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2、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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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六个阶段。

除特殊规定外,客户在村镇银行办理信贷业务,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

本流程适用于长子农商行下辖各村镇银行。

一、对公信贷业务
1.受理阶段
村镇银行是对公信贷业务的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申请。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等环节。

1.1客户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村镇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村镇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提出信贷申请。

客户经理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村镇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客户资格要求、信贷业务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1.2资格审查
申请信贷业务的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等。

客户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持有人民银行核发且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2)信贷业务用途明确、合法;
(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4)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信用状况良好;
(6)在村镇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7)村镇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土地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文件;
(2)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3)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4)符合项目准入的相关标准。

1.3客户提交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客户应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客户基本材料、信贷业务材料、担保材料。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客户,客户经理应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1.4材料初审
客户经理应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
(1)基本资料审查。

申请书中记载的信贷业务品种、币种、期限、金额、
担保方式、用途与协商的内容是否相符;财务报表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客户名称三者是否一致;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是否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是否经年审合格或有效。

(2)信贷业务材料的初步审查。

根据信贷业务品种的规定对客户提供的信贷业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担保材料的初步审查。

初审后进入调查阶段。

2.调查阶段
2.1调查的基本要求
(1)熟知客户和客户的业务,取得必要的客户信息资料和信贷业务信息资料,并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2)清楚掌握客户和客户业务的真实情况,包括搜集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根据信贷业务种类搜集客户基本资料;
(3)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

2.2调查方式
对客户调查和客户资料的验证以现场调查为主,非现场调查为辅。

2.2.1现场调查
客户经理应对客户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或项目建设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现场验证有关客户资料,调查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客户负责人或授权人就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申请业务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取得第一手调查资料。

在实地调查前,客户经理应做好充分准备,详细研究已有的客户资料,并根据客户的情况准备问题清单。

2.2.2非现场调查
客户经理应采用多种形式等了解客户及其所在行业的情况,可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索取相关资料,对客户做进一步了解。

2.3调查的内容
(1)客户基本情况。

如成立日期、所属行业、注册地址和办公、生产地址、注册资本、股东背景情况及出资方式、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客户的终极控股股东、客户的组织架构等。

了解客户与金融机构合作情况,包括开立账户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及授信余额、与金融机构合作时间、合作情况等。

如客户属于某集团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还有其他投资企业,应了解整个集团及母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的情况。

对固定资产贷款应了解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审批情况、建设的基本内容、进度计划、建设条件和环保情况等。

项目属新占土地的,了解土地取得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2)行业情况。

调查客户所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客户主要产品及其市场份额、主要竞争对手、主要竞争方式、客户的产品创新能力等;调查客户所在行业的成本结构、行业成熟度、行业周期性、行业盈利能力、行业依赖性、行业替代品及政策对行业的监管等情况。

(3)经营管理情况。

了解客户经营目标和规划、在产品和销售上的优劣势、以及生产设备情况、客户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等。

必要时走访客户的商业往来客户、供货商和其他债权人,进一步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

对终极控股股东为个人的客户,应对其的个人信用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对固定资产贷款,除了解经营管理的现状和规划外,还应着重调查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

(4)申请信贷业务的原因和还款来源。

了解客户经营和财务计划,此次信贷业务用途,信贷品种、期限、方式的需求以及预期还款来源。

对固定资产贷款,应了解项目全部资金来源、到位时间及方式,客户对项目建设和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关财务预测数据及依据,以及项目贷款的还款安排等。

(5)验证客户资料。

对客户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必要时应到发证机构进行核查。

应使用贷款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出客户信息。

客户经理应取得客户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印鉴和签字样本,若公司章程规定申请授信业务或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决议或授权的,应取得董事会成员的名单和签字样本,客户经理应将印鉴和签字样本与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决议等材料上的签字验对,必要时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税务机关核对。

