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及复工条件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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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公司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公司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
春节已过,各工程已相继开工、复工,为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新的一年我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公司范围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全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节后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开展情况及新进场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开展情况。

(二)、项目部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含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五)、劳务管理实名制落实情况。

(六)、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即日起到2月10日为分公司、项目部自查自纠阶段,2月10日至2月底为公司检查阶段,3月1日至3月14日为“回头看”阶段。

三、检查方式:
听取项目部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扬尘防治、疫情防控、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项施工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部要按程序向监理方提出复工申请,复工申请未批准的坚决不能盲目开工。

(二)、司属各项目部要本着高度负责态度,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在检查中要从严过细、突出重点、取得实效,做到检查一处,安全一处。

(三)、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将责令项目部立即限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项目生产安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2.06•【字号】苏建质安〔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17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园林(市政)局: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健全复工工地疫情防范控制体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制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管控要求,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特点,督促指导工地在复工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

建设单位是拟复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处置、协调工作,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等相关建设主体的防控责任。

施工工地现场必须达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后,方可进入复工流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组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并明确工地现场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防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切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报送、隔离观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二、细化复工过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合理设定复工前应具备的疫情防控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将本地区规定的复工时间安排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等传达至在建项目和施工企业,并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等保障措施。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4•【字号】沪安委办〔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本市正在开展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力争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分类分批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扎实安全保障,现就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严峻疫情冲击下生产安全事故容易强劲反弹的特点规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承担起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具体措施。

要全面深入研判,充分认清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新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加强五一和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疫情不反弹、安全有保障、事故能遏制。

各区安委会(办)要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月3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组织开展复工复产专项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落实备案告知、指导服务、检查督导等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稳妥复工复产。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密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召开一次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研判专题会议,明确防范重点,分类研究制定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要求、规范指引等,做到“一业一方案”。

监理公司工程停工及复工审批规定

监理公司工程停工及复工审批规定

监理公司工程停工及复工审批规定
背景
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可能会出现停工现象。

这不仅会影响工程的按时按质完成,还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甚至给相关方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要求监理公司定期检查项目现场的安全、环保、施工等情况,保障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停工规定
安全问题
1.当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有人员伤亡或有明显安全隐患时,监理公司有权通知停工。

2.当施工单位违反安全规定,未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时,监理公司有权通知停工。

环保问题
1.当施工单位违反环保规定,导致污染环境时,监理公司有权通知停工。

2.当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影响周边环境质量时,监理公司有权通知停工。

质量问题
1.当施工单位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监理公司有权通知停工。

2.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三合一”现象或存在违规建设等问题时,监理公司有权通知停工。

复工规定
复工申请
1.施工单位需向监理公司提交复工申请,说明停工原因及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2.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复工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复工。

复工条件
1.施工单位需按照监理公司要求,在复工前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预评价工作。

2.施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改进措施,并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结语
监理公司是是否停工及复工的主要决策者之一,其权威性和实时性是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施工方应该密切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落实现场安全和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1.29•【字号】豫安监管办〔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12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有关法规标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是确保“双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的要求,也是准确把控春季重点时段矿山“人、机、环、管”要素变化,夯实全年安全工作基础的客观需要。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复工复产检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突出工作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要履行隐患查改主体责任,组织专家全面排查整改隐患。

要将各类坑探和地下矿山基建项目、地下和露天生产矿山、选矿厂、石油天然气开采站场的全面检查与老采空区、生产采空区、排土场、尾矿库、油气储罐危险源的重点检查结合起来,将管理项目的一般检查与标准化岗位安全确认的重点检查结合起来,全面进行隐患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规范监管,严格工作程序(一)企业自查自改。

非煤矿山企业要分别按照《复工复产检查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报告》)要求,外聘专家组织会诊检查,评定安全等级,落实隐患整改,并将《检查报告》报送至负责直接监管的市、县安全监管局。

(二)市县局检查执法。

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根据各矿山企业报送的《检查报告》,组织专家对直接监管的所有复工复产矿山进行复诊检查执法,对照《检查报告》逐项复核打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复产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复产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复产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4.16•【字号】陕建质发〔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节后复工复产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21〕1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住建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3月1日至20日,省厅分6组赴全省15个地市开展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督导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督导调研坚持抽查巡查结合、督政查企并重,听取了15个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在建工程项目27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1份。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各市(区)住建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通过制定方案、领导带班、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巡查检查等方式,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保证了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西安市住建局扎实开展“两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主管领导坚持带班检查,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大了对辖区建筑施工项目检查频次,建立健全了隐患管理台账,强化了执法处罚力度。

