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质量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
质量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公司质量检查、考核程序,建立质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部、项目部。
第三条公司质量检查、考核工作坚持统一标准、分级检查、规范考核、责权对等、奖罚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工作质量的检查。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规程、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考核以工程质量、工作质量为考核内容,包括对各分公司、直属部、项目部定期质量检查考核和年度质量管理责任状考核。
第五条根据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管理分类标准,结合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管理职责和风险的不同,将公司所属单位分为三类进行管理和考核。
具体分类见表1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公司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公司质量部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组织公司对所属分公司、直属部和项目部的检查、对重大项目的项目部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控,对所属分公司、直属部和项目部的质量责任状的进行考核。
第七条所属分公司、直属部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在本单位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所属分公司、直属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在本单位的实施、检查,对项目部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组织对项目部责任状的考核。
第八条直属部负责按照本制度在所属项目部的实施、检查、对所属项目部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组织对项目部质量责任状的考核。
第九条项目部是质量检查与验收的执行单位,负责按照项目质量策划形成并经过批准的检验试验计划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实施质量检查和验收,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负责工程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内部验收;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自评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验证。
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三安〔2014〕470号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与管理漏洞,杜绝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安〔2011〕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3〕26号)、《关于加快规范落实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股份传2013-44号)及《关于对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大队机构人员设置进行调整的通知》(中铁三人〔2014〕361号),集团公司对《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中铁三安〔2011〕108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交换意见签到表》(格式)2.《检查留存意见》(格式)3.《区域稽查队责任区域划分》4.《在建项目管理台帐》(格式)5.《月份稽查计划》(格式)6.《月份稽查工作总结》(格式)7.《稽查队考核评价标准》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与管理漏洞,杜绝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安〔2011〕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3〕26号)、《关于加快规范落实安全质量(片区)稽查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股份传2013-44号)及《关于对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大队机构人员设置进行调整的通知》(中铁三人〔2014〕36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实行分级组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稽[2009]48号)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四稽〔2009〕48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经理部)、稽查队:为进一步加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局安全质量稽查大队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对《中铁四局安全、质量、环保稽查大队管理办法》(中铁四安质〔2007〕247号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中铁四局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铁四局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二○○九年二月五日中铁四局集团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局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进局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方式;强化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环保检查的随机性、针对性、突然性、有效性,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全局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动态监督管理,督促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中铁四人〔2007〕227号文件制定、依照中铁四安质〔2007〕247号文件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以及局有关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质量稽查大队在集团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范围和主要内容第四条局安全质量稽查大队下属现有东北、天津、福州、西南四个稽查队,各稽查队管辖范围是:1.东北稽查队: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以东)内局在建工程项目;2.天津稽查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太原以东)、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以西)内局在建工程项目;3.福州稽查队: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内局在建工程项目;4.西南稽查队: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内局在建工程项目;各稽查队编制管辖区域内在建项目网点分布图,并标出里程和道路情况。
