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广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11年7月1日起 广州上调公积金社保五险缴费基数
2011年7月1日起社保“五险”广州上调缴费基数羊城晚报讯从7月1日起,广州将上调包括五险在内的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参保缴费额同时进行调整。
广州市地税局昨天表示,此次调整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和2010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541元,对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2009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30元;2009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01元。
因此,在2010年这两项工资水平上调后,广州市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相应地也要进行调整。
此次广州市具体上调包括五险在内的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情况如下: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从9090元上调至10089元,下限由1818元上调至201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广州市每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仍为1300元;广州市每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仍为1300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
同时,广州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101元调至4541元。
另外,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参保缴费额同时进行调整,由801.2元调至888.76元。
(严丽梅缪晓苏韦凡)公积金免税缴存基数提至13623元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从7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免税缴存基数上调为13623元,比2010年的“免税线”提高1320元。
东莞市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人应缴费用变更通知
东莞市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人应缴费用变更通知
东莞市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人应缴费用变更通知
XXX
综发〔2011〕6号
东莞市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人应缴费用变更通知
各位员工:
接东莞社保局通知,从201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从2011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由1200元/月调高到1340元/月,故单位与个人社会保险缴纳的费用也相应进行变更。
以下明细为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缴费率及社保费。
纳费基数由政府社保单位根据上年月平均标准定的,每年5月份会审核工资申报表,每年7月份根据申请工资平均标准来确定调整缴费基数,目前缴费基数为1340元/月。
后续如有变动东莞市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人应缴费用变更通知,仍将以公布的形式通知大家。
以上如有不明之处,请随时咨询XXX
特此通知!
XXXXXXX
XXXXXX。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1.08.11
•【字号】穗人社函[2011]1484号
•【施行日期】2011.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
正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1〕14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印发广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调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7月1日起,将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调整为130元。
二、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增加的资金,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支付。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2011年7月1日广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费率费率定额定额010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地城镇12%、20%(注4)8%00100892018(注1)外地城镇12%8%00100892018(注1)本地农村12%8%00100892018(注1)外地农村12%8%00100892018(注1)0201工伤保险所有0.5%、1%、1.5%(注5)0%0013623(注2)1300(注3)本地城镇2%1%0013623(注2)1300(注3)外地城镇2%1%0013623(注2)1300(注3)本地农村2%0%0013623(注2)1300(注3)外地农村2%0%0013623(注2)1300(注3)04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所有8%2%0013623(注2)2725(注3)外地城镇4%0%181.64045414541(注2)本地农村4%0%181.64045414541外地农村4%0%181.640454145410456补充医疗保险所有0.50%0%22.710454145410457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所有0.26%0%11.810454145410472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所有7.50%0%340.58045414541外地城镇 1.20%0%54.49045414541本地农村 1.20%0%54.49045414541外地农村 1.20%0%54.490454145410505生育保险所有0.85%0%13623(注2)2725(注3)注1:从2011年7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的300%(10089元)和60%(2018分别为10089元和2018元。
注2:根据穗人社函[2011]927号,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上限按照全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541元的300%来确定,即13623元。
关于2011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的说明
关于2011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的说明近年来,关于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工资和社保待遇,也牵涉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
因此,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2011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进行说明。
首先,什么是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这一体系的建立旨在通过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为全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保障需求得到满足。
其次,为何要进行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指社保缴费所基于的工资金额。
在社保体系建立之初,缴费基数并不高,这导致了一些人在退休之后的社保待遇过低。
因此,政府需要逐步提高缴费基数,提高社保待遇的水平。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人的工资收入也相应提高,缴费基数也应得到相应的调整。
再次,2011年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情况是怎样的?2011年,中国国务院决定对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原来的15712元/月调整为16686元/月,下限不变。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原来的15712元/月调整为20981元/月,下限不变。
3、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均不变。
4、生育保险照旧由单位缴纳。
5、住房公积金从原来的上限17928元/月调整为21628元/月,下限不变。
上述调整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逐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提高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最后,这种调整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对于职工来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的主要影响是缴费金额的变化。
对于工资较高的人来说,缴费额度将逐步提高,同时也将获得更高的保障待遇。
对于企业来说,缴费金额的变化也将导致企业社保缴费的变化。
因此,企业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社保缴费计划,确保缴费金额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总之,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调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具有重要的促进社会保障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广州市2011年社保费险种费率表(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在职
0455
住院保险
外地城镇
4%
0%
181.64
0
4541
4541(注2)
在职
本地农村
4%
0%
181.64
0
4541
4541
在职
外地农村