二是扎实推进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积极开展复工复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复核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帮助项目整改问题隐患,有力保障了项目复工复产安全。

工地复工前监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

工地复工前监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

工地复工前监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许多工地已经逐渐复工复产。

在工地复工前,监理人员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施工工地具备安全稳定的条件。

本文将介绍工地复工前监理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内容1.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在工地复工前,监理人员首先要检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的完备性和合规性。

2.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情况检查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情况,包括场地整体的清洁度、垃圾处理情况、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确保施工场地整洁、无积水,并对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

3.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准备情况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原材料的质量、施工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备情况检查工地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备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挡、警示标识、安全通道、消防设备等是否设置齐全,能否保障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5.劳动力和施工人员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劳动力和施工人员管理情况,包括劳动力的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人员的工作资质和健康状况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6.施工工序和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检查施工工序和进度计划的合理性,确保施工进度能够按时完成,避免因工期延误导致的不必要损失。

7.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现场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质量整改情况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检查方式1.文件核查首先,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管理文件进行核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2.现场实地检查在对文件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监理人员需要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材料和设备准备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备情况、劳动力和施工人员管理情况等进行逐项检查。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安委办制定了《全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3月10日全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沧州市孟村县“3·8”高处坠落事故和石家庄市正定县“3·10”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为重点,以“双控”机制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健全隐患大排查、执法大检查、责任大督查绩效督导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时间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

三、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各类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

(二)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以及房屋建筑、机场、铁路、道路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在建施工项目。

复工复产专项检查报告

复工复产专项检查报告

复工复产专项检查报告由于冬季及春节期间本工程暂停施工,2024年4月份春暖花开时节正是进入工程复工复产期,项目部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结合工程事业部施工管理中心关于要求上报项目复工前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情况、消除措施的通知,2024 年4 月14 日由项目经理崔贵明带队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关于做好项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着手开展了一次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疫情防控落实、人员入场摸排报备、现场消防及临时用电、现场车辆及机械工况、人员入场四道屏障等。

现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如下:一、安全检查复工前组织监理项目部、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道路封闭式管理、现场施工机械存放、成品保护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三定”原则进行督促整改。

复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监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进行复工的相关安全部署。

会议要求各参建单位上报复工计划,人、机、料及车辆的变动情况信息以及各项施工方案,对新进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对节后施工的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务必做到复工前切实落实人员安全四道屏障,并要求各施工单位现场及生活区域要做好防火工作,责任人必须落实到实处,明确责任分工。

并在会后由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对本单位全员组织相关安全培训。

二、人员管理针对各施工单位人员陆续返岗,各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年龄及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针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思想等,重新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检查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施工的顺利开展。

三、机械设备装载机设备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各液压系统的无渗漏符合规定,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供电电缆无破损。

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到位,使用管理制度到位,经业主及监理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23年建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3年建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为做好春节长假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安委会1月初召开的安全小组例会传达的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警示:切勿只顾经济效益,不顾安全生产,严格落细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园区各公司要积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第一课”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教育引导员工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安全生产与开工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抓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措施,确保复工复产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安全、有序。

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复工复产前的核心工作,各公司需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部位、环节等进行全面系统地安全检查,各岗位员工根据本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对设施设备、工器具、物料、作业环境以及个人防护装备等进行自查,对有故障的设施设备及时检修,保证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在复工复产前,重点针对节后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避险措施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劳动保护意识、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类企业要针对本公司复工复产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和危害特点,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员工应急救援培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坚决做到应急预案不完善不复工复产。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复工检查工作春节过后,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较长的假期让企业员工、设备设施均未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部分从业人员还处于节日的放松状态,普遍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现象;特别是不少企业新招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就仓促上岗,“三违”问题极易发生,一旦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2.15•【字号】鄂应急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19〕2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安监)局:当前,各地非煤矿山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同时全国“两会”临近,为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前的检查工作(一)企业自查自改,切实把基础工作做实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矿山企业负责人要组织力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前的自查自改工作,重点做到“五个到位”:一是人员配备培训必须到位。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复工复产前的培训必须到位,确保培训内容和时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是安全责任明确必须到位。

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清单,确保“一岗一清单”落实到位。

三是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必须到位。

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规定,全面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

四是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必须到位。

严格对照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地下矿山必须配足自救器和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