稽查考核方案
稽查考核方案第1篇稽查考核方案一、背景为加强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稽查考核方案。
二、目标1. 提高稽查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稽查工作水平。
2. 强化稽查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确保稽查全面覆盖。
3. 建立健全稽查考核机制,激励稽查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4. 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降低经营风险。
三、稽查范围及内容1. 稽查范围: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生产运营等环节。
2. 稽查内容:(1)业务流程合规性;(2)内部控制有效性;(3)员工行为规范;(4)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5)其他需要稽查的事项。
四、稽查方式及频率1. 定期稽查:按照年度稽查计划,对重点业务领域进行定期稽查。
2. 专项稽查:针对特定问题或风险,开展专项稽查。
3. 飞行检查: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突击检查,提高稽查效果。
4. 跨部门协同稽查: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稽查,形成合力。
五、稽查人员及职责1. 稽查人员:由公司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担任。
2. 职责:(1)开展稽查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撰写稽查报告,反馈稽查结果;(3)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4)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六、考核指标及方法1. 考核指标:(1)稽查计划完成率;(2)发现问题数量及质量;(3)整改措施落实情况;(4)稽查报告质量;(5)业务培训参与度。
2. 考核方法:(1)定期对稽查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指标评分;(2)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对优秀稽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3)对考核不达标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必要时进行调整。
七、培训及提升1. 定期组织稽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 鼓励稽查人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能力。
3. 建立稽查人员交流平台,分享稽查经验,提高稽查水平。
质量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
质量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公司质量检查、考核程序,建立质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部、项目部。
第三条公司质量检查、考核工作坚持统一标准、分级检查、规范考核、责权对等、奖罚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工作质量的检查。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规程、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考核以工程质量、工作质量为考核内容,包括对各分公司、直属部、项目部定期质量检查考核和年度质量管理责任状考核。
第五条根据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管理分类标准,结合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管理职责和风险的不同,将公司所属单位分为三类进行管理和考核。
具体分类见表1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公司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公司质量部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组织公司对所属分公司、直属部和项目部的检查、对重大项目的项目部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控,对所属分公司、直属部和项目部的质量责任状的进行考核。
第七条所属分公司、直属部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在本单位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所属分公司、直属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在本单位的实施、检查,对项目部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组织对项目部责任状的考核。
第八条直属部负责按照本制度在所属项目部的实施、检查、对所属项目部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组织对项目部质量责任状的考核。
第九条项目部是质量检查与验收的执行单位,负责按照项目质量策划形成并经过批准的检验试验计划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实施质量检查和验收,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负责工程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内部验收;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自评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验证。
质量稽核管理制度
质量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质量稽核管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保障用户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质量稽核管理的部门是质量管理部。
第三条公司质量稽核管理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质量稽核工作。
第四条公司质量稽核管理以稽核为核心,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质量风险的目标,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第五条公司将不断优化质量稽核管理模式,提高稽核效率,降低稽核成本,持续提升稽核质量。
第六条公司将不断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稽核技能及质量意识,确保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质量稽核管理档案,确保可追溯、可检索、可查证。
第八条公司将逐步引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质量稽核工作的数字化水平,提升稽核管理效能。
