审批流程决算执行监督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与决算的公开与透明信息公开内容公众监督。

信息公开时间信息公开方式实行科研经费的分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

建立科研经费预算、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批制度,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VS科研经费违规行为的处理与处罚解释权与修订权解释权修订权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要点一要点二废止事项本制度发布后,原《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相关文件中的内容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实施日期与废止事项对于本制度中未涉及的其他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处理原则对于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局可以联合发文或单独发文进行解释和指导。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需要调整政策的情况,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处理方式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理。

财防[2008]11号《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财防[2008]11号《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财防[2008]11号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节选)颁布单位:国防科工局发文字号:财防[2008]11号颁布时间:2008-01-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

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

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

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从新财防12号文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费管理的挑战和新思路

从新财防12号文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费管理的挑战和新思路

Platform从新财防12号文看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科研费管理的挑战和新思路李玥吴旭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一、新财防12号文的亮点(一)项目分类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内容和经费概算新财防12号文按照研究方法和交付物的特征及内容将科研项目分为研制类、技术类和研究类,对三类项目的科研费的构成和概算方法均进行了规定,这是科研费管理方式的一种突破,也是顺应科研费管理发展趋势的一大变动。

科研项目由于研究内容的不同,其经费构成千差万别,使用一种统一标准去丈量其经费内容,必然会导致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结果。

进行分类管理就是尽量避免这种不科学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通过分类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新财防12号文在大量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对三类项目的经费构成进行了研究,尽量使各类项目的概算与核算结果靠近。

分类施策的方法更加关注项目的工作内容及其支出的构成特点,可以有效地加强项目经费的延续性和参考意义。

(二)科目优化设置,准确清晰定义项目内容和核算内容新财防12号文将科研试制费的概算科目和核算科目进行了统一,在科目设置上也贴近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对各科目的含义和概算、核算内容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

新财防12号文取消了设计费、试验费,将差旅费、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统一在事务费科目下,调整了材料费、专用费的列支范围,解决了工资及劳务费如何列支这一“老大难”问题。

通过各个条款的内容可以发现,新财防12号文是在大量的实际调研的基础上编写的,各科目核算内容更加贴近实际科研任务支出内容,使得概算编制变得有据可依,且更加具备实操性。

概算和核算科目统一后,概算的科学性大大增加,对科研费的使用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核算的指向性也随之加强。

例如,原财防〔2008〕11号文规定,全额财政补助单位的项目概算中不得列支工资费[1],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并不能全额弥补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所以科研费的核算中会包含工资费抵减财政补助收入后的余额,这部分费用通常通过分摊计入科研项目的工资及劳务费。

国防科工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

国防科工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

国防科工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财政部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年1月25日财防[2008]11号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防科工委制定了《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防科工委。

附件: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

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

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XX学院名义申请并获取的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依据项目来源性质不同,总体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以XX学院名义取得的由学院独立或联合承担的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由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列入财政预算直接下达的经费,或明确批复XX学院为承研单位、通过项目负责单位转拨的经费,按照“纵向Ⅰ类”“纵向Ⅱ类”和“纵向Ⅲ类”进行分类管理。

“纵向Ⅰ类”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军委科技委等国家部委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防科技创新特区、战略先导计划、基础加强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

“纵向Ⅱ类”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装备发展部、各军兵种等主管部门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高技术船舶计划、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基础科研计划、技术基础计划、核能开发计划、武器装备预先研究、军品科研、军品型号研制等。

“纵向Ⅲ类”是指除“纵向Ⅰ类”和“纵向Ⅱ类”之外的其他财政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地方政府基金项目等。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8 6 3 计划 ) 专 项 经 费 管 理办 法 》 、 《 国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专 规 模 日益 加 大 的 同 时 ,只 有 规 范 自身 管理 、提 高 管理 水 (
平 , 才能规避风险 、 持续 发 展 。