对投资者和主要管理者背景不够清楚的企业,客户经理一般应要求以当场签字的方式取得签字样本。

(6)验证客户抵质押物状况。

对抵质押物的状况,包括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核实,并取得相关证件。

必要时,应到抵(质)押物登记机构了解核实,调查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

抵押物一般应由专门估价机构评估其价值,并在抵押时充分考虑抵押率的因素。

质物应能移交村镇银行保管,在评估其价值和确定质押率时应考虑该质物的市场行情、转让的难易程度等风险因素。

动产质押应是易封存、易保管、易变现的动产,权利质押应认真辨别权利凭证的真伪,分析其变现能力。

(7)财务状况。

收集掌握客户经审计的近两年年报和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收集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对未经审计的报表,客户经理应注明报表来源,注意审查报表要素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已加盖公章,不接受制表人、负责人栏目空缺的报表。

客户经理必须通过对相关会计账册、凭证和库存等进行实地查验、核对,对报表主要科目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

在审核客户财务报表和分析报表各科目比例合理性的基础上,应对金额较大的科目和异常变化的科目逐一核实,核查有关科目报表数与相应的总账余额是否相符,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根据明细账记录抽查部分原始单据,分析其形成原因是否正常。

2.4评级及授信
客户经理根据调查结果,应首先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并核定授信额度,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咨询)。

2.5调查报告撰写
客户经理应根据调查情况撰写调查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告中要对该项信贷业务提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并签字确认。

2.6信贷业务申报
调查结束后,客户经理将调查报告、申请书及客户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申报资料,进入审查阶段。

3.审查阶段
村镇银行合规风险部门承担对公信贷业务的审查和风险评价职责。

对于超出权限的业务,可转交长子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总部,由村镇银行管理总部相关部门协助村镇银行开展相关业务。

3.1审查的基本要求
(1)审查人员应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客户的主体资格、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信贷业务的可
行性、风险状况、效益情况做出评价。

(2)审查人员原则上不与客户接触,如对资料中有疑问且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应通知客户经理进行补充调查。

客户经理补充调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审查人员在经主管行长同意后,可与客户经理一起对客户进行现场调查。

(3)审查人员认为信贷业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或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直接将申报资料退回。

3.2审查及风险评价要点
(1)客户背景状况。

客户的主体资格、行业、产品、市场、沿革,所有制和集团客户关联关系,与村镇银行的关系等。

(2)行业风险分析。

根据行业特点确定行业风险分析应选择的因素,对每个因素进行分析,说明得出结论的原因。

主要因素包括:成本结构、成熟度、周期性、盈利能力、依赖性、相对于替代品的脆弱性、监管要求等。

(3)经营管理风险分析。

根据客户情况确定经营风险分析应选择的因素,对每个因素进行分析,说明得出结论的原因。

主要因素包括:总体特征(规模、成熟度、多样性)、目标分析、战略规划、产品市场配合、供应分析、生产分析、分销渠道分析、销售分析、管理层评价等。

(4)财务风险分析。

通过对财务数据进行确认、比较、分析,掌握客户财务状况,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以考察其偿债能力。

(5)申请信贷业务原因分析。

用途是否合理、是否支持主营业务需要、预计收入实现的情况等,包括季节性销售循环、长期销售增长导致的营运投资变化、营运投资周转效率变化导致的营运投资变化、盈利能力、固定资产替换和扩张、长期投资支出、分配红利、偿还债务(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和其他银行短期债务)、其他原因。

(6)还款能力分析。

短期偿还能力:现金循环、资产负债表和流动性分析、着重于流动资产质量和财务报表风险;长期偿还能力:基于现金流量和盈利性分析,包括财务预测和敏感性分析。

(7)确定信用额度。

根据客户申请的金额、各村镇银行分析得出的真实需求、还款能力、相关规定和法律限制、双方业务关系等核定信用额度。

(8)担保分析。

主要分析担保人的整体实力和其相应的还款能力,客户采取的是何种担保方式,承担担保责任的主体是什么,以及担保人的评级情况或评估价值,担保人的担保意愿等。

3.3审查报告撰写
审查人员应根据审查情况撰写审查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告中要对该项信贷业务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并签字确认。