第二章质量稽核管理体系第九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稽核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质量稽核岗位职责,明确质量稽核管理程序。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稽核管理档案,包括稽核计划、稽核记录、稽核结论等,确保每次稽核工作有据可查。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稽核管理评价体系,对各部门的稽核工作进行量化评价,激励良好表现,惩罚不良表现。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稽核管理流程,规范稽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确保稽核工作符合规范。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质量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分析、评估和控制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稽核数据管理系统,对稽核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稽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部门的稽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质量稽核管理程序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稽核管理程序,包括稽核计划、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总结、稽核反馈等环节。
第十七条公司将依照质量稽核管理程序,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稽核计划,明确质量稽核目标和内容。
第十八条公司将依照质量稽核管理程序,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稽核准备工作,明确质量稽核方法和步骤。
稽查考核制度模板范文
稽查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稽查考核工作,确保稽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稽查考核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
第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对稽查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对象和内容第四条考核对象为公司所有在职稽查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一)业务知识(30%)1. 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的熟悉程度;2. 稽查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
(二)工作能力(30%)1. 独立完成稽查任务的能力;2.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 报告撰写和数据处理能力。
(三)工作态度(20%)1.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3. 团队协作,互相支持。
(四)工作业绩(20%)1. 稽查任务的完成情况;2. 稽查问题和风险的发现及处理情况;3. 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第六条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七条季度考核由稽查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由公司领导组织实施。
第八条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分配相应的分值。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
第十条考核过程中,稽查人员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由公司领导负责处理。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第十一条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稽查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稽查人员,公司将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适时补充完善。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品质稽核考核方案
品质稽核考核方案简介品质稽核考核方案是为了确保产品或服务的出现质量,在公司内部进行品质稽核考验的计划。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完整的品质稽核考核方案,以便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品质稽核考核计划。
目录•品质稽核考核流程•品质稽核考核内容•品质稽核考核方法•品质稽核考核标准品质稽核考核流程1.拟定品质稽核计划在开始品质稽核考核之前,应该拟定一份品质稽核计划,并对计划进行评审。
该计划应考虑以下内容:•考核项目•考核时间•考核备注2.确定稽核考核小组根据拟定的品质稽核计划,确定稽核考核小组。
该小组通常由公司的质量控制部或其他拥有相关经验的部门组成。
3.准备考核材料为了保证品质稽核的正常进行,稽核考核小组应该准备充足的考核材料。
这其中可能包括:•产品信息•生产流程•管理文件•相关证书4.开展现场稽核稽核考核小组应该根据品质稽核计划组织人员,实地进行稽核考核。
该过程应该充分记录,包括考核的问题、发现的异常等。
5.处理考核结果在品质稽核结束后,稽核考核小组应该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该报告应该明确评价结果,并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
6.实施改善措施根据评审报告,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实施改善措施,并对实施的结果进行跟踪评估。
品质稽核考核内容品质稽核考核内容应该根据考核对象的特点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产品或服务的流程•管理文档的完备性•管理文档的适用性•相关证书的有效性•环境因素的影响品质稽核考核方法为了保证品质稽核考核的客观性和全面性,在品质稽核考核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抽样检验•现场观察•文档审核•交叉验证品质稽核考核标准品质稽核考核标准应该是合理和客观的,而且应该易于确定。
标准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对质量要求的准确描述•规定测量方法和标准•规定证书和文件的有效期总结品质稽核考核方案是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在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案,并不断完善该方案。
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降低系统成本,强化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彩电事业本部总裁授权,制造总部质量部主管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质量稽查考核管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彩电事业本部范围内有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会议纪要、协议等。
第四条质量稽查考核管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事业本部职能部门、研发中心、制造总部范围内,实施全流程质量稽查考核管理,授权总质量师最高处罚额度为5万元。
第五条质量稽查考核应以质量问题源头责任为主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避免平均分配。
第二章管理办法组织管理第六条彩电事业本部总裁根据事业本部管理工作需要,负责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的批准、发布。
