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部用电检查专责的岗位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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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部用电检查专责的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会泽供电有限公司用电检查专责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要求、工作质量评估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会泽供电有限公司用电检查专责的岗位职责,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5]第28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6]第196号
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大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1996]第6号
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1996]第8号
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管理手册云南电网公司
供电营业窗口营业员服务规范操作手册云南电网公司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6
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导则工作标准编写规定QB/YW205-06-2007
云南电网公司客户受电装置工作票管理办法QG/YW-YX-15-2007
云南电网公司营销安全工作危险点预测及预控管理办法QG/YW-YX-01-2008
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QB/YW205-01-2008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责任
4.1.1 主办责任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b)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负责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c)协助主任组织315kV A及以上客户供电方案、工程设计图纸资料的审查。
d)协助主任对315kV A及以上客户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检查。
e) 组织完成趸售、35kV及以上客户供用电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及合同的变更、终止。
f)组织对供用电合同进行评审,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g)负责全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上报。
h)负责用电管理工作过程异常情况分析、检查、考核。
i)负责业扩报装、用电检查业务技术指导。
j)负责牵头组织营业普查工作。
k) 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
4.1.2 配合责任
a)配合做好供电服务工作。
b)配合做好电力市场分析的相关工作。
c)配合做好保供电工作。
d)配合做好其他专业相关工作。
4.2 权限
4.2.1 合理安排、检查所负责工作。
4.2.2 拒绝或纠正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和电价政策的工作。
4.2.3 向上级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意见及建议。
4.2.4 对上级授权的工作有相应的处置权。
4.3 岗位职业禁区
4.3.1 影响云南电网公司形象,损害企业利益。
4.3.2 不负责任,破坏团结。
4.3.3 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个人私利,违法违纪。
4.3.4 擅自泄漏企业重要信息。
4.3.5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5 任职条件
5.1 员工行为要求
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勤奋学习、精通业务;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5.2 学历或职称要求
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5.3 业务能力要求
5.3.1 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基础及相关知识。
5.3.2 熟悉电力营销相关业务流程、工作内容与要求,具备指导本专业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能力。
5.3.3 熟悉本岗位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电力营销规章制度及本专业检查与考核内容。
5.3.4 熟悉电力法律、法规和电价政策和电力技术。
5.3.5 了解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5.4 工作能力要求
5.4.1 具备一定工作协调能力,能协调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
5.4.2 具备对重要问题正确分析判断、排难求进、推动工作的能力。
5.4.3 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5 其他
从事电力营销或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6 工作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6.1.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服从上级分配,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对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1.3 坚持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和规程,不发生人身、设备、经济事故和质量差错。
6.1.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降低物耗。
6.1.5 努力学习文化、技术,钻研业务,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文化技术业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6.1.6 增强主人翁意识,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文化建设,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6.1.7 个人工作纳入计划管理,做好工作总结。
6.2 专业要求
6.2.1 组织基层供电单位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6.2.2负责建立、修订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6.2.3 监督、检查电价执行情况,负责处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2.4负责组织客户服务中心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兼) 职人员及签约、承办人员的培训、考核。
6.2.5参与地方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等小电源的接入设计、竣工检查,与客户洽谈并签订相关协议。
6.2.6 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
7 工作质量评估与考核
7.1 评估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领导评定、客户回访、第三方调查等。
7.3 考核
按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