4%
0%
181.64
0
4541
4541
在职
0456
补充医疗保险
所有
0.50%
0%
22.71
0
4541
4541
在职
0457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所有
0.26%
广州市社保费险种基数费率表(适用于缴费单位)(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征收品目代码
征收品目名称
适用户籍类型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缴费基数上限
缴费基数下限
适用人员状态
费率
费率
定额
定额
010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地城镇
12%、20%(注4)
8%
0
0
10089
2018(注1)
在职
0140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0%
11.81
0
4541
4541
在职
0472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所有
7.50%
0%
340.58
0
4541
4541
退休
0474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外地城镇
1.20%
0%
54.49
0
4541
4541
在职
本地农村
2011年广州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广州社保缴费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下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广州社保缴费缴费基数与社保费用明细表2010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养老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1818---9090)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1300---12303)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2461---12303)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8%,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
医疗险单位8%,个人2%。
失业险单位2%,个人1%。
工伤单位0.5%,生育单位0.85%。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非城镇户籍缴费基数广州城镇户籍缴费基数与比例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
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
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
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一、养老保险(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
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从2010年7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
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48号)相关规定执行。
2011社保政策通知
2011社保政策通知关于调整部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通知各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2011年7月1日起对如下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进行调整:一、201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一)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17元,月平均工资3718元。
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3966元,月平均工资为3664元。
(二)在职职工缴费基数:2011社保年度全市养老(含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下同)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231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1154元/月。
采暖费缴费基数为3718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231元/月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系数,在全市在岗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确定。
(三)执行时间:2011年7月1日起。
请各参保单位于6月30日前及时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0]21号)规定,2011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20%。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经办流程不变,具体如下:1.参保单位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午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次月人员增减变动。
2.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7点,各级社保中心负责批量生成次月每一参保单位的缴费台账并直接发往地税部门进行扣缴。
参保单位次月1日起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当期应缴情况。
确有错误的,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办理。
3.从7月1日起,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参保单位不允许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不允许生成单位当期应缴账)。
三、关于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调整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7月1日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用人单位相关政策参保缴费,缴纳五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医疗两险。
关于调整2011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1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参加省直社保的缴费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地税局《关于公布2011社会保险年度执行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198号)规定,我省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63元。
从2011年7月1日起,以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与社会保险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按通知规定执行。
为贯彻执行上述通知精神,我局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2011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即上限调整为10089元,下限调整为2018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基数调整为3363元,缴费比例仍为20%(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月缴费额为672.6元。
特此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最新表格说明)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表格版)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同时,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基数:养老2258-11289,失业、工伤:1300-14367,生育与医疗:2873-14367元明细:以最低基数为例养老2258,生育与医疗险:2873,工伤与失业险:1300公司部分总计:270.96+6.50+26+24.42+229.84+12.45+54.49=624.66元个人部分总计:180.64+13+57.46=251.10元共计:624.66+251.1=875.76元根据人社局的相关文件,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89元,我市将从2012年7月1日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工伤保险费率从0.5%、1%、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有效期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3年1月起恢复原缴费比例。
2011年7月起社会保险收费标准
累计
养老金 医疗金 失业金 社保合 公积金 5% 1% 1% 计 7%
累计
832.8
116.9
23.4
23.4
163.7
164
327.7
1、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险规定参保缴费 年过渡期。1)养老保险 为5%;2012年4月至 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 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 1160.5 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 为2%。3)工伤保险
2
外来从业 人员非城 镇户籍
缴费明细 及比列
基数
养老金 医疗金 失业金 生育保 22% 6% 1.7% 险0.8%
工伤保险 残疾人保 社保合 公积金 0.5% 障金1.6% 计 7%
缴纳城保
1558
342.8
93.5
7.8
25
469.1
110
缴费明细 及比列 3 本市户籍 郊区 缴纳小城 镇
基数
养老金 医疗金 失业金 生育保 17% 7% 1.7% 险0.8%
累计 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1066.6 187.1
46.8
23.4
257.3
164
421.3
1487.9
累计
养老金 医疗金 失业金 社保合 公积金 8% 1% 1% 计 7%
累计Hale Waihona Puke 579.1124.7
15.6
