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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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文档]五邑大学财务管理制度1

五邑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2008年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好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五条学校设财务处,财务处下设财务管理科和会计核算科,作为学校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处长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学校基本建设、校办产业、系办产业等独立核算的部门,是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七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

支计划,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略留节余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九条预算编制:年初各单位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经费预算按归口管理报各职能处。例如: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报后勤产业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报设备处等。各职能处室要树立全校观念,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经费,按经费项目汇总上报财务处。项目分为必保项目、一般项目、待研项目。学校当年工作重点项目为必保项目,为重点保障经费项目;日常工作所需项目为一般项目,经费保障次于重点项目;在经费保障重点项目和满足一般项目后宽松的情况下希望能安排经费的项目为待研项目。各部门所报项目均要有详细的说明和明细的预算,大中型项目要有可行性分析。财务处根据各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逐项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与各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反复沟通后确定。在此基础上,财务处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任务与财力可能及历年预算执行情况,认真核实、反复测算、综合平衡,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建议方案。

第十条预算建议方案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经学校党委会决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

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需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校长批示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种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收入包括下列各项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由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

1、教育经费拨款,即学校从省高教厅和市财政局取得的教育经费;

2、科研经费拨款,学校从有关主管部门取得的科学研究经费等;

3、科技三项费,即是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技项目补助费;

4、其他经费拨款,即指学校取得的上述拨款以外的事业经费,包括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规定的不同,进

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学校从主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学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教学收入;

2、科研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四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学校支出包括拨出经费、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一)教育事业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及大修。

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工作量酬金和其它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专用材料购置费、专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接待费、其它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医疗费、生活补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购房公积金、助学金、其它。

固定资产购建及大修包括:建筑物购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大修理费、更新改造费、图书

购置费、其它。

(二)科研事业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学支出是指学校各教学单位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发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支出。

业务辅助支出是指学校图书馆、计算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科研辅助部门为支持教学、科研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为完成学校的行政管理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后勤支出是指学校的后勤部门为完成所承担的后勤保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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