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评价:(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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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志》评价:(详解)

《通志》评价:(详解)

《四库全书总目》说,郑樵在《通志》中十分重视二十略。

这二十略有些是郑樵独创的,像氏族、六书、七音、都邑、草木昆虫等略。郑樵自己也说过:"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通志?总序》)据《四库全书著作提要》有

载:“通史之例,肇于司马迁。故刘知几《史通》述二体,则以《史记》、《汉书》共为一体。述六家,则以《史记》、《汉书》别为两家。以一述一代之事、一总历代之事也。其例综括千古、归一家言。非学问足以该通,文章足以容铸,则难以成书。梁武帝作《通史》六百二十卷,不久即已散佚。故后有作者,率莫敢措意于斯。樵负其淹博,乃纲罗旧籍,参以新意,撰为是编。凡帝纪十八卷、皇后列传二卷、年谱四卷、略五十一卷、列传一百二十五卷。其纪传删录诸史,稍有移掇。”又有载:“其平生之精力,全帙之著华,惟在二十略而已。一曰氏族、二曰六书、三曰七音、四曰天文、五曰地理、六曰都邑、七曰礼、八曰谥、九曰器服、十曰乐、十一曰职官、十二曰选举、十三曰刑法、十四曰食货、十五曰艺文、十六曰校雠、十七曰图谱、十八曰金石、十九曰灾祥、二十曰草木昆虫。其氏族、六书、七音、都邑、草木昆虫、五略,为旧史之所无。”又有盖宋人以义理相高,于考证之学,罕能留意。樵恃其该洽,睥睨一世,谅无人起而难之。故高视阔步,不复详检。“清章学诚《文史通义》评有:“郑樵生千载后,慨然有见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以词采为文,考据为学也。……若郑氏《通志》,卓识名理,独见别裁,古人不能任其先声,后世不能出其规范,虽事实无殊旧录。”清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有云:“宋郑樵生左(丘明)、司(马迁)千岁之后,奋高掌,迈远蹠,以作《通志》,可谓豪杰之士也。”

《通志》的体例和编纂方法,在我国史学发展史上有过一定的影响。清乾隆年间所修的《续通志》和《清朝通志》,就是根据《通志》的体例和方法修成的。甚至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以及《九通》中的其他著作,在体例上也吸取了《通志》的成果。后人在研究目录学、校雠学等有关编纂方法时,也不能不研究《通志》。当然,它的体例和编纂方法也有不少缺点。例如,二十略的体例虽有所创新,但从《通志》的整体来说,它仍然没有突破正统的旧史的格式;在史料的考订方面,也难免有主观片面的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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