3.4审查提交
审查通过后,进入审议审批阶段。

4.审议审批阶段
村镇银行授信业务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审会)是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评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以及智力支持。

审议审批具体操作按照村镇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对超权限的信贷业务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机构咨询。

审批(咨询)通过的信贷业务,进入信用发放与支付阶段。

5.信用发放与支付阶段
包括贷前条件落实、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等环节。

5.1贷前条件落实
信贷业务审批(咨询)通过后,各村镇银行必须首先落实审批(咨询)文件确定的贷前条件。

对无法落实贷前条件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信贷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上级机构咨询)。

5.2合同签订
各村镇银行是对外签订对公信贷业务合同的经办部门。

5.2.1相关要求
(1)信贷业务合同必须按规定使用统一制式合同文本,主从合同必须相互衔接;
(2)对情况特殊的信贷业务,在不违背制式合同文本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信贷业务合同;
(3)信贷业务合同必须使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内容填制必须完整,正副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5.2.2合同文本的审核
各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门应将填写完整但尚未签字生效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合同文本的使用是否恰当;
(2)合同填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3)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制式合同文本的基本条款。

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通知村镇银行与客户正式签订合同。

5.2.3合同的正式签订
信贷业务合同签订时,应由客户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先予签字盖章。

客户签字盖章时,村镇银行经办人员必须在场,以确保签字是客户本人所签。

客户签署完毕后,再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5.3发放与支付
村镇银行放款中心负责对公信贷业务发放支付审核。

5.3.1提款条件审核
(1)信贷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正式生效后,客户填写《客户提款申请书》,提出使用信贷资金申请;
(2)各村镇银行客户经理对客户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审核人员提交材料;
(3)审核人员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客户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信贷业务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设有担保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是否已生效;客户是否发生双方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合同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是否已经满足。

5.3.2支付审核
5.3.2.1受托支付方式下:
(1)审核人员应审核以下内容:客户受托支付条件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本次支付金额是否在客户信用额度之内、客户支付结算凭证与支付证明材料的记载事项是否一致、客户经理是否对客户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2)审核通过后,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提交放款通知;
(3)客户经理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打印放款通知单,交予承贷村镇银行结算部门,并通知客户到承贷村镇银行办理相关柜面业务;
(4)承贷村镇银行结算部门人员依据借据和放款通知单将贷款发放至客户账户,核对并根据客户支付结算凭证,将信贷资金通过客户账户划转至客户交易
对手账户。

5.3.2.2自主支付方式下:
(1)审核人员登录信贷管理系统中提交放款通知;
(2)客户经理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打印放款通知单,交予承贷村镇银行结算部门,通知客户到承贷村镇银行办理相关柜面业务;
(3)承贷村镇银行结算部门人员根据借据和放款通知单将贷款发放至客户账户。

对采用自主方式的,客户经理应定期核对客户账户发生明细,检查客户贷款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应与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6.贷后管理阶段
具体操作按照村镇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个人信贷业务
1.受理阶段
经授权的各村镇银行是个人信贷业务的受理部门。

受理阶段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等环节。

1.1客户申请
客户经理应积极向客户营销村镇银行个人类信贷产品。

营销要有针对性,对高端个人客户群体要主动营销;对其他客户要有选择地进行营销,优先营销低风险信贷产品。

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客户经理要认真了解客户的实际信贷需求,并依据村镇银行制定的相关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准确地推荐产品,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向客户介绍贷款条件、所需申请资料、利率、期限、用途、支付方式、村镇银行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可供选择的还款方法、办理程序、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违约处理等有关规定。