第七条彩电事业本部设立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由事业本部总裁、常务副总裁、制造总部总经理、制造总部总质量师组成,负责制定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并对日常质量稽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总质量师负责。
第八条制造总部质量部职责:㈠严格按照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开展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工作;㈡对质量稽查责任单位、部门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并通报跟踪检查结果;㈢受理有关日常质量投诉、申诉工作;㈣每月定期统计质量检查考核结果,报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彩电事业本部各单位、部门负责配合质量部做好日常质量稽查考核管理,相关责任单位需积极进行问题分析,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质量稽查考核范围、内容第十条在事业本部范围内开展“以质量事故责任追溯稽查为主,工序质量控制稽查为辅”的质量稽查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质量稽查考核范围为事业本部职能部门、研发中心、制造总部。
第十二条质量稽查考核责任单元划分(一)事业本部各职能部门;(二)研发中心:职能部门、研究所;(三)制造总部各职能部门;(四)制造总部彩电厂:计划管理部、机芯部、整机部;(五)制造总部平板厂:计划管理部、SMT、机芯部、整机部;(六)制造总部注塑厂;(七)制造总部元件厂;(八)制造总部包装厂;(九)制造总部电源部;(十)制造总部内蒙工厂;(十一)制造总部广州工厂;(十二)明科公司。
稽查管理办法
稽查管理办法稽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有效监督公司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查,是指稽查部按规定程序,对公司业务品质管理、部门规范运作、员工违规违纪及其他专项工作进行稽核、查处的过程。
第三条稽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内部稽查管理工作。
第二章稽查的类型第五条根据稽查工作内容与性质,稽查工作分为以下类型:(一)业务品质管理类稽查,包括公司业务的作业质量、效果,作业规范,车辆设备的保养、维护等;(二)部门规范运作类稽查,包括公司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推诿扯皮、不良作风等;(三)员工违规违纪类稽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偷油、私接业务、虚报考勤、扣押私吞员工工资、徇私舞弊、侵占、腐败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四)其他专项类稽查,包括总经理交办、督办稽查,责任倒查稽查,针对某一重大事项的专门稽查等。
第三章稽查的实施第六条审计部的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负责组建专业稽查队伍,组织及落实各项稽查工作;(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稽查网络,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的规范运作;(三)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稽查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第1页(四)受理对公司各部门和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5)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公司各部门及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六)负责承办总经理交办、督办的稽查工作;(七)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七条稽查部在履行稽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配合:(一)要求被稽查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稽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查阅、复制、暂予扣留和封存;(二)要求被稽查的部门和人员,根据稽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稽查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四)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有严重违规违纪嫌疑的人员的工作。
某公司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
附件1: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质量考核。
三、质量考核分由加分项和扣分项两部分组成,扣分项不发生时,部门的起评分为90分,质量考核分的计算方法为:工程质量考核分=[综合质量管理分×20%+(工作质量分+工程质量分)×80%]×90%+加分项分数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未展开工程计划未制定扣、工作未按期展开,计划未按期制定、未按期进行测量的、无故不参加质量培训学习的巡检不合格:有质量目标未达成的扣,未按要求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在巡检中发现的,因未按规定执行而出现的不合格现象、质量工序记录控制:安全检查:未按要求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的材料:;,每项扣3分,,加扣5分、相关质量考试一次未通过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1.质量记录,如质量工作联系单、不合格品通知单、纠正预防措施单、设计更改通知单、器材代用征询单、验收申请单、调机记录卡、验收记录、故障闭环报告、外协外购申请验收单、ERP录入数据、一次有效工艺流程卡、现场监控记录、各类评审报告和评审表等填写不完整、描述不正确、数据存在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四、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全年质量考核平均分基础上另外加扣分数。
重大质量问题是指在技术交底、检验、材料、安全、验收中,因发生质量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使公司声誉受到重大影响的事件。
判定细则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5万元以上的,加扣10分。
不足15万的按以下原则扣分:5000~50000元加扣2分;50000以上每增加10000元加扣1分;最多扣10分。
五、工程质量考核实行动态管理,随时进行检查并实施考核,同时结合质量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符合及不符合现象及时进行考核。
每季度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提交给公司行政部。
综合质量管理考核细则(权重20%)。