140.3
110
250.3
829.4
1、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保险规定参保缴费 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为45%,3)2013 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备注
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2011年7月本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调整比率表 (1)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保):保持原方式不变
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按其下限60%即2338元计算,自2011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每月承担城镇保险865.06元,劳动者个人承担257.30元(农业户口承担233.90元)。
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按其下限60%即2338元计算,自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每月承担城镇保险631.40元,劳动者个人承担163.7元。
(农业户口承担140.30元)
征地人员个人承担1%的失业险,单位承担工伤0.5%,失业1.7%,生育0.8%
一、城镇居民户口社会保险(城保):保持原方式不变
用人单位每月承担城镇保险865.06元,劳动者个人承担257.30元
二.非城镇户籍,综保调整,五年过渡期(生育,失业暂不列入缴费范围,逐
用人单位每月承担城镇保险444.10元,劳动者个人承担140.3元。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 -2012年6月30日)
市、区属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及费率(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说明:1、2010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2010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41元。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1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确定,两区两市参照执行。
3、建筑工地农民工伤保险:
(1)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包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的内容,其工伤保险费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2)按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其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20%(工资基数)的1.0%确定。
关于2011年7月份员工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相关问题解答
关于2011年7月份员工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相关问题解答员工朋友:你好!为便于你详细了解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对个人及公司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对你每月实发工资收入的影响,我们现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整理并作如下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若你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请与行政部负责社会保险管理的刘琳琳(电话9009)、陈莉(电话9039)联系,我们非常乐意为你解答。
祝你工作愉快,生活开心!行政部2011年8月2日一、为什么要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国家《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及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作为保障性的再分配制度充分了保障员工利益,公司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自用工当月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仅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在员工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下可返还员工个人账户内全部余额,最大限度保障了员工利益。
二、如何确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1、根据属地参保原则,公司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均在陈巴尔虎旗参保,缴费比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定执行。
另外考虑到满足员工购买住房需要,为增加员工个人账户本息,公司于2011年3月将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调高至个人10%,公司10%(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及单位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12%)。
2、公司每年7月根据呼伦贝尔市地区社会平均工资及员工上年度月均收入来确定本缴费年度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如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陈旗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员工2010年度月均收入及呼伦贝尔市2010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2011年7月社保基数调整情况(陈旗参保)三、2011年7月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的缴费情况有何变化?1、2011年7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后员工个人缴费部分普遍增长183.2元/月左右,个人缴费平均增幅比例为39.2%,因为员工每月个人缴费的增加,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会相应减少(实际个人缴费部分由员工缴费基数确定),而公司为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每月每人将增长约357.2元左右。
关于广州市2012年7月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广州市2012年7月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1、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4、重大疾病缴费基数: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市地税局提醒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及时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的缴费人则要注意在每月15号前及时存够当月应扣费的社保费额,如当月15日前未能成功缴费的,请在当月31前进行补缴,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点击看通知原文2012最新广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需要社保要交多少钱?一、广州本地户口新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基数:养老2258-11289 失业、工伤:1300-14367 生育与医疗:2873-14367元明细:以最低基数为例养老2258 生育与医疗险:2873 工伤与失业险:1300公司个人养老:2258*12%=270.96 2258*8%=180.64工伤:1300*0.5%=6.50 不用缴费失业:1300*2%=26 1300*1%=13生育:2873*0.85%=24.42 不用缴费医疗:2873*8%=229.84 2873*2%=57.46重大疾病:12.45元残保金:54.49元公司部份总计:270.96+6.50+26+24.42+229.84+12.45+54.49=624.66元个人部分总计:180.64+13+57.46=251.10元共计:875.96元注:1、本地户口(广州户口)五险都要购买;外地户口生育保险可以不买;2、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单买工伤,个人失业部分不用交;二、外地户口的2012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公司个人养老:2258*12%=270.96 2258*8%=180.64工伤:1300*0.5%=6.50 不用缴费失业:1300*2%=26 1300*1%=13生育:2873*0.85%=24.42 不用缴费医疗:4789*1.2%=57.47 不用缴费重大疾病:12.45元残保金:54.49元公司部份总计:270.96+6.50+26+24.42+57.47+12.45+54.49=452.29元个人部分总计:180.64+13=193.64元共计:645.93元三、广州2012年广州公积金明细及比例:基数:1300-23945 比例:公司选择分别是:5%,8%,10%,12%,个人可以大于或等于公司部分,但不能高于20%。
广州市社保基础——医保节(2011年度7月更新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更新:2011.7.1起)
住院篇
起付线 最高支付限额 32.7万 最高补助15万
共付段 个人自费
医院 等级 一级 二级 起付线 (在职/退休) 个人 400元/280 800元/560 10% 15%
重大疾病补助
个人自费和国家补助相结合
共付段 统筹 90% 85% 重大疾病 0-15万 个人 5% 单位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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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保简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0 (结合2011年7月最新规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1
(未成年人、高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