1.2资格审查
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用途明确合法;
(3)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4)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信用状况良好;
(6)在村镇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村镇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3客户提交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客户,根据申请的信贷产品提交相应材料。

对不符合规定的,客户经理应向客户说明原因。

1.4材料初审
客户经理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应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要求是:
(1)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符合村镇银行要求;
(2)客户及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3)担保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所有材料由客户经理验证材料的原件,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对于客户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应要求其及时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材料。

审核通过后,进入调查阶段。

2.调查阶段
经授权的各村镇银行信贷调查岗承担个人信贷业务贷前调查职责。

客户经理应对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形成综合性评价意见。

调查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调查的主要手段包括客户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考察、信息查询等。

2.1调查的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调查。

验证客户、担保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本人一致,是否经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调查确定客户提供的居住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联系电话等是否真实;调查确定客户提供的职业情况、所在单位的任职情况等是否真实。

(2)个人资信情况调查。

通过相关的征信系统调查客户的信用记录,并可充分利用村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共享信息,调查了解客户资信状况;重点调查可能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因素,主要包括:对于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的,应结合客户所从事的行业、所任职务等信息对其收入水平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判断;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他合法收入的,如利息和租金收入等,应检查其提供的财产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租金收入证明、房产证、银行存单、有现金价值的保单等。

(3)个人资产与负债情况调查。

调查确认客户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和年薪收入情况;调查其他可变现资产情况;调查客户在村镇银行或他行是否有其它负债或担保、家庭负债总额与家庭收入的比重情况等;应分析客户及其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判断其是否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4)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的调查。

主要调查用途是否与所申请的信贷品种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还款来源是否有效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5)对担保方式的调查。

采取个人保证担保方式的,参照对调查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采取对公客户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参照对公信贷业务有关内容进行调查。

2.2评级与授信
客户经理根据调查结果,应首先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并核定授信额度,并按照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咨询)。

2.3调查报告撰写
客户经理对调查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撰写调查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告中要对该项信贷业务提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并签字确认。

2.3信贷业务申报
调查结束后,客户经理整理申请的信贷产品所需材料,形成申报资料装订成册,进入审查阶段。

3.审查阶段
各村镇银行信贷审查岗负责权限内个人信贷业务审查和风险评价,超分支机构权限的个人信贷业务由计划信贷部负责审查和风险评价。

审查人员要对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

对客户经理提出的调
查意见和建议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客户主体资格、贷款条件、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2)申报资料是否完整、合规,申请书、审批表所填内容要素是否完整;
(3)客户经理出具的调查报告是否客观、详实。

对申报资料有遗漏、有缺陷的,审查人员应要求客户经理及时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审查人员应根据审查情况撰写书面报告,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并签字确认。

审查完毕后,进入审议审批阶段。

4.审议审批阶段
各村镇银行权限内的个人信贷业务由各村镇银行有权审批人审批,超各村镇银行权限的个人信贷业务,经长子农商行村镇银行管理部评审会审议后,由村镇银行管理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审议审批具体操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超总行权限的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机构咨询。

对审批(咨询)通过的个人信贷业务,进入信用发放与支付阶段。

5.信用发放与支付阶段
包括贷前条件落实、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等环节。

5.1贷前条件落实
各村镇银行权限内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前条件落实由各村镇银行信贷调查岗负责,贷前条件落实情况的审核由各村镇银行信贷审查岗负责,超各村镇银行权限的由长子农商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风险部?)审核。

5.2合同签订
各村镇银行受理并调查个人信贷业务,由各村镇银行负责与客户签订信贷业务合同。

审核通过后,再由有权签字人与客户正式签订合同。

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对公信贷业务。

5.3发放与支付
各村镇银行发放支付审核人员负责权限内个人信贷业务发放支付的审核,超分支机构权限的个人信贷业务发放支付审核由长子农商行信贷部负责。

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对公信贷业务。

6.贷后管理阶段
具体操作按照村镇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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