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隧安质〔2019〕3号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分公司、片区指挥部、A类项目部: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的系统管理,加强对各系统的管理履责督促,强化子分公司对项目管控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片区指挥部对项目的监管能力,更好地促进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和相关人员的履责水平,特修订了《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并经集团公司2018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原《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管理办法》(隧安质【2013】7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月7日- 1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监管能力,规范质量安全环保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满足各类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常态化稽查需要,加强质量安全环保风险卡控,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稽查工作的任务是对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个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进行履职稽查。
通过履职稽查和责任追究,强制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第三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的工作职权:现场检查、管理核查、整改督导、现场处置。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的工作定位:根据目的和对象不同,分为全面稽查、专项稽查、整改稽查、帮扶稽查、提升稽查、蹲守稽查。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有理有据,严格追责”的原则。
稽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2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项目必须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稽查工作。
公司内部质量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质量稽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质量稽核,是指对公司产品质量、生产过程、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的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要求。
第三条公司内部质量稽核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确保稽核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设立质量稽核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公司内部质量稽核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质量稽核部门为公司一级部门,设经理一名,负责质量稽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稽核部门设立稽核小组,稽核小组成员由各部门抽调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执行质量稽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应设立质量稽核联络人,负责与质量稽核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开展质量稽核工作。
第三章稽核范围与内容第八条质量稽核范围包括: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采购、产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九条质量稽核内容主要包括:(一)产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定;(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有效;(三)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四)生产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需要校准或维修;(五)员工是否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六)产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风险。
第四章稽核程序与方法第十条质量稽核部门应制定年度稽核计划,明确稽核时间、对象、内容和人员安排。
第十一条质量稽核前,稽核小组应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内部规定等资料,制定详细的稽核方案。
第十二条质量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应采用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访谈、抽样检验等方式进行稽核。
第十三条质量稽核结束后,稽核小组应编写稽核报告,报告应包括稽核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等内容。
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1、目的为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
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生产制造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他外包单位。
3、职责:3.1质检科负责对原材料质量、半成品质量、成品质量以及影响工序质量因素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形成质量检查文件报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2质检科检验人员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对处理后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3技术科负责对检查到的属于产品、工艺问题的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3.4各部车间应加强班组建设和自检和互检工作,使生产过程质量受控。
对检查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3.5仓库负责对的抽查到的属于储存方面的质量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3.6其他部门对检查到属于本部门的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4工作程序4.1质量考核内容:在人、机、料、法、环这几影响质量的因素中,因人原因导致产品质量受到影响的行为。
4.2质量检查的程序及方法4.2.1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时,由质检科检验人员负责对各车间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覆盖所有工序,检查依据产品工艺文件及产品经验规程,当检查出的不合格的产品,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并填写《不合格品返工通知单》,清楚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并将检查情况报科长批准后实施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科按月编制一份质量报表报相关部门。
