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饮食禁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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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饮食禁忌文化探析

贾丽娟

(陇东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庆阳 745000)[摘要]:饮食历来都不是单纯的生理需要,也需要与精神联系在一起。

人们赋予饮食种种文化内涵,饮食禁忌即为其中的一部分。饮食禁忌就是饮食

生活中的各种禁忌事项。本文着重是从饮食禁忌的起因、饮食禁忌的类型以及

其影响等方面对庆阳地区的饮食禁忌文化做一研究。

[关键词]:庆阳饮食文化禁忌影响

在落后愚昧的原始社会里,人们对大自然的种种现象和人

自身的一些事象,由不理解而产生神秘感,进而产生恐惧心理,认为万物都是有灵的,如果不小心触犯了这些事象背后的神秘

力量,就会遭到惩罚,招来灾难。于是,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

就渐渐形成了一代代人的口头承传和行为示范,不断淘汰也不

断丰富,就形成了禁忌习俗。比如:物体禁忌、岁时禁忌、丧

葬禁忌、祭祀禁忌、饮食禁忌、居住禁忌、服饰禁忌等等。饮

食禁忌是人类饮食文化中的社会性规定和约定俗成的社会行为。正如所有与生理及身体有关的必需品和行为一样,进食也有社

会性规则,规定在某种特殊的社会条件下,什么可吃和什么不

可吃。这些规定和禁忌,有时是宗教性的,但通常都是世俗性

的。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禁忌内容,饮食禁忌可使人的群

体保持其特色,并使其成员间产生认同之感。

一、庆阳地区饮食禁忌形成的原因

(一)对神灵的崇拜和畏惧。

神灵具有所谓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人类最初的观念认为,

无论动物,植物都是有神灵的,自然界的各种奇异现象都是神

灵作用的结果。神灵既可以给人类带来福分,也能降灾于人类。为了免除灾害而获得安康,就要祈求万物神灵,谨慎自己的行为,以免触怒神灵,由此而产生了各种禁忌。饮食禁忌是其重

要内容之一。

(二)对礼制的恪守和尊重。

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儒家思想占统

治地位,儒家文化要求人们遵守礼制,信守承诺。礼制规定的

无论尊卑贵贱都要执行,一般统治者都要把儒家文化作为正统

文化。

(三)对教训的总结和记取。

万建中教授从民间文化的角度进行了研究,认为一种禁忌

产生的背后一般都隐藏着一个偶然事件或事故(尽管很多禁忌

所对应的偶然事件已经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很难再复原),

这个偶然事件给人们带来了不吉利的后果。人们却把这种偶然

性扩展为普遍性,于是禁忌产生了。这种认识是有道理的,人

们往往记住了偶然的事件就千方百计的要避免相似的事件再发生,于是偶然就成为了必然。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出在人们的认

知能力上。[1]或许詹姆斯乔治弗雷泽在其著作《金枝》中的那段话有助于我们理解禁忌产生的原因。他说:“如果某种特定行

为的后果对他将是不愉快和危险的,他就自然要很小心地不要

那样行动,以免承受这种结后果,换言之,他不去做那类根据

他对因果关系的错误理解而错误地相信会带来灾难的事情。”[2]禁忌就是由于古代人类的愚昧和科学文化的落后,无法正确认

知事物之间的关系和对其后果的不确定性的恐惧状态下产生的。他们常把一些偶然现象误认为是普遍使用的内在规律。一人传开,众人相随,自此形成了共同的禁忌。如螃蟹与柿子不能同食。

(四)由于同类事物的联想而产生恐惧和担忧。

人类总是对未来寄托着美好的期望,但也随之产生了许多

恐惧和担忧。为趋吉避凶,常常采取回避的态度,于是就产生

了一些禁忌习俗。如有的地方吃年饭时,故意留一点饭在碗中,吃光则来年可能会断粮,不吉利。

二、饮食禁忌的类型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这反映了中国人重视饮食的习尚。的确,“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而吃什么,怎么吃,中国人又颇为讲究,庆阳人也不例外。俗以为饮食可以关系到

人的长相,禀性,吉凶,祸福,生死等等,甚至还可以关系到

周围环境的变化,影响到他人的利害。下面从饮食的食物食品

方面,食品制作方面以及饮食方式等方面来研究庆阳地区的饮

食禁忌习俗。

(一)食物食品禁忌

中国人对食物食品有许多独特的鉴别方式,比如,从阴阳

的角度,分析出各种食物是热性还是凉性,热性的食之有火,

凉性的食之有寒。一般来说,物性相反的不可同食,但如热,

寒太过,则热上不可再加热,寒上不可再加寒。又如,从营养

的角度,可分析出各种食物是大补还是大损,补品有益,损则

不宜。但补又忌过分,损或在积食,需泻等时也可适当食用。

有些食物还被认为是有毒的。热,凉,补,损,毒的各种食物

不可以专攻人体的某一部位,某一器官,因而成为一种食物食

品禁忌的信仰根据。这方面的食物禁忌信仰往往是与医道有关的,中医很讲究这些,因为中药许多都是直接取自于可食的动

植物的。比如,俗以为多食韭菜可以导致神魂目眩;多食蒜,

可伤肝;多食冬瓜,可发黄疽等,庆阳一带还有“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抬死人”的说法。

旧时一些历书或笔记小说中多有食物相克之类的图表记述。各地物产,习惯不同,这一类图表,记述的差别也很大。清代

竹柏山房《闲居杂录》中有“物性相反”,“物性相感”两类食物食

品禁忌的记载。其文曰“有物性相反者,如河鲀同鹿肉食之,杀人;羊肉同鲙酪食之,害人;羊肝得生椒,破人脏;猪肉得胡荽,烂人脐,是也。有物性相感,入腹成动物者。如生同酥乳

食之,变诸虫;鳖鱼与苋菜食之,还生鳖;牛肉同猪肉食之,

成寸白虫;猪肉羊肉以桑楮柴煮炙食之,亦成寸白虫也。”[3]

庆阳地区有许多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食物相克的禁忌。如:吃

羊肉不能吃西瓜,同食之则得痢疾;生葱与蜂蜜忌同食,食之

必亡,谓之“甜砒霜”;花生与黄瓜禁忌同食,其物性相反,食之断肠,亡命;柿子与螃蟹禁忌同食,其物性相同,皆寒,食之

得痢疾;烧酒与生姜禁忌同食,食之坏心肺;鸡与韭菜禁忌同食,食之生虫,等等,这些说法流传甚广。如若不慎同食了相

克的食物食品,当地人认为大多数还有补救的办法,一般可用

黑豆水,绿豆水,甘草水,冬瓜汁等化解之。但也有一些严重

相克的,无药可解,当地亦有不信此说者。

食物食品的热凉补损毒等性质是人们对食物食品某种属性

的主观判断和理性(或非理性)的赋予。由于它的直观感性差,所以一般只有少数几种能为人们所掌握,而大多数只有专业的

医师们才能分辩的清;而食物食品中另有一些自然属性则是民

众可以一目了然的,可以凭直感觉察得到的。比如:熊、豹子

是凶猛的,老母鸡的皮肉是粗糙的;辣椒是辣的,等等。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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