项 经 费管 理 办 法 》 、 《 国家 重 点基 础研 究 发 展 计 划 专 项 经 费 管 理办 法 》 等。
民 口科 技 重 大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暂 会定期 、 不 定 期 的 进行 审 计 、 检查 ; 另一方面 , 军 工 企业 对 专 项 经 费 的管 理 办 法 有 《 军 口照 此 执行 ) 、《 国 家 高技 术研 究 发 展计 划 自身 管 理也 提 出 了更 高要 求 , 在企 业 规 模 日益增 长 、 经 费 行 办法 》 (
在 这 种情 况 下 , 研 制 单 位 财 务人 员 对 政策 容 易 混淆 ,
( 二) 课 题 人 员 与 财 务 人 员 缺少 沟通 , 协作不够, 造成 课 题 人 员 与 财 务人 员 对 经 费 管 理 的态 度 、 观念 有 较
理、 与 军 工 科 研 直 接 相 关 的各 种 专 项 科 研 经 费 , 如 国家 理 解 不 到 位 , 常 常 出差 错 。
费投 入产 出效益 。
关 键 词 : 军 工 科 研 事 业 单 位 :项 目经 费 :管 理 ; 问题 :措 施 近 年来 , 随 着科 研 任 务 的加 重 , 军 工科 研 项 目经费 逐 年增长 , 经 费管 理工 作 中 出现 的问 题 也越 来 越 多 。在 当 今依 法治 国 、 依法 治 军 的 大背 景 下 , 规 范经 费 管 理 变得 越
装 备 预 先研 究 经 费 、 装 备 型 号 研 制 经 费 和 装 备 技 术 基 础 成 本 , 而有 的是 十 三 项 成 本 ; 成 本 口径 不 一 致 , 如有 的试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毛海燕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毛海燕

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毛海燕发布时间:2022-05-10T09:56:20.007Z 来源:《探索科学》2022年1月下作者:毛海燕[导读] 科研经费是军工科研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科研经费的不断增长,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毛海燕 100089摘要:科研经费是军工科研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科研经费的不断增长,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近年来,国家逐步重视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经费的检查和审计不断增多,这也对科研单位加强经费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更对科研单位的生存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问题;发展引言2019年2月18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防科工局发布了《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研项目从立项概算到决算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经费管理的目标、原则、概算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应把握好时机,优化自身的科研费管理流程和方式方法,更好地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概念的科普1.1军工科研项目军工科研项目指纳入国家计划的公司主承担的、公司参与的国家军品配套科研项目,国防主管部门同意开展的产品扩点认可项目,以及公司自主开展预硏类、技术类的军工科硏项目。

1.2军工科研项目经费军工科研经费是指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类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两部分。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和决算管理;根据科研任务内容、成果形式以及经费使用特点等,按研制类项目、技术类项目、研究类项目,分类实行经费管理。

2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2.1军工科研经费管理现状财防〔2019〕12号文对国防科研项目从立项概算到决算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经费管理的目标、原则、概算内容等方面均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订,旨在顺应新时代科研项目任务管理和科研费管理的需求和发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

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

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

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9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9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9一、总则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管理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科研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科研项目管理要求。

2. 效益原则:科研经费使用应注重投入产出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透明度原则:科研经费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专款专用原则:科研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挤占。

三、科研经费的申请与审批1. 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等。

2. 经费预算应明确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标准和依据,报送给项目管理部门。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4. 经费预算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科研经费的使用1. 科研经费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2. 直接费用包括:科研人员工资、设备购置、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

3. 间接费用包括: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管理费、设备折旧费、科研用房租赁费、水电气暖费等。

4.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审计等费用。

五、科研经费的监督与检查1.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经费合规使用。

2. 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

4.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度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六、科研经费的调整与变更1. 科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经费预算,应按照原预算审批程序进行申请,说明调整原因及具体内容。

关于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司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

关于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司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

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一、研发支出成本构成的变化总结下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取消设计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事务费的内涵发生较大调整;●调整部分科目名称及内容;明细科目具体变化及影响如下:1、设计费取消设计费科目,原设计费相关成本项目,按照12号文规定,根据相关成本发生明细归集到事务费、外协费、工资及劳务费用等。

针对于我院历年各项目发生的设计费明细分析,原设计费主要包括以设计人员的工资和外单位协同研制检测的费用,日后项目按照12号文规定,工资部分计入工资及劳务费,外单位研制、研究、设计、检测费计入外协费,另零星的聘请专家的相关项目论证分析费按照实际发生计入事务费项下的会议、差旅、专家咨询费等科目。

2、专用费●专用费计列范围调整,有增有减;●更加强调专用性的特点;●增加了知识产权、保险费等新内容我院原归集的的专用费主要为专用仪器设备、专用软件等,按照12号文规定,专用仪器设备不计入专用费,统一归集至科研用固定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折旧分摊至固定资产折旧费;12号文新增技术引进费(技术引进费强调了“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和产品设计资料,不限于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费”和产品设计资料,还包括工艺流程、材料配方、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或技术服务所需的费用)和知识产权费,针对于我院以后年度的业务情况,支付给JVPC的历年的技术服务费可按实际发生和比例计入项目的技术引进费。