4.2.2质量检验人员对各车间质量记录及标识和检验状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①是否有记录②记录是否规范③不合格是否隔离并标识④半产品是否有人检验并标识,是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转序⑤对出现不合格的产品是否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是否经过复检等。
质量稽查考核规则
重保重要监查及现场质量稽查考核办法目的:加强重保重要监查及现场稽查问题点的整改力度。
规则:质量保证部规划室依据监查基准对生产质量系进行重保重要监查;质量保证室检查室依据相应基准对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进行日常稽查,稽查内容分为实物质量、文件控制检查、作业观察三个方面。
1 管理评价1.1 重保重要监查质量保证部规划室按计划进行重保重要监查,并按流程发不符合项和问题点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同时根据不符合项重要度直接考核相关单位KPI。
1.2 现场质量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点扣分标准如下:1.2.1实物质量类问题:每一个问题扣-5分。
如果是重复再发的问题则扣-10分;1.2.2文件控制检查类问题:每一个问题扣-3分;检查员指出后未在要求时间内整改的问题:每一个问题扣-5分。
1.2.3作业观察类问题:每一个问题扣-2分。
2 考核办法2.1 重保重要监查发现一个不符合项,相关单位月度绩效(KPI)评价扣0.1分,严重不符合项扣0.2分,多个项目累加考核;2.2现场质量稽查质量保证部检查室在第N+1月的第一周要按车间别汇总第N月的稽查问题点数,并依据扣分额对车间进行评价:扣分在0分的评为A;扣分在0-10分(含10分)的评为B;扣分在10-20分(含20分)的评为C,评分超过20分的评为D。
评价结果为A,相关单位月度KPI分值+0.2评价结果为B,相关单位月度KPI分值+0.1评价结果为C,相关单位月度KPI分值-0.1评价结果为D,相关单位月度KPI分值-0.23 考核质量保证部检查室每月第一周把上月度考核结果报质量保证部和武汉工厂综合管理室作为KPI考核的依据。
附件1:报表格式附件1:现场稽查考核结果报表重保重要监查考核结果报表。
某工程公司质量稽查管理制度大全
受控编号:XCMGZL003-2008质量稽查管理制度质量稽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严格监控产品生产、制造和采购件质量;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各环节质量受控及产品实现过程按程序操作;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本部门质量职能、职责,不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和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对产品实现全过程的监督稽查,包括:各区域质量责任实施情况的稽查与考核;装配、调试、涂装等生产过程的稽查与考核;质量管控体系所要求的人员、信息、指标等方面的稽查与考核。
2.1 监督稽查2.1.1 实物质量监督稽查2.1.1.1 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已经完工的零部件、整机转序及已入库产品,已进厂的原材料、采购件的实物质量稽查。
2.1.1.2 外部市场反馈集中及重大、批量质量问题的跟踪;制造过程中问题突出的、批量不合格零部件的质量稽查。
2.1.1.3 质量专控计划、特殊合同需求等的实物质量稽查。
2.1.1.4 根据公司质量管理的需要制定的专项稽查。
2.1.2 过程监督稽查2.1.2.1 产品实现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包括程序操作的规范性、过程控制的符合性等相关因素的稽查。
2.1.2.2 对关键工序、质控点的工艺要求执行情况的稽查。
2.1.2.3 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质量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稽查。
2.1.2.4 内外部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的稽查。
2.1.2.5 内外部反馈突出的,已对市场、用户造成重大影响的自制(包括涂装)、采购件及装配过程的稽查。
2.1.2.6 上、下道工序间严重违反要求操作并将带来严重隐患的质量问题稽查。
2.1.2.7 质量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的稽查。
2.1.2.8 根据举报、反馈、投诉、领导要求等进行的稽查。
3、职责和权限3.1 质量部负责成立由程序稽查主管负责的,由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公司质量稽查组,负责公司质量稽查工作的管理、策划、组织与实施。
3.2 质量部程序稽查主管负责公司质量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根据外部反馈信息分析结果及公司质量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的组织稽查组成员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进行实物质量监督稽查及过程监督稽查;程序稽查主管负责对重大质量损失及重大违规行为的通报处理并参与重大、批量质量问题的评审、处理及责任分析;负责依据监督稽查结果实施对责任部门的考核;负责质量稽查结果的定期汇总分析及输出;负责对产品质量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现场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重要度,及时、定期向公司质量部长及总经理报告。
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青岛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所属企业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促进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特制订本检查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企业指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内的集团所属工程施工企业和材料生产企业。
检查内容第三条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主要包括各种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是否完善、覆盖面是否包含所有施工生产业务范围,各项制度运行的原始记录以及制度运行的实际效果等。
第四条质量管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主要包括质量控制、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施工生产质量管理的要求,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计量检定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第五条岗位责任制落实和专职人员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级质量管理责任是否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岗,施工、生产现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量管理责任目标是否纳入各级经济(经营)考核指标体系等。
第六条施工、生产现场质量管理状况,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施工、生产的实际质量状况等。
第七条质量事故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发生质量事故是否及时上报集团,事故隐患是否消除,补救措施是否落实,责任人员是否处理等。
检查方法第八条企业进行自查考评,并将自查考评情况报告集团,集团随机抽取项目进行复核。
每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各不少于一次。
第九条集团组织重点对施工、生产现场质量管理状况进行集中检查。
每年不少于二次,每半年一次。
第十条集团不定期对重点工程和生产场站进行抽查。