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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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限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收入的300%,下限为60% 广州市2011.7.1—2012.6.30缴费基数(13623元,2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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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指定慢性病门诊篇(2011年7月1日起更新)
慢性病范围:(17种,需达到一定标准) 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 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等 报销待遇: 门诊费用按月限额报销,100元/病种(不超过3 种),不滚存,住院期间不累计享受 指定社区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85%支付 其他医疗机构65%支付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和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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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9月1日起
缴费:个人80元/年,政府200元/年 门诊医疗待遇: 指定社区医疗机构80%,或指定其他医疗机构50%;
广州最新参保方案及社保明细
广州最新职工社保参保方案广州市社保参保方案2011年7月1日开始:缴费基数:养老2018-10089,失业、工伤:1300-13623,生育与医疗:2725-13623元广州市外来工社保参保方案缴费基数:养老2018~10089;失业、工伤:1300~13623元;生育:2725-13623元;外来工医疗:4541 医疗部分不累计年限。
7月1日起廣州上調公積金社保"五險"繳費基數來源:羊城晚報發表時間︰2011-06-28 09:51:037月1日起———社保“五險”廣州上調繳費基數羊城晚報訊從7月1日起,廣州將上調包括五險在內的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
廣州市(不含從化市)靈活就業參保人繳納養老和醫療等四險的參保繳費額同時進行調整。
廣州市地稅局昨天表示,此次調整將按廣東省和廣州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0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363元和2010年廣州市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4541元,對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進行相應的調整。
據羊城晚報記者了解,2009年,廣東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030元;2009年,廣州市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101元。
因此,在2010年這兩項工資水平上調後,廣州市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相應地也要進行調整。
此次廣州市具體上調包括五險在內的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情況如下︰廣州市每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將從9090元上調至10089元,下限由1818元上調至2018元;廣州市(不含番禺區、花都區、從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2303元調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調至2725元;廣州市每月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2303元調至13623元,下限仍為1300元;廣州市每月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2303元調至13623元,下限仍為1300元;廣州市每月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2303元調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調至2725元。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7月1日调整)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7月1日调整)
广州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2013年7月1日调整)
从2013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 元;2012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313元,我市将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201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下限从2258元调至252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
7月1日起调整后: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4367元调至15939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313元。
每年7月份调整缴费基数:
广州市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7%,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2%,个人0.1%。
工伤:单位比例:0.4%,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
重大疾病:9.83。
201103-201106广州社会保险征收比例一览表
村村
2011年6月2011.03至2011.06广州社会保险征收比例一览表
地城镇
至2011年6月
外
2011年3月
备注:残疾人保障金本年度收取45.37/人/月
备注:
1、每年7月调整基数
2、养老最高缴费基数是8277,其他险种最高缴费基数是11340;
3、地税征收当月申报当月社保;补缴需要地税审批较为困难
4、每月8日申报增减员名单
5、投保提交资料:
本地户籍:身份证复印件((A4纸,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广东省失业就业手册、一寸证件照1张外地户籍:身份证复印件((A4纸,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广东省失业就业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一寸证件照2张
6、医保卡无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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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费率费率定额定额010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地城镇12%、20%(注4)8%00100892018(注1)在职
外地城镇12%8%00100892018(注1)在职
本地农村12%8%00100892018(注1)在职
外地农村12%8%00100892018(注1)在职
0201工伤保险所有0.5%、1%、1.5%
(注5)
0%0013623(注2)1300(注3)
在职本地城镇2%1%0013623(注2)1300(注3)在职
外地城镇2%1%0013623(注2)1300(注3)在职本地农村2%0%0013623(注2)1300(注3)在职
外地农村2%0%0013623(注2)1300(注3)在职
040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所有8%2%0013623(注2)2725(注3)在职
外地城镇4%0%181.64045414541(注2)在职
本地农村4%0%181.64045414541在职
外地农村4%0%181.64045414541在职
0456补充医疗保险所有0.50%0%22.71045414541在职0457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所有0.26%0%11.81045414541在职0472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所有7.50%0%340.58045414541退休
外地城镇 1.20%0%54.49045414541在职
本地农村 1.20%0%54.49045414541在职
外地农村 1.20%0%54.49045414541在职
0505生育保险所有0.85%0%0013623(注2)2725(注3)在职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适用人员状态
广州市社保费险种 基数 费率表 (适用于缴费单位) (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注1:从2011年7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的300%(10089元)和60%(2018元)来确定,分别为10089元和2018元。
注2:根据穗人社函[2011]927号,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上限按照全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541元的300%来确定,即13623元。
注3:根据穗人社函[2011]927号,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全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541元的60%来确定,即2725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0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确定,两区两市参照执行。
注4:缴费单位注册类型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适用20%,其余适用12%。
注5: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而定,具体分类标准请参考附件《广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表》。
适用户籍类型0474征收品目代码014003050361
0455征收品目名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非本市城镇户籍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农民工住院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