3、材料费●材料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兼顾研制各环节需要的材料费用;4、外协费●外协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更多工作内容可纳入外协费;●明确内部研究机构之间不得按外协费计列;●明确不承担科研任务的总承包单位与所属法人单位之间不得计列外协费;●关联单位之间的外协合同价款需要严格测算确定;我院原外协费主要是相关科研项目外协,以及支付JVPC提供技术服务的部分外协项目,根据12号文规定,后续JVPC的技术服务计入技术引进费,其他原有预算的外协服务依旧计入外协费。

关于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司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

关于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司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

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一、研发支出成本构成的变化总结下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取消设计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事务费的内涵发生较大调整;●调整部分科目名称及内容;明细科目具体变化及影响如下:1、设计费取消设计费科目,原设计费相关成本项目,按照12号文规定,根据相关成本发生明细归集到事务费、外协费、工资及劳务费用等。

针对于我院历年各项目发生的设计费明细分析,原设计费主要包括以设计人员的工资和外单位协同研制检测的费用,日后项目按照12号文规定,工资部分计入工资及劳务费,外单位研制、研究、设计、检测费计入外协费,另零星的聘请专家的相关项目论证分析费按照实际发生计入事务费项下的会议、差旅、专家咨询费等科目。

2、专用费●专用费计列范围调整,有增有减;●更加强调专用性的特点;●增加了知识产权、保险费等新内容我院原归集的的专用费主要为专用仪器设备、专用软件等,按照12号文规定,专用仪器设备不计入专用费,统一归集至科研用固定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折旧分摊至固定资产折旧费;12号文新增技术引进费(技术引进费强调了“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和产品设计资料,不限于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费”和产品设计资料,还包括工艺流程、材料配方、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或技术服务所需的费用)和知识产权费,针对于我院以后年度的业务情况,支付给JVPC的历年的技术服务费可按实际发生和比例计入项目的技术引进费。

3、材料费●材料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兼顾研制各环节需要的材料费用;4、外协费●外协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更多工作内容可纳入外协费;●明确内部研究机构之间不得按外协费计列;●明确不承担科研任务的总承包单位与所属法人单位之间不得计列外协费;●关联单位之间的外协合同价款需要严格测算确定;我院原外协费主要是相关科研项目外协,以及支付JVPC提供技术服务的部分外协项目,根据12号文规定,后续JVPC的技术服务计入技术引进费,其他原有预算的外协服务依旧计入外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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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防【2019】12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于我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
一、研发支出成本构成的变化
总结下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取消设计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
●事务费的内涵发生较大调整;
●调整部分科目名称及内容;
明细科目具体变化及影响如下:
1、设计费
取消设计费科目,原设计费相关成本项目,按照12号文规定,根据相关成本发生明细归集到事务费、外协费、工资及劳务费用等。

针对于我院历年各项目发生的设计费明细分析,原设计费主要包括以设计人员的工资和外单位协同研制检测的费用,日后项目按照12号文规定,工资部分计入工资及劳务费,外单位研制、研究、设计、检测费计入外协费,另零星的聘请专家的相关项目论证分析费按照实际发生计入事务费项下的会议、差旅、专家咨询费等科目。

2、专用费
●专用费计列范围调整,有增有减;
●更加强调专用性的特点;
●增加了知识产权、保险费等新内容
我院原归集的的专用费主要为专用仪器设备、专用软件等,按照12号文规定,专用仪器设备不计入专用费,统一归集至科研用固定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折旧分摊至固定资产折旧费;12号文新增技术引进费(技术引进费强调了“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和产品设计资料,不限于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费”和产品设计资料,还包括工艺流程、材料配方、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或技术服务所需的费用)和知识产权费,针对于我院以后年度的业务情况,支付给JVPC的历年的技术服务费可按实际发生和比例计入项目的技术引进费。

3、材料费
●材料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兼顾研制各环节需要的材料费用;
4、外协费
●外协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更多工作内容可纳入外协费;
●明确内部研究机构之间不得按外协费计列;
●明确不承担科研任务的总承包单位与所属法人单位之间不得计列外协费;
●关联单位之间的外协合同价款需要严格测算确定;
我院原外协费主要是相关科研项目外协,以及支付JVPC提供技术服务的部分外协项目,根据12号文规定,后续JVPC的技术服务计入技术引进费,其他原有预算的外协服务依旧计入外协费。