每月不少于一次。
检查评分第十一条按本办法检查内容要求,自查、集中检查和抽查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各占10分,第七条占20分,第六条占50分。
各条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第十二条自查结果由集团从企业自查评分、自查范围和内容、自查报告、复核结果等确认,对虚报自查范围和内容的按0分计算本次自查分值。
第十三条集中检查和抽查仅对所查内容进行评分,年终根据每次检查和抽查评分汇总后加权平均计算相应的年度评分。
某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办法(DOC 62页)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1 目的为提高管理者与员工的质量意识及质量成本意识,实现以预防为主,达到主动控制质量的目的,为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奖惩有法可依,质量责任分明,奖惩戒合理。
2 范围2.1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级领导、部门及个人,包括服务工作质量及因工作质量而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2.2 本办法主要针对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的奖惩,未涉及一般工作质量问题及对不出现质量问题的行为奖励。
3 职责3.1 本奖惩细则的执行部门为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对质量问题报告的核实、对质量问题投诉的核实,负责对日常奖惩问题的审批及发出奖惩通报;3.2 按月统计、汇总产品质量情况。
4 内容和要求4.1 奖惩4.1.1奖励:每(月、批、台)生产过程中;a)采购的原材料一次交检合格率≥95%给予采购人员100元奖励(供方一次交检合格率=进货检验合格数量/抽检总数量×100%);b)下料一次检验合格率≥98%的给予操作者100元奖励(下料一次交检合格率=下料件抽检合格数量/抽检总数量×100%);c)焊接、热成型一次检验合格率≥98%的给予操作者200元奖励(一次交检合格率%=结构件抽检合格数量/抽检总数量×100% );d)对发现非本职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者,每次奖励50元;e)对解决了质量问题的非本职人员,每次奖励100元;f)对发现工艺错误者,经确认后,每次奖励50-100元。
4.2 惩罚: 每(月、批、台)生产过程中a)采购的原材料一次交检合格率≤95%给予采购人员100元罚款;b)下料一次检验合格率≤98%的给予操作者罚款100元,连续三个月一次检验合格率≤98%的调离本岗位;c)焊接、热成型一次检验合格率≤98%的给予操作者200元罚款,连续三个月一次检验合格率≤98%的调离本岗位;d)一次性造成批量报废的质量事故着立即调离本岗位,并负责赔偿30%材料损失费用;e)未按工艺文件操作造成产品返工〔修〕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200元;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罚200元并赔偿损失费用30%;f)对因工艺方案或工艺文件差错导致出现质量问题者,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g)对重要关健工序、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每出现一处错误,对责任人罚款100元;h)对所管零部件,因未加防护导致磕碰、锈蚀和错发、漏发零部件造成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i)因客户质量信息传递不及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罚款500元并立即调离本岗位j)对抽查发现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技术文件要求的行为者,初次警告,重复出现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直至调离本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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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降低系统成本,强化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彩电事业本部总裁授权,制造总部质量部主管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质量稽查考核管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彩电事业本部范围内有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会议纪要、协议等。
第四条质量稽查考核管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事业本部职能部门、研发中心、制造总部范围内,实施全流程质量稽查考核管理,授权总质量师最高处罚额度为5万元。
第五条质量稽查考核应以质量问题源头责任为主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避免平均分配。
第二章管理办法组织管理第六条彩电事业本部总裁根据事业本部管理工作需要,负责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的批准、发布。
第七条彩电事业本部设立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由事业本部总裁、常务副总裁、制造总部总经理、制造总部总质量师组成,负责制定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并对日常质量稽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总质量师负责。
第八条制造总部质量部职责:㈠严格按照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开展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工作;㈡对质量稽查责任单位、部门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并通报跟踪检查结果;㈢受理有关日常质量投诉、申诉工作;㈣每月定期统计质量检查考核结果,报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彩电事业本部各单位、部门负责配合质量部做好日常质量稽查考核管理,相关责任单位需积极进行问题分析,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质量稽查考核范围、内容第十条在事业本部范围内开展“以质量事故责任追溯稽查为主,工序质量控制稽查为辅”的质量稽查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质量稽查考核范围为事业本部职能部门、研发中心、制造总部。
第十二条质量稽查考核责任单元划分(一)事业本部各职能部门;(二)研发中心:职能部门、研究所;(三)制造总部各职能部门;(四)制造总部彩电厂:计划管理部、机芯部、整机部;(五)制造总部平板厂:计划管理部、SMT、机芯部、整机部;(六)制造总部注塑厂;(七)制造总部元件厂;(八)制造总部包装厂;(九)制造总部电源部;(十)制造总部内蒙工厂;(十一)制造总部广州工厂;(十二)明科公司。
第十三条质量稽查内容依据但不限于彩电事业本部范围内有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会议纪要、协议等,对事业本部范围内各环节出现的各类问题展开稽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一)生产计划管理(二)产品设计、技术更改管理;(三)原材料采购、进料检验质量管理;(四)文件制定、执行管理,包括标准、程序文件、工艺文件等;(五)物料管理;(六)现场管理;(七)仪器仪表、工装及设备的管理;(八)人力资源管理;(九)试验管理;(十)库房管理;(十一)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十二)实物质量状态;(十三)市场反馈质量投诉。