五是安全隐患整改必须到位。

2018年各级政府部门检查指出问题(含“专家会诊”)的整改必须到位。

(二)各地加强抽查,及时处罚违法行为各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在节后复工复产前进行自查自改,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要做到全覆盖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对违法的要及时立案处罚。

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工程复工检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工程复工检查的通知
附件:汛后建筑工程复工检查表
东山县建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汛后建筑工程复工检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项目经理
基础类型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排水
系统
现场排水系统是否合理
现场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有效
现场抽水设备是否完备、配备数量是否合理
2
临时设施
现场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选址是否安全
临时设施是否设置排水措施、能否满足排水要求
临时设施基础是否出现沉降,墙体是否有开裂现象
是否对泡水区域进行消毒,是否制定防止传染病发生的相应措施,是否制定传染病发生的报告制度
现场围墙(围护)是否有倒塌沉降等问题
3
基坑
支护
有无设计图纸及相应的经审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意见)
施工电梯、塔吊基础是否有积水、沉降现象,排水是否畅通
施工电梯、塔吊基础周边的土体是否有变形、坍塌迹象
设备垂直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设备结构是否有裂纹,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力矩限制器,重量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有无损坏现象
多塔作业、高压电线等特殊环境作业是否编制专项方案
7
应急预案
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坑壁(边坡)土体有无松动、渗水、滑移及坍塌迹象,坑底有无变形、隆起迹象
支护体系是否完好有效、内支撑(锚杆)等支护结构是否安全稳定
基坑周边是否按规范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
基坑排水系统及相应设备是否合理有效
基坑变形监测工作是否合理规范
4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4.15•【字号】吉建安〔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22〕6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要求,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全省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春季防火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清当前复工复产的安全形势随着全省疫情防控形势逐步趋于稳定向好,房屋市政工程也将陆续复工复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叠加,安全防范压力增大。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从细节入手,从源头治理,从严从细从实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闭环管理。

统筹发展和安全、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经济建设和安全生产关系,统筹抓好三年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综合指导服务,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夯实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复工前项目建设各方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履职,要制定周密的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紧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触电、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关键部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验收关,凡验收不合格,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禁“带病”作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2.26•【字号】冀建质安函〔2024〕67号•【施行日期】202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为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筑”)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和化解施工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稳步推进建筑工地快速有序复工复产,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同时,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分析开复工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严把开复工关口,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节后开复工阶段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现场管控到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做好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扎实做好开复工准备。

春节后开复工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新进、转岗人员多,施工机械搁置较久,疏于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安全生产条件未达要求擅自开复工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2023年最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通用)

2023年最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通用)

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23年春节假期临近尾声,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即将迎来全面复产复工,安全风险因素增加。

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对节后复产复工作出如下通知:一、各单位各部门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复产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复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以及有限空间、吊装、起重升降机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因思想松懈、安全意识淡泊发生高坠、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复产复工期间要将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超市、歌厅、影院、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等单位场所作为重点,严密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

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要严厉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人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仓储物流领域春节期间,仓储物流场所储存货物多,节后人流物流聚集,具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严禁在仓库内抽烟、使用明火,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货物仓库,应设置防静电设施;严格遵守用电规则,严禁私自架设临时线路,定期进行电气线路检查;要配齐消防设施,保证仓库防火间距。

(五)燃气领域餐饮企业要选用合格的燃气灶具、胶管、气瓶、调压阀等;不得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设施;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要经常检查后厨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制度

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制度

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制度为了保障节后、恶劣天气、其他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停工后复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制度。

1、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1)开展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3、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4、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杜绝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检查全面细致。

5、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6、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①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7、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

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

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大家好!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准备,我公司即将复工,开始新一轮的建设工程施工。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需要更加谨慎和周密地进行计划和安排,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每一位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为此,特向各位通报一下有关事项:一、复工时间和工程进度安排经过公司全体员工和管理层的共同努力,我公司已经做好了防疫措施,具备复工条件。

现公司决定于7月1日正式复工,并着手进行新一轮建设工程。

各位员工需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按照公司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积极投入到工程中,确保按时完成工程目标。

二、疫情防控措施在复工前,公司已经成立了应急防控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各位员工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小组做好体温检测、消毒和防护等工作。

如有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三、工程安全生产工程施工是一项高危的工作,要求我们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四、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是公司的生命线,我们要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开展施工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工程验收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客户要求。

五、员工健康管理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要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舒适。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保障措施,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所有员工需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公司的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六、员工福利待遇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程进度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同时,公司还将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未尽事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向公司管理人员反映,公司将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

同时,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将工程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成绩。