5、燃料动力费
直接消耗单独计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强调可单独计算
通过仪器单独计量、通过合理的数学方法可以清晰分摊计算
●强调直接相关性
●明确测算依据和方法
根据任务书的内容、产品和部件数量、试验次数
6、固定资产折旧费
直接用于科研生产活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如果项目承担单位发生了与项目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租用固定资产的费用,计入项目管理费按照项目承担单位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列折旧,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单位依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我院原固定资产使用费除了科研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分摊外,主要为科研用租赁房产的房租使用费的分摊,按照12号文规定,该部分只能按照项目分摊计入科研管理费,不可以再计入科研固定资产折旧费。

7、工资及劳务费
●职工福利费不能计入工资及劳务,在管理费里列支
●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以及支付给参与项
目研究的其他人员的劳务费
根据12号文规定,如果是专职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的财务助理,其所需费用可以通过项目的“工资及劳务”核算。

如有项目单位财务处人员提供支撑财务助理服务的,所需费用可通过管理费用分摊计入项目成本。

8、差旅、会议、专家咨询费、事务费
●细化开支内容
●外场试验和野外作业工作量大的项目,如核工业地质勘探,航天靶场测
试等活动,研制人员所需差旅费、以及被试品、陪试品以及专用工具、设备所需的运输费和装卸费可单独据实列支
12号文规定,会议费为会议场所租赁费、租车费、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为科研工作相关业务发生的差旅费;专家咨询费:聘请外单位专家的咨询费用
9、管理费
●直接发生的管理性支出、分摊转入的研制费用及管理费用
按照原11号文规定,科研管理费多为我院经营管理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按照科研工时的分摊,12号文规定除正常管理费分摊之外,科研管理费内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不用分摊,直接计入项目科研管理费。

10、不可预见费
11、项目收益
二、项目概算方案编制
1、需要根据科研任务内容、成果形式以及经费使用特点,对项目或子项目进行分类:
2、开始测算项目概算,包括项目预计成本、预计收益和不可预见费
(1)预计成本(详细测算整套公式详见附表:《科研项目概算模板》)
(2)预计收益
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一次通过验收项目概算,(合同价款)扣除项目成本后的结余资金全部作为项目收益,由项目单位统筹用于研发活动支出。

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予以收回。

允许结余资金作为项目收益留存项目单位,统筹用于研发活动支出。

(3)不可预见费
三、科研管理要求
1、经费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1)建立科研相关内控控制制度
(2)各承研单位应按照科研项目进行核算
(3)科研拨款和项目自筹款项专款专用
(4)各科研项目费用分摊和计提方法保持一致
2、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项目经费测算、预算编制、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项目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切实将科学家从财务报表和审批中解放出来,为其心无旁骛研究探索创造条件。

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

如果是专职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的财务助理,其所需费用可以通过项目的“工资及劳务”核算;如由项目单位财务部人员提供支撑财务助理服务的,所需费用可通过管理费分摊计入项目成本。

3、明确各科目经费可调剂使用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在各明细科目间调剂使用成本费用,调剂后的事务费不得超过预计成本,事务费只能调减不能调增。

4、设置八项成本核算明细科目
5、明确相关科目核算和管理要求
四、决算、绩效和监督管理
1、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1)要求:科研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应编制决算,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取得项目决算批复,才能办理项目验收等后续工作。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办结财务结算手续。

2、决算审计与批复实行分级负责制
项目决算财务先审核、后批复的方式进行管理,可以委托有专业能力的评审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3、决算批复内容
项目批复内容要求为:批复经费、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完成投资、经费支出情况、形成资产、结余资金及处理意见,经费使用效果效益情况。

2、项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1)事前绩效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科研项目申报、论证、审批等文本中,分类设定科学、合理、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和适用于考核的结果指标,以及项目关键节点阶段性目标。

(2)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

项目单位应按照批复分解确定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作为申请年度预算的依据,在科研项目过程中应开展绩效自评,加强绩效允许情况监控,及时纠正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逐项考核结果指标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作出明确结论,不得“走过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迟验收,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要突出技术指标刚性要求,严禁成果充抵等弄虚作假行为。

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作出数量限制规定。

(3)项目管理部门应结合项目决算和项目验收的情况统筹组织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反映经费使用效果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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