第四章质量稽查考核实施第十四条质量部按照工作职责,组建质量稽查队伍,负责对事业本部各研发、制造基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生产现场巡查、网络传递信息浏览,收集各类反馈信息(生产/检验/市场/稽查投诉),实现质量稽查考核原始信息的采集。
第十五条稽查人员根据发现和收集的信息,展开各类问题确认和追溯,并对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分析判定。
第十六条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查核的一般性问题,稽查人员应通知相关责任人知悉确认,并按《质量稽查标准对照表》进行责任判定,填写《日常稽查日报》,报稽查主管审核,最后报质量部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质量部稽查主管对上述稽查结果安排第一时间上网,各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查阅,并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问题确认核实,否则按默认处理。
第十八条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核的重大质量问题,稽查主管应及时报告质量部经理,由质量部经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性质,安排初步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表》或撰写质量通报批评文件。
第十九条质量稽查主管根据初步处理意见,通知相应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认核实,如对稽核信息和结果无异议,由质量部提交总质量师批准发布。
第二十条如对质量部稽核信息和结果有异议,可以第一时间向质量部提出申诉,质量部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处理。
如对质量部申诉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提请制造总部总质量师仲裁。
如对总质量师总裁结果有异议,最高可提请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仲裁,此为终审裁定。
第二十一条质量部每月在指定日期前,完成质量稽查确认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总质量师批准送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实施扣款。
第五章质量稽查考核罚则第二十二条凡违反但不限于彩电事业本部范围内有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会议纪要、协议等,造成不良影响、品牌损害或公司经济损失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责令分析改进。
第二十三条根据质量问题性质,质量稽查考核分为市场质量问题和非市场质量问题两大类。
第二十四条市场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质量考核等级分为市场Z 类、市场A类、市场B类、市场C类。
第二十五条市场质量问题考核等级定义:市场Z类:指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指同一机理引发的批次性问题,环境、非标等非可控因素引发的区域性或随机性质量问题除外,下同),导致连续3个及以上办事处强烈投诉,且批次性质量问题比例在20%以上(指当地办事处发生的不合格数量与进货量之比例,由用户服务部提供,下同)的严重质量事故。
市场A类:指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连续3个及以上办事处严重投诉,且批次性质量问题比例在10%以上的质量事故。
市场B类:指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连续3个及以上办事处投诉,且批次性质量问题比例在5%以上的质量事故。
市场C类:指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指严重人为作业问题,如缺附件、二次封箱等),对品牌造成较坏影响,影响产品销售,导致办事处市场投诉。
第二十六条市场质量问题考核等级对应处罚规定:市场Z类质量问题:实施双重考核,既考核单位,同时也考核质量事故责任人。
考核单位:将用户服务部服务费用损失计入单位,其中,——设计责任,从研发中心年度奖励计算利润中扣除;——制造责任,从制造总部模拟利润中扣除,分解到责任单位;——元器件责任,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按质量协议执行。
考核个人:处罚金额:2000~4000元+2元/台×超出1000台部分(最高限额5万),并处质量通报批评。
市场A类质量问题:实施双重考核,既考核单位,同时也考核质量事故责任人。
考核单位:将用户服务部服务费用损失计入单位,其中,——设计责任,从研发中心年度奖励计算利润中扣除;——制造责任,从制造总部模拟利润中扣除,分解到责任单位;——元器件责任,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按质量协议执行。
考核个人:1000~2000元/个,并处质量通报。
市场B类质量问题:实施双重考核,既考核单位,同时也考核质量事故责任人。
考核单位:将用户服务部服务费用损失计入单位,其中,——设计责任,从研发中心年度奖励计算利润中扣除;——制造责任,从制造总部模拟利润中扣除,分解到责任单位;——元器件责任,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按质量协议执行。
考核个人:500~1000元/个。
市场C类质量问题:200~500元/个。
第二十七条非市场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质量考核等级分为极严重(Z)、严重(A)、中度(B)、轻度(C)四类,按工序进行责任考核。
第二十八条非市场质量稽查考核等级定义极严重(Z)类:极严重影响用户使用(含下道工序),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质量事故(含但不限于设计、工艺、材料、操作、设备及管理不当等引起的生产制造过程批质量事故、成品抽样结果造成500台及以上批返工质量事故)。
严重(A)类:严重影响用户使用(含下道工序),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质量事故(含但不限于设计、工艺、材料、操作、设备及管理不当等引起的生产制造过程批质量事故、成品抽样结果造成300台及以上批返工质量事故)。
中度(B)类:违反各级程序文件及相关规定作业,或影响用户(含下道工序)使用,不能为用户接收的质量问题(含但不限于因设计、工艺、材料、操作、设备及管理不当等引起的生产制造过程质量事故);轻微(C)类:违反各级程序文件及相关规定作业,和影响用户(含下道工序)接受意愿,可能导致用户不接收而应及时改善的质量问题(含但不限于因设计、工艺、材料、操作、设备及管理不当等引起的生产制造过程质量问题)。
第二十九条质量稽查考核等级对应处罚额度Z类质量问题:实施双重考核,既考核单位,同时也考核质量事故责任人。
考核单位:将生产部门返工损失计入单位,其中,——设计责任,从研发中心年度奖励计算利润中扣除;——制造责任,从上道工序模拟利润中扣除,分解到责任单位;——元器件责任,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按质量协议执行。
考核个人:500元~2000元/个,必要时进行质量通报。
A类质量问题:实施双重考核,既考核单位,同时也考核质量事故责任人。
考核单位:将生产部门返工损失计入单位,其中,——设计责任,从研发中心年度奖励计算利润中扣除;——制造责任,从上道工序模拟利润中扣除,分解到责任单位;——元器件责任,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按质量协议执行。
考核个人:300元/个。
B类质量问题:100元/个;C类质量问题:30元/个。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由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授权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凡本管理办法未涉及到的情况,由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签发之日执行,原创彩制质(通)[2006]33号稽查方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