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工程复工检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工程复工检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工程复工检查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近日台风来袭,给我公司的工程施工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指导和全体同志的协力配合下,公司各项防台风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物资储备、设备准备、人员调度等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充分的安排和部署,减轻了台风给施工现场及其他工程带来的影响。

在这里,对参与防台风工作的同志表示由衷的感谢!现在我公司正组织全力开展台风过后的工程施工复工工作。

各位领导和同事务必高度重视,并要做好充足的准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及时推进工程进度,提高效率和质量。

为了确保安全、完美、高效完成复工任务,特对各项工作和注意事项进行如下通知:一、复工前的准备工作:1. 关于施工场地的检查和准备。

复工前需要检查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大量树木或墙体可能倒塌,设备损坏或需进一步检查等。

并要预留足够的空间,便于机械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2. 关于人员和物资的准备。

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前完成人员、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

安排一些有经验的人员在复工前检查和排除任何已经发现的问题,以便尽快开始施工。

3. 需要检修重要设备和工具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除此以外,还需要做好防洪、防涝和防泄漏等工作,并加强卫生清洁工作。

二、复工后的建设工作:1. 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身着防护装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检查场地,保证工作场所无任何安全隐患。

2. 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作,确保复工时间的紧迫性和工期的高效性,以避免浪费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注意协调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工程质量和安全是最基本的,对重要性较高的施工环节和工程部位进行了加强项目管理,定期进行质量监测和技术交流,力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工程复工阶段是具有很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我们只有在各方面做到严格落实、细致检查和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

希望大家在这一过程中能够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开展安全高效的施工,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55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55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1〕55号)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011年春节已过,各地气温逐渐回升,各建筑施工工地已逐步恢复施工,为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节过后,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且节后作业人员麻痹松懈思想严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隐患较多,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时段。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节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务必抓早、抓细、抓实。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项目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到位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

对存在安全隐患,人员不能及时到位的,应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二、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一是施工单位应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

复工前的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复工检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复工检查内容全面、方案可行,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

要求总承包督促二分部尽快复工的通知

要求总承包督促二分部尽快复工的通知

关于要求**高速总承包项目部督促二分部全面复工的通知**高速总承包项目部:为了全面落实总监办有关节后复工文件精神要求(**总监综【2018】6号、7号、**总监便【2018】1号、2号、**总监安【2018】4号),尽快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复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一驻地办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发现二分部除管理人员进场到位外,相关节后复工准备工作并未正常开展。

鉴于此,要求贵部加大对二分部的监管力度,立即落实复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为顺利实现本年度计划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要求总承包加强对二分部的组织管理工作1.根据本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目标及时督促二分部组织相关施工作业班组及主要机械设备进场。

2.督促二分部加快原材料采购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为顺利全面展开施工提供物资准备。

3.联系项目公司,尽快确定****大桥施工监控单位,提前监控.介入,并配合完善相关监控准备工作。

4.要求二分部组织钢管支架相应钢管材料进场,并做好相关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确保钢管支架原材料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5.组织各方考察,通过招标落实钢管拱拱肋、系杆拱吊杆、支座等制作生产厂家,申报各种重要原材的供应计划和制作方案,驻地办将据此编制驻场监造监理细则,确保材料供应计划和成品质量完全受控。

二、督促二分部做好开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1.组织二分部抓紧进行控制点复测工作,为尽快复工做好充分的准备。

2.对试验室的各种试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损坏部件及时更换,提前联系计量部门对到期仪器、设备进行标定,确保标定及时有效。

3.完善并上报****大桥及****互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组织编制并上报新****大桥钢管支架搭设专项施工方案、承台大体积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报驻地办审核。

三、检查二分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情况1.总包应及时督促二分部组织进场人员召开安全教育会,强调现场安全纪律,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岗前教育,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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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及复工条件
审查的通知
各项目公司、监理、施工单位:
为切实加强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将春节后复工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春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落实领导责任,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施工项目部成立项目部节后复工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负责对本项目的节后安全检查工作。

2、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依据《项目开复工审查表》进行复查,明确是否同意复工的意见。

检查合格后向工程及安全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审批。

经主管部门现场复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复工。

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针对施工人员春节过后人心松散,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项目部要组织全部从业人员认真组织一次节后
安全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2、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

复工前,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有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深基坑及土方开挖、起重吊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道路运输、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大型机械、施工现场消防、脚手架工程、物料堆场管理、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到位。

复查小组复查完毕后做出能否复工的结论。

附件:《项目开复工审查表》
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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