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矮砧密植栽培模式与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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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矮砧密植栽培模式与技术要点

我国是世界苹果的主要生产国之一,2007年全国苹果面积2943万亩,产量2786万吨,均居世界首位。苹果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与世界苹果先进生产国家相比,我国的苹果生产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单位面积产量低、果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不高、在国际鲜果市场上的占有份额少,与我国苹果生产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而造成这种差距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苹果栽培制度陈旧和技术研究滞后。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苹果大发展时期,我国主要推广的是乔砧密植栽培模式,90%的果园是按照此栽培模式建立的。此种栽培模式虽然对推动我国苹果产业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乔砧密植栽培控冠和促进结果技术难度大,果农难以掌握,管理费时费工,加之该模式自身的缺陷,致使大多数果园密闭、光照不良、产量低、果品质量差,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苹果产业发展的需要。

矮砧集约高效栽培模式,是世界苹果生产先进国家普遍采用的栽培技术,也是我国现代苹果产业发展的方向。大力推广这一先进栽培模式,对于推动我国苹果栽培制度与国际接轨,实现我国苹果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苹果生产大国向生产强国的战略性转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矮砧密植栽培模式在我国的适宜推广区域

我国苹果生产主要集中于渤海湾、西北黄土高原、黄河

古道和西南冷凉高地四大产区,其中渤海湾产区和西北黄土高原产区生态环境符合苹果生产最适宜区或适宜区指标要求,苹果栽培面积和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是我国苹果两大优势产区。黄河古道产区属鲜苹果生产次适宜区,西南冷凉高地目前苹果生产规模小,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根据苹果矮化自根砧抗旱、抗寒能力相对较弱,且密植栽培需要土地肥水条件相对较好的特点,建议谨慎推广和使用矮化自根砧。苹果矮化中间砧,既融合了矮化砧的矮化特点,又利用了不同实生砧根系良好的抗逆性和固地性,在我国一些地区进行试验,结果表现较好。利用矮化中间砧进行矮砧密植的适宜推广区应包括:西北黄土高原产区内的陕西省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和延安南部等地市的县、区,甘肃省天水市及平凉、西峰的东南部县、区,山西省运城市以及河南灵宝市三门峡区域;渤海湾产区内的山东省、河北燕山山脉及太行山中北部浅山丘陵地区、北京苹果栽培区;黄河古道产区内的河南、安徽、江苏等苹果栽培区。约占全国苹果产区总面的70%左右。

二、矮砧密植栽培模式与技术要点

1、矮化砧木选择。矮化自根砧苹果一般根系较浅,对肥水要求比较严格,再加之不同矮化砧木的适应区域不同,就显得矮化砧木选择更加重要,务必选择肥水条件较好和无明显环境胁迫的最适区推广。在黄河古道、山西运城南部、

陕西渭北南部等地,根据土壤肥力和灌溉条件可以选择M26或M9作为矮化中间砧,肥水条件好的区域。建议采用M9与生长势较强的品种组合,如富士/M9。也可以采用生长势强旺品种的短枝型或生长势中庸的品种与M26的砧穗组合,如富士优良短/M26、嘎拉/M26。选择M9时一定要设立简单支架,防止树冠偏斜; M26砧木不发生抽条的地区,如河南灵宝坡地、山西运城中部及陕西渭北中部、山东烟台和青岛等地,建议选用M26砧木。而河北、北京、陕西渭北北部、山西运城北部以北、甘肃陇东等地,选用SH系中矮化作用适中的砧木,如SH6、SH38等矮化砧木。寒冷地区,可以选择GM256矮化砧木。

2、栽培密度及方式的确定。栽植密度由品种长势、砧木长势及土壤肥力来决定。长势强的品种(富士、乔纳金等)或土质条件较好及平地,采用较大的株行距栽植;长势弱的品种(嘎拉、美国8号、蜜脆等)或土质条件差及坡地,采用较小的株行距栽植。同时,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栽植密度。一般建议株行距为 1.3-2.0米×3.5-4.5米,每亩74-170株。株、行距的比例为1:2-3为宜,达到宽行密植栽培。

3、苗木选择。选用3年生矮化中间砧大苗,栽植时期应该延后,有条件的地方苗木可存放在冷库或温度较低的地方,待萌芽后至花期定植。如果选用2年生苗木建园时,苗

高应1.5米以上,定干饱满芽处干径8毫米以上,此类苗可参照3年生苗木管理。

4、栽植深度。一般要求在旱地建园,栽植时中间砧露出地面1/3左右,适度深栽;在水肥条件较好地区,中间砧露出地面1/2左右。另外,生长势旺品种栽植深度可适当浅些,相反可适度深栽。对于M系和MM系部分砧木类型,中间砧的保护是必需的。。

5、架式选择。苹果园可采用篱架栽培,即顺行设立水泥柱,拉四道铁丝,用于固定下部的结果枝下垂,控制其旺长。铁丝架一般高达3.0-3.5米。分别在1、2和3米处各拉一道8-12号钢丝,幼树期也可以在每株树旁栽一个廉价的竹干做立柱,扶直中干。中央领导干延长头固定在竹干或架上。在我国沙土地和风大的地区,最好的办法是进行篱架栽培。在肥水条件较好地区,也可以采用‘V’字形架式,辅以单干或细纺锤形整形模式。该架式不但可以实现最大效率利用光照资源,还可以适度增加行距,扩大行间作业空间。‘V’字形架式行间一般为4-4.5米,株距0.75米左右,隔株向行间方向拉开,与垂直轴线夹25-30度角。架面整形主要为单干形或细纺锤形。

6、整形修剪技术。世界各地在过去的50年间,苹果栽植密度不断增加,从开始的6株/亩发展到超过416株/亩,一些试验果园甚至达到666株/亩。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

期,世界苹果主产国提出了纺锤形及其改良的细长纺锤形和高纺锤形等。

在引进世界高纺锤形整形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我国生产实际的高纺锤形整形修剪技术。

(1)定植与第一年整形修剪。如果选用3年生大苗,定植时尽可能少修剪。不定干或轻打头,仅去除直径超过主干干径1/3的大侧枝。如果用2年生的苗木,在1-1.2米饱满芽处定干。由于大苗分支较多,建议栽后树盘(行内)覆膜。萌芽后严格控制侧枝生长势,一般侧枝长度达到25-30cm时进行拉枝,角度90-110度,生长势旺和近中心干上部的角度大些(110度),着生在中心干下部或长势偏弱的枝条角度小些(90度)。确保中心干健壮生长,树高应达到2-2.5米。

(2)第二年修剪。第二年春,在中心干分枝不足处进行刻芽或涂抹药剂促发分枝,留厥疏除因第一年控制不当形成的过粗(粗度大于1/3分枝处干径)分枝。生长季整形修剪同第一年,不留果。使树高达到2.8-3.3米。

(3)第三年及三年以后修剪。第三年修剪基本与第二年相同,严格控制中心干近枝头(上部50cm)留果,尤其是对于部分腋花芽,可以疏花并利用果台枝培养优良分枝。依据有效产量决定下部分枝是否留果。一般产量低于300公斤/亩,建议不留果。

第四年开始,树高达到3米以上。分枝18-25个,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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